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发布
关于保持香港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稳定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关于保持香港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稳定的若干意见
(1995年12月8日)
香港的公务员为香港社会的安定和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香港取得今天的成就,与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务员制度是分不开的。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九七年前后香港公务员队伍和有关制度的稳定,视之为实现香港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的一个重要方面,并认为18万公务员是香港的巨大财富,是九七年后实现“港人治港”可以依靠的力量。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后,把涉及香港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稳定的有关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列入工作规划。预委会政务专题小组及其下设的公务员事务研究小组针对香港公务员和社会人士关注的许多具体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社会及保安专题小组还专门对纪律部队人员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两个专题小组均依据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意见。在这些研究意见的基础上,预委会全体会议提出关于保持香港公务员队伍和制度稳定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务员的留用和留任安排
1.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员均可留用
基本法第一百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门,包括警察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均可留用。据此,1997年6月30日前在香港政府任职的所有公务人员包括纪律部队人员1997年7月1日后均可继续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作。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将实行“港人治港”的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由香港当地人组成。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人员熟悉香港的情况和政府的运作,具有丰富的经验。保持香港现有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是香港实现平稳过渡和长期稳定繁荣的重要条件。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不存在所谓公务员“大换班”问题。
2.公务员一般均可担任原来的职务
基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性及运作连续性的实际需要,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不仅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门,包括在警察部门和其他纪律部队工作的公务员均可留用,而且,除了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应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二十几名主要官员外,其他的人员一般均可留任,即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
3.原有公务员留任的方式将尽量简便
为了使公务员都能清楚地知道1997年7月1日仍可留在原岗位上继续工作,有必要通过一个简便的方式对此加以明确。建议候任行政长官在1997年7月1日前以适当的方式宣布:除已获任命为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或已另有安排的极少数公务员外,所有其他公务员1997年7月1日时将以原有服务条件继续在原岗位上任职。但凡原公务员在就职时曾宣誓效忠英国皇室者(如警务人员),应作适当安排,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4.原有公务员在临近九七年时辞职和提早退休应及早通知
根据现行的《公务员事务规例》的有关规定,公务员辞职需最少提前三个月通知政府,提早退休需最少提前一年申请。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门工作的公务员如在临近1997年7月1日时辞职或提早退休,应按照有关规定通知政府或向政府提出申请。为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候任班子全面掌握公务员队伍的情况包括公务员变动的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政府的正常运作,英国政府应定期向中国政府通报公务员辞职、提早退休以及正常退休的情况。如有首长级公务员辞职、提早退休及正常退休,则应尽快通报中国政府。
5.对公务员在九七年前执行公务的行为不存在“秋后算帐”的问题
1997年6月30日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门包括纪律部队工作的公务员,无论其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具有政治敏感性,都是依照香港的法律或港英政府的指令执行公务,因此,无需由公务员承担有关政治责任。九七年后特别行政区政府保留香港原有的一整套有关公务员任用、考核、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和专门机构,公务员的任用和提升以公务员本人的资格、才能和经验为依据。因此,不存在所谓“秋后算帐”的问题。
二、对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人士担任公务员的意见
6.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均可留用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原在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均可留用,而不论其是否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如果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原在香港政府中担任主要官员的职务,则不能在原职位上留任,而需另作安排。
留用的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的公务员包括上述另作安排者所享有的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7.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可以被任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
根据基本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任用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除主要官员之外的其他各级公务员。
8.非中国公民或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不能担任的主要官员职位为数很少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建议九七年后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的职位为以下27个:政务司长、副司长,财政司长、副司长,律政司长、副司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保安局局长、教育统筹局局长、卫生福利局局长、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文康广播局局长、运输局局长、民政事务局(现政务科)局长、政制事务局(现宪制事务科)局长、经济局局长、库务局(现财政科)局长、财经事务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工务局局长、房屋局局长、金融管理局局长(现总裁);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除上述职位之外,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士或有外国居留权的人士担任政府各部门的其他各级公务员不受其国籍或居留权的限制。
9.外籍人士可受聘担任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的顾问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聘请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顾问,必要时并可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人员担任政府部门的专门和技术职务。但这些外籍人士只能以个人身份受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10.拥有外国居留权包括居英权的公务员不受歧视
拥有外国居留权的公务员九七年后除不能担任主要官员外,在担任其他职务时不会因其拥有外国居留权而受到歧视。
中国政府反对“居英权计划”的严正立场针对的是英国政府蓄意违反联合声明的错误做法,而不是针对取得“居英权”的个人。取得“居英权”的公务员,包括在纪律部队任职的公务员,九七年后可继续留在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作,但他们的所谓“英国公民”身份不会得到中国政府的承认,他们也不得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的其他地区享受英国的领事保护。
11.九七年后公务员可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
基本法第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因此,九七年后公务员不仅可使用中文,而且仍可使用英文。为便于与内地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应欢迎并鼓励公务员学习中文和普通话。
三、关于香港原有公务员制度基本保留的意见
12.原有关于公务员的招聘、雇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九七年后予以保留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香港原有关于公务员的招聘、雇用、考核、纪律、培训和管理的制度,除有关给予外籍人员特权待遇的规定外,予以保留。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公务员的任用等问题上将贯彻公开招聘、量才录用、公平竞争、择优提升、工酬相称等原则。
外籍人士享有特权待遇的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九七年后应由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的上述规定妥善处理。
13.原有负责公务员的任用、薪金、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九七年后予以保留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香港原有负责公务员的任用、薪金、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予以保留。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和关于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包括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等,九七年后可继续存在,就公务员的招聘、晋升以及有关公务员薪俸和服务条件的事宜履行职责,但其成员需由行政长官委任。
14.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留用的公务员的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在留用后,其年资予以保留,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这当中包括在纪律部队任职的公务员原来享有的一些特殊津贴(如危险津贴等)和福利待遇予以保留并不低于原来的标准。对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公务员,包括特别行政区成立前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公务员,不论其所属国籍或居住地点,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按不低于原来的标准向其本人或其家属支付应得的退休金、酬金、津贴和福利费。
九七年后香港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包括退休金是有法律保障的。考虑到香港公务员对退休金问题的关注和担忧,对他们提出的有关设立公务员长俸基金的要求,应予以支持。
15.关于公务员事务的规例基本不变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条关于香港原有公务员制度除有关给予外籍人员特权待遇的规定外予以保留的规定,港英政府制定的《公务员事务规例》经过必要的修改后可继续适用,如带有殖民地色彩的名称和条款应予废除或修改,关于主要官员资格和任命程序的规定应与基本法的规定相一致等。有关公务员事务的其他规例在经过必要的修改后也均可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例。但是,目前港英政府在公务员事务管理方面适用的英国殖民地规例1997年7月1日后将无效。
为贯彻行政主导原则,确保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公务员事务的管理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有关公务员事务的规定不应法例化。
16.公务员的有关申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处理
目前香港公务员依据英国殖民地规例的规定,可通过港督向英国政府提出申诉。为落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九七年后香港公务员的有关申诉应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处理,不必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
17.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
保持政治中立是长期以来香港公务员遵守的一项原则,也是香港公务员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九七年后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的原则应保持不变。为此,对公务员参政应作限制。现行的《公务员事务规例》关于公务员参与政治活动的规定予以保留,如公务员未获有关主管人员批准不得发表任何与政治或行政有关的言论,公务员未经有关主管人员批准不得从事受薪或不受薪的外间工作,公务员不得召开或参与公众集会以讨论政府的任何措施,不得派发政治性刊物,不得签署或邀人签署与政府措施或方案有关的民众请愿书等。此外,公务员也不得参加其他与保持政治中立原则不相符合的活动。
四、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各部门与中央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之间和两地公务员之间关系的意见
18.中央人民政府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是实质性的任命
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决定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的这一任命权是法律所赋予的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的一项权力。这种任命是实质性的,而不是形式上的。因此,基于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一任行政长官和第一批主要官员的需要,英国政府有义务在九七年前的适当时候向中国政府提供现任高级公务员的有关资料包括国籍和居留权方面的资料,并向中国政府提供其他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9.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行政长官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根据基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因此,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这种负责关系是通过行政长官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来体现的。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务员,根据基本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他们不存在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或其所属有关部门负责的问题。
20.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特别行政区各部门同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应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交流和合作。
21.驻军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纪律部队负责的事务
根据基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驻军的职责是履行中央人民政府担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责任;驻军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须遵守特别行政区的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这些规定明确了驻军与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驻军与特别行政区纪律部队之间的职责分工。因此,驻军将不干预由特别行政区纪律部队负责的事务。
22.香港与内地的公务员应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
随着1997年7月1日的日益临近,香港和内地的公务员应加强接触和交流,增进彼此间的沟通和了解,尤其要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包括培训活动,帮助香港公务员了解内地、了解“一国两制”方针和一系列政策,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五、关于公务员档案移交的意见
23.有关公务员的所有档案必须移交中国政府
档案的移交是政权交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英联合声明规定,英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国,因此,英国政府应将香港政府的档案包括有关公务员的所有档案交给中国政府,并应声明所交出的档案包括有关公务员的所有档案。任何拒绝将有关公务员的档案交给中国政府而直接交给候任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言行都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
24.有关公务员的档案将留在香港并依原有办法管理
中国政府接收了有关公务员的档案后,将把所有档案转交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全部留在香港,由特别行政区政府按照原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加保密。中央人民政府或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仅不会根据所谓“隐私”或其他敏感材料对有关公务员过去的行为进行追究,而且反对任何人利用有关材料公开或不公开地对公务员进行人身攻击或施加影响。
六、关于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有关意见
25.九七年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任免及薪金、津贴、福利待遇和服务条件等,将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述有关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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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王兆国受中共中央委托
向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新华社记者朱冬菊、本报记者周笑浪报道:受中共中央委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今天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同志通报了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
王兆国说,12月5日至12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和部署1996年的经济工作。
王兆国等中央统战部负责同志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通报了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和朱镕基副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兆国预祝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按照中央部署,在完成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中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费孝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雷洁琼,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工商联名誉主席王光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卢嘉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李沛瑶,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名誉副主席孙孚凌,台盟中央主席蔡子民,以及丁石孙、冯梯云、陈舜礼、方荣欣、徐采栋、张克辉、蒋民宽、张绪武、陆榕树等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60余人参加了今天的通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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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全国少儿电视节目“金童奖”评选揭晓
李岚清向获奖代表颁奖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记者李舫报道:第三届全国少儿电视节目“金童奖”评选结束,48个优秀节目榜上有名。广播电影电视部今天在中央电视台举行颁奖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为获奖代表颁奖。
这次评选出来的优秀节目是从全国32家省、市电视台选送的224个约106小时的少儿题材电视节目中选拔出来的。其中,由中央电视台青少部和全国影视动画展播组委会联合制作的《动画大观》获特别奖,《第三届全国十佳健康儿童评选》、《跨世纪的公民》、《首届全国少年儿童脑力奥林匹克大赛》、《起程,将远行》等9个节目获一等奖。此外,为表彰和鼓励各级电视台办好少儿专题栏目,本届特别增设了“栏目奖”。中央电视台的《大风车》和《第二起跑线》、北京电视台的《七色光少年》、广东电视台的《金色年华》等17个优秀栏目获“栏目奖”。
李岚清同志在颁奖大会上寄语全国少年儿童文艺工作者,为未来社会的主人公们多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刘习良、杨伟光出席了这次颁奖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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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组部中宣部等联合召开座谈会
学习李润五做人民好公仆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记者张严报道:中组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北京市委今天联合召开“向李润五同志学习座谈会”。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求真务实,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好公仆。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北京市委书记尉健行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主持。
中组部部长张全景在座谈会上说,江泽民同志前不久在北京视察工作时曾饱含深情地赞扬说,李润五同志“兢兢业业地工作,诚心诚意为广大市民服务,是一个优秀党员、优秀干部”。这是对李润五同志的崇高评价、充分肯定,表达了我们全党的心声。李润五同志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谱写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正气歌,是90年代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向李润五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忠诚党的事业,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坚强党性;就要学习他热爱人民、服务人民的公仆本色;就要学习他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拚搏精神;就要学习他严以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就要学习他求真务实,不尚空谈的优良作风。
张全景强调指出,追忆李润五同志的人生轨迹,缅怀他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李润五同志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优秀党员、优秀干部,最根本的就在于他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实践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
北京市副市长孟学农、北京市经委常务副主任刘克信、北京宣武区区委书记刘敬民、中国石化总公司原办公厅主任闵振环、机械部基础装备司副司长于成廷、四川攀枝花市市长秦万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明沛在座谈会上发了言。他们满怀激情地缅怀李润五同志生前平凡而伟大的感人事迹,并表示一定要用李润五同志的崇高精神激励自己。
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登柱,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马馼,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朝仕,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强卫,北京市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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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雷斯会晤阿拉法特后表示
以保证恪守扩大巴自治协议
本报开罗12月9日电记者刘水明报道:以色列总理佩雷斯宣布,以政府决定在明年1月巴选举前释放1000名在押巴人,并允许增加9500名巴工人从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进入以境内做工。
佩雷斯是昨天在加沙和以色列之间的通道埃雷兹同巴解主席阿拉法特会晤后作出上述表示的。这是佩雷斯担任以总理后同阿拉法特进行的首次正式会晤。
佩雷斯说,以方将恪守实施扩大巴自治协议,按预定时间完成从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城镇的撤离,使约旦河西岸的巴人在今年底过上自治生活。他还赞赏阿拉法特为遏制巴激进分子发动袭击所起的作用。
阿拉法特说,为了对付破坏和平进程的恐怖活动,巴方将同以方继续协调。他要求以色列给予和平以更大的机会。
佩雷斯总理昨天在特拉维夫会见工党学生代表时重申,与巴勒斯坦人达成的任何最终协议都不允许分割耶路撒冷,决不能使耶城成为“第二座柏林”。他强调对耶城的前途政治上没有争执余地,而只有宗教方面的讨论。
(附图片)
12月8日,巴解组织执委会主席阿拉法特与以色列总理佩雷斯在埃雷兹举行正式会晤前互致问候。佩雷斯向阿拉法特保证,以色列将按期于今年年底前从约旦河西岸撤军。新华社发(美联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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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黑和平国际会议在伦敦举行
贯彻波黑和平协议的国际会议八日在伦敦举行。英国首相梅杰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他对与会的五十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代表说,贯彻波黑和平协议,国际社会面临四项任务,即波黑和平的军事安排、人道主义援助、选举监督和波黑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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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车签署相互关系基本原则协议
俄罗斯总理切尔诺梅尔金、车臣共和国总理扎夫加耶夫和俄总统驻车臣全权代表洛博夫八日在莫斯科签署了俄联邦与车臣共和国相互关系基本原则协议。该协议规定,车臣共和国有权参加国际交往和对外经济联系,并可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协议签署后,扎夫加耶夫对在场的记者们说,这一文件的签署确定了车臣在俄联邦的特殊地位,对车臣共和国具有重大意义。(本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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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斯特罗抵越访问
古巴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兼部长会议主席卡斯特罗八日下午抵达河内,开始对越南进行为期五天的正式访问。卡斯特罗是在结束对中国的访问后飞抵河内的。这是他对越南的第二次正式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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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哈努克访问老挝
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努克和王后莫尼列以及柬埔寨王国高级政府代表团七日中午抵达万象,对老挝进行为期四天的正式友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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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克林顿会见安哥拉总统多斯桑托斯
美国总统克林顿八日在白宫会见了来访的安哥拉总统多斯桑托斯,双方就安哥拉和平进程以及双边关系进行了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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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政府军将继续围攻猛虎组织
斯里兰卡总统钱德里卡·库马拉通加八日说,斯政府军将对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游击队发起新的攻势,以迫使他们接受政府的和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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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布隆迪首都局势恢复平静
在经历两天的部族冲突后,布隆迪首都布琼布拉局势于七日晚恢复平静。布琼布拉市长当天曾视察了首都的几个区,对饱受战乱之苦的市民以示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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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旦截获运往伊拉克的导弹零件
约旦有关当局最近在安曼截获了一批运往伊拉克的导弹零件。一名持约旦短期护照的加沙商人十一月中旬将一批陀螺仪由莫斯科托运到约旦,并准备把它们卖给伊拉克。这批价值二千五百万美元的陀螺仪可用来装配一百枚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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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俄—杜马候选人遭暗杀
“我们的家园—俄罗斯”竞选联盟在东里亚宾斯克的一名国家杜马代表候选人、四十九岁的企业家列日涅夫七日被暗杀。五日,国家杜马议员李森科的办公室发生爆炸事件,由于李森科当时正在隔壁房间打电话而幸免于难。(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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