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9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清朝金瓶掣签制度的设立及其历史意义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廖庆炜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有别于其他宗教和佛教其他宗派的特有的传承方式。这种传承方式把佛教的教义、仪轨和政教上层错综复杂的政治因素协调起来,解决了宗教首领的宗教、政治和经济地位的传承和延续问题。活佛转世相沿既久,流弊滋生。清朝中央政府设立金瓶掣签制度,则是进一步完善大活佛转世办法的一项重要措施。
活佛转世的由来
“活佛”,藏语称作“朱古”(sprul-sku),意为“转世者”或“化身”,蒙语称作“呼毕勒罕”。活佛转世的观念主要来源于古代藏族民间宗教的灵魂不灭观念和佛教的化身理论。佛教传入西藏以前,民间信仰的宗教是以万物有灵的观念为哲学基础的。这种观念认为:人的灵魂既可以离开肉体,又可以寄托于不同的自然物;人的灵魂既可以延续永存,又可以以天为归宿。把这种灵魂不灭观念,同佛教的化身理论紧密结合在活佛转世的实践中是相辅相成的。按照佛教教义,佛有三身,即法身、报身和应身。①其中的应身,又称为化身。我们通常所说的“活佛”(朱古sprul-sku),就是应身佛。它的实际含义是指佛在人世间的化身,其使命是继承、传播和弘扬佛法,消除人间的不平和苦难,帮助众生行善积德,摆脱轮回之苦。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最早认选转世活佛,是公元13世纪由噶玛噶举派的黑帽系开始的。之后,被藏传佛教诸教派广泛采用,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格鲁派的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大活佛转世系统。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最小弟子根敦朱巴圆寂后,扎什伦布寺铁桑林扎仓的高僧公钦群觉和根敦朱巴的亲戚比丘卓玛商定用活佛转世的方式来保持根敦朱巴已经获得的权力,他们宣称后藏达纳地方出生的一名男孩是根敦朱巴的转世,他就是二世达赖喇嘛根敦嘉措,并在其11岁时送到扎什伦布寺学经。但是扎什伦布寺堪布和部分僧人不承认其地位,根敦嘉措又转到哲蚌寺学经,学有所成后,在前藏各地讲经传法,因此被称为哲蚌寺活佛,并由此传出达赖喇嘛活佛转世系统。明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根敦嘉措圆寂,哲蚌寺正式开始寻访他的转世灵童。嘉靖二十五年(公元1546年),堆龙地方的一位贵族子弟被认定为根敦嘉措的转世灵童。这就是三世达赖喇嘛。格鲁派已得到的宗教特权、政治势力和经济实力由此得以巩固。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使达赖喇嘛的宗教地位和权力得以提高和稳定,在宗教上则根据“化身理论”把达赖喇嘛说成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
与此同时,格鲁派的另一活佛转世系统,即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系统也逐渐形成。从班禅转世系统的形成过程来看,一至四世班禅是过渡阶段,从五世班禅开始才正式形成。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四世班禅圆寂后,后藏托布加炘卡的一位幼童被认定为他的转世灵童。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五世班禅坐床。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康熙帝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从此历代班禅正式称为“班禅额尔德尼”。它标志着班禅额尔德尼活佛转世系统取得了与达赖喇嘛转世系统平等的地位。在宗教上则根据“化身理论”把班禅额尔德尼说成是无量光佛的化身。
金瓶掣签制度的设立
乾隆末年,清朝政府在整顿、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大喇嘛的管理,对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设立了金瓶掣签制度。
此前,蒙藏地区的大活佛圆寂之后,继承其宗教权力的转世呼毕勒罕,往往由吹忠作法降神祷问指定真呼毕勒罕。②一些上层贵族或大喇嘛贿赂吹忠,假托神言,任意妄指,他们乘机操纵宗教大权。“吹忠或受贿恣意舞弊,或偏庇亲戚妄指,”③以致转世的呼毕勒罕“或出自族属姻娅,或出自蒙古汗王、公等家,意与蒙古王公、八旗世职官袭替相似。”④上述诸多营私作假的弊端引起清廷的重视,乾隆帝为了“护卫黄教”、“整治流弊”,决心对蒙藏地区的活佛转世制度进行必要的整顿,设立了金瓶掣签制度。
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乾隆帝在派遣官兵入藏,取得驱逐廓尔喀入侵的胜利后,谕令进藏官员筹议善后章程。翌年,清朝政府正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关于寻找活佛及呼图克图的灵童问题,依照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像前正式拈定”,认定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这些都是大皇帝为了黄教的兴隆,和不使护法弄虚作弊。”⑤章程是针对西藏地方各项制度废弛,弊端滋多的情况制定颁布的。章程开宗明义即将金瓶掣签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可见它在当时这部治理西藏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中的重要性。乾隆帝在制定此制度的过程中及其采取的具体措施中,表现了他对活佛转世弊端的洞察。他在其《御制喇嘛说》中称:“兹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于凡转世之呼毕勒罕,众所举数人,各书其名置瓶中,掣签以定,虽不能尽去其弊,较之从前一人之授意者,或略公矣。”⑥《喇嘛说》用藏蒙满汉四体文字刻于石碑上,立于北京雍和宫内,以谕旨的形式,阐述“金瓶掣签”制度的重要意义,以使这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制度“万世遵循”。
西藏的政教首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各呼图克图、僧众对清朝政府设立的金瓶掣签制度,表示了诚心拥护和衷心感激的态度。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在金本巴瓶制成之后,乾隆帝特派御前侍卫惠伦等将金本巴瓶送往拉萨。《福康安等奏供奉金瓶于大昭佛楼及八世达赖喇嘛(强白嘉措)欢欣情形折》中称:“达赖喇嘛感激圣恩,先期下山在大昭寺等候,派喇嘛等各执番花幡幢导引。臣等与惠伦等恭送金本巴瓶于向来讽诵伊罗尔经之大昭佛楼上宗喀巴前,敬谨供奉。达赖喇嘛率领僧众,梵呗齐宣,极为诚肃”。⑦《福康安等奏报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为颁送金瓶特差堪布前来谢恩片》中称:“班禅额尔德尼称,我蒙大皇帝高厚隆恩,有加无已。此次钦差大人远送金本巴瓶来藏,全为保护黄教,又蒙特赏哈达,传旨赐问,实在感激天恩,无可图报,惟有率领众喇嘛,虔诵万寿经,祝延圣寿。”⑧
金瓶掣签的实施
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之后,次年即有喀尔喀赛音诺彦部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的商卓特巴那旺达什到西藏通过拉穆吹忠、八世达赖喇嘛等,力图指认土谢图汗车登多尔济之子为前世额尔德尼班第达的转世之事为乾隆帝察觉。乾隆派员到喀尔喀另行寻访聪慧幼童,派皇子(八阿哥)及理藩院堂官到场监督,将5名幼童的名姓、出生年月日写签放入金瓶,在雍和宫举行掣签,掣出齐旺扎布为转世的呼比勒罕。乾隆帝对此甚为满意,下令“将来藏内遇有应出之各呼毕勒罕,和琳当照此办理,则从前听信吹忠之积习自无难永远革除”。⑨这是实行金瓶掣签的首例,其后这一办法在蒙藏地区推行。
清朝对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坚持实行金瓶掣签。嘉庆九年(公元1804年)十月二十日八世达赖喇嘛圆寂,首次遇到为达赖喇嘛寻认转世呼毕勒罕的问题。3年后西藏摄政济咙呼图克图向驻藏大臣玉宁、文弼报告,在各地所报灵异幼童中以德格甸麻地方出生的春科土司之子最为灵异,已派人接到拉萨附近的蔡贡塘寺。玉宁、文弼接报后与七世班禅、济咙呼图克图、第穆呼图克图及噶伦、代本等前去验看,又召集僧俗官员集会商议后,向嘉庆帝奏报验看灵童的情形,并转呈七世班禅、济咙呼图克图领衔的请求将德格甸麻出生的灵童免予金瓶掣签的奏折。由于济咙呼图克图等以全藏僧俗名义恳请,嘉庆帝对此考虑不周,轻信所奏,作为特例予以批准。但天不假年,7年之后,即嘉庆二十年(公元1815年)九世达赖喇嘛圆寂。三年(公元1818年)后摄政第穆呼图克图等面见驻藏大臣玉麟、珂实克称,里塘出生一灵异幼孩,十分聪慧福相,应验卜兆无疑,各处再查不出可作呼毕勒罕之人,请求驻藏大臣代奏,将里塘幼童免予掣签作为九世达赖喇嘛的呼毕勒罕。次年2月,玉麟、珂实克将此情形奏报。但是这一次嘉庆帝不再允许免予掣签,并严加斥责:“玉麟等奏藏中僧俗人等求定达赖喇嘛呼毕勒罕一折,甚属非是。……前九辈达赖喇嘛呼毕勒罕出世时,据玉宁等奏称早悟前生,诸多征验,实系第五辈达赖喇嘛复出,朕俯允所请,免其入瓶掣定,乃甫及七八年旋即圆寂。如果所称征验俱属确实,自应长久住世,宣扬黄教,何以不能永年?可见前此玉宁等奏多有不实,朕一时轻信,至今犹以为悔。今里塘所报幼孩,其所述灵异,只出该处僧俗人等之口,何足征信。若遽听其言,定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此与从前指定一人者何异?该喇嘛狃以为常,将从前皇考圣断设瓶掣签之训岂不日久渐废。倘各处所报呼毕勒罕亦俱援此例,又将何以应之。此事殊有关系,玉麟等于第穆呼图克图率众呈请时不严行驳饬,辄代为陈奏办理,实为错误。玉麟、珂实克均著传旨申饬。此次里塘所报幼孩亦不必驳退,即作为入瓶签掣之一。仍饬该呼图克图等再行上紧寻访,俟其有具报者,总须再得其二,方可将三人之名一同缄封入瓶,遵照定制,对众讽经。彼时玉麟、珂实克二人,一人封名,一人掣签,不令该喇嘛等经手,其掣出者方系达赖喇嘛真呼毕勒罕,必能住世长久,为众信奉。著将此旨明白传谕第穆呼图克图,毋许再行渎请。”⑩接此圣旨后,策墨林诺们罕(此时第穆呼图克图圆寂,策墨林诺们罕继任摄政)经过详细寻访考查,直到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正月,策墨林活佛与僧俗官员商议后一致同意,以里塘幼童和昌都两名幼童上报,请驻藏大臣文干转奏,请求准予掣签。当年9月,道光帝下令:“著照文干等所奏,将幼孩三名令其亲丁师傅等携至前藏(即拉萨),文干等会同噶勒丹锡呼图萨玛第巴克什(即策墨林诺们罕)等确加试验,如均有灵敏之性,即照例写签入瓶,对众讽经掣定,核实奏闻。若试验未确,仍令另行访查,俟灵异幼孩数足二人,再行照例办理可也”。?
遵照这一圣旨,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正月十五日在布达拉宫供有皇帝圣容的萨松南杰殿,举行了确定达赖喇嘛转世的首次金瓶掣签。《十世达赖喇嘛传》记载说:由于“真实无欺地完成了掣签认定,所以众人都极为欢乐和崇信”。?
当年四月底,在接到道光帝批准金瓶掣签的结果后,七世班禅、策墨林诺们罕、驻藏大臣等前往灵童居住的聂塘附近的德哇坚寺,在大经堂中设座,灵童在坐垫上面向东方磕头跪拜,由仲译宣读诏书,批准里塘藏民罗桑年扎之子为达赖喇嘛的呼毕勒罕。诏书宣读完毕,达赖喇嘛和班禅大师、各大呼图克图及僧俗贵族人等,对大皇帝行三跪九叩大礼谢恩。?当年八月八日上午,呼毕勒罕在布达拉宫坐床。此即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
自乾隆帝制定金瓶掣签制度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100多年中,除九世和十三世达赖喇嘛是作为特例免予掣签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达赖喇嘛和八世、九世班禅额尔德尼都是经过金瓶掣签认定的。
金瓶掣签的历史意义
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实施金瓶掣签制度,对当时的西藏社会和佛教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意义深远。首先,在政治上,金瓶掣签是对活佛转世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制定颁布法律文书和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活佛转世的呼毕勒罕由吹忠降神来指定,改变为由金瓶掣签来决定。究其实质是清朝中央政府以此维护和保持对认定大喇嘛转世呼毕勒罕的权力,这就进一步体现并强调了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问题上中央的权威。还有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圆寂后,从转世灵童寻认、掣签乃至坐床都是遵照国家法定制度按部就班进行的,由驻藏大臣亲自照料,按照程序逐一报经皇帝批准,这就履行了法律和行政手续。第二,从宗教上看,由于金瓶掣签的施行是完全按照藏传佛教仪轨来进行的,在宗教上是符合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的,这就确定了金瓶掣签在宗教上的合法性,顺利地解决了宗教权力的传承和延续问题。因此,被佛教界、上层贵族世家和信教群众所接受。第三,实施金瓶掣签,把认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大呼图克图、大喇嘛等转世呼毕勒罕的权力,从西藏地方集中到清朝中央,以防止蒙藏上层贵族夺取宗教权力,造成地方势力的膨胀;避免了历史上教派内部、教派与世俗贵族势力因争夺转世呼毕勒罕的矛盾斗争乃至战乱再次发生,这有利于蒙藏社会的长期相对稳定。总之,金瓶掣签是清朝政府整饬、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确立系统治藏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理大喇嘛的一项关键措施。它的立法思想是正确的,具体操作是可行的。经过百余年的实践证明它是一个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给后人以启迪。
注释
①见《百法明门》(藏文版)三身佛注。法身佛,即修行所成之究竟果位法身,具备诸多无漏功德者。报身佛,即住法身中不动不起,但于化机菩萨圣众之前示现身形,成为化身之所依处,为诸相好所庄严者。应身佛,即增上缘报身所起,现于净与不净之化机中,为利益诸化机而随愿受生之色身。
②吹忠,藏语之音译,汉译护法神,即梵天佛。这里指专门从事作法降神预卜未来的一类僧人。著名者为拉穆、乃穷、桑耶、噶哇栋等四人。
③佚名《番僧源流考》。
④《清高宗实录》卷1424页。
⑤参见《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266页。
⑥《清高宗实录》卷1427页。
⑦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见《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三册,794页。
⑧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三册,817页。
⑨《清高宗实录》,乾隆五十八年五月丁巳上谕。
⑩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见《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四册,1762—1763页。
?一史馆藏军机处上谕档,见《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四册,1776页。
?《十世达赖喇嘛传》,藏文木刻本,60页。
?《十世达赖喇嘛传》,藏文木刻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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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邓朴方在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会上说
残疾人事业获长足发展
本报讯记者周笑浪从5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11次理事会上获悉,1994年是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接受捐赠最多的年份之一,共募集捐款折合人民币8820万元。其中向远南运动会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捐款折合人民币5655万元,一般性捐款折合人民币3165万元。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邓朴方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说,1994年基金实际支出3373万元。其中:康复支出1228万元,教育支出205万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支出396万元,宣传文体活动支出24万元,康复扶贫贷款贴息173万元,远南运动会支出1247万元,其它支出100万元。这些资金,对保证全面超额完成1994年度全国残疾人事业计划任务和远南运动会的圆满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
邓朴方说,1994年是中国残疾人事业长足发展的一年,以远南残疾人运动会为契机,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感染了社会;残疾人的康复、特殊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和法制建设均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目前已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6.6万例、儿麻矫治手术28万例、聋儿语训4.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已达1288所,特教班5301个,已有17个省建立了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已在全国陆续展开,25个省(区、市)规定了具体比例,92个市595个县、区进行了试点,上海等8个国家试点城市和福建省已全面实施;一亿元康复扶贫专项贷款在427个县集中用于帮助残疾人,安排了6万残疾人就业,扶持168万残疾人从事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到去年底,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6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具体规定,10个智力残疾高发区制定了控制遗传因素导致残疾的地方规章,已有劳动法等近10个法规将残疾人问题纳入其中,体现了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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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波

  向抗战功臣献爱心
本报讯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黑龙江参美制药有限公司与北京同仁堂制药厂日前在北京举行赠送仪式,联合向全国参加抗战的老功臣赠送及优惠供应价值80万元的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的高科技保健药品天赐康。李德生、刘振华、孙毅等老同志和全国老龄委主任王照华等出席了赠送仪式。(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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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短波

  民革郑州市委向“希望工程”赠书画
本报讯日前,民革郑州市委主委张世诚代表该单位将200余幅书画作品郑重地赠给了该市“希望工程”领导小组。这些作品出自民革郑州市委员会中山书画社的书画家之手,此举体现了他们对贫困乡村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牛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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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立足当地巧挣钱
贵州省织金县苗族彝族自治乡先锋村二十二岁的彝族青年刘学忠,在贵阳近郊风景点花溪公园,靠骑三轮车拉客观光,一年收入七千元。
 新华社记者 冯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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