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要闻)
专栏:

  武警吉林五支队加强新战士法纪教育
本报讯武警吉林总队五支队针对新兵社会经验少、法律知识少的实际,近日从九台劳教所请来五位失足劳教青年现身说法,对刚入伍的新战士进行法纪教育,使新兵集训队的法纪教育搞得有声有色。(王兵)


第3版(要闻)
专栏:

  台前县武装部加强民兵科技扶贫
本报讯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全县四万七千多名民兵开展民兵科技培训,建立县、乡、村三级民兵科技培训网络,带领群众致富。经过三年努力,县乡两级武装部所属的十九个扶贫点,有十七个脱贫,三万多村民摘掉了穷帽子,其中九个被县里命名为“双文明村”。(卓文德吉庆印穆伟)


第3版(要闻)
专栏:

  厦门外贸集团为驻军办实事
本报讯福建省厦门市外贸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为驻军办实事,解困扰。五年来,他们支援部队安装了一套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兴建了一个标准室外羽毛球场,配置了一座多功能健身房,捐赠各类彩电、洗衣机数十台,书籍千余册;接受安置转退军人二十名,随军家属七名。去年,该公司被评为厦门市“双拥单位”。
(王磊)


第3版(要闻)
专栏:

  建章立制科学决策
空军某旅党委加强民主集中制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孙茂庆报道:空军地空导弹某旅党委注重联系党组织建设实际,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努力实现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部队管理工作、双拥工作被总参、总政和民政部评为全军、全国先进单位。
这个旅党委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一方面努力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使各项主要工作的思路,在反复酝酿、认真筛选、好中选优中产生。比如,在执行上级指示上,他们提出了“吃透上级精神,摸清部队情况,抓住‘结合’关键,做好落实工作”的思路。这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决策,有力地指导了部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做好建章立规工作,是这个旅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显著特点。为从根本上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他们针对以往规章不完善、程序不严密的问题,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及其常委会职责范围》、《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党委成员履行职责》、《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民主监督》等一系列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在民主监督上,他们建立了“党委定期向机关和部队通报党委建设和工作情况、党委成员定期汇报负责工作和落实党委决议的情况”等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执行。


第3版(要闻)
专栏:

  《百名好军嫂》征文评选揭晓
本报讯由解放军报、广州市妇联、广东康宝电器厂联合举办的《百名好军嫂》征文评选揭晓,二月二十九日在京举行了颁奖仪式。《百名好军嫂》征文自去年四月开始。在历时十个多月的征文活动中,军内外数百名作者拿起笔热情讴歌好军嫂,展现了中国军嫂不畏艰难,自强自立,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风貌。《为了爱,也为了事业》等三十篇文章分别获一、二、三等奖。(郭嘉)


第3版(要闻)
专栏:

  葫芦岛市双拥工作制度化
本报讯辽宁省葫芦岛市努力加强新时期的双拥工作,为使拥军优属工作纳入法律化、制度化轨道,这个市出台了《年度双拥工作方案》、《葫芦岛市拥军优属工作暂行规定》等条例。日前,这个市群众自发拥军组织已发展到一百多个,共结军民共建对子一百一十六个。(关世勋张贵昌胡晶晶)


第3版(要闻)
专栏:

  莆田青年推出“服务贫困村行动”
本报讯共青团福建省莆田县委在全县团组织中开展“共青团服务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目前,此项行动已在20个示范村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莆田县贫困人口多达5万人。团县委把实施“服务贫困村行动”看作是共青团组织服务党在农村中心工作的重要举措,当作促进团组织更好地为基层服务的实际措施,并付诸行动。目前,他们已先期启动20个示范村,并确定八条标准:(一)领导班子健全;(二)牵头办一个以上服务项目;(三)培训80%以上的青年使之掌握一到二门实用技术;(四)为青年提供致富信息,帮助大多数青年找到致富门路,收入翻一番;(五)完成青年扫盲任务;(六)团支部每年发展两批团员;(七)每年推荐两名以上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八)制度健全有效,组织运转正常。 (许景勇)


第3版(要闻)
专栏:

  狠抓落实标本兼治
本报评论员
5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决定》系统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经验,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5年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决定》精神,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种专项斗争,及时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严密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法制教育,加大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基本稳定,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治安环境。实践证明,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是解决我国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目前,诱发治安问题的因素相对增多,我们面临的治安形势还很严峻,有些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治安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能大力加强,不能削弱。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政方针、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这次公开发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就是要使综合治理的方针、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真正能把《决定》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落实到行政村,落实到居委会,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同志的重视是关键。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高度来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来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同志要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真正做到“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运用多种手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在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还要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树立“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争取社会治安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是党和政府的决心,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只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就一定能保持治安秩序的稳定,就一定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第3版(要闻)
专栏:

  《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出版座谈会举行
本报讯《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一书出版座谈会二月二十九日在人民出版社举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由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组织编著,全书十五章,三十八万字,是一部旨在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学术著作。(张子)


第3版(要闻)
专栏:

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重视抓好窗口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图为近日该分局南磨房派出所干警登门慰问治保队员,并向他们征求意见。
朱虹 刘学友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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