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在司法行政战线上

  特殊学校
——新疆第一监狱见闻
何自力
从乌鲁木齐市中心向西北行驶二十多分钟,坐落在新市区四平路五号的新疆第一监狱便出现在眼前。
走进监狱,眼前是满眼的绿色和宽阔的道路。一条名为“自力路”的水泥道环绕犯人监舍,路边是一块块蔬菜地,田里穿着深蓝色囚服的犯人正在采摘蔬菜。监狱政委赵雪桥介绍说,监狱里的蔬菜早已自给自足。
离大门三米处是一条白色的警戒线,一条南北走向的“警惕路”将监舍与八米高的砖墙隔开,高墙上有手持武器的警卫来回巡逻。在围墙和犯人监舍的院墙上,每隔十几米就有用油漆刷写的警示录。如“抑制贪婪的物欲,培养健康的需求”等,让犯人在潜移默化中悔过自新。
在关押犯人的第十一中队的监舍,一间宽敞的房间住着十六名犯人。白色的床单干干净净,棉被上面一律盖着一块印有“悔过自新”红字的白布。每个床位边都挂着一块书本大小的塑料牌,牌上有犯人的照片和从犯人父母、兄弟、姐妹的来信中摘下的话语。一位犯人的母亲这样写道:“儿子啊,已经犯了罪,就要好好听话,好好地干,争取早点出来。家里人都在等着你,千万要改好,再不要糊涂,妈妈一定等着你”。犯人每天看这些留言,以至有的都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在第一监狱的十六中队还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名四川籍姓陈的犯人因钱财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妻抛弃他们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走了,这名犯人因此情绪低落进而抵制改造。有关干警了解真情后,定期给这名犯人的两个儿子写信、寄钱、寄衣服,使犯人深受感动,犯人的儿子也经常给父亲写信,鼓励父亲认真接受改造。如今这名犯人成了改造积极分子。
犯人白天进行劳动改造,晚上进行文化学习和法制观念教育。据赵雪桥介绍,他们正朝着把监狱办成特殊育才学校的方向努力。目前,第一监狱配备了四十八名专职文化教员和二十一名职业技术教员。通过一段时间的改造学习,第一监狱的不少文盲罪犯脱盲后能看书、读报、写家信。从一九九一年以来,第一监狱每年有四十多名犯人参加成人自学高考,至今已有二百二十四人次取得了三百一十六门单科合格证书,十三人取得了大专毕业文凭,六百一十人接受了岗位技术教育培训并取得了上岗证。今年刑满释放的两名罪犯,因为有上岗证书,一出狱就被乌鲁木齐一家公司招聘录用。
今年八月,第一监狱还成立了罪犯心理咨询室,由接受了专门培训的监管人员应用心理学等科学,通过面谈、书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矫正罪犯不良心理因素,发展健康个性。目前,全监犯人的“心理档案”正在建立之中。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如今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增无减,盗版图书、盗版录音录像制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项决定再次表明:
盗版者,要负法律责任
李国庆
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付诸实施。
然而,尽管著作权法施行至今已3年有余,但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却有增无减,这其中尤以盗版最为猖獗。

盗版图书的出现由来已久,虽屡经清扫,却总是屡禁不止。
以前最容易遭盗版的是社会科学类的畅销书籍,如今却变为街上什么书籍、期刊流行就盗什么。
只要是畅销书,无论其保密工作如“铁壁铜墙”般坚固,在正版发行的同时,众多盗版书会同时出笼,有时甚至比正版书面世得更早,发行得更快,覆盖面更广。
与贾平凹的《废都》正版同时发行的盗版书达10余种以上;钱钟书的《围城》,在电视连续剧播出几天之后,10多种盗版《围城》在一夜之间摆上了全国各地的书摊,其行动之快疾,着实令人惊叹。最让人难以容忍的是,1993年10月,由萧榕(毛毛)所著的《我的父亲——邓小平》一书正式出版发行仅一个月,盗版书也堂而皇之地上市了,其质量低劣,错误百出,已超出文字句法的范围,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政治错误。至1994年2月,共发现7种版本的盗版书约10万余册,影响之恶劣,可谓前所未有。
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对33家出版社的调查表明,在1991年1月至1993年10月期间,有11家出版社的36种图书被非法盗版。被盗版的图书除了畅销的文学作品、通俗读物以外,还有介绍生产技术的实用类书籍。
书籍被盗版的同时,流行期刊亦在劫难逃。形形色色的假冒伪劣《女友·精华卷》、《读者·精选版》之类的盗版杂志不一而足,严重地败坏了《女友》、《读者》的良好形象。

在书刊惨遭“蒙面杀手”盗版的同时,音像业的盗版现象也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
有时甚至版权拥有者的出版品尚未问世,盗版即已流传街巷。
李春波的《小芳》正版发行50万盒,盗版竟达到100万盒。
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1992年出版音带60种,其中被盗版的达到10多种。很多精彩的电影尚未在国内市场公映,盗版录像带就已抢先上市。
在音像业盗版之中最为严重的是CD盘(激光唱盘)的盗版。苏州市宝碟激光电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销售盗版激光唱盘,并于1993年3月至5月向国外非法出口盗版、侵权激光唱盘12.1万片,影响恶劣。

1993年初,有关部门曾经做了一个粗略的统计,当时的文摘类报刊已有170余家,这还不包括各大报刊的文摘专版。
文摘的风行本是无可厚非,但绝大多数报刊从未付过作者文摘稿酬,这就引发了一个盗版的话题!
因为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除作者声明以外,报刊可以不经作者许可而转载其他报刊的作品,但应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如作者地址不明的,可以委托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支付。
然而事实却是98%的文摘稿件未曾付酬。自1992年8月至今年5月,收转中心共收到近200家报刊委托代转的稿费近百万元,这大约仅相当于20家日报文摘版一年应支付的文摘稿费。
据说有一家大报的文摘版,在收转中心人员受托上门催付稿酬时,答复竟是:“我们从未有过这方面的列支。”

仔细探究盗版活动屡禁不止的根源,不外乎以下三点:
其一是法制基础薄弱,行政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手段,对盗版犯罪分子的打击不狠、不准。不狠是著作权法中对盗版的行为处罚偏轻,还不足以震慑盗版的犯罪分子。不准是往往打击了零售商,真正的始作俑者盗版商却泰然处之,结果是治标而未治本。
其二是外国及港台地区进行盗版活动的不法分子窥准“广阔无垠”的中国文化市场,乘机大量渗透内地,与国内的一些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共守联盟。
其三是国人对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淡漠,缺乏一定的鉴别能力与抵制能力,甚至有许多“见钱眼开”之辈明知是盗版,但为了蝇头之利而大肆购买,从而由另一个角度推动了盗版活动的蔓延。
令人欣慰的是,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根据此项法律,凡属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将被视为犯罪行为,行为人除要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外,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将被处以罚金、拘役,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对广大著作权人和众多的出版社来讲,无疑是个喜讯,对众多的不法盗版分子而言,则无疑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

  寻求“森警特色”
唐春枫韩新平
七个春秋了。
内蒙古森林警察部队自1988年6月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列入武警序列,到1994年深秋,部队度过了历史性的寻求、孕育、改革、嬗变的历程。这支部队也终于走上了具有“森警特色”的军事训练正常化,扑火技术、战术规范化,扑火专业理论系统化的正规的新秩序。
火场就是战场,不掌握扑火战略战术,没有规范的扑火战略战术,没有规范的扑火程序,扑火战斗力就会受到制约,就会流血,甚至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内蒙古森警总队提出了训练“向防火业务靠近,向扑火实战靠近”的“两个靠近”,为部队的训练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个总队在经费十分困难的前提下,从有限的经费中拿出了20万元资金,解决了部队训练无经费、无场地、无器材、无教材的问题。在全总队推广了有“森警特色”的融壕沟、倒木、沼泽地、灌木丛、塔头草甸、陡坡为系列的百米障碍训练场。开展了执勤专勤专训、机动分队扑火出动、分队正规化训练、技术战术训练4个类型的样板试点。对训练的方法、时间、内容、场地进行了大胆的改革。
训练由课堂、操场向训练场、模拟火场,近似实战条件为背景组织训练的转变;探索出了技术、战术新课目,实现了体力与耐力,技术与技巧的结合;在机降部队开展了飞机索降、吊桶灭火训练;让官兵像熟悉手中的枪一样熟悉风力灭火机……
1994年的呼盟“4·16”红花尔基樟子松森林特大火灾,便是对“森警特色”的军事训练一次最好的验证。
接到扑火命令,内蒙古森警总队的几千名官兵紧急赶赴火场,陆空配合的立体扑火战术立即形成,机降部队似“神兵天将”降落火场;装甲运兵车在隆隆轰鸣中,碾压火线,火头;扑火官兵采用“推进式”、“超越式”、“对进式”、“围歼战”,使火头得到一次又一次扼制。部队官兵连续同“火魔”鏖战七天七夜……“森警特色”的军事训练出战斗力,在扑火实战中得到了体现。
就是靠着“森警特色”的战斗力,内蒙古森警总队所保卫的西起巴丹吉林沙漠东至大兴安岭的994.2万公顷森林草原资源受害率下降到0.02‰,大大低于国家要求控制的指标,曾先后受到国务院、武警总部、林业部、农业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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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天平,在他心中
——记邢台市桥西法院院长李万苏
杨军会张俊杰
作为河北邢台市桥西区法院院长,李万苏刚过知天命之年,由于法院繁忙的审判工作使他的头发过早脱落,皱纹越来越多地爬上了他的额头。
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徇私情是对一个法院院长的最基本要求。李万苏凡要求干警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因为他知道,自己肩上那双红红的肩章,便是一支以共和国法律为准星的天平。
去年初冬的一天晚上,李万苏刚回家,见一陌生客坐在家里,那人站起笑了笑:“某某介绍我来的。”随后又说道:“那桩案子就靠您了。”李万苏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当即回答:“不是靠我,要靠法律。”临走,那人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眼含暗示:“这盒烟请您品尝。”说完扔在茶几上就走了。
次日,李万苏将这盒烟带到法院。法庭审理前,他首先将装有1000元现金的“香烟”退给了那位当事人,并郑重地说:“你这是违法行为!我是人民法官,又是共产党员,一定要坚持依法办案。”
李万苏经常对身边的法官说:“我们是党员干部,要时刻做到严于律己。”他深深懂得建设一支过硬队伍的重要性,除言教外,更重要的是身先士卒,身体力行。
在他的影响下,桥西法院开展了“拒情、拒请、拒礼、拒贿”的“四拒”活动。“公平办案,清正廉洁”成为行为准则;“无愧国徽,摆正天平”都牢记在每一位干警心中。由于李万苏积极带头执法,廉洁自律,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桥西法院近几年从未发生过一起冤假错案,刑事民事上诉发还改判都在省、市法院规定的标准以下;有90%以上的法庭创造了无积案、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申诉、无矛盾激化、无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的“五无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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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铁路公安机关围剿车匪
本报讯今年9月中旬开始,上海铁路公安局在华东五省一市5000公里铁道线上展开了一场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围剿“车匪路霸”行动,全局干警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布网堵截,已抓获抢劫等刑事犯罪分子248名,破获刑事案件176起。(孙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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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衡东法院打官司实行“明码标价”
本报讯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把监督机制,引用到依法办案中来,把各类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张贴在法院办公大楼墙壁上,公布于众,让前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一进门就能看到。对这一新作法群众普遍拍手叫好!(周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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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沙河市加强土地执法
本报讯河北沙河市把土地执法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全社会齐抓共管,解决了土地执法难和因土地纠纷而诱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一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139起,拆除违法建筑2840平方米,收回土地52亩,处理土地纠纷62起。(彭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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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铁路第一支大桥保安队建奇功
本报讯担任铁路特大桥——浙江省钱江二桥警戒任务的是杭州铁路公安处组建的全国铁路第一支大桥保安队,建立两年来,他们共劝阻、查获无证上桥人员近7000人次,协助公安机关侦破15起治安和刑事案件,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100多人。(李苏骆国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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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武警某部爱国主义教育有特色
本报讯武警北京总队6支队采取参观、座谈、问卷测验等多种形式,在官兵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逐渐使这一活动走上规范化、经常化的道路。今年来,已有160余名团员青年光荣入党,58名战士荣立三等功。(毛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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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与台湾开展律师合作
本报讯北京市第一家与台湾律师建立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日前已与台湾华阳国际律师事务所达成互相委托业务的合作协议,受理两岸投资事项的咨询和委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北京一方负责代为华阳律师所查询有关的各项规定,向对方客户提供在全国各地投资的全面律师服务,接受对方客户委托,办理有关诉讼或仲裁的经济纠纷案件。(窦广生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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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深圳一犯罪团伙向公安机关自首
本报讯慑于深圳市政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通告,以张某为首的8人犯罪团伙10月15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个团伙长期在南头九街地区寻衅滋事、流氓斗殴,成为当地一害。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在查清事实以及犯罪分子主动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之后,将对他们予以从宽处理。(夏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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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南省音像管理部门近日对音像制品市场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走私、盗版复制音像制品的违法活动。图为工作人员对新近收缴的盗版音像出版物进行清理登记。王颂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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