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8月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
本报北京8月5日讯新华社记者牛爱民、本报记者毛磊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同时宣布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
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唐占蕴向新闻界介绍,这两个审判庭受理范围包括,涉及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以及侵犯发明权和发现权等科技成果纠纷案件,涉及技术合同纠纷、涉外与港澳台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北京市高、中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审判庭,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中是第一家。它的目的是为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关系进行调整,对一切假冒、剽窃行为予以制裁,以保障国内外经济和科技、文艺的交流、协作与发展。
据介绍,1985年以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727件,目前已审结638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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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把《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
新华社社长郭超人
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是当前我国新闻战线的一件大事。这个《通知》以防止和杜绝有偿新闻为重点对新闻职业道德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抓住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新闻队伍建设的要害,完全符合当前新闻战线的实际。新华社党组决心以一抓到底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把《通知》提出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领导要重视、态度要坚决。这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关键所在。
我们将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把禁止“有偿新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列入社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首先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自身的廉洁,同时要本着“从严治社”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真正一抓到底,使新华社的队伍建设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二、从思想教育入手,不断提高新闻队伍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使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
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主要是一个提高思想认识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对干部群众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上。要大讲党的新闻工作的性质、任务以及党和人民对新闻工作者的殷切期望,大讲新华社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廉洁自律和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成为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这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
今年年初,我们在总结前几年廉政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华社采编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采编人员不得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采编“关系稿”、“人情稿”、“广告新闻”、“有偿新闻”;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向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得擅自要求地方和被采访单位安排自己出国访问;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拉赞助或接受赞助等等。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调离工作岗位、降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近,我们又着手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我们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这些规章的制定和实行,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大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四、大力表彰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的好人好事,并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人和事分别不同情况给予严肃处理,树立起良好的社风。
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通知》的实施。最近,我们组织了一个由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厅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正在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总社各部门、国内各分社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今后,除日常的检查监督外,这种全面、系统的检查我们准备每年的年中、年底都要搞一次,并根据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六、关心职工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生活水平,为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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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闻工作者要有奉献精神
人民日报记者吴兴华
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宣部旗帜鲜明地、坚定不移地在新闻战线反对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突出地抓了禁止“有偿新闻”,这一重要举措,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表达了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共同愿望,赢得了广泛拥护。
“有偿新闻”,是新闻报道权与金钱(包括物化的钱)的交换,它影响新闻的真实,损害新闻单位的形象,腐蚀新闻工作者,是一种腐败现象,必须坚决反对。作为记者,我认为,当前制止“有偿新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必须理直气壮地对新闻工作者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奋斗的教育。我们新闻工作者应当以新闻工作的准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事新闻工作,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不能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放弃党交给的宣传任务,去为个别企业和个别人作不适当的宣传,甚至作虚假的报道。新闻工作者辛苦,收入不高,这就必须对新闻工作者进行艰苦奋斗的教育。现在新闻队伍中有一种论调:新闻工作者收入不高,生活清苦,被报道单位给点钱,给点东西,弥补弥补,应该。我认为,这种思想是不正确的,必须破除。我们必须有艰苦奋斗的精神、自我牺牲的精神,把精力用在搞好党的新闻宣传上,决不能去搞“有偿新闻”。
二、“有偿新闻”不能搞,对于变相的“有偿新闻”也要制止。现在,有偿新闻的一种变相形式,就是以发“误餐费”、“交通费”、“纪念品”的名义发礼金、礼物。不堵住这个口子,有偿新闻是制止不了的。
三、建立举报制度,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记者。记者担负舆论监督的任务,但记者同样要接受社会监督。要解决“有偿新闻”和新闻队伍中的行业不正之风,必须依靠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各新闻单位要严肃执纪。“有偿新闻”的出现,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执纪不严。我建议,今后对有偿新闻和新闻队伍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抓大案,但是小问题也要抓。执纪要严,有一件,查一件,轻的批评教育,重的重处,决不能让搞“有偿新闻”的人占便宜。
五、对新闻单位,特别是党报、通讯社等的困难,有关方面要予以关注。现在有的新闻单位出卖版面,搞“有偿新闻”,其中有的是有实际困难。希望党和国家,进一步采取一些有力措施,对新闻单位加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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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严禁有偿新闻杜绝以片谋私
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
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符合党的一贯原则,反映了群众的呼声,表达了新闻工作者的愿望。我们完全拥护,并要发动全台职工认真学习,联系实际,坚决落实,使我台台风出现新的面貌。
中央电视台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国内外都有广泛的影响。所以,反对拜金主义,杜绝有偿新闻,严禁以片谋私,树立公正清廉形象,是关系我台权威性和信任感的极为重要的问题。我台一定按照《通知》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我台新闻队伍的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极少数同志的拜金主义思想有所抬头,特别是因社会对电视宣传的需求太大,企业或个人为提高知名度,他们需要发新闻、播信息、登广告。因电视播出的黄金时间有限,存在“需求大于供给”的矛盾,求大于供就有个竞争问题,竞争本来应该平等,可有的需求者就有可能使出非常规的办法,不择手段去达到上电视屏幕的目的。有的找领导,有的拉关系,有的请客送礼。在这方面,我们大部分干部表现较好,坚持了原则,但少数干部经不起考验,下了水,犯了错误。
为了加强管理,杜绝行业不正之风,这几年我们从电视台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中央电视台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规定》、《不准私设银行帐户,赞助物品、现金上交部门管理的规定》、《电视节目经费管理办法》、《节目赞助管理暂行规定》、《广告管理暂行规定》、《中央电视台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等。
这些文件要求中央电视台新闻工作者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规定:不搞有偿新闻和变相广告,严禁以播谋私。不准利用约稿、采访、拍片、制作、审片、播出等工作条件,向外单位索要财物。不得接受赠送礼仪储蓄存单和礼金、礼券;不准以试看、试听、试用、借用或为了工作方便等名义,向外单位索要或接收住房、交通工具、安装家庭电话,配备传呼机等。规定还要求严格财经纪律,外出采访时,必须主动出示中央电视台的介绍信、工作证和记者证。
我们把这些规定向全社会公布,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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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继承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
老新闻工作者、光明日报高级记者汪波清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是完全合时顺势得人心的,也表达了包括一大批老新闻工作者在内的整个新闻队伍的热切愿望。我作为新闻战线的一员老兵,完全拥护开展这一项事关重大原则的建设活动。
大家知道,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不管是共产党员还是非党员,都始终以做好党的耳目喉舌为己任,且引以为荣,矢志不渝。他们在履行职责中,同工人、农民、战士、知识分子打成一片,同甘苦,共命运。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于律己,遵守道德,在紧要关头不惜负伤流血,有的甚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老同志们说:他们连命都可以不要,哪还去追求什么个人私利,更不用说去谋求什么“有偿”之类的东西。
现在呢?可以说,过去创造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更多的同志接了过来,并且有所发扬。就拿我所在的光明日报社来说,有的编辑同志做了应该做的事,忽然收到人家汇来的酬谢款,当即不声不张地退了回去。直到对方拿这事写文章登在刊物上以后,报社的同志才知道还有这回事。有一位记者日夜奔走,为了一位因揭发违法印刷事件而遭到报复的同志仗义执言,坚持不懈,公开报道,终于使事情获得公正的处理,受难的当事人成了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新闻人物。在前年南方遭受水灾时,一位年过半百的记者,拖着肿胀的双腿,泡在水里坚持采访,完成了报道任务。以上三位编辑记者,分别获得中宣部和地方有关领导部门的表彰,成了报社同志学习的榜样。
我们还知道,在兄弟新闻单位,有着更多更光彩的先进人物,有着更为生动感人的事迹,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这说明我们这支新闻队伍总的来说是好样的。新闻界的新老同志都应感到欣慰。
如何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禁止“有偿新闻”?我提几点建议:所有新老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努力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要用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廉洁奉公的作风;必须坚持党性和真实性原则;要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不采写“有偿新闻”。这是自律,同时也是希望,希望在职的老新闻工作者继续带头做好职业道德建设,不在职的继续献计献策,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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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采取坚决措施禁止“有偿新闻”
人民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邵华泽
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对于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贯彻这一通知精神,禁止“有偿新闻”,是当前我们新闻界的一件大事。
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报社编委会一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十分珍惜人民日报的声誉,注意维护党报的形象,遵守职业道德,不搞“有偿新闻”之类损害报纸和本人声誉的事情。对此,大家是赞同的,许多同志身体力行,坚决反对“有偿新闻”。但是,近几年来,搞“有偿新闻”的事仍时有发生,个别的还相当严重。
“有偿新闻”的出现,原因是很复杂的。从主观上分析,少数采编人员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为了弄钱,不顾职业道德。还有就是工作上、管理上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漏洞。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也并不完全一致,有的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搞点“有偿新闻”,增加点收入,“情有可原”。实际上,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公平竞争,而“有偿新闻”恰恰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它的出现和蔓延,只会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造混乱。我们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绝不允许利用手中掌握的媒体来谋私利。
无数事实说明,“有偿新闻”危害很大。一是破坏了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损害了党的新闻工作的权威性,使我们的新闻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二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并且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的蔓延;三是腐蚀了新闻队伍,涣散了新闻队伍的人心,直至毁坏一批干部,如果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所以,现在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认真抓这个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反映了广大读者、广大群众的要求,也反映了新闻界广大同志的愿望。
人民日报对“有偿新闻”的态度是明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搞这类新闻。今年6月5日,编委会对采编工作作出五条规定,其中包括:本报采编人员在参加新闻发布会、礼仪庆典、业务会等活动中,不得接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赠送的礼金和有价证券;本报采编人员不得以采访和编发稿件为手段,向被采访对象或作者索取钱物,搞“有偿新闻”;本报采编人员不得以谋利为目的为企业和单位举办新闻发布会或私自组团采访,等等。
前一阶段,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党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重要通知精神,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认识“有偿新闻”的极端危害性,认识新闻工作者特别是作为党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抵制和反对搞“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二、建立和健全各种监督、奖励制度,大力表彰清正廉洁的好人好事。严格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纪检部门的作用。三、领导带头,编委会成员以身作则,部主任以上领导干部起模范作用,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定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进一步端正党风、报风,以把人民日报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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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忠清被授予“当代吕梁英雄”称号
本报讯建军节前夕,中共山西吕梁地委、吕梁行政公署授予吕梁支队战士谢忠清为“当代吕梁英雄”的光荣称号。谢忠清是武警山西总队吕梁地区支队汽车驾驶员,去年10月28日下午,他面对歹徒,奋力搏斗,在头部被连砍6刀的情况下,死死抱住罪犯,后在武警、交警及群众协助下,将罪犯制服。(暴玉怀潘烨张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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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本报讯被民政部、总政治部评为全国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的安徽省灵璧县政府与被国防部授予全国民兵工作先进单位的灵璧县人民武装部,在“八一”前夕,组织全县21个乡镇79个服务中心,深入到残疾军人、烈属户、现役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家庭提供服务。(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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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女民兵获“当代阿庆嫂”称号
本报讯江苏省常熟市历时半年的“当代阿庆嫂”评选活动,于“八一”前夕揭晓,钱月宝、王水英、阮淑华等10位女民兵和民兵干部榜上有名。(顾维明周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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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建起犯罪人员档案
本报讯河南沁阳市公安局,通过对犯罪人员建立人面像资料档案,数十秒内就能在这个4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里准确查清犯罪者的社会情况。仅今年1月到5月就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60条、协助破案10多起。(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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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军区某部爱民扬美名
本报讯沈阳军区某部舟桥一连20年中40余次从火海里、矿井下、冰排中、地雷爆炸瞬间抢救出210多名遇险群众,曾10余次被吉林省、沈阳军区、集团军授予“爱民模范”连称号,并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潘卫科刘汝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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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兴注重选拔退伍军人干部
本报讯近年来,山东省博兴县注重选拔、培养、使用农村退伍军人。到目前全县446个行政村2138名农村干部中,1389名是退伍军人,占总数的65%;在446个农村党支部书记中,有380人是退伍军人。(刘志刚范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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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军区某团为基层办实事
本报讯近三个月来,北京军区某团派机关干部对基层干部家庭进行了走访,给每个家庭买了慰问品和一部分的经济救济费,并拿出5万元分别给60多名经济上有困难的干部战士补助。(左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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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市巡警勇擒凶犯
本报讯制造“7·19”特大凶杀案的两名凶手在案发不到一小时就被武警内蒙古总队机动支队的巡警及时抓获。两名案犯是7月19日晚持刀杀死一人、重伤两人后,刚刚逃离现场600米便被巡警拦截盘问,他们曾企图脱逃,但很快被巡警识破而落入法网。(陈云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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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部队干部、战士更好地了解家乡改革开放成就,解放军北京军区某部从生产收入中拿出经费为干部、战士订了一份家乡报纸,使干部战士能从中看到家乡的变化。杜柏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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