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总纲
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一九五四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活动中进行了许多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拨乱反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进一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农联盟更加巩固。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原来属于剥削阶级的人,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全国各民族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宗教界的爱国人士积极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支援祖国建设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仍然是中国人民团结战斗、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的一个重要“法宝”,它将更加巩固,更加发展。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我国人民同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还将是长期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按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
第一章 工作总则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事业,协助国家机关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
第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廉政建设。
第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传播先进思想,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发展科学、繁荣文化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密切联系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推动和协助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
第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和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第十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参与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加强同港澳同胞的联系和团结,鼓励他们为保持港澳地区的繁荣和稳定,为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作出贡献。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以利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政策,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侨务政策。加强同国外侨胞的联系和团结,鼓励他们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和统一祖国的大业作出贡献。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外交活动,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合作。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加强同地方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地方委员会带共同性的问题。
第二章组织总则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第二十条凡赞成本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个人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亦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参加地方委员会者,由各级地方委员会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和履行本章程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的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地方委员会同。
第二十五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声明退出的自由。
第二十八条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受警告处分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第三章 全国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临时召集之。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选举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讨论本会重大工作方针、任务并作出决议;
五、参与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召集并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
三、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
四、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五、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的重要建议案;
六、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七、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第三十六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地方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
第四十条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地方委员会任期内,如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由本届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四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四十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地方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通过有关的决议;
四、参与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四十五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各该地方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
二、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上级地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三、执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
五、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地方委员会的副秘书长;
六、决定地方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第四十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四十八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设副秘书长一人至数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
第四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实行。


第1版(要闻)
专栏:新闻人物

  葡萄牙总理席尔瓦
今起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
应国务院总理李鹏邀请,葡萄牙总理阿尼巴尔·卡瓦科·席尔瓦于4月10日至16日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
席尔瓦总理1939年7月15日生于葡南部阿尔加维省的洛莱市。1964年毕业于里斯本高等财经学院。1971年至1973年在英国约克大学经济系学习,并获博士学位。回国后,曾先后在里斯本高等财经学院和里斯本大学经济系任教授。1977年9月任葡萄牙银行研究室主任。席尔瓦1974年参加人民民主党(社民党前身),1980年当选为该党议员,同年出任政府财政部长。1981年至1984年任全国计划委员会主席,1985年至1992年四次当选为社民党主席,1985年11月出任总理至今。席尔瓦总理曾于1987年4月访华并签署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席尔瓦总理已婚,有1子1女。(附图片)
席尔瓦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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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泽民会见芬兰总理阿霍
相信两国各个领域关系将会进一步发展
本报北京四月九日讯记者吕岩松报道:今天下午,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中南海会见了正在这里进行访问的芬兰总理埃斯科·阿霍。
江泽民主席对阿霍总理访华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芬两国之间的确存在着相互尊重、友好相处的关系。特别是近几年来,两国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中方对此感到满意。
江泽民强调,芬兰在许多领域中有其特点,目前我们要进一步挖掘两国经济合作的潜力。他说:“我相信,通过总理的这次访问,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关系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阿霍总理指出,芬中两国虽然在地理上相距遥远,但这并没有妨碍两国间的高层来往。目前,两国之间已经建立了非常广泛的政治、经济合作关系。我相信,我的这次访问将是两国友好交往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阿霍总理说,在中国亲眼目睹的一切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芬兰支持恢复中国的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这对芬中经济关系乃至国际经济会产生重要影响。
江泽民主席请阿霍总理转达他对芬兰总统阿赫蒂萨里的问候,欢迎总统在方便的时候访华。江泽民还向客人介绍了中国国内的经济发展形势。
会见时在座的有陪同团团长、水利部副部长严克强,民进中央副主席梅向明,芬兰驻华大使李斯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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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既把实事办好 又不增加群众负担
泰安解决城乡居民难题12件
本报济南4月9日电记者贾建舟报道:不久前,山东省泰安市最后一批700多户居民喜气洋洋地迁入了新居。至此,这个市群众住房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到去年底,泰安市办了12件大事,包括居民住房在内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电、用气、供热、购物、通讯、行路、旅游、就业、上学等问题。
1985年,泰安地改市以后,随着城区人口的增多,水、电供应,居民住房、就医、购物,青年就业、孩子上学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从1990年开始,这个市坚持每年为群众办几件实事,解决几项难题。
为把实事落到实处,每年年初,这个市都要将当年确定要办的实事,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公之于众,让群众监督。泰安是一个贫水区,过去城市供水断断续续,居民用水很不方便。1992年,市委投资3000多万元,采取义务劳动、军民共建等办法,建成了18公里长的引水工程,城市日供水能力由2万吨,一下子增加到10万吨。
在办实事过程中,泰安市坚持既要把实事办好,又不给群众增加负担的原则。要完成旧城区全部改造的计划,没有2亿元资金拿不下来。这个市采用旧城改造“成片滚动开发战略”,边开发,边建设,拆除了1万多户平房,新建了200多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购物等基础设施。居民的住房面积由4年前的平均每人不足5平方米提高到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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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瑞环会见芬兰总理阿霍
本报北京4月9日讯记者吕岩松报道: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芬兰总理埃斯科·阿霍,宾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
李瑞环首先代表全国政协对阿霍总理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相信,阿霍总理的访问将进一步促进业已存在的中芬友好关系。
李瑞环说,中国正在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十几年来,各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是个大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实现这个目标的困难仍很多,任务还很重。这不仅需要一个稳定和谐的国内环境,也需要一个和平友好的国际环境。
阿霍总理说,中国经济发展很快,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他对此表示钦佩。
在谈到双边关系时,李瑞环主席指出,积极发展对外友好关系是中国奉行和平友好的外交政策决定的,也是完成国内各项建设任务所需要的。实践证明,进行经贸等多方面合作对发展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而两国领导人经常互访、交换意见对加深了解、增进友谊有着特殊的作用。
李瑞环说,在中芬建交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尽管世界上风云变幻,但中芬关系一直很好,堪称不同制度的国家友好合作的楷模。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扩大交往领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芬友好合作关系。
阿霍总理赞同李瑞环主席对中芬两国关系的积极评价。他说,芬中两国在政治、经贸方面的合作关系有很长的历史,两国经贸合作有很大的互补性,还有很大发展潜力,前景良好。他表示相信,他对中国的此次访问将会推动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应客人的要求,李瑞环还介绍了人民政协和中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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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胡锦涛将出访拉美三国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应阿根廷执政党正义党、巴西政府和乌拉圭执政党白党的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将率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于4月中下旬出访这三个拉美国家。
胡锦涛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阿根廷驻华大使卡洛斯·卢卡斯·布兰科、巴西驻华大使若昂·奥古斯托·德梅迪西斯和乌拉圭驻华大使杜福卢时说,他出访的目的是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和平、推动发展。
胡锦涛说,拉丁美洲是美丽富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大陆,是当今世界经济活跃的地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阿根廷、巴西、乌拉圭是拉美重要国家。由于双方的努力,中国与这三国的友好关系顺利发展,各个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势头很好,前景广阔。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同这三国的重要政党保持了友好关系,党的交往对增进彼此了解和友谊,促进双边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我期待着通过访问了解三国的建设成就和经验,探讨扩大双边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结识更多的朋友。
三位大使在会见时表示,他们将积极努力,促进本国同中国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他们祝愿胡锦涛一行对三国的访问圆满成功。
中联部部长李淑铮等会见时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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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比阔气抖威风 严重脱离群众
吉林省狠刹违纪购车歪风
编者按:吉林省在反腐败斗争中,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购买小汽车问题,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群众的好评。这件事抓得好。
目前,有些地方连发工资都有困难,而那里的领导机关却不顾国家政策规定,纷纷购买小汽车,穷摆阔气,小汽车档次越来越高,群众对此强烈不满。中央把查处违纪购买小轿车,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得民心。吉林省的做法证明,反腐败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是不是真抓。只要领导重视,决心大,措施得力,就能抓出成效;纠正不正之风,要抓住重点,一个阶段能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就能见到效果。
吉林省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本报讯 吉林省把违纪购买小汽车作为反腐败的专项治理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认真清查处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共查出违纪购买的小汽车1630台,收缴罚款和变价款1445.8万元。群众反映,省里这次查处动了真格,这股购买小汽车的攀比风早就该刹了。
近年来,吉林省一些机关和单位不顾国家政策规定,争相攀比购买小汽车。仅1993年上半年,全省就购置各类小汽车4314台,支出金额近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5%和一倍多,相当于往年全省财政收入的1/10。这种攀比购车现象,既花费大量国有资金,又败坏了党风,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这种现象,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把违纪购买小汽车问题作为反腐败纠正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下决心清查到底。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清查方案,确定清查重点。对于未经批准购买的小汽车,以馈赠或抵债名义套购的小汽车,拖欠税款的企业、亏损企业和拖欠职工工资单位购买的小汽车,进行重点清理。省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了清理范围、时间、地点、政策界限和纪律。同时,发动群众举报违纪购车行为;省控办等部门发出通告,敦促违纪购车单位主动报告违纪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清查期间共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信件80多次(封),接待群众来访30多人。
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纪检监察和工商、审计部门对问题较大、情节严重的违纪问题立案检查,重点突破。为使工作落到实处,省清理小汽车专项治理办公室先后派出5个检查组,对9个市、州和省直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把全省42380份专控小汽车档案查阅了一遍,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交通征费和保险部门进行检查核实。
经过审查核实,确属严重违纪购买的188台小汽车,由省、市、县三级予以没收作价处理。此外,对全省粮食系统违纪购买的124台小汽车,除省没收处理6台高档车外,其余118台中低档车予以罚款处理,目前已收缴入库82.6万元,全部罚款将上交财政,抵顶粮食亏损。省政府专项治理办公室还派出10个检查组,对省直和各市、州清理违纪购买小汽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保不走过场。
在此基础上,省里还采取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办法,由省政府对社会集团配备小汽车制定了具体标准,以省政府文件下发执行,从制度上堵塞了小汽车管理中的漏洞,使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巩固反腐败工作的成果。(钟纪闻)


第1版(要闻)
专栏:

为使西藏得到全面发展,国家派出了大批汉族科技人员进藏,和当地藏族科技人员共同攻克科技难题。迄今已完成科研项目2000余项。这是自治区农科所藏汉科技人员在一起研究青稞优良品种的培育问题。
新华社记者 土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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