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向孔繁森式的好干部林正书学习
本报评论员
今天,本报刊登长篇通讯,向读者介绍一位孔繁森式的好干部——沈阳军区镇江干休所原政委、一等功臣林正书。
林正书于1972年12月从江苏响水县入伍,1994年12月29日因患肝癌病逝。在20多年的军旅生涯中,林正书从一个普通战士成为一个优秀的团职干部,其间几易其职,变动工作,但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却始终没有变。他把炽热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于国防建设的具体行动中。千里边境线上,他带领战士们披荆斩棘架银线,哪里最艰苦,他就到哪里;哪里最危险,他就出现在哪里。他爱人民,把人民群众视为父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公道正派,廉洁无私,体恤下情,关心同志,以其人格的力量带兵,深受战士们爱戴。同样,林正书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深爱自己的妻子、儿子,爱自己的家庭,但在国与家的关系上,他却能够舍小家为大家,足可以看出一个共产党员博大的胸怀。
在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的今天,非常需要千千万万个像林正书这样优秀的党的领导干部,他的精神风范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我们学习林正书,就是要像他那样,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视党的事业为第一生命,在本职工作上拚搏进取,无私奉献,甘当无名英雄。像他那样,模范地继承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藐视一切困难,关键时刻敢于冲锋陷阵。像他那样,忠实地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坚持立党为公,把共产党人的公仆意识化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任何时候都把自己置于群众之中,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像他那样,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爱党、爱国、爱军、爱民的赤子之情融于本职工作中,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林正书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是极其宝贵的。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向孔繁森、李润五、林正书等先进人物学习,一定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掌权为民,廉洁奉公,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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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强调
创造良好法制舆论环境
本报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敏、新华社记者贾奋勇、本报记者苏宁报道:为期4天的全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12月8日在北京结束。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宣传导向,提高宣传质量,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
这次会议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召开的。70多名来自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新闻单位的同志,总结交流了我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的经验,分析和研究了当前我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的形势和面临的任务以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徐惟诚、副部长徐光春,司法部副部长刘飏、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梁衡等分别就进一步搞好法制新闻宣传讲了话。司法部长肖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于友民等也出席了座谈会。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国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目前,我国地方法制报已发展到58家,不少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了法制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法制新闻宣传网络。会议强调,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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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助理审判员首次统一考试
本报北京12月10日讯我国人民法院首次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全国统一考试今天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上午来到北京考场,察看了考试情况。他勉励考生不辜负党和人民厚望,考出好成绩,考出高水平,为做合格的人民法官创造条件。
这次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统一判卷。考试内容分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部分、共12个科目。据悉,这次统一考试在全国各地共设立考场1380个,考生共3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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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军事摄影作品展》举办
本报讯记者赖仁琼报道:《车夫军事摄影作品展》十二月八日在北京清华大学举办。车夫是解放军画报社记者,在三十多年军旅生涯中,拍摄了大量军事题材作品。为宣传国防建设成就,他在近几年为基层部队、大专院校举办了一百多次流动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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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强化队伍管理探索治警新路河
南公安机关从严治“长”
本报讯人民公安报记者刘灿、本报记者毛磊报道:今年以来,河南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从严治警必须从严治“长”已在全省公安队伍内形成共识。
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把反腐倡廉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措施来抓,在队伍建设中普遍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注重用党纪、国法和公安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干警的言行,并不断推出新的举措。许多地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全年无违纪”、“无违纪签名”、“无违纪宣誓”等活动,建立和推行了干警轻微违纪黄牌警告制、离岗培训制、经济处罚制和违法违纪连带责任追究制,郑州、新乡、平顶山、三门峡、鹤壁等地公安机关还先后建立和实行了公安干警严重违法违纪领导责任追究制。
宁陵县公安局所属的柳河派出所是全国公安战线廉政爱民先进单位,但是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发生了柳河派出所民警方金光滥用枪支,枪杀群众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二月十一日方金光已被法院依法处决。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长,在组织当地公安部门认真做好善后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对方金光进行依法惩处的同时,又严肃追究了商丘地区公安处、宁陵县公安局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取消了宁陵县公安局、柳河派出所及主要负责人一九九四年度在全国全省公安系统的评先进资格,并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报,使全省公安队伍深为震动。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在今年六月十五日正式向全省公安机关颁布了《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追究领导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致人重伤、残废、死亡等十三种情形之一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还规定了从重或加重、从轻或减轻领导责任追究和给予警衔处分、经济赔偿等具体条款。这一暂行规定由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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