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6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贵州省贵阳市交警支队,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从小事做起,干警常常成为小朋友们安全行路的保护人。图为交警护送小朋友们过马路。吴东俊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警方忠告

  春节注意防火!
谢勇
春节将至,欢喜间自然少不了旺火颠勺、热炭涮锅子,还有燃放鞭炮、张灯结彩……我们衷心地祝福大家佳节快乐。但在此也要提醒大家在欢乐的时候切莫忘记安全,注意防火。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做几道美味佳肴款待宾客是很自然的事。但在炒菜做饭时,厨房里最好别离开人,以防时间一长引燃油锅里的油而酿成火灾事故;锅里的水不要盛得太满,以防开锅后沸水溢出将火浇灭,造成可燃气体泄漏而发生危险。万一厨房里发生火情,请不要惊慌失措。如果是油锅着火,只要冷静地给着火的油锅盖上锅盖或往着火的锅里倒进切好的蔬菜即可化险为夷。如果是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燃气管道或液化气瓶上的截门并打开门窗通风,切不可在漏气现场开、关电灯和换气扇、抽油烟机,并要避免一切火种。朋友聚会时,自然少不了要喝上几杯,醉酒后(或是疲劳过度)切记不要卧床或躺在沙发上吸烟,因为往往是烟未吸完人已入睡,燃着的香烟如落在被褥或沙发上,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燃放鞭炮辞旧迎新,是我国人民传统的习俗。但是,如果燃放鞭炮方法不正确,忽视安全,就会招致火灾和伤人事故,北京市在“禁放”前的一个年三十晚上,从零点至一时的燃放高峰所造成的火警事故竟高达48秒一起。所以各地已陆续禁放烟花爆竹。未实施禁放的地区,一定要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是要远离易燃和可燃物,防止火星飞落下来引起火灾;放双响等高空的鞭炮应避开电线。二是小孩放鞭炮时,要有家长带领和指导。炮的顶部不要斜放,以免伤人或钻进柴草垛而引起火灾。另外,存放鞭炮不要靠近暖气片、火炉等,不要和其他易燃物品混存在一起,要放在通风处。运输过程中,要严禁烟火,减少摩擦,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乘坐车、船、飞机时,严禁携带鞭炮等易燃物品,以防止事故发生。
逢年过节,单位和家庭都要张灯结彩,以迎接和欢庆节日。然而,这就导致用电量增加。同时因有人拉接电线等不符合规范要求,这样就直接影响安全,有的甚至酿成电气火灾,那么如何做到安全用电呢?一是要有安全用电的意识,用毕后切断电源,以免电器长期通电过热而引发火灾。二是要遵守安全用电的规程,不可私自乱拉、乱搭、乱接电线,倘若需要拉接电线时应请正式电工安装。三要经常检查导线,凡发现绝缘层老化或破损应及时更换;凡接头松动处,要注意接牢,以防接头接触不良引起过热或打火而引起火灾。四要正确选用熔断器,熔体一旦熔断,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换上新熔体,切不可任意加大熔体,事实证明,在“张灯结彩庆佳节”的时候,只要大家认真检查,消除隐患,就能“幸福愉快地过个节”。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微山湖上静悄悄
徐宜东丁衍方
微山湖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南北长120多公里,湖面与二省三市九个县相接,水域总面积已超过180万亩。如今这里行船放心,渔民安心。湖区群众都说,这是“湖面保护神”——山东省微山县公安局湖上分局干警们辛苦工作的成果。
常年生活在该湖区的渔民和在湖上从事捕捞作业、运输的群众现有20多万人,湖面运行和停泊的船只平均每天也达2万多只,而湖上公安分局却仅有32人。他们不但用高效优质的工作强化湖区治安,还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治安。
自1993年以来,该局在湖辖区韩庄、二级坝船闸增设12处流动治安咨询网点,将电鱼、毒鱼、炸鱼的危害用图片和幻灯的形式在人员集中的地带巡回宣传,对那些遵纪守法的船只实行治安明码挂牌,消除了治安管理中的“灯下黑”。1995年10月15日,江苏大兴运输船队途经微山湖时,被当地杨屯湖霸孙厚华等三人手持红缨枪等凶器拦截,不交3000元不准开船。正在湖面巡逻的二级坝湖上派出所所长张勇发现后,带领干警立即赶到,当场将孙厚华等三人抓获。两年来,湖上公安分局已打击处理各类敲诈勒索的湖霸30多人,维护了湖区良好的治安秩序。
湖上公安分局干警用真诚的汗水浇灌着湖区安宁祥和的治安环境,湖区群众也在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微山湖区有上千只船已自发担当起了义务治安船,有数千人义务担任流动治安宣传员,积极参与维护治安环境,静悄悄的微山湖上,老百姓生活在一片安宁之中……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在身边

  一张欠条
张胜利
张某和李某是姨表姐弟。1993年12月5日,郑州市下坡杨面粉厂业务员李某给任郑州国棉五厂粮店主任的表姐张某送去150袋面粉。后来姐弟二人在面粉款支付问题上发生纠纷,表姐坚持该面粉款同年12月10日已付给表弟,而表弟则坚决予以否认。双方争执不下,表弟便于1995年8月11日持表姐张某所出具的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表姐支付面粉款4387.5元及其利息。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判决,张某支付李某面粉款4387.5元及其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说明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表姐张某一再陈述自己欠李某的面粉款已于1993年12月10日支付给李某了。而自己所出具的欠款收条后又因种种原因送交给李某作其他用途。但除此之外张某提供不出任何已付给李某面粉款的证据。而李某却持有张某12月10日亲笔写给自己的欠条,坚持说张某欠其150袋面粉款未支付。法院经过调查取证,认定李某所持的欠条有效,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认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意味着举不出证据的一方要承担败诉后果。
笔者提醒广大读者注意:在个人经济交往中,作废的欠条要及时销毁处理掉,切勿随便交给别人。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大连不容假警察
赵华苗红亮李维国
1995年9月18日早8点左右,辽宁省大连市交通警察西岗大队四中队长宋涛巡逻到中山公园时,发现一辆前后挂有“交警执勤”牌子的白色面包车,一位身着交警服装、佩带二级警督标志的交警正在取缔违章。宋涛立即想起日前群众反映有位驾驶类似车辆的交警扣证不给凭据、罚款不开收据的事,便上前询问。“假交警”眼看形势不妙,仓惶逃窜,宋涛紧追不舍,最后真交警宋涛在立交桥头将这名“假交警”捉拿归案。
像这样的假交警诈骗案,大连市1995年先后破获七起,涉及16人。其中一名假交警作案80余起,仅对司机罚款就达4万余元。
一些人冲着警服的方便,一些人冲着警械的安全,还有极少数人则利用警用服装、标志进行违法犯罪。这些造就了警用服装、器具、标志的大市场。一些生产厂家、销售商店和摊点垂涎于这个大市场,便不顾这是违法行为,竞相生产、销售警服、警械和警用标志。在大连,尽管生产警用服装的厂家不多,但大批外地流入的警服、警械、警用标志还是“武装”起了为数不少的“假警察”。
一项在大连市下发了5000多份的公安队伍状况调查显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是一些着公安制服的人警容不整、玩忽职守。事实上,这与假警察有很大关系。在有的单位,一些临时雇用的退休人员穿着警服站岗放哨,值班值勤,老百姓无可奈何地称为“警察爷爷”;更有一些所谓的“警察”,在交通路口胡乱指手画脚……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纷纷抱怨警察形象越来越糟。
一些知情人则深感痛心。大连市检察院一位退休的老兵在给大连市公安局长的信中这样写道:人民警察的制服被社会上的保安、联防、经警……甚至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穿着,使人真假难辨。我每每看到那些假警察,就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怨气和羞辱感。这些人有损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大连市公安局为此专门组织人员对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以南地区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这几个区内非法生产、销售警服、警械的企业共有30家,非法着装警服的单位有388个,人员达2807人,非法持有警棍、手铐的达1099人。这支近3000人,较为固定地着警服的非警察队伍,数量是大连市正规警察的35%!
面对触目惊心的调查结果,大连市公安局的领导们深感真假警察不分,执法环境难以改善,警察形象更难以塑造。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不仅给社会治安管理造成混乱,而且会影响多年来公安部门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来的融洽的警民关系,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1995年12月6日。一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警服、警用标志、滥着警服专项活动,在大连市全面拉开帷幕。
大连市这次整治的范围包括:非法穿着警服、佩带警用标志和使用警具的酒店、饭店、宾馆、舞厅、商场及综合性康乐中心的保安值更人员;生产销售上述物品的商店、加工厂、批发部门等等。
为此,大连市公安局展开多种形式对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大连市广大市民的拥护与配合。他们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行动与日常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上的非法着装人员进行清理。大连市交警支队在检查中扣押了8台乱挂公安牌照的车辆,摘除25个没有使用证的报警器,收缴了10顶放在车内的警帽。
1995年年末,大连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全市进行大检查。
1996年1月,大连市公安局督察办和市内四区又出动警力24人次,杀了一个“回马枪”,对市内设有保安人员的酒楼、旅馆、康乐中心等再次进行了突击夜查,又查出了少数保安人员非法着装、持械,并进行了严肃处理。
历时一个月的清理整顿结束了,大连市共纠正非法着装5000多人,收缴警服近4000套,收缴各种警械1398件,收缴各种警用标志近3000个。大连市非法着装、滥用警具、警用标志的歪风基本得到纠正。大连市还制定了严格的措施,将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抓下去,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他们表示,或许还会有警服、警械、警用标志流入大连,但大连将尽全力堵住。大连不容假警察!
编后:全国公安机关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都要开展“爱民月”活动。此篇《大连不容假警察》便是大连市公安机关交出的一份令人满意的有独创性的答卷。他们针对大连市情,快速出击,重塑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此举令人耳目一新。
警服、警械、警用标志的非法滥用,造出了一批假警察,真假难辨,给公安机关的形象抹了黑。这种现象,不仅大连市有,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希望各地公安机关都能像大连市公安机关那样,勇于向此种“毒瘤”开刀,纯洁队伍,重塑人民警察形象。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由于经济纠纷的升温,一种新型犯罪:“人质型”非法拘禁案件随之出现并引起了各方关注。为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检察机关高扬执法之剑,全力出击!请看——
非法拘禁法不容!
刘天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商贸活动日趋活跃,因商贸活动而引起的经济纠纷近年来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了一种新的犯罪——债权人用非法扣押、拘禁“人质”的手段索要债务。《宪法》和《刑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从1993年起,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大力查办“人质型”非法拘禁犯罪案件,解救人质、严惩犯罪,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河北省藁城市张村乡白露村村民魏立根,从1987年开始,与吉林省榆树市大坡粮站业务员蒋文海合伙做木材、面粉、豆油生意。其间,蒋文海共拖欠魏立根货款2.5万元。魏立根多次催要无效后,于1994年3月13日,将蒋文海骗到藁城作为人质扣押。拘禁之初,他先用铁链子把蒋锁在自家的石磨上,后又将其囚禁于自制的铁笼内,锁住双脚双手。为防止他人解救,魏立根在7个月中先后5次转移人质关押地点,并对蒋残酷虐待。1995年3月9日,藁城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周密侦查破获此案,将被非法拘禁1年零8天的蒋文海救出,并以非法拘禁罪将魏立根依法逮捕。1995年5月,魏立根被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无极县西东门乡固汪村农民陈社子、陈撇子,1993年9月与上海市联农股份有限公司室内装潢厂签订了价值15.8万元皮革销售合同。二陈发货后,厂方货款迟迟未付。二陈在多次催要无效的情况下,于1993年11月17日晚,将该厂经营科副科长孙兆强从上海绑架到无极县作为人质,扣押时间长达1年零11个月之久。经无极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孙兆强已于1995年10月21日被解救。
从接到举报,得到线索,到深入细致的侦查破案,再到解救人质平息争端,检察官们认认真真地履行着神圣的职责、付出艰辛和汗水。
据统计,1993年至1995年10月,河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人质型”非法拘禁案736件,立案侦查354件,解救被非法扣押、拘禁的人质1080名,涉及全国21个省市,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岁半,时间最长的近2年。其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好评,更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人质型”非法拘禁案查办难度较大,河北省检察机关注意讲究工作方法和斗争策略,相互支持、协作配合,使一些跨地区、跨省市的案件,都能顺利得到解决。
1994年9月,河北任县农民郑三妮在为河南省南乐县农民程运成代销货物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程运成将郑三妮2岁和5岁的两个孙女骗至南乐扣押,郑三妮亦将程运成派驻任县的业务员扣作人质。案发后,河北省检察院派员直接与河南省院沟通,两省检察机关很快解救出两地被扣押的人质,并各自依法查处了案件。
解救人质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1995年3月7日,晋州市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龙头村农民焦计英非法拘禁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姜华之子姜旭亮案时,当地公安机关调集干警30多名,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查办。
“人质型”非法拘禁案一般有预谋、有组织,发案地点大都集中在农村,扣押人质的场所比较隐蔽。检察机关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支持当作开门的钥匙,向广大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群众纷纷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举报人质被藏匿和犯罪分子隐藏的地点,使检察机关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1995年10月20日,石家庄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刘捷一,为替前妻追回元氏县玉米方便面厂屈晓峰的欠款,纠集公司司机刘刚、经理助理梁喜云,将屈晓峰绑架至前妻家,殴打、体罚、虐待,进行非法拘禁。当天下午3时,群众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举报了刘捷一等人的犯罪行径。检察机关迅速组织力量投入侦查、解救人质工作。在知情群众的大力帮助下,这一案件很快告破,刘捷一等3名犯罪分子落入法网。
在查办此类案件过程中,河北省检察机关把法制宣传教育当作突破案件的治本之策,每办理一起案件,都首先对当事人进行国家法律关于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有关规定的宣传,开展政策攻心;对个别经教育无效,抗拒检察机关工作的,则公开严肃处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1995年12月13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查办“人质型”非法拘禁案新闻发布会。他们的战果受到了各方群众的欢迎和肯定。河北省检察院侯磊检察长旗帜鲜明地表示:今后,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全力出击,通过严格执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新郑法院服务到农村
本报讯河南省新郑法院面向农村,强化服务意识。他们除派出13个乡镇人民法庭直接扎根农村为农民们排忧解难外,还走进千家万户,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认真耐心地调解,防止矛盾激化。近两个月来,该院审理此类案件213件,调解率达81%,没有一起矛盾激化。(安士勇)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有感于农家请法律顾问
刘效仁
近来,安徽省灵璧县虞姬乡已有83户农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聘请了法律顾问。这反映了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喜人变化。
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得农民们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相当淡薄。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解除了对千百万农民群众的束缚,他们大胆开展商品生产,投身经济改革的大潮,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自我保护、平稳发展,必须谨慎、守法、用法。许多农民朋友开始自觉学习起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树立起法律意识。他们从“好人不打官司”的耻于讼争,一变而为勇于对簿公堂,学习法律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种法律意识的觉醒,无疑是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时代进步的象征。
令人欣慰的是,更多的农民兄弟从应急式的法律实践,逐步发展到与法律关系的休戚相关,从自学法律现炒现卖,逐步发展为凡事求诸法律,请律师和法律顾问为自己的经营活动当参谋、代理商务诉讼,调处经济纠纷。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促使人们学法用法。愿更多的朋友走进庄严的法制殿堂,成为法律的知音和朋友。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十万火急:信用卡透支犯罪
张中华
近年来,信用卡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在信用卡日益备受青睐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趁其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进行恶意透支,大肆套取银行资金。
据悉,1994年8月以来,上海市一些金融部门向法院起诉的信用卡透支纠纷案有64件,透支额本息达164.12万元;江苏省无锡市17万信用卡用户中,有近一万户出现透支现象,透支总金额达1145万元,其中恶意透支数额最高的达7万元。
根据有关部门调查,造成信用卡透支犯罪日趋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发卡部门警惕性不高。在某些金融部门领导中严重存在着重发展、轻防范的思想,对持卡人进行恶意透支估计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持卡人信用程度差。他们往往利用有关规定,大肆套取银行资金,进行恶意透支。1994年9月,营口华西轧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经人担保拿到信用卡后大肆挥霍,出入上海、海南等一些高档酒楼宾馆,十几天就恶意透支7万余元。三是发卡银行审核不严,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按照信用卡章程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持卡资信条件方可领卡。但目前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发卡银行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对申请信用卡的单位、个人及其担保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核查,有的甚至对持卡人或担保人资信状况一无所知。四是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各种信用卡均为卡片式信用凭证,不具备自动记录和反馈功能,加上发卡部门通讯、识别手段滞后,信息沟通少,止付清单传递不及时,使得发卡机构对持卡人的用卡情况、透支情况等不能及时查证,给恶意透支者留下可乘之机。
为了避免和减少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的发生,遏制此类案件上升的势头,笔者呼吁早日制定专门的信用卡法律条文,对于伪卡、冒卡及恶意透支者给予从重从快的打击,为信用卡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读者信箱

  请爱惜人民币编辑同志:
最近,笔者发现在流通的人民币票面上有写数字的、有写名字的、有记事的等乱写乱画现象;另外在一些小食品的包装袋上也有使用100元、50元等不同券别的人民币图标做广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形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标。我想借贵报一角呼吁一下,金融机构要大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增强全民爱护人民币的意识,对那些在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标的单位或个人应该视其程度给予处罚。
北京军区某部战士王群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北京铁路公安处积极查“危”
本报讯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和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北京铁路公安处积极认真查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的旅客。1995年,他们共查获危险品23938起,查获各类枪支及大量雷管、子弹、花炮及发令纸、油漆、管制刀具等大量危险品,有效地防止了危险事故的发生。(马松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大家都来学法律
武警北京总队六支队对普法教育常抓不懈,在官兵中培养出了一大批普法骨干,他们经常利用双休日在驻地开展普法宣传。
图为六支队官兵与北京东城区法院在府学胡同为群众开展的法律、治安等咨询活动。
骆凤荣 易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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