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2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

  邓小平效率与公平思想初探
张峰王鑫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成员在收入方面的差距拉大,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因此,认真研究邓小平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自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效率与公平一直是一对矛盾。一个社会的发端往往是以效率优先原则起步的,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公平问题就突出起来,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公平问题的相对解决,社会就获得了一定稳定性。这就是效率优先原则的主导性和公平的继发性问题。在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中,效率一般占居着主导地位,效率的提高决定着公平的程度,效率优先的原则是生产力最终起决定作用的体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公平与效率也是一对重要的矛盾。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要解决这对矛盾,实现效率与公平高层次的统一。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也就是说,无论是在效率上还是在公平程度上,社会主义社会都要优越于资本主义社会。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一个新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提高效率;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实现公平。社会主义的本质实际上也就是要解决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他本人经常从效率和公平两个方面来考虑社会主义的原则或任务,并多次指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考察,提出了一个规律性的认识:产品公平分配的方式受制于产品的数量,真正公平的分配方式只能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但这一分配方式的实现必须以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为前提。邓小平同志在制定我国发展的大政方针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思想非常重视。他不止一次地指出:“共产主义是没有人剥削人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没有极大丰富的物质条件是不可能的。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
为了尽快地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我们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为市场经济体制是高效率的经济体制。但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把市场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尽可能达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公平一般有两种含义:在社会学上,公平是一种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指以人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以避免社会两极分化影响社会稳定。这种意义上的公平涉及到要把富者的一部分财富无偿地匀给贫者,因此它有时会和效率发生冲突,影响效率的提高。在经济学上,公平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机会均等。这种意义上的公平有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一般说来是和效率相一致的,相促进的。但是,这种意义上的公平只是形式上的公平,而不是内容和结果上的公平。如果只强调这种意义上的公平,而对社会产品的分配不加以调节的话,贫富悬殊和大量贫困现象的存在也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产生严重的负作用。因此,对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应当辩证地动态地来认识。在社会主义社会,力求公平首先是力求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为个人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给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让市场进行初次分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尽可能多地增加生产总量。其次是在政府的主持下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采取扶贫等社会救助措施,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来缩小初次分配造成的差别,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有明显改善,实现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同时,国家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高收入者通过扩大再生产、捐助公益事业等方式,把一部分财富返还给社会。对此,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
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的基本思路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产力不发达,治穷是最主要的任务。所以,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摆脱贫穷。他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效率不高是突出问题,长期形成的“吃大锅饭”的习惯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
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中,效率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这就要求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必须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凡是有助于发展生产力的都要鼓励,尽可能多地增加生产的总量,即使这样做会拉开社会的相对贫富差距。
我们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决不意味着可以忽略兼顾公平的问题。因为公平问题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效率的提高。关于兼顾公平问题,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曾就北京电视机厂因引进先进生产线提高了生产率后是否应该多发奖金的问题指出:“多劳应该多得,但是必须照顾整个社会。”这段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本身就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它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相矛盾,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前提。同以往的其他分配方式相比,按劳分配也是迄今所存在的最公平的方式。小平同志始终把坚持按劳分配看作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并把实行按劳分配作为避免两极分化的根本措施。他说:“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的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近期目标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除了有赖于生产总量的增加即达到一万亿美元之外,还有赖于对已获得的物质财富进行合理的分配,即实行按劳分配。如果财富的增益主要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而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没有根本改善,即使生产总量增长到一定程度,也不能说实现了小康目标。所以,小平同志指出:“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均达到八百美元。……中国现在有十亿人口,到那时候十二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达到一万亿美元。如果按资本主义的分配办法,绝大多数人还摆脱不了贫穷落后状态,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道理。不坚持社会主义,中国的小康社会形成不了。”因此,坚持按劳分配,既是为了提高效率,也是为了保证公平。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分配方式以外,也要允许其他分配方式存在,比如按资分配,使之作为按劳分配的补充。这样做有利于把消费资金转为生产资金,用于发展生产。诸如利息、股份分红、雇工收入之类的报酬,只要是合法所得,就应当允许。但要注意不要使之成为个人收入的主要部分。否则,既不利于提高效率,也不利于保证公平。
贯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办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体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侧重于效率优先,而实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要求。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标,二者缺一不可。建国以来,共同富裕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手段。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论断,解决的正是这个手段问题。正如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总的说来,除了个别例外,全国人民的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实践证明这个论断是正确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实行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不仅激发了个人的积极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随着富裕起来的地区越来越多,也为共同致富奠定了经济基础,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
随着效率问题的相对解决,公平问题迟早会成为主要矛盾方面,成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随着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的问题就会成为主要问题。小平同志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但什么时候要突出解决这个问题呢?小平同志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从现在起到本世末的这段时间内,共同富裕的问题会逐渐突出起来。我们在制定政策和确定工作重点时要意识到这一点。
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防止两极分化
我们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尽快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过上富裕的日子。因此,是否存在两极分化,是否公平分配社会财富,是衡量我们是不是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政策是成功还是失败的根本尺度。对于这个问题,小平同志是反复强调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彻底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那么,什么是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有个解释。他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这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待两极分化,把两极分化看作贫富向两极的反向运动,贫者和富者对财富的绝对占有量成反比。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富裕的速度和程度不同,但毕竟都是向同一方向发展,生活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从总体上看,不能说我国目前已经两极分化。
即便如此,对我国目前已经存在的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也不可小视。有资料表明,在财富差距方面,1993年占全国人口总数2%的个人高收入者的储蓄约占全国城乡居民个人储蓄总额的30%,拥有100万以上资产的人至少有100万以上。如果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引起社会的动荡。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了这种可能性。他说:“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因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对此决不可掉以轻心。
社会主义国家为了避免两极分化,除了在分配政策上要进行有力的调控外,很重要的就是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邓小平同志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但怎样才能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呢?有人主张限制私营经济的发展。这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措施,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加大对国有经济改革的力度,真正把国有企业搞好,使其能名副其实地发挥主体的作用。
目前分配不公已成为公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分配不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平均主义现象还十分严重,二是少数人收入畸高的现象。少数人收入畸高所形成的贫富差距是不合理的差距。这种差距的不合理性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规定。从质上来说,这表现为少数人非法致富或利用体制上的漏洞而暴富。追根究底,导致这种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体制的双轨制、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经济立法跟不上、税收政策执行不力,一句话,在于体制上的漏洞。从量上来说,少数人收入畸高已经与其付出的劳动、投入的资金、承担的风险完全不成比例。其数额巨大已经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这种分配不公的现象已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制约着生产效率的提高。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体制上堵塞一切容易造成少数人收入畸高的漏洞。除此之外,就是要运用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进行调节。要尽快建立个人收入、个人财产应税申报制度,以提高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便于征税;要依法强化征管个人所得税,对大户实行建帐制,对一般经营户的纳税定额严格核定;对高收入者,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进行调节;要依法惩处侵吞公有财产者和以偷税抗税、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非法手段牟取收入者。除此之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扶贫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说,只有我国真正消灭了贫困人口的存在,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两极分化,才能确保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公平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具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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