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苑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市场开拓能力
何泽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拖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核心,努力开拓市场,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求效益,取得了初步成效。从1987年到1992年,平均每年新增产值1.9亿元、利税2500多万元,1992年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创汇分别比前年增长23.64%、33.2%、25.6%和28.2%,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实践加深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认识。
决策机制的变革:面向市场,自主决策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发展趋势,随机作出决策。但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经营决策自主权。生产指标由政府下达,产品由政府包购包销,企业处于服从决策的被动地位,生机与活力受到很大抑制。
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在我国农村涌起之后,农机行业首当其冲受到强烈冲击:农机产品由计划分配变为商品进入市场;销售对象由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农机产品的需求由以大中型为主变为以小型多样化为主。一拖传统的计划管理模式以及由此决定的单一产品结构、单一服务领域,立即暴露出其不适应性和严重弊端。1981年大马力履带拖拉机的产量由上年的2.4万台,陡然下降为0.9万台,工业总产值下跌了一半,企业一下子陷入了困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经济体制和环境的重大变化,促使一拖较早地走向市场,自主决策。在考虑市场变化、把握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一拖大胆转换经营思想,确立了“在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核心,以科技为先导,农用机械与工程机械并举,开展多种经营,实行产品多样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现代化,企业集团化”的经营战略,并在实践中实现了五个根本转变:在产品发展上,由单一产品转变为多种产品;在组织结构上,由“大而全”转变为专业化大协作;在经营体制上,由集中统一的单一经营转变为多层次多种经营;在服务领域上,由单一服务农业转变为农业和交通、基建、水利等工程领域服务;在经营作风上,由等客上门转变为上门服务。
动力机制的再造:靠产品和技术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其生存价值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和激发活力中起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现企业动力机制的再造。从政府怀抱中走向市场,可以说是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中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紧接着的严峻考验是,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站得住,立得稳。而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此,一拖在全厂技术人员中,挑选精兵强将,集中上千人成立了拖拉机汽车、压路机械、工艺材料、工厂设计院等四个研究院所。“七五”期间,平均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按照“生产一代、准备一代、研制一代、构思一代”的指导思想,大力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接连走出四步棋。
一是立足我国广阔的农村市场,不断改进老产品。对原75型履带拖拉机先后作了24项改进,并完成了从75到802型的换型,使整机性能有了全面提高。与该机匹配的柴油机,进行节能改进后,每马力/小时油耗下降8—9克,每台每年节油1000多公斤,按社会保有量30万台计,可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是抓住市场需求变化特点,及时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近几年,一拖平均每年有三种以上新产品投放市场,先后开发出了功能齐全的轮式、履带拖拉机和震动压路机。
三是大力发展工艺相近的变型产品。如推土机、压路机、发电机组、翻斗汽车等,各种变型产品已达20多种。
四是依靠科技进步,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不断向市场的高层次迈进。现代市场竞争集中表现为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我们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厂之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以高起点、高质量的产品占领市场,使企业牢牢把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近几年,一拖每年的科技投入都达几千万元,并建立了技术开发基金,可供支配的基金总额达1.2亿元。“七五”期间,推广应用新技术250项,完成引进与技改项目14大项,同时加快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使之迅速变成自己的技术优势或拳头产品,从而保证了企业效益的不断增长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明显增强。
营销机制的创新:搞市场经济就要有现代竞争艺术
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现代化的更高形式,具有明显的信息化、国际化发展趋向。企业要参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必须从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捕捉更广泛的市场信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建立体现现代竞争艺术的全新的营销机制。近年来,一拖把开发信息与开拓市场结合起来,在企业营销机制创新方面注意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加强市场调研,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厂里成立了专门的市场研究部门和信息收集机构,与国内外20多家营销单位、30多家信息机构建立了固定联系;从各地的销售服务中心聘请了100多名信息员,及时传递市场信息;运用计算机技术等先进的方法,做好市场预测,提高市场营销效果。
第二,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发展工贸一体化,拓展营销渠道。根据农机营销的特点,以产销联合、产销平衡为出发点,组成了东北、华北、西北、中南四大营销网;在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组建了168个销售服务机构和134个“三包”服务中心,使其成为销售主机配件、“三包”服务、产品宣传、信息反馈的综合性销售代理商,逐步成为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工贸共同体。
第三,强化全方位对外开放意识,奋力开发国际市场。当今世界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因此冲出国界,走向世界,已成为企业经营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一拖较早地主动与国际市场接轨,按照适应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走综合性、多功能、集团化的发展路子,不断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接连打出“国际牌”:出口结构从单一自行车品种发展为出口拖拉机、压路机等主导产品;国外市场由部分地区向各大洲全方位拓展;出口层次由单纯产品出口向经贸、技贸等高创汇、高附加值的出口层次转变;对外经济合作迈出坚实步伐,在国外设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点,建立装配工厂及合资公司,开展国际化经营。结果,出口效益不断提高,在连续三年出口创汇持续增长的基础上,1992年又取得新进展。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企业自身来看,企业决策机制、动力机制、营销机制相互关联,相互依存,构成了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有机整体。从企业的外部环境来看,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还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体系的培育。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国家、对企业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当在这一伟大的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深化认识,以积极的姿态加速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
       (作者为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党委书记)


第5版(理论)
专栏:

  也谈“由虚变实,由软变硬”
宋希仁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把宣传思想工作“当作大的建设事业来抓,当作系统工程来抓”,要使之“由虚变实,由软变硬”。这话说到了宣传思想工作的要害。
宣传思想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业,是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物质文明的迅速发展,宣传思想工作已有了日益增强的现实物质基础,同时又得益于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正面临极好的时机。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条战线上仍然存在着虚而不实、软而不硬的状态。社会上,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思潮有所滋长。有些文章,把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说成是“极权主义”,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作实行“自由、平等”和边沁的利己主义者的“乐园”。而我们的一家青年教育刊物却在那里宣扬曼海姆的“非意识形态化”社会学理论,不加区分地把意识形态说成是“统治阶级从自身利益出发借以掩盖社会真实的固定看法”,把“非意识形态化”看作“理性的进步”和“求实精神”,完全曲解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
当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我们不能纠缠于意识形态的争论,误失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良机,不能因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而拒绝吸取资本主义文明的有价值的成果。但在这同时,我们也应该分清是非、善恶,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导向;在宣传思想工作中,应当有提倡什么,允许什么,反对什么;发扬什么、限制什么的自觉性,在原则问题上不能含含糊糊,要旗帜鲜明。
应该看到,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虚”,也有各种各样的“实”,各种“虚”也都以自己的方式力求变成“实”。这里也遵循着竞争的规律,并非只有和谐。对立的东西通过竞争,才能达到统一、和谐,这个辩证法也是不能违背的。
宣传思想工作由虚变实,由软变硬,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经过长时期艰苦的努力,涉及各方面的工作。在这里,理论建设和教育工作是很重要的。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正确的理论是各种原则、规范的理论基础,是千百万人思想和行动的指导。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实践。这句话对于革命是真理,对于现代化建设也是真理。理论的错误,特别是指导性的根本理论的错误,会造成实践上的重大失误,甚至造成历史性错误。这方面的教训人们记忆犹新。所以,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忽视理论建设,而要更加强理论建设,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概括理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和各门社会科学(当然也要发展自然科学),以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是宣传思想工作由虚变实的关键环节。通过有效的教育,才能使理论变为人们的思想、信念和意志力量,使人们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有”新人,真正落实党的十四大规划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在这个环节上,学校教育是重要的,但是现代信息社会,教育的手段、方式、渠道极为多样和复杂,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效力也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学校教育以外的其他各种社会教育和宣传的价值导向。否则一则商品广告宣传人性自私,就会动摇或抵消一些人经过几学期所受的品德教育。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人们不会忘记,也不应忘记,西方某大国决策人物曾说,只要让社会主义国家的青年学会唱他们的歌,就可以改变一代人的价值观。有的青年不是说“管他洋化还儒化,只要我感兴趣就行”吗?我想,不应只把这种价值观只当作一位小青年随便说说,而应当看到一种错误的价值观的普遍影响,从而自觉地增强我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
“由虚变实、由软变硬”,作为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工作及其相互配合,有政治的、法律的、制度的,以及伦理道德等。东汉马融在《忠经》里面讲如何“教民致富”时,曾提出“笃”、“导”、“宣”、“明”四方面措施。所谓“笃”,就是对人民群众“笃之以仁义”,加强道德教育;所谓“导”,就是“导之以礼仪”,加强制度、礼仪建设,使人们的行为、关系规范化;所谓“宣”,就是“宣君德”,可以理解为宣传普及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所谓“明”,就是“明国法”,加强法律建设和实施。这四个方面的综合作用就是“固其心”、“和其气”、“弘大化”、“明国法”。马融是为封建统治献策的,但其策中也有长久适用的东西可以借鉴。我们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教民致富的过程中,也应该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建设我们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系统工程。


第5版(理论)
专栏:

  树立效益观念改革宣传工作
曲延科
江泽民、丁关根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上都强调,宣传工作要讲求实效性和效益观念。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效益是宣传工作的生命,只有牢固树立效益观念,才能努力提高宣传质量,积极研究宣传形式,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
没有效益的宣传是徒劳的。宣传工作的效益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可以较直接地表现为经济效益;另一种表现为思想效益或称间接效益,即通常所说的政治效益或社会效益。宣传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去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效果较好。如我们为县燃料公司组建了企业艺术团,分别到山西、河北和山东的一些煤矿单位进行联谊活动,这次活动不仅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加深了他们相互间的关系,同时也打通了进货渠道,为企业增添了经济效益。
如同工厂的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一样,宣传工作的质量与宣传效益也是密不可分的。我们明确提出:宣传工作要切忌形式主义,每一项工作都要力求质量高、影响广、效益好。如我们对农民企业家现象的宣传就是这样。三中全会以来,我县涌现出大批农民企业家,他们是全县经济工作的“火车头”。为了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我们组织力量,对这种现象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使这一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现象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大大激发了农民企业家的工作热情和开创精神,他们的思想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聪明才智得到更高层次的发挥。到去年底,全县共创出七个亿元村,其中两个进入全国十个首富村行列。
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思想宣传工作,这一点,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但思想政治工作同样要讲效益、讲质量。如在县属企业中进行的三项制度改革,我们认为,这是一项浩繁复杂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艰巨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不能搞大轰大嗡的宣传,也不能缩手缩脚的躲闪回避实际问题。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整体部署,直接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帮助企业总结在实践中创造的各种经验,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在全县造成了一种热烈的改革气氛。
按照辩证法理论,内容与形式是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同时,形式对事物内容的形成和发展也起重要作用。具体说来,在一定条件下,工作形式的好坏对工作效果的大小起着重要的作用。对群众进行思想宣传工作,一定要采取当地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去年,我们在全县农村实施了“家庭建设工程”。为了使这项工程达到预期的效益,我们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采取了如下形式。一是利用推行村民家庭档案的形式,加强农村家庭法制建设;二是采取举办家政学校的形式,重点提高农民的道德素质;三是采取举办家庭文化节的形式,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四是利用发展庭院经济的形式,促使农民搞好家庭经济建设;五是采取评选“十好个人”、“十星家庭”的形式,激励整个家庭建设工作搞得好的家庭。正由于我们选择的形式适宜,并狠抓了落实,使全县的“家庭建设工程”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也提高了宣传工作的效益。
      (作者为中共牟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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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加强经济立法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理论研讨会综述
刘凯湘吕来明
4月中旬,《法制日报》社、北京商学院商法研究所、北京商学院学报编辑部等单位在北京举办了“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就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一、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与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就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原则问题提出了各自的主张。多数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效率原则。我国之所以把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目的就是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资源配置及其效益程度是与法律制度的设定密切相关的,因此必须将有利于资源配置、提高效率作为首要原则。与此相适应,新型的法律制度在实体上应确立企业法人的独立主体地位,清晰地界定公司法人的产权,允许产权自由流动,在程序上应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有利于提高效益的制度。二是主体平等原则。市场交换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交换各方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参加竞争必然要求主体平等。我国目前经济生活中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同的,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竞争起点上就不平等,另一方面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难以实现意思自治。因此,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必须坚持主体平等的原则,确立所有交换主体在法律上的独立平等的人格和平等的权利地位。禁止各种歧视待遇。三是经济自由原则。市场经济发端于自由竞争经济。虽然在实际运行中完全的经济自由是不存在的,而且现代市场经济已从自由放任走向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是调控或修正自由放任的经济模式,并非取代经济活动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核心仍然是资源的自由配置,因而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应从各个方面确认和保障经济自由,同时把确保竞争秩序、交易秩序作为基本立法原则,一方面制定有关交易行为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制度、明确合法交易与不法交易的界限,保护公平竞争。
与会学者指出,在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准则,规定市民社会中人的行为或规范人格的民商立法是这一体系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法律准则。而以反垄断立法为核心,体现国家对经济生活干预的法律规范即经济法尽管不可缺少,但不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干。在立法模式上,学者们就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首先应完善民商法体系,修正过去十年来对经济法概念的理解达成了共识。但在如何完善民商立法的具体模式上分歧意见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主张,即民商合一主义与民商分立主义。
二、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
与会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应包括以民商法典为骨干的基本法和各种单行法两个层次及其相应的程序法。从内容上讲应当包括:一是市场主体法律制度。规定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公司法、合伙法、破产法等。二是交易行为法律制度。设定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则并调整各类市场交易活动及其管理,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票据法、证券法、专利法、商标法、广告法、土地使用权转让法等涉及商品市场、劳务市场、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工业产权市场的相关法律。三是市场宏观调控法,如预算法、税法、计划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四是社会保障法,主要解决因市场竞争带来的社会公平问题。
三、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问题
部分学者认为,十几年来我们尽管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目标是使企业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但是,企业至今仍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种状况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法律组织形式应当采取公司的形式,由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并以法人名义和意志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公司法人所有权与股东(投资者)的所有权应当区别开来,前者是公司对其财产享有的整体和全面的直接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后者是股东基于所有权而对投资部分享有的物上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主要体现为一种收益权。由于公司的财产来源于股东的财产,这样在同一财产上,就存在两层不同的权利,公司是直接所有权人,股东是原始的间接所有者,他往往不直接从事控制、占有、经营,而关心的是自己投资所得的收益,这种在价值取向上从归属到利用的转变是现代所有权的真谛所在。另一部分学者主张,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法律组织形式应是多种多样的,除一般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公司形式以外,对于少数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企业,仍应由国家垄断经营,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至于私营企业,根据不同的情形,可由投资者自行决定其组织形式。
四、企业行为的法律调整问题
大部分学者认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行为分为企业内部行为与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两类,前者实际上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行为,主要由企业章程确定;狭义的企业行为是指后者即企业外部行为,这种行为具有营利性、竞争性、协作性、自主性、平等性的特点,与这些特点相适应,企业行为的法律调整应遵循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安全有序的原则。有的学者还具体提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规则的完善、配套,以及明确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及其救济措施。目前,亟待完善的有关企业行为的法律有确立公平交易规则的法律、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在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法律中,学者们还对规范企业行为的最基本法律——合同法的修改与完善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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