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20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文摘)
专栏:

  何时能住上这样的房
近年来,建设部城市住宅试点小区以其高水平、高质量在各地引起公众极大关注,刚刚结束的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第四次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到1997年我国10%的新建小区要达到试点小区水平,到2000年,25%的新建小区要达到试点小区的水平。
建设部住宅小区试点自1986年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4批共68个试点小区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56个城市。对于每一个参观过试点小区的人来说,其意义与价值不言自明,然而,仅占去年全国住宅竣工面积1%的试点小区对于“全国都是工地”的城市住宅建设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很多试点小区都成为当地百姓的旅游景观,然而,何时它能成为我们每个人真真切切的居住空间呢。
试点小区的建设,基本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而房地产开发商则更关注经济效益。尽管许多小区的开发商也在努力寻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实际上,由于建设试点小区所获得的自身实力的证明也是一种经济效益)。但在今天市场不是很规范的情况下,促进实现“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的目标,主要要靠政府的重视与推动。特别是市、县一级政府的重视。所有的试点小区都是领导重视,全力协调才取得成功的。就像许多地方的领导所说,市长的水平就代表着城市居住区的水平。每个城市,只要领导重视,建设一个试点小区并不难,难的是所有的小区都建成试点小区的水平。这就需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开发商、施工队伍拿出更多的责任心来。
因此,建设部谭庆琏副部长强调,重要的是思想上、观念上的转变,要认识到人居问题就是政治。正如邹家华副总理在为本次会议发来的贺信中所指出的:城市居民住房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4月12日《光明日报》王玮文)


第8版(文摘)
专栏:报海撷英

  一些报纸刊登文章谈孩子教育问题
“最忙最累是孩子”
据4月11日《中国青年报》刊载的《最忙最累是孩子》一文介绍:“某校六年级学生贝贝,一周中除了星期天晚上,其他课余时间都要去老师家和辅导班上课,每周补习时间约计24小时。据有关人士估算,在武汉三镇,像贝贝这样课余时间上‘家教’或辅导班的中小学生至少有5万人。
“记者采访了一些苦苦守在家教老师门外等候着孩子的家长。一位家长说,现在成年人每周可以休息两天,可是孩子却连一天也休息不了,现在最忙最累的是孩子。另外一位家长则说,现在一些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招生出的都是怪题目,孩子不多拜几个师傅就不能‘博采众技’,所以不得不从这个老师家赶到那个老师家。”
请家教的意义是否如家长们期望的那样呢?请看《中国工商报》的《家教带给孩子什么?》。
“一位老资格的教育家曾对记者说过,不能完全否认家教的作用,然而如今家教缺少统一的管理措施和规范细则,教师优劣难辨,家教质量也就参差不齐了。
“家教作为对学生知识的‘充电’,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事实上对一种社会现象的分析,很难用一句话来肯定或否定。据上海一位大学生介绍,从他们高中班学生考大学升学率这一情况来看,请家教的与不请家教的同学,进大学的各占一半,其中更耐人寻味的是,进重点大学的请家教的少于进一般大学或大专的。与这个结论相反的是,某学校初中学生请家教的考进重点高中的多于不请家教的学生。”
《中国工商报》的文章最后指出:“讨论家教的得失利弊不是我们大家迫切期望得到的最终结果,而通过我们家长和教师培养出合格人才,有益于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才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与上述这些为了孩子的成长不遗余力,四处请家教的家长不同,如今也有部分家长,出于不同考虑,把孩子“全托”给了他人。《经济日报》的《“全托”不是福》一文对这种现象作了分析。
“把培养教育孩子的重任全权交给他人,表面看起来,这种由专人管教的方法对孩子是好事,实际上,全托的结果颇令人失望。
“有的父母事业心很强。他们虽然爱孩子,但不愿因孩子的拖累而影响自己事业的发展,因而就把孩子‘全托’给奶奶或外婆。
“有的父母对孩子疏于管教,过分娇惯,认为犯点错没关系,等长大了,读书了,自然就会懂的。家长便把孩子‘全托’给老师,希望老师一举扭转孩子从小养成的陋习。
“但是无论何种爱,都难以代替父爱、母爱。在别人家中,孩子会多一些戒备,这种有距离的环境,不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父母是孩子终生的老师。孩子的教育不仅仅是文化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道德品质的培养,而这更多的来自于父母的影响。所以奉劝各位父母,在‘全托’之前,慎之又慎之。”


第8版(文摘)
专栏:

  家庭服务该热不热
1995年10月,位于上海芙蓉江路89号的西区劳动力综合市场推出家庭服务,这是国家劳动部门首次把劳动力中介的视点落在企业以外,试图把一向由外来人员占据的家庭服务市场纳入劳动部门的就业管理范围,为广大下岗女工开辟再就业的新渠道。
初次的招聘信息会上,有345名下岗女工自愿报名从事家庭服务。半年过去了,据了解,现实际从业人员只有23名,300多名报名者与二十几名从业人员,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症结何在?
传统的观念总是把家庭服务等同于保姆,不少女工报名后,始终迈不出这一步,觉得保姆低人一等。有些女工进入服务家庭后,别人的眼光稍有变化,她们就会浮想联翩,继而不干。
1996年仅上海市就需要解决20多万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任务艰巨,然而值得深思的是,沪上有160万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他们却没闲着,尽管该市于去年出台相应的限制外来工的规定,但走在街上,仍可见到饮食店、点心摊、修理铺及清洁卫生、废品回收等行业都由外来工完成。于是出现许多人没活干、许多活没人干的奇怪现象,其实工作就在待业者的眼前,关键是转变观念。
(4月7日《工人日报》宋长星文)


第8版(文摘)
专栏:

  企业经营者纳税意识透视
去年底,受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经济效益纵深行组委会的委托,北京商情咨询公司对北京市的二十七家企业(其中九家国有企业,十家三资企业,八家民营或私营企业)领导人的纳税行为和纳税意识进行了联合调查。
在调查中,有两个现象让人感到困惑:
第一,调查显示,百分之五十四点八的企业发生过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偷漏税行为,这个数字与其他类似调查的结果相比,显然是不完全的,但这仍然使我们感到,在企业经营者的意识和行为之间,明显地存在着不一致。
在调查中,不少企业家声称,他不是故意要偷漏税,而是要根据自己的良知和标准来确定交税的数额,特别是一些民营和私营企业家,他们认为,它们很少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贷款便利,因而,它们不能与国有企业一样承担相同的税负。也有的企业家认为,如果税收征管不严格,其他企业都在偷税漏税,实际上就造成了对本企业不利的竞争条件,所以偷漏税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从这两种说法中,可以看出,在当前的形势下,要增强国家税收的效率,除了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以外,合理税收,为企业家创造公平的生存与竞争环境,以及加强税收征管的严肃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被调查的企业经营者对一些基本的税收观念也表现出反常的认识态度。有百分之六十一点九的企业经营者不同意“国家税收保证了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在回答“国家通过税收调节财富分配的不公平”的问题时,赞同和不赞同的人分庭抗礼。由此可见,在企业经营者的税收意识中,社会公正和公平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与企业之间,通过征税与交税的过程,也就形成了一种交易的契约关系,双方同时具有了义务和权利。当企业履行了纳税人的义务,它就应该享受纳税人的权利,这是义务与权利的对等。在调查中,反映在这个问题上,企业家的意识和行为是十分矛盾的:一方面,企业经营者的纳税人权利意识似乎已经健全,但是另一方面,在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过程中,却存在着纳税人权利的淡化,大多数企业经营者仍然是被动在履行纳税人的义务。轻视纳税人的权利在一部分企业经营者中已成为一种不自觉的习惯性行为。(四月七日《经济参考报》阿晖文)


第8版(文摘)
专栏:

  如何保护文化古都
当北京为它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建设而骄傲,为众多立交桥和雨后春笋般的摩天大桥感到自豪时,来到北京的外国游客却几乎都扎进了故宫和北海,有的人甚至钻进了胡同陋巷,体验古都的陈迹遗韵。
许多建筑专家为北京城市的面貌而忧虑。一场争论在首都建筑学界展开:古都是否需要保护?如何保护古都风貌?如何协调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古都风貌之间的矛盾?
著名建筑学家张开济认为:北京城本身是个大文物博物馆,这里的一砖一瓦都应保护。他把没有这种保护意识的人称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但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曾昭奋却持另一观点。他10年前就撰文指出:人民的首都不是一件老古董,也不应成为一个维护和展示旧风貌的历史博物馆。它是一个充满活力、不断充实、不断发展的有机体。没有变化和创新,就没有明天北京的地位。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王东对记者说:“对北京城的保护应是积极的,有的是绝对保护,有的则需更新。要继承前人优秀的东西加以改造。各时代应有各时代的特点。”他觉得万里同志提出的“文化古都,现代城市”这八个字比较客观全面。
随着城市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新的建筑必定会越来越多,如何保持古都的魅力,关键要处理好新旧建筑以及不同风格建筑之间的关系。在发达国家,重点强调的是整体环境风貌的保护,强调保护各建筑物之间,以及建筑物和广场、道路、绿地之间的总体空间和构成,对不同风格的建筑,特别是现代化建筑,并不一概否定,而是要求在体积、高度和空间布局上进行宏观控制。在一些世界著名的文化城市,建筑高度都受到严格控制。来自国外的经验证实,现代化与保护文化遗产并非不可兼得。(4月10日《法制日报》孔屏文)


第8版(文摘)
专栏:

  中专生应有更广阔的天地
“经费不足。”这是大多数中专校长面临的头号难题。传统的中专基本上是部门办学,以满足本部门的人才需求。然而由于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机制的调整,许多业务主管部门已无法承担这笔庞大的开支。受物价上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学生的培养经费却逐年增加。以北京为例,平均一个中专生的培养费已超过了4500元/年。再加上有些中专毕业生分到了部门系统之外,而学校由于种种原因却收不回培养费,更使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大为降低。
“太难了。”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吴明钟校长告诉我们,作为函授学校,他们在全国有近600所分校。平均每个分校只有3万元办学经费,有的学校甚至只有几千元钱。几千元钱!这对于一个学校来说实在是无法想象。
除了经费,许多中专学校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所体现出的办学思想落后、转向不灵活、与市场结合不紧密也制约了它的发展。
“社会上一些专业化的工作,一般学校难以满足。比如站机床,就需要专业性强的中专生。”“职高许多是面向‘三产’的,中专在‘二产’比较有优势。它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是职高无法替代的。”“和大学生相比,中专生踏实肯干,不易跳槽,比较受用人单位欢迎。”在许多中专学校,校长们谈起前景来还是比较乐观的。在国家教委,中专处处长刘玉林告诉我们,目前国家对中专生的需求量是很大的。矛盾在于,不是分不出去,而是中专生不愿意往下分。造成了“分不出,留不住,用不上”。中专生应该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这需要全社会给他们提供机会。
(4月10日《中国青年报》郑琳林荧章文)


第8版(文摘)
专栏:

“房”字新解
(四月五日《讽刺与幽默》徐鹏飞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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