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企业走向市场的强大思想武器
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办好社会主义特大型企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解放思想,独立思考”,“不要固守一成不变的框框”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解放思想,独立思考,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来制定政策”,“不要固守一成不变的框框”。这一重要思想,对于特大型国有企业认识市场和面向市场,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武钢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创办并发展起来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国家对武钢实行了近乎百分之百的指令性计划。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在国家计划的调控范围之内。在这个背景下,一方面,武钢发扬了艰苦创业的精神,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作出过重要贡献;另一方面,“皇帝的女儿”的特殊地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过度依赖于国家计划的历史传统,也给今天的武钢面向市场,带来了特殊困难。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武钢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已经和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在这个历史性的变革中,我们有很多的不适应,其中至关重要的是思想和观念上的不适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冲破计划经济的思想樊笼,是企业认识市场、走向市场,全面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重要前提。
武钢15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说明:企业发展的历程,就是思想不断解放、观念不断更新的历程。思想解放的程度、观念转变的快慢,直接制约着改革的进程和开放的深度。每一次的思想大解放,都带来了企业的大发展。尤其是近两年来,我们党委一班人在学习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谈话中,十分注重联系实际,带头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公司党委提出,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企业必须迎接“三大考验”,转变“六大观念”。三大考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国家指令性计划减少后,企业面临通过市场自行筹集物资、资金等生产要素和销售产品的考验;全方位开放与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恢复之后,企业面临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考验;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面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考验。这三大考验归结到一点,就是来自市场的考验。转变“六大观念”是指:从产品经济的传统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树立市场竞争的观念;突破封闭、半封闭的状态,树立对内对外开放的观念;破除消极的“等靠要”思想,树立敢“闯”、敢“冒”,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的观念;从“大而全”、“小而全”,企业办社会的传统模式中解放出来,树立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大协作的观念;从“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计划经济观念中转变过来,充分运用国内外资金,树立“小本钱办大事”的观念;从墨守成规、安于现状,怕担风险、不思进取的精神状态中解脱出来,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奋斗不止、勇攀高峰的观念。
二、“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
邓小平同志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改革是“第二次革命”,“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思想,对于武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很强的针对性。回顾15年来的实际,武钢的每一步发展和变化,都是围绕着深化改革,进行大胆探索和试验的结果。改革是企业活力的源泉,是企业发展的动力。
从1984年起,作为中心环节的企业改革,就开始受到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其中的特大型企业,具有特殊的作用和特殊的困难,其改革的步伐远没有其它企业那样轻松。在这个特定的背景下,我们领导成员清醒地认识到,墨守成规不叫改革;小修小补不是真正的改革;靠政策、靠条件是一种被动的改革;一切按行政命令来,不联系实际创新,是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方式搞改革。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那样:“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我们没有被动地等待时机,而是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扩大开放,积极主动地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回过头来看,我们在改革中始终十分注意正确处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自身发展改革与服务全局的关系。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国有企业一方面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完成财税上缴任务,以支持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又必须通过改革来增强自身的产出能力和经营活力。我们没有把这两个方面对立起来,而是自觉地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经过努力,武钢圆满地完成了国家指令性计划任务,兑现率长期高达100%;实现利税由1978年的3.6亿元增长到1993年的31.78亿元,其中上交利税,年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是正确处理适应大环境与创造小气候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是企业发展的大环境。15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总的趋势是减少乃至取消指令性计划,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我们自觉地适应了这个变化,并努力营造了一个有利于企业走向市场的小气候。首先,我们将公司内部能够独立进入市场的部门,率先推向市场;其次是对主体厂的中间生产过程按市场价格进行核算;第三是对部分管理人员,进行公开招考,运用市场来配置人力资源。多年来,我们还富有成效地进行了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比较成功地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生产要素重组,成立了当时全国最大的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的试点。通过这些改革,在公司内外形成了市场氛围和竞争态势。
三是正确处理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邓小平同志在强调改革与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多次强调:“稳定压倒一切”。在联系实际学习理论的过程中,我们党委一班人深刻地认识到,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在着眼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点上,必须正确处理好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武钢既是个企业,又是一个功能齐全的小社会,在推进改革的实践中,保持稳定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比如,武钢现在的这个大而全、小社会的格局,是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对此,我们既不能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通过裁员,把大量工人推向社会的办法来改革,又不能等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后再改革,而是从武钢的实际出发,对现有人力、设备、技术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配置,通过发展生产、发展多种经营的办法来改革。在实践中,我们感受到,判断改革是否影响稳定,主要看所出台的改革措施是否超出了社会承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职工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不仅有利于稳定,而且有助于改革。10多年来,我们每出台一项改革措施,都认真地进行过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了现有承受能力,并从宣传教育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入手,不断地提高企业和职工对改革的承受能力。
三、“发展才是硬道理”,“只要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可以“搞快点”
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抓住时机,发展自己”,“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话,虽然是就全局讲的,但也非常符合我们的实际,如果几年没有新的发展,或者发展不快,企业就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处于被动地位。
抓住时机,加快发展,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发展思路,这个思路既要符合企业的实际,又有利于企业面向市场和适应市场。进入80年代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不断调整和拓展思路,使企业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我们所确定的发展思路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走质量效益型的道路,规模效益与质量效益一起要。产品在市场中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在质量;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生存和发展根基是效益。武钢于50年代建厂、60年代形成规模,70年代引进一米七轧机系统。进入80年代以来,武钢面临两个方面不适应和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一是现有技术素质不适应,面临消化先进技术和产品上档次的机遇;二是生产能力不协调,面临生产能力配套与规模扩充的机遇。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武钢消化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产品质量寄予希望,这是我们最初选择质量效益型道路的动因。80年代以来,我们围绕设计能力的实际,围绕产品技术指标的实际,一手抓扩充规模,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以充分发挥一米七轧机优势;一手抓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技术进步机制,以提高产品的质量标准。以技术进步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效益型道路,以充分发挥先进技术优势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能力的配套,大幅度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这是武钢面临的又一千载难逢的新机遇。我们决心继续沿着质量效益型道路走下去,以“双七百”改造扩建为基础,在本世纪末实现年产千万吨钢的发展目标。
二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实现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效益水平两个提高。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首先是提高主体生产效率的需要。武钢在50年代建厂时,我国工业基础很差,社会化协作的条件不具备,加上厂址又远离市区,不得不搞大而全,不得不走企业办社会的道路。现在12万人都吃“钢铁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效率低。日本新日铁君津制铁所人均产钢达500吨,武钢人均产钢只有40吨。如果将直接从事钢铁生产及管理服务的人数控制在4—4.5万人左右,武钢人均产钢水平就可以达到200吨左右。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也是提高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需要。武钢的不少产品,如冷轧板、船板、硅钢片等,在国内市场是俏销产品,每逢基建工程大上马时,其它产品也供不应求。企业全面进入市场之后,尤其是“复关”之后,国际国内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势必给产品单一的特大型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在实行一业为主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营,以承受和化解市场风险。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水平。“精干主体”之后,主体生产部分的效益水平可以提高四到五倍;“分离辅助”之后,通过发展相关企业或第三产业,不仅可以消化大批富余劳动力,而且可以大幅度地增加经济效益。我们提出,到本世纪末,多种经营收入要占到总收入的20%以上,从现在开始,多种经营收入的比重每年要提高2%以上。
三是发展外向型经济,国内国际市场双向开拓。我们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基本做法是抓住海外工程项目这个龙头,带动武钢技术、材料、设备、劳务的输出,广泛开展国际钢铁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形成对外经济贸易的多元化格局,实现多角化和跨国经营,争取更大的综合效益,使武钢在本世纪末实现年产千万吨钢的生产规模的同时,综合实力进入全球500强之列。
四是实行集团化经营。1992年11月,国家正式批准组建武钢集团。武钢实行集团化经营后,不仅经济技术实力更加雄厚,而且集团成员间的优势互补,还形成了较强的系列功能。现在的武钢集团,至少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在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方面,将成为我国产品系列化程度最高的板材开发生产基地,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二是在工程开发、加快钢铁工业技术改造方面,武钢集团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配套服务,既可增强自身的扩建改造能力,还可在国内外承揽冶金建设工程,扩大经营领域;三是通过钢铁产品生产链条的延伸,可以促进分工与协作,发展一批专业化的生产企业,用深加工的方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品种范围。
上述“四位一体”的发展思路,是一条“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形成企业集团”的思路,按照这个思路,抓住时机,加快发展,“尽可能搞快点”,“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第5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个问题
赵林如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地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于实现企业机制转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我认为,需对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给以特别注意,并认真解决好。
一、解决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此前进行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关系问题
应该说十五年来进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和当前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个连续的工程,从思路上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最初的放权让利到后来的机制转换的进一步发展。原来的每一步改革和前进都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时,实现机制转换所要求解决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面对的任务。可以说,搞活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的都是让企业尽快转换机制,尽快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一是要在原有基础上深化前进,把困扰企业转换机制的问题解决好;二是要切实在企业机制的转换上下功夫,而忌形式主义,一股风。
二、解决好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和多种改革方式的关系
在这个问题上,首先要正确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企业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身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即从个人业主制度、合伙制度到公司化企业制度,公司制度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是现代企业成熟的科学的组织制度,狭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即指公司制度。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这三种制度形式仍然同时存在,各有特色,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中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在市场经济中共同发挥着积极作用,共同构成了现代企业制度内涵。而且这三种制度形式尽管不同,却有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特点:即这三种制度形式的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这启示我们,不同成分,不同类型的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制度形式,而不是单一的公司化。比如,对于那些资本需求量不大,规模不大,但个人信誉有十分重要作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等来说,采用合伙制度则远比大股份公司合适。当然,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好的方式就是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造。
但是,就目前来说,国有大中型企业也要继续实行多种改革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转换机制,因此,目前凡是有益于实现企业机制转换的方式都要积极试行,继续实行。目前,我们的大中型企业百分之九十左右还在实行承包制,在承包制的基础上贯彻《条例》,转换机制;有一些是税利分流,还有一些是试行股份公司改造和有限责任公司改造。这些有的实际上已进入公司化改造的范畴,有的在为公司化改造作铺垫。前者的问题在于规范化,后者的问题是加快步子,减少盲目性,避免歧路和弯路。总的说来,这些方式目前都应继续下去,而不是统统推倒重来,一律换上公司的牌子。
三、解决好改革试点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关系
试点的意义在于以其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以小的改革成本换取大的改革效益。但是,十五年来企业制度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试点成了“优惠待遇”的同义语,其导向作用往往变成企业想方设法争取成为试点,方方面面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争取试点和审批试点上,结果是发展了不平等竞争。这不仅和市场经济原则相悖,也和现代企业制度不相容。因此,今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借鉴以往的教训,走出争试点和批试点,制造优惠和不公平待遇的旧辙。对于企业,要致力于内部的制度建设和新机制的构造;对于政府,要更多地致力于解决影响企业机制转换的宏观条件和外部问题;对于试点,则应选择不同类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不搞优惠待遇,而以内部外部配套改革的措施认真进行试点,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并逐步为企业创造出平等的竞争环境。
四、从实际出发,科学地对国有企业进行类别划分
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首先需要对其进行类别划分,然后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公司化改造方式。这里所说的类别划分就是根据部门或行业的特点,决定哪些企业由国家独资拥有或国家控股,哪些企业国家只需参股,哪些企业可由国有转为民有。这里的问题是不能再停留于一般地把国有企业划分为几大类,而是要具体到行业和企业;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不同类型的试点;制定出不同类型的细致的切实可行的公司化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
划分的程序可以是先划出国家要独资经营的和国家要控股的,然后是可拍卖转为民有的,最后相当数量的企业是国家仅只参股的。一般来说,国家独资的企业占比例很小,只限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部门、特殊行业和一些社会公益事业,国家独资的目的在于以国家雄厚的实力保障这些领域生产经营的稳定和高效,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和发展,保证一些部门,如军工、科研的超前发展和高精尖水平。对这类企业要明确两点:一是国家独资经营但并不垄断;二是对这类企业的公司化改造要充分考虑到它们不同于一般公司制企业的特点,其方式需要大胆探索和创造。国家“控股”适于那些既需体现国家经营意图,又需以一定的国有资本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实现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目标的行业和企业。这类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比起国家独资的有较多的便利条件。至于众多的竞争性强的行业的企业,将被改造为国家只是参股的股份公司。国家控股和参股的公司属于本来意义的公司的范畴,完全可以按照国际通则建立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
五、确立国有资产的代表机构或管理机构是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的前提和基础
这里所说的确立不仅是明确一个机构,而且还要明确和规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一系列职能行为,理顺这一机构和经营者的关系,使其真正行使起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权力。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可以说是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成败的关键。十五年来,国有资产以各种方式流失,甚至一些改革方式也“助纣为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缺少一个国有资产的真正的代表。这个问题一定要在公司化改造普遍开始前解决好,否则,公司化就可能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同步
企业制度的发展有个过程,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就有什么样的企业制度。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重要的任务在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于外部环境的构造。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要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外贸体制、价格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快机构改革和政府宏观调控新机制的形成,加快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发展和多方面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加快法制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5版(理论)
专栏:

  《新中国反腐败通鉴》出版
由李雪勤主编、中央和国家机关中部分从事纪检、监察和司法工作的专业人员撰写的编年和纪事相结合的《新中国反腐败通鉴》一书,已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按照年月日的顺序,逐一记述了自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一直到1993年10月这44年间党、政府和人民反对腐败的重要事件。此外还有五部分附录:国内、台港地区和国外反腐败的重要法规;我国纪检、检察、监察机关历届机构和主要领导名单;中央和地方有关举报电话。还有数十幅珍贵的历史性照片。
中央纪委副书记侯宗宾为本书作序,中央纪委原第二书记王鹤寿、原常务书记韩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为本书题词。
(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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