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1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书刊评介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简介
苏耀彬
徐滇庆和文贯中主编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一书,已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该书研究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问题,分析了解放生产力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介绍了科技体制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若干解决办法。比如,该书提出,对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要实行划小核算单位、建立新的增长核心等办法;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要切实推进产权明晰与政企分开,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外部监督等;为解决政企分开,要注意改变政府的作用方式、国有股权的划分与管理等。
该书还深入探讨了公费医疗、老年保险、住房改革等与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该书重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力求回答现实中的问题,为我们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予以启发。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报刊文摘

  要对有关阶级和革命的问题作新的研究
胡绳在“访谈录”中指出,要改变过去那种把阶级和阶级斗争简单化、公式化的观点和做法,要根据较之100多年前有了很大不同的历史情况、现实情况,对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进行新的研究,作出新的论断。对当代世界总的形势和各个国家形势的分析,都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但不能停留在原来的认识水平上。比如说,过去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使阶级对立简单化,成为一方是广大的无产阶级,一方是极少量的资产阶级,现在看来,情况并非如此。在这两个阶级之外,还有好多中间阶级。有的西方国家,中产阶级的数量很大。工人阶级中又有了“白领工人”和“蓝领工人”之分。在有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前者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后者。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思想政治状况和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也大为不同。还有的国家有外来移民,有多种不同的民族。马克思也没有说历史上所有的社会矛盾都是阶级矛盾,现在这种情况是更加复杂了。
谈到关于革命的问题,胡绳指出,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学说。如果资本主义制度能够永生,不再变革为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就在根本上站不住了。胡绳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会过时,就因为资本主义终将为社会主义所代替,资本主义和各种前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终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这仍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长远的趋势。不过像这种趋势发展的道路是山重水复、迂回曲折的,绝不像过去人们所想的那样简单。100多年来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并没有加速资本主义社会大厦的倒塌,倒似乎为资产阶级统治者提供了修补这座大厦的材料。但资本主义的不平衡发展,使大国的兴衰过程加速,使资本主义内部的各种矛盾加剧。人们在回顾20世纪的世界时,似乎只注意社会主义国家倒塌了一大串的事实,却不够注意20世纪后半期世界上发生的另一个大变动,即资本主义的殖民制度的崩溃。前一个变动是一种新生的制度向上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曲折,而后一个变动(改变了大半个世界的面貌)却是一个在没落中的制度走向崩溃的前兆。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大发展,人类所面临的许多巨大的矛盾(问题),例如世界性的环境保护等,都不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框内所能解决的。资本主义虽然还会有发展,但它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将始终不得解决。胡绳认为,还得有社会主义革命,只不过革命的形式会是多种多样的。
(摘自《百年潮》1997年第1期)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论坛

  地区形象设计的崛起与认识
——“英德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暨二十一世纪议程研讨会”述评
卢继传
去年12月25日至26日,北京、广东、河北、广西等地的专家学者和有关代表110多人,云集山清水秀的粤北英德市,出席由该市市委、政府召开的“英德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暨21世纪议程研讨会”,对该市形象设计与建设构想提出了宝贵意见,交换思想,研讨颇为热烈。这次会议所探讨问题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英德,而且对于在这世纪之交,各地区应以什么样的姿态迈向新的世纪,如何推进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及其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具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
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创造性活动。1992年7月,广州南方现代市场经济研究院地区形象研究所在广东省花都市开了先河。他们对该市形象进行了考察与探讨研究,获得了该市广泛的支持,完成了《花都市形象建设》课题报告,为探索地区形象的初步理论与实践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获得了较大的反响。此后,山东省长岛县开展了“我为长岛树形象”的活动,广东省兴宁市开展树立改革开放等五个方面形象的活动。至今,广东、浙江、山东等省的一些市、县,作为推动地区发展的一种思路,开展不同形式的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都不同程度地为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显示出它是具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
认识一个地区,按照地区形象的概念,就是认识其形象。所谓地区形象就是一个地区的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对该地区的内在综合实力、外显活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具体感知与评价的总和。在本世纪90年代,中国出现地区形象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决非偶然。改革开放以来,形象问题成为中国人民谈论的新话题。邓小平同志就大力倡导塑造国家、民族的良好形象。他指出:“鸦片战争以来的一个多世纪里,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侮辱中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变了中国的形象。中国今天的形象不是晚清政府、不是北洋军阀、也不是蒋氏父子创造出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改变了中国的形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0页)他还强调:“无论如何要给国际上、给人民一个改革开放的形象,这十分重要。”(同上,第315—316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现代科学文化的日新月异的发展,企业形象如何,愈来愈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一个重要焦点,我国一些优秀的、高明的经营管理者或企业家纷纷策划出台所谓“形象制胜”战略。至于国外,则更是司空见惯。今天,国内外对形象的重视,反映了世界经济竞争的一种趋势。
同样,地区形象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对此,与会学者作出了很有见地的论证。众所周知,随着国内外市场交流日益密切,地区形象的重要性将日益突出。良好的地区形象往往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环境,它以一种无形资源的魅力,把大量的外来资金项目吸引进来。正是在此情况下,理论学术界在企业形象理论(CI)的启迪下,进一步提出了地区形象的理论(DIS)。不言而喻,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与趋势。今天,一个地区要走上全国乃至世界,走上国内外市场,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这正如众多学者所指出的,要走上市场,“地区形象先行”已经是一种带规律性的现象。事实证明,塑造地区形象这个智力投资的回报将是明显的。因此,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被愈来愈多的地区领导所重视,他们在集中精力投入有形的经济建设的同时,开始注视无形的地区形象的开发,这对促进地区全面发展是有益的。
二、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一种好方式
在研讨会上,有的学者指出:“市场经济、市场竞争离不开形象、知名度和美誉度,离不开人的智慧的开发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试想,如果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形象不好,怎么做到内有凝聚力、外有吸引力和发展竞争力呢?怎么能够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呢?”的确,如何把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而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为促进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提供一种好的方式。今天,无形财富不仅是商标、品牌、信誉等,还包括地区的企业形象、窗口行业形象、干部形象、市民形象、城市形象等等。如上所述,开展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首先是要给人一个良好的形象。对此,人们可以根据一系列统计数字来评价地区的形象。然而,更多的往往是根据一些实际的具体感知来衡量的,诸如城市交通、治安和环境情况,市民素质,社会风气,公共秩序,商业信誉等。这些往往更使人深切感受到一个地区的精神文明、文化道德和人的精神状态。由此可以认为,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是属于文化的范畴,要着力于精神状态和文化内涵的构建,开发和配置无形资产。有的学者形象地称此为“软件”设计。因此,地区形象建设可以归结为练内功。地区形象的展现在其内在的根据,其首先是人的整体素质。一个地区人的文化含量的整体素质决定于一个地区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行为准则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础和表现形式,从而决定于一个地区形象的水准。为此,我们强调地区形象建设要着力于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培育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培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教育好青年、教育好后代。因此,有的学者指出:“形象建设必须以精神文明为主线,以人为本,要从文化层次寻找和挖掘本地特征和个性。”
从我国一些地区开展形象设计与建设的实践来看,尽管这个新生事物尚处于初起阶段,但它已产生了积极的效应。首先,有利于塑造、培养富有地方个性文化特征的地区形象,提高了整个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次,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凝聚力,激发他们的自豪感、使命感,有效地开发人的创造力,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人的聪明才智;其三,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和人的和谐统一,推动地区可持续发展。显然,通过强化地区形象意识,以人为本,培育人的整体素质,有效地激发了人们对现代文明和行为的追求和奋斗激情,共同营造了地区发展的人和气顺之小环境,充满深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气息与活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的开拓进取与创造精神,同心协力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并在这个过程中共同不断再造地区好形象。事实上,各地区都将形象设计与建设同地区发展自然地、有机地结合起来,来完成塑造形象的任务。英德市委书记江惠生在发言中说:英德市被确立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现在正在大力贯彻实施“九五”发展战略规划。召开这次研讨会,把大批专家学者请进来,其目的是要集他们之智慧,开展地区形象设计与建设活动,激励全市人民振奋精神,以人为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开创“政通人和、百业俱兴”的局面,力争完满地实现“九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不断地推进英德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诚如与会者一致所强调的,塑造地区良好形象是不可能凭空进行的,要以地区发展战略(包括现实和未来的)为基础,为其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同时,致力把无形财富转变为有形财富,大力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两个文明的内在统一。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专论

  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
肖扬
内容提要: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促进其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关系,积极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发挥其综合社会效应,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协调发展的内在必然性
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社会主义法制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共同点,也是两者内在联系的根本点。
法制与道德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要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不难看出,这里的许多规定既是法制建设要求的内容,又是道德建设要求的内容。这是两者相互联系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又可以互相转化。如不爱护环境、不诚实守信、不尊老爱幼、不尊重妇女的行为一般来说属于不道德行为,但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变为法律要追究的问题。显然,道德规范作为社会自律的内容,也可转化为法制规范的社会他律的内容,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结合;随着法制的加强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制规范的他律机制会逐步地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自律机制。
一般来讲,法制的规范多以法律法规等成文规定的形式出现,但也不排除以思想意识方面的要求存在。如要求公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制观念。而道德更多的是以要求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等思想意识的形式呈现。同样,有些道德规范也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出现,如一些地方制定的城市文明公约、市民或村民文明守则等。这种形式上的交互运用,实际上是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内容密切联系的表现,也使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形成了一个互相补充比较完善的调整社会关系的全方位的综合规范体系。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实行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我们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6页)实践表明,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既可以减少各种矛盾纷争,净化社会环境,减轻法律调整对象广泛的压力,使之能更好地解决一些重要问题,又可使法律的实施得到广泛的道义上的理解与支持,减少法律实施的阻力,从而提高法律实施的质量和法制的权威。但由于其规范的实现主要靠教育、社会舆论、传统习惯以及人们的信念,缺乏强制性。对于大多数人,道德教育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而少数人则很难解决问题。因此,对于那些破坏社会道德的行为,要给予道德舆论上的谴责,严重者还要给予法律上的惩罚。事实证明,法制对道德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根据法制和道德的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务必与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人们形成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实践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相一致;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应当与规范、引导人们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规范会有利于法制建设;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社会法律关系能够促进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
二、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协调发展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需要
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协调发展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8页)这既是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高度科学概括,也是关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精辟论断。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始终重视物质文明的发展,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这是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同时,必须始终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这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证,任何时候也不能动摇。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重大成就的内容予以总结。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又把法制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条件。这就科学地表明,没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就不可能有精神文明的全面健康发展,也就不会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协调发展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的需要。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正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新的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努力建立和健全能够有效引导和规范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法制体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序言第3页)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加强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法制建设必须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同步发展,没有健全的法制就不可能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就没有完善的市场经济。因此,市场经济的各种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制的轨道运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各种经济关系加以调节和制约,将有效地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地运行。
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显而易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一是能够促使人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矛盾。二是可以提高人们履行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动员社会舆论的力量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监督,从而减少不道德行为的发生。三是能从思想上提高认识,防止市场经济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对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还要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既要靠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又要靠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协调发展。这就要加强道德建设,进行理想、道德、文化、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文化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全面提高,为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氛围。同时要加强法制建设,在全体人民中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制观念,使人民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普及法律常识,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加强对社会生活的管理,制止和惩罚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法制、道德、社区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作用。事实证明,只有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协调作用,才能使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才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大力推进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
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协调发展关键也在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物质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不仅要把物质文明建设的实绩作为考查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也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实绩作为考查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加强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并注意重点与一般的结合。所谓重点:一是重点对象,即要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道德与法制教育。二是重点内容,即现阶段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包括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力度,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办事质量和水平等。
从本质上说,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要求我们坚持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一起抓,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在实践中把根本目标的同一性与实现手段的多样性辩证地统一起来,不断探索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操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各阶段任务的完成,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同时,还应当注意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要求,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只有立足本国实际,合理吸收国外优秀文明成果,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开拓前进,才能使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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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探索与商榷

  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实质
黄铸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五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我国统一战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这篇开幕词中,邓小平同志指明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内容。这就是:(一)我国已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已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二)我国的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三)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同时促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这表明,我们的国家由革命时期转变到了建设时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实质上由革命的统一战线转变到了建设的统一战线。
应当指出,革命和建设是不能截然分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有某些建设,如革命根据地的建设,但那是服从和服务于革命的。总的说来,那时的统一战线,是服从和服务于革命的,是革命的统一战线,是一种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全国解放以后,我们把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结合起来。但那时我国的主要矛盾还是阶级斗争,我国统一战线还是一种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基本的方面是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同志曾提出由人与人开战转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并且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伟大的事业服务。党的八大也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但是,从1957年起,我们又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规定为主要矛盾,搞以阶级斗争为纲,以致引发了“文化大革命”。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才根据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确定了把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的国家由革命时期到建设时期的根本转变,我国的统一战线实质上也随之由革命的统一战线转变到建设的统一战线。
至于统一战线的名称,在一段时间内还曾沿用革命统一战线,后来邓小平加上“爱国的”三字,称之为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以体现扩大团结面和利于祖国统一的意旨。到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才去掉“革命的”三字,改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提出我国新时期统一战线实质上已经由革命的统一战线转变为建设的统一战线,并不是要改变爱国统一战线的名称。名称还叫爱国统一战线,只是对于其建设的实质作一个说明。
爱国统一战线由服从和服务于革命和阶级斗争转变到服从和服务于建设,统一战线内部的矛盾和关系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虽然,爱国统一战线内部还会有阶级斗争的某些反映,但是,大量的是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社会矛盾。
通观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存在的矛盾和差异,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矛盾的一方必须克服和战胜另一方,否则就会危害统一战线,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例如,班禅十世转世灵童寻访和认定过程中发生的个别人勾结达赖进行破坏的问题,这是比较少量的。第二类是那些不影响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目标,不影响政治合作,不妨碍正常的相互关系的矛盾和差异。对这类矛盾和差异,可以求同存异。例如,人们宗教信仰不同,并不妨碍政治上的合作和宗教信仰上的互相尊重。又如,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可以求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意识形态之异。第三类是相反相成的矛盾和差异。这类矛盾和差异不但不具有对抗的性质,而且可以互相启发,互相补充,集思广益,相得益彰。这即所谓“建设性的矛盾和差异”。爱国统一战线中大量建设性的批评、建议和不同意见,属于这类矛盾和差异。这类矛盾和差异的存在不但无害,而且大有益于我们党,大有益于国家和人民,大有益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所以,我们在爱国统一战线中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热忱地欢迎和鼓励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像邓小平所说的那样:“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随着爱国统一战线由革命的统一战线转变为建设的统一战线,这类建设性的矛盾和差异愈来愈在统一战线内部诸种矛盾和差异中发展成为主流。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既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统一战线内部也必须实行重在建设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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