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1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略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郭继严
当前出现的居民个人收入相差悬殊现象,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人们议论纷纷,看法不一。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和政策界限问题,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我们研究和处理社会分配关系时所说的“效率原则”,是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应当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如果分配制度或分配政策束缚了劳动者和经营者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就违背了效率原则,就必须加以改革和调整。至于什么是“公平”,不同阶级、阶层、群体之间的看法是大不相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我们研究和处理社会分配关系时所说的“社会公平”,绝不是平均分配、个人收入差距越小越好,而是指要在平等竞争条件下获得收入,同时防止高低悬殊、两极分化。
效率与公平既有矛盾的方面,也有一致的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收入分配必然受市场机制调节。由于各个企业、个人所占有的生产要素数量和质量不同、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存在差别等原因,必然出现优胜劣汰,个人收入也必然有高有低。市场机制的这种激励作用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调动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但是,居民个人由于在生产要素占有和竞争机会等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也会使一些人收入畸高,甚至出现两极分化,给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效率与公平是有矛盾的。但另一方面,只有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效益,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条件。低效率只能带来社会的普遍贫穷,而不能带来真正的社会公平。因此,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坚持效率优先原则
效率优先,要通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来贯彻。所有制性质决定分配方式。在现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并存,这种格局是同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和所有制结构相适应的,因而是能够调动全国人民发展国民经济的积极性的。今后的任务是要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社会分配制度的改革。
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当前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切实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工资制度改革虽已取得很大进展,但多数企业仍然存在平均主义倾向,这是企业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低的重要原因之一。贯彻效率优先原则,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⑴扭转企业之间相互攀比的倾向,允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相应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拉开企业之间工资水平的差距。⑵在企业内部实行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形式,切实做到多劳多得,拉开收入差距。⑶企业要真正具有用工自主权,合理使用劳动力,减少富余人员,降低人工成本;劳动者要有择业权,尽快形成竞争就业机制,社会保障职能应由政府承担。通过这些措施,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这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一环,也是逐步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根本途径。
其次,鼓励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积极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保护他们的合法收入。一个时期来,少数个体工商户、部分私营企业主和外资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数量明显高于大多数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一种意见认为,这就是社会分配不公。如何处理不同所有制之间、各阶层之间的分配关系,是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受市场调节,在竞争中必然会有一些单位获得超额利润。既然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就应该允许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有利可图,获得合法收入,哪怕收入数量高些。至于外资企业,由于其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要同国际惯例和工资水平相衔接,有其特殊性,中方雇员的工资水平自然会高于国内企业。总之,处理不同所有制之间、各阶层之间个人收入分配关系,应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首要原则。
当前,在理论上和政策上必须明确:⑴属居民个人所有的资本、设备、劳动力、房屋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可以也应该参与收益分配,依此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均属合法收入。⑵凡合法收入,不论数量大小,法律上都要予以保护。国家除征税外,不能限制他们的收入数量,允许他们依靠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⑶政府应运用税收手段和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引导他们积极进行扩大再生产,把收入转化为生产经营资本,这也是贯彻效率优先原则的一个方面。⑷外资企业中的工资形式和数量,除工商、劳动部门已依法做出的规定和已经载入合同的有关条款外,不应再加干预。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保护外资企业普通职工在劳动和工资方面的合法权益,二是某些高级管理人员既拿高工资又享受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各种福利待遇的不合理现象,应予纠正。
   逐步实现社会公平
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城乡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必然会拉开差距。但如果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就会危及社会安定,破坏国民经济顺利发展所必需的社会条件。所以,在贯彻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公平。政府要发挥宏观调节的作用,承担起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
实现社会公平的办法,不是对居民个人收入或财产的数量加以限制,而是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治理和调节。对于合法收入、合法财产要坚决保护;对各类企业和居民个人的经营活动要依法管理、依法征税,各种分配政策要以法律、法规形式执行,政府依法取缔非法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当前,一些人收入畸高,能够取得暴利或骤然暴富,不外两种情况,一是利用了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的可乘之机,一是从事种种违法经营和非法活动。这是当前存在的最大的分配不公。实现社会公平,重点应放在依法治理这类非法、违法经营和收入上。
⒈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平等竞争环境。⑴实行统一税负,避免由于竞争条件不均等造成的收入悬殊。⑵对占有垄断性经营条件(如矿产资源、商业中的优越地段等)或获得特殊经营条件(如从事进出口贸易、金银首饰加工销售等)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通过征收特别税费将超额利润收归国有;⑶将使用、租借国有资源(如矿山、森林、水域等)带来的级差收益收归国有;⑷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杜绝在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国有民营、中外合资经营过程中以及在开发房地产业过程中,发生国有资产流失。
⒉依法加强各类市场的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分子。
⒊严禁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非法收入,坚决制裁各类腐败分子。
⒋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居民个人分配关系。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种主要有两个,即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公布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和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所得,实现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分别为45%和35%。劳务报酬所得实行比例税率为20%,对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加成收税。规定这样的税率的目的是调节过高收入,保持收入差距的合理。个人财产税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目的是防止财产向少数人集中、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偷税、漏税、逃税、骗税都是违法行为,对利用违法手段发财的,必须严惩重罚。
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伤残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四个方面。由社会担负起保障退休人员、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
⒍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一些地区经济不发达,居民收入水平长期偏低。这些地区的居民在市场竞争中起点低,处于不利地位。为了缓解地区收入水平差距扩大的趋势,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时,要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生产、发展经济,逐步提高这些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


第5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构筑经济跃上新台阶的科技教育阶梯
徐世群
邓小平同志以他远见卓识,对科技和教育的战略地位进行了精辟的阐述。他说:“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搞好教育和科学工作,我看这是关键。没有人才不行,没有知识不行,‘文化大革命’的一个大错误是耽误了10年人才的培养,现在要抓紧发展教育事业。”小平同志这一战略思想鲜明地贯穿于15年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全过程,成为指导我们工作的重要方针。
    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小平同志这一著名论断,集中概括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代经济学的新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学说。
近一二十年来,世界科技突飞猛进,高新科技领域的一个突破,往往带动一批产业的发展。科技能量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环顾全球,各国竞争日趋激烈,表面看是政治影响力与经济实力的较量,但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的较量,是国民才智的较量。实践证明,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效益是巨大的。如我省四川农大周开达教授发明的D优63杂交水稻,1978—1993年推广1.35亿亩,增产稻谷101.25亿公斤,价值62.775亿元。
四川是一个内陆大省,经济发展中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人口压力大,农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交通通讯不畅,能源紧张,资金短缺,如果只是片面增加投入支持经济增长,是难以为继的。四川由于五六十年代加强国防三线建设等原因,科技力量相当雄厚。为此,省委省政府在1991年提出了科技兴川的口号,并出台了50条政策。两年多来,已初步尝到了甜头:科技成果转化率由1991年的15%提高到40%,1993年完成开发新产品3285项,实现产值151.9亿元,利税20.6亿元,全省四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仅一年多时间就实现新增产值18亿元,利税3亿元。
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新型体制。在科技引进方面,我们在引进硬件的同时,注重引进软件技术,包括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并加快吸收,消化和创新;在科技工作方面坚持面向经济建设,注重基础理论研究与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举;在科技教育方面,注重培养少数专门尖子人才与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提高国民素质并举;在科技宣传方面,注重树立和强化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
    确立教育是先导性基础产业的地位
邓小平同志历来把教育同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相提并论。这是因为,生产力要素中的首要因素是劳动力。它的素质高低,它的智能大小都由受教育程度决定的,反过来,又直接制约、影响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这样,教育就不能不成为决定和影响全局的、起先导作用的基础产业。
我国最大的优势是人口,最大的压力也是人口。要把人口优势转化为人才的优势,唯一契机是教育。目前,我国骨干劳动力素质偏低已成为影响经济腾飞的重要因素。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70%的在业人口只具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20%的在业人口是文盲半文盲。就是30岁以下的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也不到1/4;我国近6000万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在业人口中,仍有2200万人只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以我们四川的情况为例,要以占全国1/16的耕地养活1/10的人口,并且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不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是不行的。
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就必须真正把它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邓小平同志指出:“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他又说,“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点,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今后,考核为官一方领导的政绩,教育指标一定要具体,并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形成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有效机制。
   大力抓好科技教育工作
近几年,我们通过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使科技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截至1993年,全省已有184个县(市区)占人口96.7%的地方普及了小学教育,占人口12%的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全省青壮年扫盲率已达96%,5年时间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2500万人。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比如,科技成果转化率仍较低;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四川根据新的“普九”规划,每年经费缺口6.6亿;学生辍学率大幅度增加,去年四川初中生辍学率已达9.8%,高中8.6%。
通过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科技、教育的论述,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要落实科技教育的战略地位,构筑起经济跃上新台阶的科技教育阶梯,当前我们应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大力宣传小平同志的科技教育思想,不断提高全党全社会对科技、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要研究建立落实科技教育战略地位的保障机制。当前首先是要加快立法步伐,用法律来保障科技教育战略地位的落实。今年我省已将制订《教师法》实施细则列入立法计划,把教育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家也须研究增加科技、教育投入的政策,比如确立《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教育经费两个增长及保证教育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增长的法律地位,放宽教育集资政策,增辟新的筹资渠道。同时,还要利用经济、行政、组织、统计等手段,建立落实科技、教育战略地位的保障机制,如我省一些地方在干部考核任免中使用的“教育一票否决权制”应予推广,并建立教师工资收入监控机制,保证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形成尊师重教的风尚。
三是要加快和深化科技、教育改革,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去年,我省四川大学和成都科技大学合并成立了四川联合大学,重庆大学以企业为主建立了校董事会,在高等教育改革上迈出了新步伐。
四是要注意分类指导,对经济和科技教育发展落后地区给予扶持和政策倾斜。比如对经济比较落后,确实难以保证教师工资发放和教育发展的老、少、边、穷县,我们去年把教育的调控权由乡收到了县,这对保证这些地区工资发放起到重要作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共55个县,其中38个县尚未普及初等教育,政府应当下大力气扶持这些地方,尽快改变科技、教育落后的状况。
1991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科协四大的讲话中提出:“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因此,在贯彻小平同志科技、教育思想时,我们必须拿出革命者的气魄来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历史交给我们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第5版(理论)
专栏:

  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步入良性运作
汪国翔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国有商业银行将起步运作了。研究如何化解旧体制下积存的矛盾,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步入良性运作,对于构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金融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造银企双方在自谋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相互选择、平等合作的市场经济关系,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国有商业银行要还原银行借贷资本偿还付息的特征,追求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就要求改变企业依赖于银行“统包”流动资金的格局:一是要形成企业破产和企业重组制度。在企业没有按严明的企业法规运行,破产和重组制度还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很难理顺银行与企业的信用关系,企业选择银行、银行选择企业,银行不包企业资金等改革就缺乏基础。二是要建立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市场经济下银企双方都会增大经营风险,无论企业破产还是银行倒闭,都应当对职工和存户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以避免由此引发的社会震荡。三是我国目前逾期贷款、呆帐贷款制度尚不完善,呆帐准备金率也不充分,银行贷款安全缺乏保障、补偿机制。因此,构造银企双方新的市场经济关系,创造良好的经济大环境,是国有商业银行步入良性运作,也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共同要求。
    二、变革间接融资供给机制,建立信贷资金“借贷制”,形成以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市场融资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良性运作要求:一是要排除“奉命贷款”现象,二是要形成市场融资机制,三是要健全利率导向机制。当前,组建政策性银行,发展商业性银行,从组织形式上为国有商业银行起步运作创造了条件。然而,国有商业银行只有对客体实行同步改造,实现货币资金商品化,利率市场化,才有可能步入良性运作,否则其主体改革就没有实施基础。这就使得信贷资金商品化问题成为国有商业银行能否步入良性运作的突破口,需要我们探索、研究信贷资金如何成为商品进入市场,运用资金价格(利率)来调节各利益主体的经济行为,以此形成供求机制,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建立资产风险避让与补偿机制,强化国家银行利益约束功能。
在我国尚未完成资源约束型经济向需求约束型经济过渡的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起步运作要研究和处理好以下资产风险问题:一是传统经济体制下已形成的呆帐、坏帐、风险贷款,现在如何界定、消化?以保证国有商业银行能“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二是由于市场经济模式的不甚健全,企业仍存在非公平竞争下的风险,有可能转嫁给银行。三是行政对银行融资行为的干预或多或少继续存在,国有商业银行难以实现真正意义的自主经营,非市场性引致的贷款风险仍然无法排除。四是我国专业银行信贷资产占金融系统营运资金的90%以上,其中信用贷款又在90%以上,再加上历年贷款增幅高于存款增长,长期靠发行经营,国有商业银行运作后,一时难以改变这种资产结构单一、存贷比例失衡、抵御风险能力脆弱的状况。五是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也使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处于高资产质量风险状态。六是外汇外贸体制改革后,国际市场影响加大,国际贸易结算、外币贷款、主权和汇率等方面风险也会增加。由此,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实际上是风险机制。市场性致因的经营性风险,非市场性致因的银行资产风险也仍然存在。银行是“借贷者集中”的信用中介,因而风险也集中于银行。这就使得研究化解、转移这两种风险,建立补偿机制,成为保证国有商业银行营运自如、搞活的一个重点问题。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搞好配套改革,改善宏观经济调控机制,优化信贷投入环境。其次,健全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优化风险管理操作控制手段。核心是形成商业银行利益约束功能,通过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利用资金运用上的数量、期限、利率等敏感性相对差,防止和减少市场性致因为主的资产风险。
    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
按照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应建立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这就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提出了以下问题: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资本金是国有的,各种负债是债权人的,在资金营运上是国营的,仍然是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合一,多权耦合,难以形成资产有效管理机制。二是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作为一级法人,产权未进入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而在实际营运中地、市分行又是基本核算单位,这就使得市场经济中的法人主体地位难以形成,依法自主经营、承担银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难以落实,资金的配置效率和营运效益也就无法提高,资产的流动、重组也就无法实现。这些问题的焦点反映了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解决这个焦点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以促进其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货币资金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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