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期待早日回到工作岗位
1988年7月,我在航空食品化验过程中发现我公司从香港购进的腌胶鱼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我当即向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得到的答复是:以后你不要管了。考虑本人的职责所在,我将情况向当时公司的总经理阎永钦报告。阎总经理对此很重视,也很慎重,请驻首都机场的国家检疫所对从同一渠道购进的腌胶鱼进行抽样检查,结果与我化验的完全一致。
按说,至此应解决“腌胶鱼”问题了。但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不仅“腌胶鱼”问题不了了之,我反而被迫离开了原工作岗位。
1989年6月,公司主管化验室的领导人以生产不景气为由,让我回家待岗。化验室当时有3名工作人员,我是负责人。留下另外两人,单单让我待岗,我认为是给我“穿小鞋”。于是,我向上级主管单位国际航空公司党委申诉。1989年底,民航总局监察局调查了解事情全过程后,提出“刘梅秀同志坚持原则,维护旅客健康和民航声誉的做法是正确的,各级领导应予支持和爱护,要尽快解决”。但是,民航总局监察局的意见在我公司未能落实。1990年6月,我给监察部写信,受到部领导的重视。在各方面(包括民航总局、国际航空公司)的关怀下,两年半后的1992年元月,我公司给我发了复岗通知,后又通知我9月1日上班。1992年9月1日,当我到食品有限公司上班时,既没有我的工卡,也不让我回原岗位,而要我到卫生控制部重新安排工作。我认为,食品有限公司少数人不让我回原岗位,是继续坚持错误,我不能同意。双方僵持,我又被迫在家待岗。1994年1月,食品有限公司送来通知,要我2月1日到卫生控制部分配工作,同时带来一份合同书。合同书规定,如果不签字,等于自动离职。我在合同书上签字的同时,又向有关部门申诉我无法接受公司安排的理由。4月,一纸“违反劳动合同除名”的通知送来,我便失掉了工作的权利。
我作为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党员,在民航声誉有可能受损的情况下,如实向领导反映发现的问题,什么时候我都认为是应该的。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化验室原负责人刘梅秀)
   调查附记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是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与港商伍占德等共同投资的合资企业,主要业务是为国际航空公司飞机上的乘客配餐。刘梅秀,女,现年42岁,1983年从部队转业到食品公司组建化验室并任负责人。刘梅秀将她的遭遇反映到本报后,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据了解,1988年7月,刘梅秀化验时发现腌胶鱼有问题,立即把化验单送给食品公司一位中方主管副总经理,这位中方副总经理不处理,她又把问题汇报给当时的食品公司总经理阎永钦。阎当天即批示:“立即采取措施”。对此,食品公司的港方顾问不服,打电话让香港化验腌胶鱼,很快香港方面的人回答说完全合格。接着,这位港方顾问建议阎永钦撤销化验室,把食品拿到香港去化验,阎不同意。9月28日,将同一渠道购进的腌胶鱼送首都机场国家卫生检疫所检验,结果与刘梅秀检测的完全相同。
腌胶鱼风波,客观上是对刘梅秀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的肯定。有的老民航工作者对记者说,刘梅秀严格按国家标准检验上机食品,是她的职责所在;发现腌胶鱼不合格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受到主管领导冷遇后仍敢于向食品公司主要领导反映,说明她能把民航声誉与旅客健康放在第一位,是对工作认真负责的表现,应该受到赞扬和支持。
但是,刘梅秀却因此发生了能不能在本单位、本岗位工作的危机。1989年6月,食品公司有的领导以生产不景气为由,让刘梅秀待岗。刘不服,认为是给自己“穿小鞋”,便向国际航空公司党委写信反映。1990年3月,食品公司总经理阎永钦签发了食品公司《关于刘梅秀复岗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上,那位中方副总经理批道:“告卫控室通知写一下认识,至今未见报告。”食品公司港方一负责人接着批道:“在刘梅秀没有交总经理室每一位成员及×××(港方顾问——记者注)检查认识,交代清楚诬告公司领导、捏造事实以前,不能回岗。”那位港方顾问也批道:“再者:本人认为刘梅秀此人素质甚差,不适宜在配餐间化验室工作,最好调回民航了事。”
对于刘梅秀的复岗问题,国际航空公司的领导还是很重视的。原国际航空公司党委书记常肃铭对记者说,1991年,食品公司原董事长在那位港方顾问要求将刘梅秀调回民航的报告上批示:“(刘梅秀)回原单位原岗位工作,原待遇不变”。另外,食品公司1992年1月29日下达公司卫控部关于刘梅秀复岗的通知中说:“你部刘梅秀自1992年2月1日起回原单位工作,原待遇不变。”同年8月21日,食品公司给刘梅秀的函中说:“公司曾于1992年元月29日发文,通知你回原岗位工作。”刘梅秀认为,让她回原岗位工作,就是回化验室。可是,那位港方顾问给刘梅秀写信说:“原岗位的意义并不只限化验室,而是只指明回卫生控制部。”
腌胶鱼风波发生前,刘梅秀已在化验室工作5个年头,也化验出一些不合格的食品,风平浪静。为什么化验这批腌胶鱼会惹出这样大的麻烦?经了解得知:这些腌胶鱼,就是食品公司那位港方顾问从香港购进的。
为使刘梅秀的问题能合理、公正地得到解决,监察部一位领导同志在1991年冬、1992年初曾两次批示;中纪委派员做工作;民航总局、国际航空公司领导也有明确态度,但问题一直卡在食品公司少数人身上。1994年4月,在港方顾问等人以刘梅秀未按他们的要求上班为由将其除名之后,当时的民航总局局长蒋祝平针对“除名”问题又批示:“刘梅秀的问题,不应简单按违反劳动纪律对待,应考虑历史原因。”
令人不解的是,领导同志对刘梅秀的关心和爱护,为什么到了食品公司这个合资企业,就被置之不理?
(本报记者李渡)
                 
“腌胶鱼”问题发生至今,已7年又5个月时间;刘梅秀被迫离开工作岗位,也已6年有余。对刘梅秀因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而遇到的麻烦,从记者的“调查附记”中可以看出,民航总局主要负责同志、食品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等十分重视和关注。然而,由于食品公司少数人从中作梗,致使这一问题拖了这么久仍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在合资企业中,中方员工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这一原则,在任何一家合资企业,都应该得到贯彻和执行。——编后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个体客车肇事频繁
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今年1至10月,我县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28起,其中个体客车肇事33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68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60%。
个体客车肇事如此频繁,虽然有某些地段道路狭窄、路面老化等客观原因,但关键还是在人。有些个体客车司机安全意识差,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违章抢行,开“英雄车”、“赌气车”。有些个体客车车主和司机不注意及时维修保养车辆,致使车辆带病上路。有些个体客车司机驾驶技术差、水平低,遇到紧急、复杂情况不能及时处理。
呼吁交通管理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对个体客车车主和司机多检查、多督促、多教育,做到严格管理,常抓不懈。个体客车车主和司机要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树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观念,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及时搞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湖南省邵东县委申展平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地方铁路联手整治
减少路外事故发生
据了解,自今年初到十一月二十九日,乌鲁木齐铁路局辖区内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一百五十五起。因强行穿越道口、铁路现场,违章在铁路线上行车,致使七十五人丧生,重伤四十八人,轻伤三十二人,中断铁路行车累计二十三小时三十九分,造成经济损失四百万元。乌鲁木齐铁路局管内道口二百八十九处,其中无人看守道口四十一处。无人道口处都设立了书写着醒目的“小心火车”字样的三角牌并有民兵巡守。其余道口都装有报警系统和自动升降栏杆,并设专人值班防护。有的汽车司机为抢时间,不顾有关安全规定,私自搬动防护栏杆,穿越铁路线路,并为此和道口工发生冲突。今年四月的一天,幸福滩站站内道口,因站内列车即将通过,已放下栏杆。停在栏杆外的个别汽车司机,要强行开车冲过道口,铁路员工再三解释不成,反被蛮横的司机当场打伤。
尽管乌鲁木齐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采取措施,利用宣传车、电影、录像、事故图片展览等现有的宣传形式,深入到铁路沿线农村、牧区进行巡回宣传,但路外伤亡事故仍不断发生。十一月二十六日,乌鲁木齐西站至二工间无人看守道口处,五小时内连续发生三起路外伤亡事故,致使四人死亡,一辆汽车报废。
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不单单是铁路部门的事。呼吁地方各级政府与铁路部门联手抓好综合治理,共同宣传铁路的各项安全制度,把路外伤亡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乌鲁木齐铁路局 赵永刚 吴海男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铁路道口隐患太多
恢复秩序刻不容缓
9月4日17时13分,当1996次货车即将通过陇海铁路K1097+750米处的咸阳机校道口时,由于行人车辆过多,道口严重阻塞,值班道口工果断将列车拦停在距道口不足百米处,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后经西安工务段咸阳领工区8名干部职工3个小时的疏导,20时10分道口才恢复正常。这期间,共拦停1993次、73次、534次、305次等15趟列车。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咸阳机校道口位于闹市中心,每当道口放行时,人车互不相让,犹如洪流一般涌上铁路线,因此引发交通阻塞。
据统计,该道口自1993年6月1日至1995年9月15日期间,累计拦停列车421趟,平均两天防止1起碰撞事故的发生。
因此,可以说咸阳机校道口已成为制约陇海铁路咸宝段运输能力的“瓶颈”,不但严重干扰和阻碍了铁路部门正常生产秩序,而且对国家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希望当地政府与铁路部门通力合作,设法早日解决咸阳机校道口的隐患。
西安铁路分局西安工务段 彭国强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三轮车莫安动力器
一个时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因人力三轮车车主私自安装助动机械装置而引发的车祸。人力三轮车是常见的载客拉货工具,有些人力三轮车车主贪速求快,私装“50”型机械动力器。安装后虽然车速加快了,但往往因驾驶技术、制动机械问题,埋下了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严禁安装机械动力装置。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力三轮车的管理,严禁配置动力的人力三轮车上公路营运。
浙江慈溪市逍林镇岑力聪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这里应设交通标识
106国道在我县南关与高阳镇路口交叉处,形成90度左右的急转弯。10月17日凌晨4时40分,一辆黄河大货车高速行驶,与从高阳镇方向驶来的机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上的乘客死亡,车主也受重伤。
同日下午4时,城效乡赵楼村一农民驾驶四轮拖拉机在这里与一辆客车相撞,虽无人员伤亡,但车辆却严重损坏。据统计,自今年元月至11月中旬,此处已发生大小交通事故15起。有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在此设立标识,给过往的司机提个醒,以减少交通事故。
河南杞县李雪峰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规范标语
湖北襄阳县黄朝忠
在农村,标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宣传形式。它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介绍给农民。但由于一些标语有欠规范,不仅起不了积极作用,反而会产生误导和歧义。
11月初,笔者看到我县某镇一路口有条关于生猪饲料的宣传标语,其中“致富”的“致”写成了“治理”的“治”。不少行人看后说:“咋,政策变了,要‘治’农民富呀?”两年前我出差路过河南某地时,曾看到这样两条标语:“少生孩子多植树,农家致富有出路!”“少生少生,优生优育,国家兴旺,家庭幸福!”而在另一个地方,同样是宣传计划生育、植树造林的标语,写的却是:“一胎上环二胎扎,超生三胎就犯法……”“家家栽树,村村绿化,强迫农民致富不犯法。”显然,前两条标语写得入情入理,让人较易接受,后两条也许动机不坏,却一副气势汹汹的面孔,让人看了不“顺眼”,甚至会产生逆反心理和对立情绪。
为使标语达到宣传政策、教育群众的目的,就必须使其规范化。特别是农村,应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千万别让那些不适当、不适度、不适情的标语上墙。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向《人民日报》致谢
你报6月14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我因工作致残谁来管?》的来信,披露了我去年3月23日晚因工作致残而医药费和补助费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事,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全国热心朋友的关注。9月1日,盐城市青墩乡塑料厂将我致残后的医药费和补助费全部兑现给我,使我的人身权益得到了保护。
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人民日报》社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江苏盐城市青墩乡头灶村 董新萍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洎水河发源于江西德兴市龙头山麓,全长79.7公里,流域面积564.35平方公里,是沿岸四镇、两乡人民的主要饮用水源。
长期以来,由于上游怀玉山活性炭厂、怀玉山造纸厂、大茅山造纸厂向河中大量排放污水,使洎水河受到严重污染,造成河中鱼、虾绝迹,给沿岸人民健康及农作物种植带来巨大威胁。
上图:简易的污水处理池;
下图:妇女用受污染的河水洗衣、洗菜;
右下图:污水上漂浮的灰白色泡沫。
尽快治理洎水河污染,解决两岸人民饮水问题,是沿岸十几万人民的共同呼声。
江西德兴市富家坞铜矿  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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