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年底说“总结”
  湖北襄阳县 黄朝忠
  临近年底,不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在着手进行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全年工作成绩,订出下一年的工作措施,这样的年终总结,必不可少。但也有少数单位在年底写总结向上呈报时,不是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而是照“搬”照“套”,虚报数字,夸大成绩,遮丑扬美。其具体表现是:
  年年唱“老调”。总结的“四大老调”,一是认真学习,二是提高认识,三是紧跟形势,四是发扬成绩。老调年年用,没有新词新方新举措,使年终总结显得平淡无味。
  拔高工作成绩。数字是成绩的体现,所以,有的单位就在数字上面大做文章,不论丰年灾年,数字的“+”号百分点有增无减。导致年终总结成了“水货”,各种数字“湿漉漉”。
  四处寻章摘句。有的单位的“笔杆子”在写年终总结时,老是找出上年的总结材料,翻阅近期报纸,引用领导讲话,摘抄一些例子,以保证总结材料的“时代气息”,但却脱离了本单位的工作实际。
  年终总结落到如此地步,不能全怪单位“笔杆子”,责任在主要领导。年终总结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总结之前“班子”应开个全体会,让大家对一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讨论出总结的思路及提纲,落实准确数字,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只有这样,总结才有“分量”,领导才会满意,群众才会信服。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重视舆论监督 搞好群众工作
编者按:在最近召开的全国省级党报群工记协第七届年会上,30多家会员单位的代表围绕党报如何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发表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现将部分同志的发言摘要刊登如下:
  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
  人民日报群工部主任 李有存
  群众工作是报纸联系广大读者的纽带和桥梁,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要求、呼声,开展舆论监督。本报每天收到近千封读者来信、来稿,其中不少是反映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如有的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有的搞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有的不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有的执法不公,贪赃枉法;有的以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公正,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有的收受贿赂,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税款流失的责任人及走私贩私的犯罪分子包庇袒护;有的违反规定增加农民负担、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还有不少来信反映社会上存在的各种消极现象和不良风气。在报纸上选登具有典型意义的来信或记者就来信采写的调查报告,批评落后,针砭时弊,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是新闻舆论监督的一种主要形式。
  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反映的大量问题是舆论监督的基本内容。舆论监督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也离不开各级领导机关和部门的支持。应该说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是欢迎和支持舆论监督的,他们见到有关批评报道后,能认真调查处理,问题解决后能及时向报社反馈信息。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持消极、甚至抵制的态度,他们说假话,编造假材料对付记者采访,想方设法阻挠批评性稿件见报;有的见到批评报道就暴跳如雷,千方百计打击报复向记者反映情况的人。对这种做法,新闻媒体应跟踪报道,一追到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舆论监督是一项“形象工程”
  四川日报群工部副主任 敬永祥
  现在,不少地方的领导都很重视开展取信于民的“形象工程”,有的为民办实事,有的制定廉洁勤政的措施,有的深入基层扶贫解困,等等,这是十分可喜的事情。重视舆论监督工作也是一项“形象工程”,而且是一项无须投入巨大资金就可以收到巨大效果的“形象工程”。领导者如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舆论监督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扶正祛邪,惩恶扬善,既能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也有助于树立领导者自身的良好形象。无私者才能无畏。重视舆论监督并敢于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领导者,必然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实践证明,重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政治清明、国家兴旺的一个重要标志。
  希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中,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解决好开展舆论监督工作中的各种具体问题,总结推广舆论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南方日报群工部副主任 林正国
  朱镕基总理最近指出,舆论监督非常重要,它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既是对新闻媒介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已经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支持和鞭策。
  目前,我国正在不断完善民主与法制建设,但各种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还不够有力。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首先,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学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进行舆论监督。其次,舆论监督要敢于碰硬。前几年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说舆论监督只打“苍蝇”,不打“老虎”。近几年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少了,说明舆论监督工作有所加强、有所进步,但与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不良的社会现象当然要批评,“苍蝇”也不能不打,但更要敢于揭露那些对党对人民事业危害巨大、群众深恶痛绝的人和事,为民除害。再次,舆论监督要讲政治、顾大局。批评的目的是为了扶正祛邪,把各项事业搞得更好,这就要求批评报道一定要掌握好分寸,一旦过了“度”就不利于被批评者(或单位)积极反省,努力把坏事转化为好事,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讲究热点引导艺术
  辽宁日报群工部主任 柏松青
  近几年,辽宁日报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的同时,把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摆到了比较重要的位置,针砭时弊,激浊扬清,促使一些问题和矛盾尽快得到解决,对推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朝阳县有个贫困村的党支部书记,侵吞挥霍农民血汗钱70多万元,横行乡里。群众将情况反映到报社,我们的记者进行了艰苦细致的采访,写了一篇题为《穷村恶棍》的调查报告,引起省纪检、司法部门的重视,对他立案侦查,及时予以处理,显示了舆论监督的威力。
  近3年来,我们在舆论监督版和读者之声版先后揭露了40多名不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虚报浮夸等问题,促使党组织对他们的问题作了不同程度的处理。1996年10月,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动用公车参加婚礼,违背了市委、市纪委的有关规定,还蛮横无理地拒绝纠风检查。记者采写了《有权就该如此霸道吗?》,引起该市市委的高度重视,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这篇稿子在全国反响很大,20多家新闻媒体予以转载、转播。
  我们还经常拿出一定的版面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封建迷信活动和黄、毒、赌等丑恶现象以及文化事业中的消极因素进行揭露和批评,为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净化社会环境起了一定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不能讳疾忌医
  黑龙江日报读者来信部主任尹立明甘肃日报 曹平中
  搞批评性调查不同于正面报道,记者坐冷板凳、遭冷遇的情况屡见不鲜。为查清一个问题有时要步行几十里路。不仅记者调查采访难,刊发稿件更难。常常是记者刚到采访地或尚未回到报社,说情电话、说情者就已纷纷找到报社,致使一些经过调查核实后的批评报道搁浅或流产。因此,不少记者对批评报道产生畏难情绪,顾虑重重,每当部内选定一个调查题目,往往是先打问号,怕“整”黄了,白辛苦。也有的因此不安心本职工作,不愿意搞批评报道。
  搞好舆论监督需要各级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正确地对待报纸批评,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敢于正视和解决问题,是反映各级党政机关或部门精神面貌和工作有无生机的重要标志。有的部门积极对待来信来访,认真地调查分析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的部门对待批评意见则采取消极的态度,不是检查自己工作中的失误,而是推卸责任,或迟迟不给予答复。这种回避问题、讳疾忌医的做法,有悖于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舆论监督要形成一定的气候
  湖北日报群工部 牛文明
  舆论监督是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正确开展舆论监督,既有利于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促进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又有利于增强党报的权威性和吸引力。近几年来,我们把舆论监督作为新闻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取得了一些成绩。
  舆论监督,数量是基础,没有一定的数量就形不成气候。1993年以前,《湖北日报》的舆论监督工作由群工部的编辑、记者承担,在读者来信专栏中设个“监督岗”,每周发一篇群众的批评稿,广大干部群众不满意,强烈要求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报社领导研究决定,增加批评稿数量,将原读者来信专栏非舆论监督的内容,如“新风赞”、“为你服务”等栏目安排到其它版面。以“监督岗”为基础,于1993年9月13日创办舆论监督专版。与原来相比,舆论监督稿件一下子增加了数倍,形成舆论的拳头。5年来,舆论监督专版出版220多期,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在报社进行的几次“读者最喜爱的专版”调查中,均名列前茅。
  提高质量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的关键。几年来,抓头条是舆论监督专版的重中之重,我报基本上做到了每期有记者调查采写的重头稿件。
  突出重点 精选典型
  河南日报群工处处长杨富臻副处长 高金成
  选准批评对象是成功地进行舆论监督的关键。在纷纭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问题很多,需要批评的东西确实不少。但是,党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只抓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必须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进行批评,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收到最佳的批评效果,提高党报的权威性。
  哪些问题具有典型意义呢?我们在舆论监督的实践中体会到,首先是题材重大,即那些各地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其次是那些影响恶劣的事件;其三是那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去年以来,我们严格掌握这三条选题标准,采写的几篇重点批评报道都很成功。如揭露非法传销活动的《设陷阱卷走巨款百万,未立案皆为定性犯难》一稿,由于见报于政府全面查禁传销活动之前,不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而且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揭露的事件不仅题材重大,而且涉及成千上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前不久举行的全国党报舆论监督好稿评选中,被公认为批评佳作。
  在选择批评典型时,我们一般都是选择那些人民群众热切希望解决、领导关注的问题。如果暂时还不具备解决的条件,就尽量低调、淡化处理,或通过其他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使上级及时了解民情,以利于正确决策。对关系全局、涉及面广的敏感问题,要慎之又慎,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标准,反复权衡利弊得失,决不随心所欲,肆意渲染、炒作。
  关键在于领导重视
  海南日报群工部主任 陈锡香
  《海南日报》开展舆论监督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大力支持。今年5月,海南省根据省委书记杜青林的指示,成立了新闻舆论监督中心。《海南日报》按照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组织安排,从6月以来派出记者采写了《昌江县乌烈镇公款吃喝》、《陵水县机构膨胀》、《万宁市公安局滥进人》等一系列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批评报道。由于省委书记高度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工作,促使各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人也来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减少了各种干扰和阻力,保证了党报舆论监督的顺利开展。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应当保护好历史遗迹
  照片上这座似露非露的建筑物,是日本侵略者当年为掠夺我国煤炭资源和镇压煤矿工人而修建的井口炮楼,它坐落在河北峰峰矿务局一矿的一隅。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炮楼上的枪眼及瞭望台依然清晰可见。它是日本侵略者罪行的见证物。为了让年轻一代不忘记国耻,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修缮、保护,向社会开放。
  河北峰峰矿务局九龙口矿 柴广平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来信点滴
  严禁印制和发行盗版地图
  在苏北一些县市经常有一些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女,肩上扛着成捆的《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沿街叫卖,有的还进入企事业单位或学校进行低价推销。
  众所周知,地图应由国家权威部门测绘、审定,国家地图出版社编制出版,定点厂家印刷,新华书店发行。而这些盗版地图大都由乡镇、个体印刷厂盗版印制,漏洞和错误百出:有的印错了地名,改变了河流、山脉的走向;有的甚至印错了国界领海疆域等。
  呼吁有关部门规范出版印刷市场,杜绝盗版地图的印制和发行。
  江苏大丰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王国华
  宁乡黄材灌区工程须更新
  全国十大土坝工程之一、湖南宁乡黄材灌区位于沩水中下游,是一个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大(二)型蓄水工程。黄材灌区工程于1958年9月动工,1968年完成灌区主体工程配套任务。灌区配套工程的干渠、支渠、渡槽使用年限为20年,现已超期服务近10年。近10年来,灌区病险工程日益增多,干、支渠渗漏现象日趋严重,灌溉面积已由原来的40万亩锐减至29.5万亩,而且仍在以每年5000亩的速度递减。就骨干工程来说,需要更新改造的病险工程就有近10处。希望上级有关部门把黄材灌区配套工程的维修早日列入计划。
  湖南宁乡县 李小平 杨长生
  松嫩灾区群众盼精神食粮
  今年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我县是重灾区,广大群众在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但是,由于各乡镇文化站本来藏书就不多,这次洪灾又使一些乡镇文化站的藏书毁于一旦,群众读书看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需要无法满足。希望社会各界捐赠一些书刊,以满足群众的精神需求。
  吉林镇赉县沿江镇文化站 殷志生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滥用代理权代理行为无效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委托“朋友”小刘帮我买一辆旧摩托车。几天后,小刘以7000元的价格给我买来一辆“铃木”摩托车。很多朋友看了这辆摩托车,认为不值7000元,顶多只值4000元。后来得知小刘给我买的摩托车是其小舅子早就想卖的,两人一起做手脚坑我。我要小刘将车退掉,小刘以生意已成交为由予以拒绝,并说7000元购车款已被其小舅子花掉了,退车也没有钱返还。请问这种坑人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读者海涛海涛同志:
  来信反映的情况涉及代理权是否被滥用的问题。代理权的滥用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使代理权的行为。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四个要件:(1)代理人有代理权;(2)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3)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行为准则;(4)代理人的行为有损被代理人的利益。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三种情况:
  一是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二是代理双方当事人为同一民事行为;
  三是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
  从来信看,(1)小刘接受你的委托,享有代理购买旧摩托车的代理权;(2)小刘给你买了一辆旧“铃木”摩托车,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3)小刘与其小舅子恶意串通买卖旧摩托车给你,其行为违背了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行为准则,与法律、委托人对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所要达到的目的相违背;(4)小刘代理购买质次价高的摩托车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利益。因此,小刘的行为属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依照《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滥用代理权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应返还原物;造成损失的,应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赔偿被代理人所受损失。这里所说的连带责任,是指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小刘的小舅子没钱返还给你,小刘应承担返还责任。你可与小刘协商解决此事,如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本版法律顾问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发展水产养殖勿毁水利设施
  近年来,不少地方人们把“废渠废沟”开挖成一个个鱼塘,将河道拦截成一个个鱼池,发展水产养殖业,使水利设施严重损坏,正常的防旱、排涝无法进行。例如,我们这里有个乡把一条沿路边的近五公里的沟开挖成鱼塘,发展特种水产养殖业,结果不但使一部分农田被毁,遇旱时无法灌水,遇雨时无法排水,而且由于鱼塘面积太小,形不成规模而闲置。
  “废渠废沟”在风调雨顺的时候也许没有多大用处,但遇到水灾或大旱,则可及时派上用场。改造河道一定要从长计议,立足全局,统筹规划,切不可破坏水利设施。
  江苏涟水县 言诠 培林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

  宝鸡市交警如此罚款
  10月20日,我们驾驶“甘E07570”微型小货车从陕西返回甘肃天水。8时30分左右,我们的车刚左转从宝鸡境内清姜路驶入214国道线3米,就被5名交警招手拦住。我们拿出各种证件,交警说:这条道不准货车通行,要绕道,现在罚款30元。我们提出,既然不让货车通行,为什么路口没有标志牌?我们几次从这里走,都没人阻拦,今天为什么不能走?交警无法解释,却执意要罚30元。为了赶路,我们只好如数交钱。填写的三张罚款单(号码分别为:8893636、8893637、8893638)字迹潦草,根本认不出写的是什么。罚完款,我们问怎样走,交警说:“现在可以走了。”
  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乱罚款,为什么宝鸡的交警竟然置政令于不顾,随意拦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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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谁来减轻我们的负担?
  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要求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可是,我们这里的农民负担依然很重。
  首先是违规项目多。特产税、屠宰税层层下达指标,提前征收,按人口田亩平均摊派,同一地块的特产税、农业税重复征收。在提留统筹费中,有民工建勤、水利工、电影统筹、卫生统筹、干部工资、五保金等违规项目。其次是农民负担数额大。今年提留统筹人均负担98.54元,比1997年人均增长154.2%。我们是用粮食抵缴税费的,由于粮食价格下调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多交27.4公斤,对于收入增长缓慢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今年7月,村民向吉安地区有关方面反映了此事。8月份泰和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曾派人下来调查,但时至今日仍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江西泰和县螺溪乡
  肖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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