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关于党的建设
薄一波
这十年,在党的建设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也有严重的失误。这个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我想到有以下几点:
第一,党的各级领导人保持普通劳动者面貌,党员和群众同甘共苦,是纠正错误、战胜困难的重要一环。
1962年5月11日,少奇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谈到当时的形势时说:“从经济上来看,总的说不是大好形势,而是一种困难的形势。”但是,“政治形势是好的”。“这就是说,党是团结的,人民是团结的。”这个估计是符合实际的。60年代初期,我国在经济上所遇到的困难,是今天的年轻人所想象不到的。但是,那时社会却比较安定,比较团结,党风和社会风气都比较好。尽管我们党的工作发生了那么大的失误,给群众带来了那么大的痛苦,但群众仍然把克服困难、争取好转的全部希望寄托在我们党的身上。党要求群众配合的事,号令一出,仍然同过去一样,齐心协力,尽力完成。1961、1962年内精减1000多万职工、减少两千万城镇人口,顺利实现,就是人们仍然把希望寄托在我们党的身上的一个最好的证明。这样的人民多么好啊!1981年小平同志在回顾这十年的情况时指出:“那个时候,党和群众心连心,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比较高,社会风尚好,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振作。所以,尽管遇到困难,还是能够比较顺利地渡过。”(《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66页)党和群众心连心,社会比较安定团结,这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和“文化大革命”十年最主要的区别,这里,在党的建设方面,肯定有些好的东西值得我们挖掘和总结。
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强调党的各级领导人以普通劳动者面貌在群众中出现,党员和群众同甘共苦,患难与共。
1957年的整风,因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反右倾”的消极影响联在一起,其积极方面就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了。我认为,它的积极方面主要是,比较有效地反了一下当时已经出现的那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做官当老爷的态度,那种官、暮、骄、娇之气。在整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制度;种试验田的制度;将军当兵的制度;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干部除年老和生病的以外,每年一定要抽出几个月轮流离开办公室,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制度;以及后来的蹲点制度等。这些制度虽然并不都适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执行中也发生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确实密切了党群关系,密切了干部和群众的联系。把按劳分配体现的平等权利当作资产阶级性质的东西加以批判,那是不妥当的,但是,当时毛主席提倡发扬战争年代与群众同甘共苦的革命精神,号召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劳动者面貌在群众中出现,以平等的态度对人等,却很受群众欢迎。那时,包括中央领导人在内,各级领导人确实经常同群众在一起。许多同志也对自己能以普通劳动者面貌在群众中出现引以为荣。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党中央和毛主席对干部的要求是很严的。1959年初发现部分干部有多吃多占等特殊化作风,就把特殊化作风列为“五风”之一加以批判和纠正。三年困难时期,发现商品走后门严重,就严厉地提出禁止用国家商品谋取个人私利的问题,并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颁布《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更反映对工作人员的思想行为准则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个时期涌现的焦裕禄、雷锋、王进喜等先进典型,更为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树立了学习的样板。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那个时期,我们党的党风虽然存在着带有那个时期特征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离开实事求是原则,我将在下文阐明),但是,共产党不谋私利,广大党员和干部同群众同甘共苦,风里来,雨里去,这是群众看得见的。现在群众最痛恨的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在那个时候是比较少的。大批党员和干部,能发扬党的好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群众同甘共苦,犯了错误,又能切实改正,这是60年代初期我们党能经受严重困难考验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这个经验我认为是很宝贵的,值得史学家们系统地加以总结,把它继承下来、发扬下去。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认识路线是健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一环。
1957年7月,毛主席在青岛会议期间写的一篇文章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这段话,虽是在反右派高潮时说的,但它本身是正确的。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具体奋斗目标,我认为,直到现在,仍不失它的指导意义。
然而,不幸的是,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以后,特别是1959年庐山会议“反右倾”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陷入了很不正常的状态。“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成为普遍现象。那个时候,弄虚作假,吹牛夸大,成为一种严重的流行病。敢于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说真话的人受排斥打击,而一些看风使舵的人物却受到提拔重用。这也就迫使一些同志不得不“只磕头,不说话”,或“只照抄报纸说套话”,或“昧着良心说假话”,或发些违心之言。记得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有人说:这几年来,一个人自己想的是真的,两个人讲的,半真半假,三个人一起讲的,全是假的。这个话虽不能代表一般,但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1960年冬开始,党中央、毛主席总结经验教训,提倡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包括言之有物的反对意见,同时又为受到错误批判处分的几百万人平了反,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又开始活跃起来。令人十分惋惜的是,好景不长,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又死水一潭。到“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踢开党委闹革命”,以致党的组织陷于瘫痪,广大共产党员一度被迫停止党的组织生活。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十一届五中全会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重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党和国家才又开始向毛主席当年提出的目标前进。20年的曲折告诉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认识路线,是健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一环。
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谈到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时指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33页)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党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从而保证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现在,我们贯彻执行这条基本路线,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扎实工作,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并坚持“两手抓”,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不断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相互统一的。所谓解放思想,就是要求我们的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既不落后也不超越于客观实际,既不“左”也不右,所以也就是实事求是。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方面,保持“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对于实现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又快又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总之,我们要切记历史的经验教训,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间,一定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认识路线。
第三,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实施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
我在本书第三十五篇中已经介绍了“七千人大会”对“大跃进”以来所犯错误原因的分析,那次会议一致认为,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是“大跃进”以来我们党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犯错误的重要原因。这个分析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认识到这里,还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七千人大会”以后,民主集中制照样受到破坏,甚至更严重的破坏。不仅经过中央工作会议集体讨论对经济形势做出的分析,可以作为“黑暗风”加以批判,人代会、党代会可以随意推迟,而且经过党代会、全国人代会选出的党和国家的许多领导人,也可以随便打倒。这就要求我们对那些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中民主集中制为什么会受到破坏和怎样保证民主集中制不受破坏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加以研究。
我看关键在于人治还是法治问题,在认识上和实践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毛主席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的崇高威望,是历史形成的。跟着毛主席走就是胜利,这是许多老同志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得出的认识。但是,由于国际共运长期没有正确解决领袖和党的关系问题的消极影响,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缺乏民主传统,随着对毛主席信仰的提高和普及,个人崇拜现象也逐渐滋长起来。关于毛主席本人,我在本卷第三十篇中讲过,从遵义会议以来直到50年代前期,他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是做得好的,对集体决议是尊重的。但是,5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一系列的胜利,由于国内国外的种种因素,加上他个人不像过去那样谦虚谨慎了,也不像过去那样尽量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了,于是主观主义的东西和个人专断的作风就日益发展和严重起来了。他不仅接受个人崇拜,而且还提出了一些个人崇拜的理论。大家记得,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防止个人崇拜现象,毛主席没有表示不同意见。1958年初批判反冒进时,他却提出了一些与八大决议精神不相符的观点。1958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毛主席提出了两种个人崇拜的观点,他说:个人崇拜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如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正确的东西,必须崇拜,永远崇拜,不崇拜不得了,真理在他们手里,为什么不崇拜呢?另一种是不正确的崇拜,不加分析,盲目服从,这就不对了。有人反对列宁,说列宁独裁,列宁回答很干脆:与其让你独裁,还不如我独裁好。毛主席在这里,显然是把崇拜真理与崇拜个人等同起来了,这在理论上是有破绽的,对党内一般政治生活来说,也是违反我们党一贯遵循的准则的。林彪、康生等人,1958年以后,正是利用“正确的个人崇拜”的观点,刮起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风。什么“顶峰”呀!什么“最高标准”、“最后标准”呀!什么“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呀!都是他们在这个期间提出来的。此外,其他一些同志在这个期间,也提出了一些错误观点,例如:在成都会议上,有的负责干部提出:“对主席就是要迷信”,“我们相信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主席要服从到盲目的程度”。总之,我认为,没有一定的个人崇拜,“大跃进”发动不起来,批判反冒进,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批判“三风”(“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也很难批起来。而“大跃进”的发动,对反冒进、对彭德怀等同志、对“三风”的批判,不仅导致了个人崇拜的恶性膨胀,而且也导致了对党章、宪法和法律的严重忽视。党内歪风压倒了正气,谬误践踏了真理。“文化大革命”所以能够发动,根本原因也在这里。
民主集中制不仅是一种手段,一种作风,更重要的是,它是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遵循的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的制度。搞社会主义建设,无疑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正如小平同志指出的:“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34、136页)小平同志的这些观点,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是对历史经验深刻的科学的总结。1957年以来发生的曲折,很多不是与主要领导人意见中途改变或注意力改变有关吗?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除了从思想上、理论上彻底弄清阶级、政党、领袖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崇拜真理与崇拜个人等关系外,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积极而又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确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并且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以保证领导集体中每一成员有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保证每个党员、每个公民有揭发、批判党政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的权利。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小平同志也根据历史经验,做出过精辟的论述。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93页)我完全赞成小平同志的观点。我们在进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切实研究解决对领导人的监督机制和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问题。领导人个人的权威是重要的,应该受到尊重和维护;但尊重和维护这种权威,应该建立在尊重和维护党章、宪法、法律的权威的基础上。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任重而道远,还需要若干代人的持续不懈的奋斗。在这一点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政府官员的监察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不无借鉴之处。
怎样避免党和国家的工作因领导人观点的变化或领导人的交替而出现某些失误甚至发生某种曲折的问题,我觉得,这仍然是一个需要我们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并积多年之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坚持实行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之一法。                          
编者的话:薄一波同志新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是写1957年至1966年上半年党中央关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些重大决策和事件。作者采用把个人的回忆和历史文献档案资料结合起来的研究方法,对这一时期的若干重大问题,作了实事求是的阐述和分析,科学地总结了经验和教训。为纪念建党72周年,征得作者与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的同意,本报特选登该书中的第四十三篇“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十年的经验与教训”中的第四部分——关于党的建设,以飨读者。


第5版(理论)
专栏:沿海·沿江·沿边地区·改革开放研究征文·

  让“龙头”带动外向型经济整体起飞
臧海强
威海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是我国东部沿海南北通商和对外贸易的海运要冲,素有“京津的钥匙与门户”之称,是对外开放、对内辐射的重要窗口。
自1987年组建为地级沿海开放城市以来,我们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突出抓好“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龙头”项目、“龙头”产品的发展,让“龙头”带动全市外向型经济的整体起飞,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1992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31亿元,工农业总产值302亿元,国民收入120亿元。5年来,利用外资项目由原来的18个发展到690个,合同外资额由0.09亿美元增加到4.9亿美元,三资企业由7家发展到348家;外贸出口商品收购额达12.8亿美元。
理清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思路
一个地方的经济要腾飞,必须有一个科学的经济发展战略,而科学的发展战略来源于对本地实际情况的科学分析。威海海岸线长达近1000多公里(约占山东省的1/3),加上毗邻韩国、日本和东北亚,华侨较多,具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地理优势和人文条件。但也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一是底子薄。建地级市时,年度财政收入只有2亿多元,自己手头所支配的资金不足,因而很难在短时间内聚集比较足量的、能带动全市外向型经济整体起飞的生产要素。二是基础设施差。全市只有两个5000吨级的港口泊位,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缺乏大规模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三是缺乏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人才。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大批人才,而当时威海专业人才的比例在山东省最低。
通过对上述市情的分析,市委、市政府逐步理清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思路,清醒地认识到,在起步阶段,只能突出重点,让“龙头”带动整体的起飞,“全面开花”,势必事倍功半,欲速而不达。
于是,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抓“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龙头”项目、“龙头”产品,让“龙头”带动全市外向型经济起飞的战略,并确立了“八五”期间工业“骨干膨胀”,农业突出“两水、两果”(水产捕捞加工、水产品养殖、水果、花生果)创汇,办好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借韩(国)兴威”、“以港兴市”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重点,把威海的外向型经济引上了实施重点突破的轨道。
创造“龙头”发展的宽松有序的环境
要让“龙头”带动外向型经济的整体起飞,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旧体制、旧做法,创造与发展外向型经济相适应的环境条件。
因此,我们首先在“龙头”的确定上,改变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决策的做法,按现有的经济实力、发展后劲、市场占有率、技术人才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条件,让计划、财税、审计、工商、外经贸等部门和经济专家通过充分的科学论证,民主确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龙头”。这样做,既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又集思广益,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使确定的发展重点真正成为带动全市外向型经济起飞的“龙头”。
其次,下放权力,让“龙头”在宽松的环境中与市场经济接轨。我们明确宣布,各级党委、政府只管“三个一”,即集团或企业的一把手,一个上缴利税额,一个固定资产增值额。资产、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组合,全部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市场来解决。到1992年底,市里下放各种权力230多项,精减机关人员3412人。全市外向型经济“龙头”的资产、物资、技术、劳动力等,通过市场调节的因素在95%以上。
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法制经济。用法律行为规范“龙头”的行为,是其健康发展的保证。因此,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精神,制订了一系列规范“龙头”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为“龙头”的发展创造了宽松有序的环境。
完善抓好“龙头”的各项政策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没有一劳永逸的政策,一切工作的方针政策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
因此,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过程中,我们的着力点始终放在不断总结“龙头”在实际运作中的经验上,根据“龙头”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制定或修改相应的政策,让其在发展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进入国际市场,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搏风击雨。因此,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骨干企业、骨干产品的自营出口、利税包干、创汇留成等项政策;对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及港口、电厂、铁路、公路、机场、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对贡献大、发展快的“龙头”企业、“龙头”产品以及出口创汇大户的奖励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极大地推动了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到1992年底,全市出口创汇的“龙头”产业、“龙头”企业、“龙头”项目、“龙头”产品由1987年建地级市时的6个产业、20多个企业、5大类40多个品种,发展到14个产业、200多个企业和15大类近500个品种,其年产值、利税和出口创汇额占全市的70%以上,真正成为全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作者为中共威海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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