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从佼佼者到罪犯
王继昌刘平
近年来,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现象,在一些高校中渐露端倪,并呈上升趋势,一些法制观念薄弱者,陷入了犯罪的泥沼。仅据四川省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统计,去年6月至今年3月的10个月中,该院就依法判处了大学生犯罪案件14件25人,比前两年判处的大学生犯罪案件的总和还要多。这些被判处的大学生中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其中犯抢劫罪17名,盗窃罪3名,抢夺罪1名。大学生犯罪的不断上升,无疑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来自“象牙塔”、身为同龄人中佼佼者的罪犯的故事,发人深省。
    “农门”—“校门”—“牢门”
从“农门”到高校“校门”,对于一个农村青年来说无疑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本来,这些佼佼者应该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遇。然而,当他们一旦跨入大都市五光十色的生活,有的却经不起诱惑,昏昏然然走上了犯罪之路。
龙君国,这位边远山区的农村青年,凭着自己10年寒窗,带着父母和乡亲们的殷切厚望,于3年前跨进了四川外语学院的大门。
大学生活与龙君国10多年来习以为常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作为来自农村的一名大学生,最初,他将自悲与反差暗暗搁置一边,用勤奋读书来抵挡种种诱惑。面对进舞厅下馆子的同学,他时常提醒自己,要盘算开支,量力而行。
2年级后,龙君国对金钱的思慕冲破了对自己的警戒。他开始偷窃。起初,同学的菜票、图书馆的书,稍不留神便装进了他的腰包。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短短数月便偷了学校上千元的书籍。当他临近毕业时,终于被送进了拘留所,后又被学校作了开除处理。
然而,龙君国打起背包回老家转了一圈,又混回了校园。一天下午,龙君国在商场门口偶见一手持“大哥大”的青年。他暗中监视,寻找机会,抢夺那“大哥大”。“大哥大”抢到了手,他也被当场捉获,后被判了刑。一个被乡里人认为“有出息”的大学生,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侠客”—“英雄”—“车匪”
随着文化市场的开放与繁荣,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和录像也趁机流入,像毒剂一样腐蚀着一些青少年的心灵。特别是港台武打枪战一类的书籍和影片,更是令一些大学生走火入魔。他们崇尚“侠客”、“武士”打斗枪杀的“勇敢”,将其奉为至尊无上的“英雄”,不幸走上了抢劫的道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熊小延、王跃文对那些所谓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两人相邀外出去体会当“英雄”的滋味。
这一年3月,熊、王两人从西安流窜到了重庆。他们专门购买了电击枪和匕首,决意在异地充当一回“侠客”。一日凌晨,两人在渝中区拦乘了1辆“奥拓”出租车。当车行至石桥铺石油转运库大门附近时,熊即叫停车,并关掉车内篷灯,两人随即持匕首和电击枪对司机进行威胁,令其交出350元现金,然后逃之夭夭。就这样,两个盲目崇拜“英雄”的大学生变成了“车匪”,以身试法“换”来了9年的铁窗生活。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犯罪的大学生并非法盲,在法律常识课上往往考取高分;但由于法律意识的薄弱,在现实生活中却胆大妄为,视法律如儿戏。由此看来,提高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是当前高校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自尊”—“面子”—“杀手”
社会不良风气对身处“象牙塔”的大学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虚荣心和好胜心甚至使一些人不惜犯罪。
重庆建筑大学学生张大林,从小受到父母亲友的宠爱,自尊心特强。这一次,他到学校理发室理发,与同学因理发次序先后发生争执,便产生了报复的恶念。他买了小刀随时携带在身,寻找机会要治一治那个扫了自己面子的同学。一个周末的晚上,他在舞厅里见到那位同学,就暗中等待舞会结束。散场后,他紧随其后,拔出刀子朝其背部刺去,同学被刺伤后鲜血四溅,他却拔腿逃跑。第二天,当公安人员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方知自己闯了大祸。为了一件小事,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法庭上,面对法官和数百名老师同学,他悔恨地说:“是虚荣心和面子观念害了我。要是当初冷静一些,也不会有今天的可悲下场。”
高校学生犯罪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法制观念淡薄和法律意识差,其次是受校园高消费攀比风的驱动,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偏差,不幸滑进了犯罪的泥潭。
希望有关方面对症下药,遏制其势,恢复“象牙塔”的纯净。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群众是他心中的太阳
姜伟
在辽宁省辽阳县小北河镇派出所所长张忠喜的语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莫过于“老百姓”这三个字。在他心里,群众是不落的太阳。
小北河镇是个交通便利、经济富裕的农村城镇,一九九一年底已有十六年警龄的张忠喜来到小北河镇任派出所所长。有人说他捡了个“肥差”。果不然,椅子还没坐热,请柬雪片似飞来,不少富裕商人主动登门要和他交个“知心”朋友。张忠喜却没理这个茬,打起背包锁上门就下了乡。他心里装的是父老乡亲,不是什么大款大腕。他跑了二十三个村、一百零八个自然屯、四十八家企业,在田间、地头、炕头,他了解了大量第一手材料。马家村几伙横行乡里的地痞流氓引起了他高度警惕。这几伙人平时欺行霸市,镇村干部惹不起、不敢管,群众更是心惊胆寒、敢怒不敢言。民忧我辱!张忠喜决心一解民忧。他带领全所干警闪电般地摧毁了这四个流氓团伙。群众拍手称快,高兴感激的百姓差点没把派出所门槛踩破。
张忠喜是小北河镇本镇人,镇里亲属很多,开始都想借他的光。但这些年却没有一个能借到!一九九三年七月,他的亲侄子因水田放水与邻人动了手,他亲自将侄儿抓回派出所给予了治安处罚;去年他的大姐夫因参赌被抓获,他毫不留情给予罚款。面对亲属的埋怨,他说:“有亲戚、有关系的人如果可以超越法律之上,那老百姓怎么办?”
在张忠喜和他的战友们的努力下,小北河镇民心安定。但在小北河镇派出所所长这个“肥差”上已干了好几年的张忠喜,依旧清贫,不但累垮了身体,还得罪了不少亲友。但他并不后悔。当看到老百姓脸上那阳光般灿烂的微笑时,他心里乐开了花。一九九四年他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信任的源头
路峡波
到山西省平顺县石城法庭去找原红旗解决纠纷的许多当事人,不管大事小事,一见到老原,就如释重负,信任地说:“原庭长,我们听你的!”
信任源自真诚。原红旗到石城法庭,从副庭长到庭长,至今已有15个年头。这期间,他接待过上千名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有脾气暴躁的,有性格内向的,也不乏“愣头青”、法盲。但老原对每一位来法庭的群众都像待自己的客人一样,诚心诚意,笑脸相迎。不管当事人有什么气愤、难听的话,老原都静静地听他们诉说。轮到老原说话,他心平气和地给当事人讲法规,讲情理。一番入情入理的话把当事人说得直点头。
对老原这种“婆婆妈妈”的方法,起初庭里的年轻人不理解;老原耐心向他们解释:“假如咱是当事人,本来就有气儿,谁愿再看你凶神恶煞的架势?多与群众交流、沟通,等于为解决问题疏通了渠道。”
乡亲们信服原红旗,也源于他对工作的一丝不苟。十多年来,原红旗亲自处理了近千例案件,没有一例改判。为弄清案情的细节,老原不管跑多少路,费多少口舌,总要弄得明明白白。
石城镇窑上村赵双梅继承房产一案,因知情人不愿作证,一度陷入死胡同。原红旗带领法庭同志每次步行15公里,连续6次去村里调查取证,均无收获。第七次,那位知情的老人故作冷淡,埋头干活,老原就跟在他身后帮忙。一个上午过去了,老人终于开了口:“老原,你这样的人,我也信得过。”
原红旗热心、真心为群众服务,他以实际行动在群众心目中树起了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今年3月,他被评为“山西省优秀人民法官”,荣记二等功一次。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政府官员要维护法律的尊严
方位
近几年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就要求我们的国家机关和政府官员更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而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仅习惯于使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来处理事情。
前不久,笔者从某报看到了发生在河北省的这么一件事:一个过程清晰、司法结论明确的案件,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河北省及石家庄市的司法机关几次结案,认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但是,这一权威的司法结论却因为河北省行政机关某些人的干预而拖了数年,至今不能落实。这个事件说明,即使是讨来了“说法”,甚至是最权威的“说法”,要真正落到实处,有时也不是一件易事。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政府官员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更高要求。政府官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如果连政府官员都不能自觉地接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反而拿自己的权力来扭曲和抗拒法律,那又怎么能够要求普通公民遵守法律呢?行政机关应该也必须依法行政,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统一,把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的约束和监督之下。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警方忠告

  切莫贪利买赃物
蔡红雄
7月上旬,安徽省安庆市宜城饭店女服务员叶某的BP机因是贪便宜买来的赃物,被公安干警收缴,后悔不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3月22日上午,市供电局职工王某一只价值1150余元的BP机被窃贼扒去。安庆市公安局天后宫派出所干警接到报案,在市邮电部门的协助下,经过周密侦查,于6月14日发现被窃的BP机仍有人在使用。用机人是宜城饭店女服务员叶某。经审查,叶某于今年5月份经人介绍,贪图便宜,以500元的低价购买了这个BP机。图一时的便宜,叶某花钱上了当。
警方告诫公众,切莫购买来路不明、手续不齐的物品,以防成了销赃者的“替罪羊”。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这里也需要综合治理
阳子
大学生,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大学校园,过去被人称为“象牙塔”,为大学生提供一方学习的净土。然而,“象牙塔”并非真空带。近年来,在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高消费攀比风等社会消极因素的侵袭下,校园的宁静被搅乱,一些意志薄弱、法律意识淡薄的大学生不幸迷失了自我。于是,便出现了上文《来自“象牙塔”的罪犯》所描述的形形色色的大学生犯罪。如今,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犯罪及其上升趋势,早已引起了社会有识之士的密切关注和深深忧虑。
纯净的“象牙塔”不再纯净!大学生犯罪现象,对当代的大学教育和管理敲响了警钟。社会上对治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治理,笔者认为,也不妨在大学校园里来个“综合治理”。
首先,在教育上,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必须提到重要的位置。不能因为大学生文化层次高,就放松对他们法律、纪律和品德的要求;教书更要育人,两者应当互相配合。
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法制、品德教育的水平。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在发展,若再用单一、枯燥的书本、教条式教育来对待如今思想活跃的大学生,不但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引起他们的反感。开展高水准、不失当代特色的法制、品德教育,再辅以活泼多样的形式,才是上策。
此外,要加强校园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这并非要将大学生们禁锢在“象牙塔”中以保持纯净,而是要在多接触社会的前提下,引导他们参加正确有益的社会实践,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树立高品位的正确的人生观,增强他们对不良风气的抵抗力。这才叫治乱治了本。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11.6万人报名参加第七次全国律考
本报讯第七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0月7日至8日举行,今年共有11.6万多人报名参加考试。今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包括四方面内容:法学综合知识和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以刑法和民法为主的实体法知识;以经济法为主的实体法知识;以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主的程序法知识。(王比学)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四川省检察机关加强侦查协作
本报讯四川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反贪侦查协作工作,积极协助省外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受到了兄弟单位的好评。去年以来,他们为省外有关检察院协查了案件992件,协助取证2047份,协助追捕并抓获逃犯101人,协助追缴赃款赃物2194万元、汽车27台。(吴兢)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某高炮旅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见成效
本报讯日前,江苏省淮阴市将验收合格的弹药仓库移交给南京军区某高炮旅,驻地群众也将一块块从营区搬走的水泥楼板等训练设施交给部队,这是该旅在军民共建中积极宣传军事设施保护法规的结果。他们在进行法律宣传的同时,还注重解决军事设施保护的一些难题和争议点,并取得了成效。(薛继业戴礼忠)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政法短波

  民权着力提高公安战斗力
本报讯为提高干警战斗力,河南省民权县公安机关创办了河南首家警官教导大队,对参训干警实行军事化教育训练。参加集训的首批交警班系统地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及有关业务知识,并进行了高强度的军体和交通指挥手势训练。学员结业上岗面目一新,受到群众称赞。(李仰智)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律知识ABC

  侮辱国旗国徽,国法不容
曾时秋云向东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在我国《刑法》中增加了一个新的罪名。这一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相呼应。《国旗法》和《国徽法》均规定,在公众场合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的国旗、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国旗法》和《国徽法》都规定: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对国旗、国徽进行侮辱,其危害性并不在于对国旗、国徽本身物质形态和价值的损害,而在于侵害了国旗、国徽所代表的国家尊严。因此这种行为是不能允许的。
侮辱国旗、国徽罪表现为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所谓焚烧是指纵火烧毁国旗、国徽的行为。所谓毁损是指撕毁、砸毁或者以其他破坏方法毁坏国旗、国徽的行为。所谓涂划,是指用笔墨或者其他染料在国旗、国徽上涂划的行为。所谓玷污,是指用唾沫、粪便等玷污国旗、国徽的行为。所谓践踏,是指将国旗、国徽在脚下践踏的行为。上述五种行为不要求同时具备,只要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即构成本罪。
实施焚烧、毁损、涂污等行为必须是在公众场合,一般是指在广场、党政机关所在地、公园、商场、影剧院、车站、码头等场所。在非公众场合实施上述行为不构成本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读者信箱

  京原线堆石砸车成了“发财”邪路
呼吁有关方面加强打击综合治理
编辑同志:
今年以来,在北京至原平铁路沿线一些隧洞出入口两端洞顶上,经常发现堆码着不少石块,不仅数量多,而且石块也比较大,特别是河北省涞源县和易县交界处。这是一些不法村民事先准备的,专候装载原煤和焦炭的货物列车通过时推下石块,将煤块和焦炭溅出车外,等列车开过后再将溅出车外的煤和焦炭捡起卖掉。这成了当地少数不法村民“发财”的一种新手段。
这一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铁路安全运输生产。一是用石块砸运行中的列车很不安全;二是石块在洞顶堆码不牢,火车通过时很容易震落、砸坏列车;三是铁路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亦受到威胁。这些堆石砸车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铁路法》的有关规定,理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应受到刑事制裁。针对这一情况,北京铁路公安处多次组织调集警力,会同涞源、白涧车站公安派出所到沿线9个重点区段、40多个村庄宣传爱路护路的常识,抓获了“堆石砸车”不法分子6名,起到了一定的打击教育作用。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光靠铁路公安部门打击处理是远远不够的,希望当地政府与铁路部门共同协商,开展综合治理,以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   (读者 马松龄 张春礼)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海游派出所民警陈桂枝(右一)23年如一日,奋战在反扒斗争第一线,迄今已抓获窃贼1300多人,成为一名反扒能手。
新华社记者沈楚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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