1998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文件)
专栏:

邹家华在土地管理法实施座谈会上强调
各级人大和政府要保证土地管理法实施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傅旭、夏珺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土地管理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指出,各级人大和政府要共同努力,保证新的《土地管理法》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真正付诸实施。
  邹家华说,新的《土地管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施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进展。他要求各级人大和政府加大对新《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特别是政府的领导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提高执法、守法的自觉性。邹家华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在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方面的责任和目标。各级人大要对政府执法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同时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依法实施有效监督,及时纠正政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会上介绍,在新的一年里,国土资源部要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新法的顺利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依法加大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力度。二是要走出一条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的新路子。三是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四是全面推进土地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五是做好新法的学习和宣传。


第3版(文件)
专栏:

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新华社评论员
  新中国第一部证券法正式诞生了。这是我国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是建立与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体现,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是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强有力的保障。
  我国证券市场在改革开放中应运而生,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已经有了一定规模,在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转换企业机制,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仍处于初创阶段,有关的规范亟待加强。证券法的制定,确立了我国证券市场活动的基本规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券法确立的证券市场的行为规则,体现了国家意志,符合投资者、经营者、发行人的共同利益,对每个证券市场的参与者都有约束力。在一系列的规则中,应当充分重视和坚持:证券市场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切发行和交易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既要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使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的原则;严禁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原则;在依法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同时,监督管理者也应依法办事,提高透明度,接受监督的原则;在证券市场的各个环节,各相关机构必须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发行和交易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严厉惩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原则等。在证券市场的活动中贯彻这些原则,对于维护规范、有序的证券市场,促进这个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证券法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总结了我国金融改革和证券市场的实践经验,也汲取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将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因此可以说,这部证券法既体现了阶段性特点,又有前瞻性;既注意借鉴国外经验,又主要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各项证券规范还将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
  证券法从起草到通过,历时6年。在这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了5次,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反复修改。这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的民主集中制的过程,反映了立法工作的群众路线。
  现在,广大人民群众企盼已久的证券法已经出台了,并将从明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的问题是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正确实施这部法律。我们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一是要有法可依,二是要学法知法,三是要严格执法。特别是像证券法这样的法律,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但涉及的许多知识是我们过去所不熟悉的。如果不下一番功夫学懂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谈不上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很难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我们应当把学习证券法、贯彻证券法提上日程,以保证这部法律得到正确的实施。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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