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谈谈遏制通货膨胀
易之
编者按: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幅度,坚决遏制通货膨胀,已成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环节。造成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利用通货膨胀刺激生产是否可取?遏制通货膨胀的主要对策如何?这是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易之这篇文章好,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值得一读。               
邓小平同志在1989年就说过,“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得太快,给国家和人民都带来了困难。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准备用两年或更多的时间来解决问题。我们的一条经验是,发展顺利时要看到出现的新问题,发展要适度,经济过热就容易出毛病。”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提出,“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幅度,坚决遏制通货膨胀,努力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这是一个重要决策。这里用了“坚决”一词,很值得我们注意。国家要求今年将零售物价上涨幅度控制在10%以内,要做到这一点相当艰难,非有坚决态度不可。
应区别看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导致的物价上涨和价格改革导致的物价上涨这两种情况。价格改革是必须的,只要力度适当,增发的货币不超过流通的正常需要,就不能算是通货膨胀。而固定资产投资膨胀则是我国通货膨胀的主要成因。“吃大锅饭”的传统投资体制引发的“投资饥渴症”,是固定资产投资膨胀的症结所在。
改革开放15年来,我国零售物价上涨幅度较高,共有4次、5个年度。导致这4次较大幅度涨价的原因,虽然有消费基金(主要是集团购买力)膨胀问题,但主要是:一、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膨胀;二、物价改革迈出的步子比较大。
无论是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膨胀导致的或价格改革导致的物价上涨,都会要增加居民的生活费用支出,都要求相应增加货币发行量,但不能把两种情况的物价上涨都看成通货膨胀。所谓通货膨胀,指的是由于纸币流通量超过商品流通实际需要量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现象。通常按物价上涨幅度计算通货膨胀程度,但我国不能简单照搬。过去由于我们在制定价格政策时,不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地租(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农产品和矿产品的价格基数就低,后来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这些产品的价格同价值相背离的现象更趋严重。这对生产和流通都是不利的。通过改革逐步提高这些产品的价格,虽也会增加居民的生活费用支出,相应地增加货币发行量,但是,只要改革力度适当,为此增发的货币不超过流通的正常需要,就不能算是通货膨胀。当然“搭车涨价”、“自发涨价”另当别论。
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膨胀导致的物价上涨,情况就不一样了。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从前绝大部分来自预算拨款;随着“拨改贷”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出现,现在很大一部分来自银行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膨胀,从前加大预算赤字,现在加大信贷赤字,无论预算赤字或信贷赤字,都要通过增发货币来弥补。二、固定资产投资是这样一种经济活动:“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较长时间内不提供任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提供任何有用效果,但会从全年总生产中取走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马克思)这就是说,同样的一笔钱,用于其他经济活动,虽然也要增加社会总需求(从全年总生产中取走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很快就会带来社会总供给(产品或服务)的增加;而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在项目建成投产前,不仅要增加社会总需求,而且还会“取走”社会总供给。这一“增”一“取”,就双重地扩大了社会总供给对社会总需求的差额。三、“瓶颈”效应。固定资产投资膨胀,势必导致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紧张,形成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瓶颈”,并迫使这些短线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飞涨。从1992年冬季开始,几个月内,建筑用钢材中的线材价格上涨一倍还多,就是突出一例。四、在固定资产投资热中,往往有一批企业和单位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结果不是迫使银行增拨流动资金,就是拖欠货款,导致企业之间“三角债”的发生。不管哪种情况,都将增加货币发行。固定资产投资是我国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膨胀从上述多种渠道推动通货膨胀,因此,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是我国通货膨胀的主要成因。
固定资产投资膨胀多发病的病根是传统的投资体制。资本家投一笔资,要反复进行可行性研究。可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投资体制,投资决策者对投资的最终效果可以不承担责任;银行发放贷款的决策者对贷款能否如期归还实际上也不承担责任。这种“吃大锅饭”的投资体制引发的“投资饥渴症”,是我国形成通货膨胀的主要病根。
    城乡人民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确有增强,但不能简单地从平均数
  字上看问题;经济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如果物价失控,严重损害群
  众利益,改革就会受到影响。利用通货膨胀刺激生产的做法不可取。转
  轨时期更须严格控制物价涨幅。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在当前严峻的物价形势下,坚决遏制通货膨胀,是维护大局的客观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人民的收入确实有了显著的提高,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增强了。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从平均数字上看问题,因为有少数“大款”高收入的拉动,平均数字常常掩盖着那些远在平均数字之下的贫困户的真实状况。这些贫困户不仅承受物价上涨的能力低,而且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也大。
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经济发展了,确实将给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但是,稳定又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无论改革也好,发展也好,都需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而经济稳定又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物价涨幅则是经济稳定不稳定的晴雨表。
今年出台的改革项目较多,有些是深层次的实质性的改革。无论哪项改革,特别是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税制改革,用国债弥补预算赤字的改革,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粮棉和能源价格的进一步调整,政府职能的转变等,都非常需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是这些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如果物价失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改革就会受到影响。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
有些同志对通货膨胀能刺激生产的说法颇感兴趣,这是需要研究的。中国和外国历史经验都证明:严重的通货膨胀,对一切正当的工商经营都没有好处,只会对社会生产起破坏作用。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奉行赤字预算政策,他们通过增加政府开支(他们的预算不包括经营性固定资本投资),扩大预算赤字,从而扩大政府借款,造成一定的通货膨胀,去刺激生产。这个政策我们不能学。我国的预算虽然经常也有赤字,但我们是立足于消灭赤字,决不奉行赤字预算政策。何况,资本主义国家中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赤字预算政策不可取,而他们近年的通货膨胀一般也比较轻微。
改革开放15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经历过三次“启动——升温——过热——调整”的周期性波动了。其中第二波动周期的高峰期——1984年至1988年的5年中,又套着一个小波动,即经济发展速度,从1985年的16.2%降到1986年的9.1%,但小波折过后经济继续高增长,直到1988年。后来,经过三年的治理整顿,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又进入了新的增长高峰期,现在已连续两年行进在年增长13%左右的快车道上了。看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也是有周期性波动的。在传统投资体制根本改变以前,投资高峰、经济增长高峰、物价上涨高峰是结伴而行的(增发的货币大体需要十个月以后才能在物价上明显反映出来)。自觉掌握经济周期规律,在经济增长高峰期,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信贷总规模和物价涨幅,可以使经济增长高峰期延长,低谷缩短,波动幅度减低,即防止大起大落,造成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今年是第三个高峰期的第三个年头了。吸取1985年处理“过热”问题的经验,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幅度,就可以有把握地使新的增长高峰期延续下去。不然的话,发生严重通货膨胀,就得被迫“硬着陆”。“硬着陆”,就将付出沉重的代价,那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对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全国上下要取得共识。企业谋求发展,不能寄希望于提价和贷款;地方只有胸怀全局,才能走好自己那步棋。
既然投资体制的弊病是我国导致通货膨胀的主要病根。那么,从根本上避免通货膨胀之道,就是改革传统的投资体制,建立投资约束机制。但是,这项改革的实质性阶段今年刚刚起步,不能指望它在今年见效。今年只能依靠有效的宏观控制,包括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控制。为此,就要求我们围绕宏观调控的若干问题取得共识,以便大家同心同德,下好全国这盘棋。
一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性问题。随着物价问题日益为人们所关注,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强了对市场物价的干预、管理和检查。价格机制确实是市场经济运行中最重要的机制。但是,价格机制从来不是万能的,而且它的形成和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要求有较完善的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作为定价主体的企业也要求有相关的风险约束机制,并不是价格一放开就万事大吉的。美、日、德、法等老牌的自由市场国家现在对价格管理都抓得很紧。像石油、煤炭、空运、公房、地价、大米、香烟、食盐等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基本上都由政府直接管理。非政府直接管理的商品和服务如何定价,法规很完备,干预很频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正在建立过程中,价格放开后,当然不能撒手不管。去年物价上涨幅度,计划6%,实际13%,超计划的这七个百分点,很大部分就是不规范的甚至是违法涨上去的。今年一定要通过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将不规范和违法涨价的百分点加以缩小。
二是发展思路的转变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之高,在战后世界历史上是不多见的。战后的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的18年间(1956—1973),平均年增长速度为9.7%,最快的1961年为13.5%。从80年代初算起,无论年均增速或最高年增速,我国均已高出当时的日本。同正快速增长的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周边国家比较,我国也位居前列。但是,看实际经济效益的增长速度,我们就比人家差。原因之一是:我们在历史上走的那条以外延性扩大再生产为主的粗放经营的发展道路,迄今无实质性的转变。从1950年到1973年,日本年均投资率29%左右。1950—1960年间,西德的投资率为23.8%,意大利21%,美、英、法更在20%以下。韩国经济起飞时投资率最高也只有33%。而我国从1985到1993年的9年间,就有6年在30%以上,最高的1993年达37.7%。我国的经验数据证明:投资率控制在30%以内,效益与速度的结合是最好的,物价也是比较平稳的。依靠高投资取得高速度,必然带来低效益、高物价。江泽民同志说:“发展要有新思路,真正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不能继续走盲目追求产值速度和扩大投资规模的老路。”从遏制通货膨胀的视角讲,转变发展思路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微观和宏观的关系问题。现在要求产品提价的呼声很高,要求银行增加贷款的呼声很高。要正确处理这两方面的问题,都要正确认识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企业希望自己的产品价格能提高,是自然的,而在这种心理预期之下任意提价,不仅会造成物价总水平上涨,而且也会使自己的产品失去竞争能力。因此,企业扭亏增盈的正确之道在于转换机制,改进管理,依靠科学技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占领市场,而不能寄希望于涨价。企业资金紧张,希望银行多贷款,也是自然的,但是,如果银行对增加积压产品的资金占用也有求必应,不仅会造成通货膨胀,而且也会使企业自己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最近讲到: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增发了大量贷款,现在贷款总规模已经不小了。企业资金紧张问题,要多渠道综合治理,最重要的是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使之不继续膨胀。看来,对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只能这样处理。
常言道:“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只有胸怀全局,才能走好每一着棋”。随着改革的发展,现在地方的那盘棋越来越大了。地方同志着力下好自己的那盘棋,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任何地方的棋都离不开全国的这盘大棋。要使各个地方的那盘棋稳操胜券,就得同心同德,同舟共济。


第5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积极推进小城镇的发展
张文范
小城镇发展的成绩与问题
镇是我国县、自治县所辖的具有一定工商业基础的、文化教育比较好的、人口比较集中的基层行政建制单位。近几年来,全国镇的数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1992年底,建制镇发展到14539个,是1978年的6.7倍。我国镇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宏观布局差异性过大。在全国建制镇中:东部经济地带占41%;中部经济地带占48%;西部经济地带占12%。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内蒙古、西藏六省区建制镇仅占本地乡镇总数的10%左右。
(二)小城镇发展受行政干预过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1983年至1986年,全国建制镇出现高速增长,四年设镇7750个,平均每年增长1608个;1987年至1991年,五年间全国设镇1737个,平均每年增长347个,比较稳定;从1992年起,再次出现高速增长,仅1992年一年就设镇2084个,比前五年设置总和还多347个。这种忽高忽低的增长速度,一方面说明经济社会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存在受行政干预的影响。这就提醒我们,在强调镇的重要作用时,一定要强化发展质量。城市化的速度取决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是一种渐进的推进过程,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要把握合理的发展速度,切忌一哄而起,盲目攀比。
(三)部分镇的规模差异性大。一是人口:全国最大的镇有近十万,最小的不足千人,相差十几倍。二是面积:大的镇相当于一些中小县;小的镇仅几平方公里。规模过大,镇政府管不过来,群众也不方便;规模过小,发展余地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发展缓慢,增加机构编制和群众负担。
(四)必要的服务设施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微观管理缺乏长远的发展预测和规划。一些镇基础设施差,综合服务水平低。过于薄弱的工业基础难以给城镇建设提供必要的建设资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不能适应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的需要。它降低了规模效益,影响了农村工业发展和经济繁荣。还有些镇设置时,不注意对影响镇发展的众多因素分析,设镇后没有后劲进行建设,长时期面貌没有变化。
(五)在促进小城镇发展和建立的战略问题上,国家缺乏具体政策性引导。除了经济发展的自身的因素外,政策性引导十分重要。当前阻碍小城镇发展的各种深层次的问题,也需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解决。按照国外的经验,只要聚居的人口达到一定数量,而且大部分人口主要从事非农业,就应属城市。我国许多乡镇企业集中和非农业比较发达的集镇,甚至一些大的村庄,实际上已经演变为小城市,至少是城镇,应该按照城市的类型和要求,制定政策,实施管理并进行规划和建设。
今后小城镇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做好小城镇发展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解决农村深层次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我国实现农村城市化必然的发展道路。把小城镇建设好、发展好,是个战略问题。
(一)制定总体设镇发展规划。鉴于以往设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小城镇建设的盲目性、随意性,今后在工作中要继续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设镇预测规划的试点工作。搞清城镇形成的因素,发展的特点和建设条件,依据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生产力布局、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以及地理环境、资源条件、基础现状等因素,从长远与发展的观点出发,合理确定镇的发展速度和布局,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总体设镇发展规划。
(二)修订设镇标准。建国以来,国务院关于设镇标准的规定有三个,分别是1955年、1963年和1984年颁布的。前两个标准主要是针对“切块”设镇的。1984年标准进行了重大改革,规定了撤乡设镇的条件,这一标准对于加快小城镇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十年的实践看,这一标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指标单一,覆盖面窄,只规定一个非农业人口比例,且有关部门对非农业人口的统计口径也不一致,操作难度大,不便于审核。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人口指标也应更符合新的形势。二是原标准对设镇的外部环境、规划建设、服务设施等因素考虑不够。根据以前设镇中出现的基础设施滞后和设镇中盲目攀比等问题,需要增加硬环境指标,以便依法进行设镇质量和数量上调控。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地理、经济发展情况相差十分悬殊,因此,还需针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标准,以达到镇的布局进一步科学、合理。
(三)抓好小城镇发展的战略研究。当前,建制镇研究工作比较薄弱。如小城镇发展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合理布局、乡镇比例关系、建制镇的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还比较模糊,需要尽早拿出研究成果。只有这些弄清了,才能扎扎实实地进行总体的宏观规划,制定出科学的设置标准,依法进行管理,积极稳妥地发展。
(四)进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改革和完善小城镇的行政管理体制,试点小城镇可率先实现政企分开,强化政府经济管理的服务职能,体现精简、高效、服务的原则。建立促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通过适当的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小城镇的开发和建设。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建立按照居住地和就业原则确定身份的户籍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对小城镇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解决小城镇发展和建设中的政策问题。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选择地发展一些“都市村庄”。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小城镇的市场体系。小城镇市场体系不要停留在集市贸易的水平上。要在一些交通干线、人口密度高的大建制镇,围绕农村经济结构、消费特点和水平,建立与其适应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和一定规模的金融信贷机构。增强小城镇的内聚力和向广大农村的辐射力。
(六)小城镇发展与建设,要兼顾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根据各自的区位条件,选择不同的发展速度、发展重点和最佳空间形式。


第5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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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社会主客体辩证法》出版
由张江明主编、邹永图、李辛生副主编的《社会主义社会主客体辩证法》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和客体为研究对象,从社会主义社会主客体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理论研究和分析的新作。(邝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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