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中国民族工作的辉煌成就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辰四十五周年而作
司马义·艾买提
踏着巨人的步伐,高擎创业的旗帜,中国各民族在高歌猛进中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45周年诞辰的伟大节日。
4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中国56个民族紧密团结,并肩战斗,在曲折中开拓前进,走出了一条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道路,取得了民族工作的辉煌成就。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观点。恩格斯在《波兰宣言》中提出了“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获得解放的”著名观点,为被压迫民族实现民族解放、民族平等指出了方向。中国共产党一贯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新中国建立伊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专门的法令,废止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切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到以后的历次宪法,都对民族平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1982年宪法第四条)国家并把这一基本精神,贯穿于整个全局工作之中。有关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各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的方针、政策,都对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参政权是实现民族平等权利的重要体现。为了实现少数民族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家大事和地方事务的管理,国家对少数民族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了专门的规定和特殊照顾。选举法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口特少的民族也应有代表一人”。按照规定,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都超过其人口比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少数民族代表439名,占代表总数的14.69%,远远超过少数民族所占8.04%的人口比例。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也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同时,按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现在全国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以及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都已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从而使少数民族参加管理国家大事和地方事务的权利在政治上、组织上都得到可靠的保障。遵照民族平等的原则,国家的法律规定,各少数民族有使用、改革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工作、出版书报刊物、进行广播以及进行诉讼的权利;各民族都有保持和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各民族都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一切民族如果受到民族歧视和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告的权利。这些规定的实施,使得我国各少数民族都以平等的身份登上了政治舞台,成为国家的主人,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紧密团结、共同奋斗,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前提。建国之初,毛泽东就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的伟大号召,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为了消除旧时代遗留下来的很深的民族隔阂,各级政府多次派出大批民族访问团、慰问团、工作团、贸易队、医疗卫生队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宣传民族政策,帮助少数民族人民解决生活困难,恢复和发展生产;并组织了大批少数民族参观团到北京和内地参观。通过这些工作,基本上消除了民族间的隔阂,改善了民族关系,促进了民族团结。
为了保证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彻底实施,推动各民族的发展、进步,必须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旧的经济形态和社会制度加以改革、改造。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民族和地区特点的方针、政策,领导少数民族人民通过社会改革,废除了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封建地主(牧主)制度、封建农奴制度、奴隶制度和原始社会制残余,基本上消灭了剥削阶级及其在政治上的“政教合一”制、“门宦”制、王公贵族统治的盟旗制、土司头人制、千百户制、山官制等旧制度,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引导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民族群众创造了一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好办法和好形式,就是在经常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同时,开展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出色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先是在县、乡,然后在地、州,继而在省、自治区,普遍开展了这一活动。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1988年在北京召开了首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先进集体565个,先进人物601名。此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加普遍地在全国范围内以更多的形式、更丰富的内容开展起来,我国的民族关系更加融洽,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更加巩固。江泽民同志指出:“我国各民族的大团结,经受了各种严峻考验。不论是国际上发生什么样的剧变,还是国内出现什么样的风波,我国各民族都是和睦相处,同舟共济,患难与共的,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中国各民族的大团结是稳固的,这是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要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必须全面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而发展经济是基础。建国初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相当落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不少地区还是刀耕火种和原始的游耕游牧,一些地区手工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分化出来,基本上没有现代工业和本民族的工人阶级队伍。1949年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总产值为36.6亿元,只占全国总产值的7.8%,这就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起点。从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的30年,虽经不少曲折,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仍取得很大成绩,1978年民族自治地方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67.7亿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确立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把自力更生同国家的大力帮助和发达地区的支援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通过改革,民族地区普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农业区,主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牧业区,普遍实行牲畜作价归户,私有私养,长期不变和草场承包的政策。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同时,民族地区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党的十四大以后,民族地区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搞活大中型企业、培育市场以及计划、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都取得了成果,激发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实践证明,改革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动力。
同时,国家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诸如从实际出发制定当地的生产方针;民族地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民族地区大力扶持等。15年来国家对民族地区的财政定额补贴达950亿元左右,还设立了“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事业建设补助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西藏专项补助费”、“支持‘三西’农业建设资金”、“支援四川‘三州’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并在投资、贷款、税收以及生产、供应、运输、销售等各方面给以扶持和照顾;国家还组织经济发达省、市同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
民族地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2.1万公里的陆地边境线大部分在少数民族地区,又具有与友邻国家众多民族保持传统联系的优势。近年来,中央批准了一批边疆地区的城市和口岸为陆地边疆对外开放城市和国家级内陆口岸,并给予了边疆以类似沿海的八条优惠政策等。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1993年民族八省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已达57美亿元,比上年增长23.9%;民族地区国家级陆地边境口岸有40个(全国共43个),地方口岸近200个;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1993年仅五个民族自治区对外签订利用外资协议(合同)金额达45.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0.5亿美元。
在国家的大力帮助与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在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1993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工农业总产值达4158亿元,分别比1949年和1978年增长了23.5倍和2.7倍,其中农业总产值达1401亿元,分别比1949年和1978年增长了7.3倍和1.3倍,工业总产值达2757亿元,分别比1949年和1978年增长了160倍和4.2倍。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农牧民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70多元增加到1993年的696元,各族人民安居乐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14.8%上升到1993年的66.3%。这是经济开始向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少数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实际,把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起来的一个创造,最好地体现了各民族平等联合的原则,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1984年,国家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对杂、散居地区,可以建立民族乡。在宪法的原则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以外,还享有广泛的自治权。现在,全国共建有民族自治地方157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2个。另外,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在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还建立了1200多个民族乡。已有44个民族实行了区域自治,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占全国总面积的64%以上。
45年来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充分体现了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是保障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密切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
回顾45年,我们充满了自豪与喜悦。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决民族问题所建立的功勋,将载诸史册,永垂后世!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了自信与力量。让我们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沿着胜利的航线,勇往直前,争取民族工作的更大成就。


第5版(理论)
专栏:

努力把民族地区的经济搞上去
江平 宋盈亭 毛公宁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的一条重要原则。帮助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尽快把经济搞上去,这是党和政府始终十分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物产资源,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物质基础。从长远看,我国东部地区的发展如果没有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作后盾,其发展就缺乏后劲。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就提出:“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把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妥善结合起来,逐步改变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状况,使之同全国的经济发展相适应。”江泽民同志也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整个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地区的振兴同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加速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需要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前进。
二是,我国有两万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有九个省、自治区的100多个县与周边十几个国家接壤。其中大部分在少数民族地区。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优势。随着沿边地区的开放,将出现更多的开展对外贸易的城镇。我们要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这一优势,发挥沿边城镇的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多渠道地发展对外贸易,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管理经验。同时积极地向国外输出劳务、技术和兴办各种企业,把民族地区的经济推向国际市场。
怎样才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尽快搞上去?我们认为,首先要求这些地区的干部和群众树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观念,发挥本地区的优势,提高本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要不等不靠,自己先干起来,然后才能争取必要的援助和支持。第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一般说来,单靠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国家的帮助和先进地区的支持。李鹏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民族地区在国家支持和经济发达地区帮助下,通过改革开放,一定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活力,逐步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必须把国家的帮助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第三,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实行一整套优惠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有的被冲掉,有的名存实亡,因此必须要有新的政策来代替。诚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繁荣,这是先进地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项重要的国策。第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充分注意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一切政策、措施的出台,都要考虑民族地区的承受能力,切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有些改革措施,在少数民族地区如果一步到位有困难,应当允许分步实施,或采取过渡、变通办法。民族地区在贯彻执行国家改革措施时,必须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采取适合自己特点的方法和步骤,决不能把汉族地区或其他民族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搬过去,搞一个模式。在深化改革的现阶段我们面临许多不熟悉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认真探索,扬长避短,走出自己的路子,找到适应民族地区发展的新的形式。第五,要正确认识和解决民族地区同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问题。我国东西部的差距是历史形成的。改革开放以后,东西部地区是在环境差别很大、条件优劣很悬殊的情况下前进的,再加上党和政府采取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使沿海地区的经济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这是必要的。东西部的差距逐渐拉大,这种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面对这个现实。通过一部分地区的高速发展和对国家更多更大的贡献来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这将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对沿海地区和内地协调发展的问题已经提出了一系列原则。如既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提倡、鼓励先富起来的地区承担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的义务。他提出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并说:“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第六,要特别注意解决一部分人的温饱问题。现在全国还有8000万人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这部分人80%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大多数又集中在西南、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他们大都是生活在石山区、高寒山区、荒漠地区等自然条件恶劣、生产条件不容易改善的少数民族地区。解决这部分人的温饱问题,不仅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稳定和民族凝聚力的增强。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扶贫工作中已把民族地区列为重点,并提出到本世纪末基本上解决现在尚属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现在看来,如果不采取特殊措施,加强扶贫力度,到本世纪末全部解决这个问题难度不小。最近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了“双百共富工程”,即选定100个最富裕的乡镇,和100个具备一定条件,彼此适合,可以互惠互利的贫困乡镇结成对子,对口搞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富裕。这给扶贫工作又创了一条新路子。如果多出台这样的工程,在一定时期内解决这部分人的温饱问题是大有希望的。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内陆城市如何扩大开放
——“乐山走向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观点综述
不久前,世界第一大佛的故乡——四川乐山市举行了“乐山走向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百余名与会的中国、日本、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企业家聚集一堂研讨内陆城市如何扩大开放的问题。与会专家认为,内陆城市扩大开放必须抓住以下一些重要的环节:
一、在坚持以开放促发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有的优势。乐山市这个具有独特魅力和优势的城市,就要发挥“佛、山、人”为一体的旅游优势、文化历史优势,走出乐山对外开放的路子。
二、坚持两个面向。一是面向国际市场,尽最大可能使自己的经济、贸易适应市场变化,主动与国际经济、贸易接轨。二是面向国内市场,在一定意义上讲,这一点更为重要。占领本地之外的市场越大越多,经济越繁荣。像乐山这样的旅游市场,如果能吸引全国百分之一人口来乐山游一次,其成效就不可估量,就会带动不少产业的发展。
三、打牢三个基础。一是要打牢交通通讯设施的基础。内陆城市的劣势在于对外联络不畅,运输距离大、周期长。因此,扩大开放,吸引外资,交通通讯是基础之基础。二是要打牢市政建设基础。像样的、必要的市政设施、宾馆酒店,市容市貌,包括旅游产品,人们的对外交往之训练等,都是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的必要条件。三是要打牢舆论外宣基础,要让国内外都知晓你这个城市。
四、做好四个选择。一是选准时机,乘势而上。今年中央调整中西部地区扩大开放的政策,外资北上的时机很好,内陆城市应抓住机遇,做好自己的扩大开放的工作,不失时机地、全方位地打出去。二是选准方向,吸引外资。三是选好项目,搞好论证。内陆城市切忌搞招商一哄而起,盲目攀比竞争。要选好自己打得出去的项目,搞好规划,做好论证,确保合作一个,成功一个。四是选好干部,储备人才。内陆城市对外开放,最缺的是管理人才。因此,要尽快挑选、培养一大批有对外经验和知识技能,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而且能够秉公办事、高效廉洁的干部。同时,要培养、储备、使用一大批外经、外资、外语人才队伍,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此外,与会专家还对乐山发展成为国际旅游城市的独特优势,良好的投资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内陆开放城市的战略选择、发展思路、政府职能、办事效率等方面,发表了见解。(牧笛 影艟)


第5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根据地研究的壮丽篇章
——读《太岳革命根据地简史》
李隆基
由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太岳革命根据地简史》是一部学术性颇高、教育性很强的成功之作。薄一波同志非常关心《简史》的写作,并为该书题写了书名。
通览全书,有以下一些特色:首先,它不是就太岳区论太岳区,而是根据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形势,把太岳人民的革命斗争放在党在山西实施统一战线的大框架下进行透视研究。其次,《简史》在展述太岳革命根据地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着意探究了太岳区党组织如何将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结合本地区的革命斗争实践,创造性地完成中央交付的战略任务的成功经验。使读者足以寻味到党的求实精神。第三,《简史》恰当地处理了太岳区内各个组成部分的关系。第四,《简史》采取纵横交织的手法,全面反映了太岳区从创建、发展到结束的光辉历程,使《简史》作为一部专史显得有骨有肉,恢弘充实。第五,《简史》最后专立一章论述太岳革命根据地的基本经验,增强了这部史著的哲理和思想性,从而给读者以较多的历史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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