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答新华社和本报记者问
●15年的改革已经初步解决了传统计划体制遗留给企业的许多矛盾,目前存在的几乎都是难度很大的深层次矛盾,如政企职责不分、产权责任不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以及企业债务、负担重等。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
●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积极稳妥,国务院选择100户企业试点,以便为全面推进提供成熟的、可操作的经验。
●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要进行公司制改建。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和难点是:理顺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多数试点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核定和增加企业资本金;积极解决企业过度负债问题以及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富余人员负担等。要区别情况,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要把改组、改制和改造结合起来,坚持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并举。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眼睛向内,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
●在抓好试点的同时,要抓好面上企业的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企业法》和《转机条例》,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条件。要抓紧贯彻落实《监管条例》,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以国有企业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通盘考虑,统筹规划,搞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了解明年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怎么做,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同志。
问:能否请您先谈谈当前我国企业改革的形势?
答:国有企业改革是明年改革的重点。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机制转换、制度创新、配套改革的新阶段。根据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按照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经贸委在去年年底提出了“转机建制,万千百十”企业改革规划。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企业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企业法》和《转机条例》进一步落实。与《转机条例》配套的15个实施办法已全部出台,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与一年前相比,落实的程度和范围明显提高和扩大;政府在产品价格、指令性计划、经营范围、工商登记以及劳动、人事、工资等方面,对企业的干预有所减少;《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颁布,新的企业财会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行顺利;《监管条例》的制订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转机条例》创造了条件;企业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取得新的进展,一些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包、租、卖、破”;在股份制及各类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企业改革逐步走上法制轨道提供了保障;一万多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中的清产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国家对1000户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的工作正在积极准备,百户企业试点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准备,不久前国务院已经召开会议作了具体部署,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若干城市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继续进行,在“增资、改造、分流、破产”等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进展。总的看,今年宏观经济体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推动了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外部条件、法制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企业自身转变观念、转换机制、走向市场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解决深层次矛盾、进行制度创新成为企业的迫切要求。明年企业改革的内容将更加深刻、更加广阔。
在肯定企业改革主流和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现存的困难和问题。经过15年的改革,我们已初步解决了传统计划体制遗留给企业的许多矛盾和困难,目前存在的几乎都是难度很大的深层次矛盾。如政企职责不分,产权责任不明,企业所有者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以及企业长期存在的债务、富余人员及办社会负担等。
怎样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呢?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解决深层次矛盾,必须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要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因此,根据李鹏总理在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国家将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的要求,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就试点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现已基本就绪。最近,国务院专门召开了会议,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问:应当怎样认识和理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刻意义?
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新的充满生机活力的企业制度为依托,没有千万个通过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了的现代企业进入市场,没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就难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此,企业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经济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把资源配置到效益好的环节中去。这就是说企业要能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来自市场的信号产生积极灵敏的反应,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信号引导下,运作自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使之投向能使企业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地方,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和有效配置。为使企业能够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信号作出积极灵敏的反应,就必须赋予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实现企业从无人负责到有人负责,从有人负责到有能力负责的转变。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既反映了现代企业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问:选择100户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目的是什么?
答: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制度,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其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现代企业制度不仅要调整和规范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而且还要调整和规范企业与出资人、企业与债权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等一系列外部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涵盖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府职能、企业机制、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市场体系、中介组织、历史包袱等方方面面,所遇到的许多都是重点难点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国务院确定选择100家国有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目的是探索解决这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路子,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为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成熟的、可操作的经验。
问:怎样全面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
答:现代企业制度包含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个方面的内容,因此试点要全面试,不能只试某一句话,其中“政企分开”又是中心环节。概括地讲,现代企业的核心内容:一是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二是严格的有限责任制度,三是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的关键是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严格的有限责任制度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制度是指企业建立既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成为企业进入市场、独立经营的有效组织保障。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体系。现代企业按财产构成有多种组织形式。在我国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制企业作为一种典型的形式,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企业形式并存,形成我国的企业制度体系。其中,就企业户数而言,大多数为非公司制企业;就大型骨干企业而言,公司制是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规范的公司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有利于使企业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要进行公司制改建。由于企业规模、技术水平、产业性质等多种原因,很多国有企业并不一定要改建为公司,而要采取其他的企业组织形式。不论什么形式,都要能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效率,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一致。要防止把现代企业制度片面理解为股票上市、内部集资,或把企业翻牌为公司。
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具体要解决哪些重点、难点问题?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企业改革主要是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中央和省市分别选择一批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同时对现有股份制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进行规范”。要推进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政企分开,搞好企业内部管理,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三个关键环节。就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来说,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1.理顺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中心环节是政企职责分开。试点中政企职责分开的首要问题是理顺产权关系。对国家来说,要实现国家的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社会管理者职能分开;政府的国有资产行政管理职能与运营职能分开。从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来说,要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确立出资者所有权在企业中的法律地位。要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即国有股的持股机构问题。
2.多数试点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多数试点企业应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具备条件的可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大部分应是多个股东持股的公司,生产特殊产品和属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上市公司只是少数,且需经过严格审批。
实行股东多元化的途径可采取股东换股、投资入股、兼并入股、股权转让、吸收外资股、职工持股和非银行债权转股权等。国家股权在公司中占的份额,应根据产业政策和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股权分散程度确定。一般来说,竞争性行业中的企业,国家可以参股;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必须控股。
3.按照《公司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试点企业要根据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通过公司章程确定权责,各司其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进行。已采取公司形式的试点企业,也要按照《公司法》严格进行规范。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特别是在企业改制工作后,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体现,是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试点企业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要根据不同情况搞一些试行办法和暂行条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体制探索新路。
4.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核定和增加企业资本金。
试点企业要结合清产核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理债权债务,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包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核定企业资本金,搞好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
从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来说,国家对国有企业尤其是老企业都要建立起增加企业资本金的机制。增加企业自有生产经营资金要坚持企业自补为主,国家在所得税、信贷等政策上给予鼓励。
5.积极解决企业过度负债问题。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通过调查,认真分析企业债务形成的原因,统筹规划,逐步解决。对清产核资中清理出来的企业潜亏、各类资产损失以及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策性原因造成的贷款损失和确实不合理的债务,经有关部门审核,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分别处理。按照产业政策,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偿债能力,可将部分“拨改贷”形成的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扭亏无望的企业,要根据《破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实施破产。要加强对破产的组织领导,防止扭曲政策,搞假破产真逃债,建立起破产预警和控制体系,探索濒临破产企业进行重组的途径。还可选择部分城市或企业,在财政、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企业债务清理和重组的试点。
另外,在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减轻企业富余人员负担方面,也要区别情况,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问:从这些重点难点的问题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确实是一场制度创新的攻坚战,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您曾讲过要把企业改组、改制和改造结合起来,能否请您谈谈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答: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并举,把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和改造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改组”就是调整不合理的企业组织结构,促进存量资产优化,实现规模效益,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改制”就是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为市场经济奠定基础;“改造”就是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增强后劲,增加实力。关于这三者关系,是否可以这样看:“改组”是前提,因为在进行必要的结构调整之后,改制和改造才有明确的对象;只有经过改制,企业才有新的机制和活力,改造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不进行必要的改造,企业的技术装备得不到更新,企业就没有发展的能力和后劲,所以说三者要结合进行。
搞好国有企业并不是要把每一个国有企业都搞好搞活,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要通过对国有企业现状的战略分析,对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进行战略调整,抓住重点。我们设想,通过改组与改制和改造相结合,国家抓一批大中型企业,把它们认真搞好搞活,就可以确保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和发挥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清产核资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利用清产核资的大量数据,对国有企业进行整体分析,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行业规划,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实现国有资产战略转移、结构调整和存量优化的对策和建议。
改组、改制、改造的成果要得到巩固和扩大,必须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眼睛向内,苦练内功,切实加强内部各项管理工作。要通过转换内部经营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制订企业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管理基础工作。要特别强调财务、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增加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跟上世界技术进步的步伐。
问:为了搞好试点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搞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不能孤立地进行,为了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
经国务院批准的明年试点是,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一批企业集团试点,3户国有控股公司试点和18个城市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现在,在国务院确定的100户试点企业之外,各地区、各部门也选择了一批企业进行试点。鉴于目前试点企业已经不少了,在没有进行总结之前建议不宜再铺新点。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制度创新,必然与原有体制、现行政策发生一些矛盾。为此,选择一批企业进行试点,面上不能实行的,就先到点上去试,试成功了,再将试点经验及时制度化,规范为法规,在面上推广。试点要按三中全会《决定》的方向对现有体制和政策进行改革和调整,但又必须能在全国进行推广。因此试点企业不能靠吃“偏饭”,要特殊优惠。但是,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又要先行一步。
在抓好试点,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要抓好面上企业的改革。要继续贯彻落实《企业法》和《转机条例》。转换经营机制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要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抓紧贯彻落实《监管条例》,在“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企业经营”原则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的活动,促进扭亏增盈,在建设好班子,建立好机制,创造好产品上狠下功夫。
近几年深化企业改革中涌现出一批好的企业,特别是在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扭亏增盈走出困境以及分流人员等方面要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加以推广,这是企业改革中面上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处理好企业改革与宏观配套改革的关系
15年来的改革实践证明,没有宏观配套改革,企业改革难以最终到位;没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各项宏观改革也难以巩固和达到预期目的。二者相互促进,又彼此制约,必须注重配套进行。我国企业改革的渐进性,不仅表现为企业改革自身的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推进过程,还表现在宏观改革与微观改革的交替进行、相互促进的过程上。当前,宏观配套改革最重要的,一是转变政府职能,进而实现机构改革;二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这是明年宏观配套改革的重点。
问:国务院决定试点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请问,国家经贸委具体将如何推进试点工作?
答:国务院已经确定试点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负责,会同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由国务院研究确定。就是说,试点工作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进行的。最近国务院已批准建立部级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级联席会议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做好协调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由国家经贸委主持,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等15个部门参加。11月24日,我们已经召开了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确定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国务院确定的百户试点和各地区、各部门确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以及18城市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进程;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国务院汇报试点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讨论研究有关试点的政策措施。会议还决定建立联络员工作会议制度。
当前推进试点工作,有许多有利条件。首先是有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其次,试点工作的准备阶段已经顺利完成。在准备阶段,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国务院14个有关部门组织力量研究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关于选择一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方案》。与此同时,国家经贸委组织课题组,就企业改革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形成了《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型企业的规划和意见》。不久前,国务院有关领导主持会议,研究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会议原则同意了上述两个文件。最近召开的“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深入讨论修改了这两个文件。根据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修改后的这两个文件将于近日上报国务院审批,下发各地区、各部门,作为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的依据。
当前的试点工作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建国4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现在一些行业和企业由于历史包袱多,社会负担重,设备陈旧以及体制方面的原因,生产经营比较困难。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企业改革。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搞好企业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确定,从明年开始,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这对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十分有利。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把国有企业改革这件关系经济体制改革成败、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巩固的大事办好。因此,各地方、各部门和各试点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注意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试点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的责任,都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这个重点开展工作,为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工作创造条件。
(二)从实际出发,抓紧制订试点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试点企业都要抓紧制订自己的试点实施方案。要参照国家《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实际,进行细化。试点内容可以补充调整,试点政策的出台可以有先有后,试点突破口的选择可以各有侧重。各试点企业的实施方案要报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三)加强指导,做好跟踪调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试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行业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各地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派出联合调研组,深入试点企业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和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向国家经贸委反映试点进展情况。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试点中涌现出来的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交流推广,促进试点取得预期成效。要继续加强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探索,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广泛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引导试点工作不断深化。
(四)抓紧制订配套文件。
要抓紧制订与《试点方案》配套的12个文件。目前文件的牵头部门已经按《试点方案》分工确定。12个配套文件将于今年底前和明年一、二季度分三批出台。根据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的决定,配套文件将由各部门协商起草,共同修改,征求地方、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意见,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统一上报国务院批准,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我们坚信,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有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有各试点企业的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一定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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