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清正廉明执法如山
——记吴川市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罗鸿华
梁卓
也许是受先贤的激励,罗鸿华生性正直,嫉恶如仇。1963年,血气方刚的他报名参军,在部队的大熔炉里一干就是22年。他从班长干到团政治处主任,先后荣立三等功8次、二等功2次,并出席全军英模大会,受到中央军委领导的嘉奖。1984年,刚脱下国防绿的罗鸿华又开始了在地方政法岗位上奋斗。1989年他被任命为广东吴川市政法委书记。1993年,由于他的廉明公正和辛勤工作,又被推上了检察长这个光荣而艰巨的职位。
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是罗鸿华的真实写照。他刚从部队转业回来时,由于住房紧张,只好在妻子供职的单位围墙边用竹和沥清纸搭建临时住屋。后来,部队领导对转业的干部进行回访,看到他的住所如此简陋而深感惊讶。在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关怀下,他的住房问题才得到解决。罗鸿华常常告诫自己和部下,干政法工作一定要过好权力、人情、金钱、美色关,决不能被私利牵着鼻子走。他曾主持办理一宗经济犯罪案,罪犯的关系人先是把几万元现金放在他的朋友家里,说只要他不办理此案就行。罗鸿华一听火冒三丈,当即严厉批评了关系人。可这关系人仍不死心,又办好一块地皮的地契送给他,又被他当面斥责。事主见行贿不行,就又转为电话恐吓:“你要小心点,不信你能做一世。”他说:“犯罪是走不掉的,我绝不会丧失共产党员的骨气,向罪犯屈服!”罗鸿华认为依法办案是执法者的最起码要求,无论是谁违法犯罪都不能“放一马”。1995年8月,吴川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原吴川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副主任康胜徇私舞弊和受贿案。康胜明知河南省宋中军被非法拘禁,失去人身自由,不但不依法办事,解救人质,反而在审理中收受贿赂,把非法拘禁变为合法拘留。罗鸿华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恐吓,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等干扰,使康胜受到法律的制裁。近几年,罗鸿华还组织人员查办了原吴川市公安局林亚泉玩忽职守案,原吴川市公安局治安科林兴寿挪用公款、抢劫案,原工商银行吴川支行工业信贷科副科长刘付为受贿案,原吴川市党校校长陈家迪挪用公款等大案要案。特别是去年,查办大要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移送起诉率等几项指标均达历史最高水平。罗鸿华被评为湛江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连续几年荣获市“先进党务工作者”称号。吴川市检察院自1993年起连续4年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保驾护航,身先士卒,罗鸿华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而时刻奋斗在第一线。1994年,塘尾镇六条自然村6000多村民举行八十年一度的杨姓大型集体“拜斋”封建迷信活动。罗鸿华会同有关部门连续七天七夜深入基层开展制止工作,并先后召开17次市、镇公检法司等部门干部会议,要求每一位干部,耐心做好规劝工作。在现场拆除神坛斋棚时,部分群众气势汹汹,进村的12辆车全被围困,罗鸿华坚持在现场说服群众,最后组织力量铲除了神坛斋棚,并依法严肃处理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6个头目。
1993年以来,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和本地实际,罗鸿华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吴川市政法职能部门不间断地开展“严打”斗争。先后打掉了韦以专等5人的车匪路霸团伙(均处以极刑),摧毁了一系列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吴川市反盗抢机动车专项斗争的职能部门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单位,收缴黑枪工作受到了省、市的表扬,吴川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荣获湛江市唯一的一等奖。
作为基层政法领导干部,罗鸿华24小时全天候处于临战状态,只要电话铃一响,他就爬起来赶赴现场。凡遇突发性、重大疑难、带有危险性的案件,他都从不考虑个人的安危,从而使困扰吴川多年的几个老、大、难治安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为吴川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建功古赵地
董爱强
古都邯郸,流传着一代又一代创业者的故事。河北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彦科继一代又一代创业者的精神,把自己的汗水和足迹深深印在这片古老文明的土地上。
1996年6月份,徐彦科到邯山区人民法院任院长。不出两个月,他便走访了邯山区所属的4个基层法庭及全院60名干警家庭。
邯山区是市内三区中较贫困的区,法官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感动着徐彦科,而法院艰难的物质建设和执法环境又使他深感不安。
成立于1984年的邯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只有19间旧房,拥挤不堪别说,就连墙体也已开裂,极其简陋。审理简易案件在办公室进行,遇到重大案件开庭时,只好借用外单位的礼堂。对此,徐彦科同其他党组成员反复找有关部门交涉。真情感动了有关领导,终于将空闲6年的职校改造成邯山区法院的13间办公室,并将原有的19间旧房进行了修缮,借地办公的庭室和基层庭的办公执法条件都有了明显的改变。
法院靠什么赢得社会的支持?靠严肃执法和出色的审判业绩。徐彦科198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他不仅有着丰富的审判实践,作为一名痴心法律工作的“铁法官”,徐彦科有一种近乎“工作狂”的干劲。徐彦科牢牢把握工作重心,将公开审判作为严肃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春季攻势严打”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合议庭白天开庭,审委会晚上讨论案件,经常工作到半夜才结束,从重从快地审结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不仅震慑了犯罪,而且扩大了法制宣传的社会效益。
为了坚持和保证严肃执法,徐彦科带领全院干警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他组织考察小组赴北京、石家庄等地法院交流取经,并安排刑庭审判员进行改革观摩,使审判方式改革由点到面迅速普及开来,在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着力做到“诉辩式”及“一步到庭”。
一年来,邯山区人民法院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执法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有4个单项考核获全市第一。(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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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反贪导报在湖南
杨克
当湖南株洲市检察机关一举查处了株洲玻璃厂原厂长许建邦等18人贪污受贿案之时,玻璃厂全体职工拍手称快。高兴之余,职工们纷纷表示:这也得感谢咱们的《反贪导报》!
原来,查处腐败厂长的线索,正是来自株洲玻璃厂职工写给《反贪导报》社的一封举报信。1996年6月,《反贪导报》接到这封举报株洲玻璃厂个别厂领导贪污受贿的举报信后,极为重视,立即转送湖南省检察院举报中心批转到株洲市检察院。在检察机关的追查下,这批“蛀虫”最终落入法网,其涉案金额达110余万元。
株洲玻璃厂“群蛀”的落网,只是《反贪导报》创刊三年来为反腐倡廉所做的众多贡献中的小小一例。尽管只是一张内部发行的报纸,但是作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报,作为全国唯一的一张以宣传反贪肃贿、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专业报纸,导报社长年坚持拿出充足的版面、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全方位宣传、支持反腐败,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被誉为“一块反腐宣传的特殊阵地”。
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导报社共收到群众举报3000余件,高峰时期一天多达10余件。他们开设了“举报知识专题讲座”,连续登载了20余篇文章,系统介绍了有关群众举报的方式、方法,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受理、查处、反馈的程序等知识,引导群众正确举报;他们还开辟了“举报回音”专栏,不定期地公布通过群众举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大大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热情。对群众的每一项举报,他们都做了及时、恰当的处理,为检察机关查处腐败罪案提供了丰富的线索。
创刊至今,从详尽介绍中共高层反贪污实况的《九四中国打虎大行动》,到揭露贪官沉沦轨迹的《肃贪惊雷》,再到系列展示湖南省检察院查办贪污受贿大要案成就的《我执神弓射大雕》等等,《反贪导报》高举反腐倡廉的大旗,吹响向“灰色瘟疫”宣战的号角,催人振奋。据不少地方的检察干警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反映,导报关于反腐败的宣传造出了反腐败的声势,对战斗在反腐败一线的他们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除了全力支持反腐败工作之外,《反贪导报》还不失时机地屡屡发起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攻势”:“检察官忠告”、“热点透视”、“反贪大视野”、“社会长镜头”等栏目的设置;《招待费里名堂多》、《市场经济的“黑洞”——小钱柜》、《莫让权力进市场——党政机关“创收”现象透视》、《站在河边,谨防湿鞋——财务人员经济犯罪小析》等有针对性文章的发表,及时为读者“打开”了一扇扇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窗口”。难怪一位国有大型企业的读者给导报社写信说:“导报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失控的原因及对策一文发表后,我们厂领导很重视,立即组织财务、纪检部门的同志对全厂各处室、各分厂、分公司的财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查出失控的预算外资金1200多万元,防止了国家财产的流失,同时制定了一套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希望贵报今后多刊登一些类似的文章。发表一篇好文章,就是为社会做一件好事,做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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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徐州巡警:都市守护神
王洪亮陈文军
江苏徐州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素有五省通衢和江苏北大门之称,是全国综合性的交通枢纽之一。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成为流窜犯罪的集散地。
现代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快”,为有效对付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快制快,以快取胜,徐州巡警支队精心设置了一道道防范犯罪的坚固防线。他们在全市以点连线、以线织网,形成了点线面结合、攻防兼备、快速出击、高效处警的动态治安防控体系。他们在出入城区的咽喉要道设立了10个治安卡口,对出城出租车和其他可疑车辆实行昼夜24小时治安检查登记,及时破获了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
今年4月22日下午,秦洪桥治安卡口中队执勤民警对一辆出城出租车进行检查登记时,发现车上3名青年乘客无身份证且神情紧张,说话生硬。经对其随身携带的提包进行检查时,搜出手枪式火药枪1只、近1米长的铁链1根,显然3人有重大劫车嫌疑,被当即扣留审查。后经查明,这3人均系山东省人,来徐州是预谋杀人劫车的。事后,这3人哀叹道:“我们闯遍了多少地方,没想到在徐州落网了,徐州巡警可真厉害。”
目前,在徐州已形成了一个疏而不漏的法网,健全的运行机制使巡警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徐州巡警支队自1994年8月组建以来,以保卫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维护一方平安为己任,严密构筑多功能、全天候、出警快、效果好的治安防控体系,健全了训练、备勤、接警、处警、防暴等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三年来共破获各类案件48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500余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累计达6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5万余元。被群众赞誉为“人民卫士”、“都市的守护神”,犯罪分子则视徐州巡警的各“关卡”为难以逾越的“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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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南海利剑
张少珍马克君
针对海上日益复杂的治安情况,根据斗争的需要,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海上110”。据统计,自设立“海上110”以来,共接警七百八十条,出动船艇三百六十艘次,出动警力三千四百二十人次;破获刑事和治安案件一百八十六起,其中打掉具有海盗性质的犯罪团伙十三个;破获走私案件八十三宗,查处走私和违规物品价值人民币近亿元;抢救海上遇险船只五十六艘,搭救遇险群众一千三百五十人。
“海上110”的设立,使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这支战功卓著的部队如虎添翼
镜头之一:一九九七年五月六日上午,风力强达十二级的龙卷风突然袭击万宁市乌场港,将靠在港口的七艘渔船掀翻于大海,多艘渔船在海上漂泊;并有九人失踪。海警二支队通过“海上110”得到消息,迅速派出两艘战艇前往救援,并圆满完成了任务。
镜头之二:十月八日凌晨五时,“海上110”接到群众举报:一艘临高渔船被广西北海渔船撞翻沉没,肇事船逃逸。公边H4631战艇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出事海域,将九名落水渔民救起的同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全速追赶,于上午十一时许将肇事船只追捕归案。
镜头之三:十一月四日上午九时,“海上110”接到儋州海头镇南港居委会渔民举报:昨日,“儋州32050”号渔船在海上作业时,被“临高12115”号渔船误解,重伤了我方船员黄志雄。儋州市边防支队渔头边防派出所接到出警命令后,和海头渔政站站长等人赶往发案地点,“临高12115”号船持枪向派出所快艇射击,并当场击中渔政工作人员许禄寿的腹部。总队“海上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命令儋州、临高公安边防部队紧急出动,于十一月四日晚八时,将代致辉、代庆灵等十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附图片)
海南公安边防“海上110”警官严阵以待。 马克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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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科技强警
汪金福马建武
今年10月16日下午14时44分14秒,成都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的电话突然响起来,值班民警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焦灼的声音:“这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两名重刑犯在庭审间隙逃跑,其中一名被法警当场击毙,另一名逃走,请求援助!”
1分钟后,另一部报警电话响起,一位名叫易辛利的群众从金鱼街81号报称,歹徒窜到一家鞋店用菜刀砍伤店主夫妇,并劫持1名年仅11个月的婴儿。
值班民警放下电话,立即行使应急处置权,调集各职能部门警力出动,同时将案情向公安局领导汇报。在短短的6分钟内,巡警、特警、交警、案发地公安分局等100多位民警陆续赶到现场。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的指挥协调下,各警种各司其职:封锁管制交通、疏散群众、解救人质、抓捕人犯等工作同时展开。
晚20时05分,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威慑力面前,人质获救,歹徒束手就擒。
成都110报警指挥中心的快速高效,在这起劫持人质案的圆满处置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资金紧张、装备滞后差不多是各地公安机关都面临的难题。要建设现代化的110报警指挥中心,钱从哪里来?技术从哪里来?成都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锐意改革,大胆引进。他们同北京炬通远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吸收投资3000万元,引进先进的“报警追踪及指挥调度系统”。在一年的时间里,他们既建成了硬件设施上同步到位的110报警指挥中心,又探索出一条引进资金技术加强公安建设的新路。
为充分发挥“110”的作用,成都市公安机关把控制社会面的警力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局指挥中心,任务是负责接处警指挥调度,协助或代表局领导行使指挥权;第二层次为各警区巡逻大队,任务是按照指挥中心命令快速接处警;第三层次是各辖区派出所,组织辖区内的群防力量区域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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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深圳让电脑参与小区管理
本报讯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办公室最近将电脑网络引入小区管理工作,并在一些地区试用“安全文明小区通用电脑管理系统”。这套电脑管理系统,包括商业店铺、暂住人口、常住人口、出租房屋、辖区单位等五大管理模块。针对城市中出租房屋情况复杂的现状,专门将出租屋、业主、暂住人员等要素汇聚一起,进行动态管理。常住人口管理方面,实现了按户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十几个单项或多项任意组合以便查寻。(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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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沙龙

  “守法不阿意”
王坤
“守法不阿意”,语出《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意思是执法者要铁面无私,不要为迎合某些人的意图而歪曲执法。这话说得铿锵有力,入木三分。我认为,当今的执法者如果都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就能法则畅行,天下大治矣。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畅扬法制,无私执法,理所当然地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毋庸讳言,我们在执法方面还存有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执法者依法办案尺度不严,以致失之过宽,出现以罚代刑、违法不究现象。二是某些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法工作,造成“执法难”、“难执法”。君不见,有的案子办到中途,一些头面人物带口信、打招呼,千方百计为当事人开脱,无形中加大了办案的难度。
笔者认为,作为执法者来说,应该出以公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无论你的官多大,你的职位多高,执法者都要坚定执法决心,软的不吃,硬的不怕,丝毫不买你的账,半点不“阿”你的意。我国历史上执法不“阿意”的大有人在。铁面无私的包拯、执法如山的海瑞、秉公断案的李世达、“执法一心,不敢爱死”的赵绰,他们扶正祛邪,敢于以理犯上,以法明治,维护纲纪,以凛凛之浩气,彪炳于史册。我们的先辈都能做到这一点,当今的执法者就更应以公护法,严以执法。只有这样,才能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也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说情风”。
说到这,我认为那些乐于替人说情、为人开脱、善于“示意”的人们也该猛醒,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不要扮演一名不光彩的角色。还是“一身正气为人,两袖清风处世”,勤勤恳恳干事业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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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记者述评

执法不严已成为当前妨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说情风”恰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它由小到大,由弱至强,愈刮愈烈。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依法——
  堵住说情的嘴
本报记者毛磊
一个小伙子开车闯红灯,被交通警察拦住递上一张罚款单,小伙子转身便去找熟人。通过熟人的说情,警察取消罚款,算是交个朋友。这类事在国人眼中已然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四条的规定,司法人员裁决罚金时,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在20万元至零,凡在此幅度以内的裁决均视为合法。可见,司法机关在执行这一法律规定时具有相当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自有尊严,本是神圣的,凛然不可侵犯!
然而,为什么出现该判死刑的判死缓,该判重刑的判轻刑,该判有罪的判无罪,该蹲监狱的送劳教,该绳之以法的却逍遥法外?
执法不严已成为当前妨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说情风”恰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它由小到大,由弱至强,愈刮愈烈。
说情已演化成一种社会病。
“说情风”是由多方面因素形成的,作为风源主体的说情者,大部分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和掌握一定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某些说情者身为领导干部,怕影响本单位的声誉,怕担责任,怕抹煞自己的政绩,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因而对本单位或本部门干部职工中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公开说情,千方百计袒护部属,只考虑违法者一时的处境,而不管他们给党和人民利益带来的危害。
也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是以党的事业和大局为重,而是从个人利益出发,背弃党性原则,模仿江湖做法,讲究哥们义气,甚至以说情为依托,心照不宣地组合成“老乡帮”、“同学帮”、“战友帮”、“亲戚帮”,编织成一张张难以撕破的“关系网”。
还有一些人“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以说情为业,大捞好处。他们凭借着与公、检、法、司的各种复杂人情关系,为亲朋好友充当说客,一方面以博得称赞,满足个人虚荣心,另一方面收受礼品、礼金,捞取外快,其本身也许已有受贿犯罪嫌疑。震惊全国的原铁道部副部长张辛泰、原广东惠州市公安局长洪永林等执法执纪部门负责人犯罪案件,其蜕变过程中,犯罪手段基本相同,主要是打着“说情”的幌子,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
“说情风”目前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说情全面化,由过去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说情,发展到为刑事、行政案件说情,可谓案件未到,说客先行;
其二,说情公开化,由过去的隐蔽、私下说情,发展为现在的公开说情,说情者毫无顾忌,视说情为“打官司”的当然之举;
其三,说情交易化,由“干说”发展为“水说”,除请客、送礼,还以为执法机关办案人员或其亲属解决住房、就业、就学、子女入托等作为交换条件,甚至以某种利害关系来要挟办案人员给予“照顾”;
其四,说情系列化,人转人,人托人,人求人,环环相扣,节节相连,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说情风是好人主义、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突出表现,是低级庸俗的处世哲学、拉帮结派的宗法观念在政治生活中的反映。说情风助长了腐败,腐败现象的蔓延又引起了执法环境、执法条件的恶化。
有人认为说情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说情虽然不对,但比起其他腐败现象是小巫见大巫;还有人批评起说情风来义愤填膺,但轮到自己头上,则是照说不误。人是要讲感情的,但这种“感情”绝不能置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更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
要堵住说情的嘴,让说情者有所畏惧,以便排除干扰,净化司法环境,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律专家刘安平、王萍近日提出,我国应设立妨害司法公正罪。
就现行刑法而言,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妨碍公务罪追究之;对因徇私情,颠倒黑白,枉法裁决构成犯罪的,追究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广泛存在的利用权力、亲情、友情等各种社会关系,使得司法人员偏袒一方,做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裁决的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刑法却未有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虽然这些偏袒一方的裁决,未必构成现行刑法上的颠倒黑白、徇私枉法,但却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败坏了社会风气。
两位法律专家认为,公正司法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公正即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司法公正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摒弃部门、行业、团体利益、个人感情因素和外界干扰。
司法公正要求司法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正确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不允许滥用权力,假公济私。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人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同时,必然直接地侵犯了相关人合法、正当的权益,同时也侵犯了全体公民所享有的社会主义法律公正适用的权利。
设立妨害司法公正罪是保证司法人员正确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切实保证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迫切需要。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有先例可循。不少国家为维护司法公正,都设有妨害司法公正罪。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北京崇文公安分局民警陈娅萍,7年来悉心照顾5位孤寡老人。图为她在李淑清老人家问寒问暖。邓红阳 胡建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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