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撤案后,政策已落实
你报2月23日第五版刊登了我厂李庆文写的题为《案已撤,政策还不落实》的来信。信中说:“现在,我的案子虽然撤了,我所在单位的个别负责人却迟迟不给我安排正式工作,不给我补发工资,不恢复我的党员权利。”这不符合实际情况。
李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前,由于工作需要调到厂政教办。撤案后,又回到政教办工作是正常的,不存在再安排工作问题。
1989年5月27日,李庆文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根据国家职工在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按本人工资的75%发给生活费规定,李庆文原工资169元,按75%开支为126.75元,发到1989年8月份。8月24日李庆文被逮捕,根据吉林省劳动局关于职工因犯罪被逮捕,在羁押期间停发工资的规定,停止发给李庆文工资。1991年1月李回厂上班后,根据有关规定,暂发生活费,减掉原两级浮动工资,降两级标准工资,每月发给111元,待结案后多退少补。李庆文3月开始休病假,一直到8月,休假期间停发工资。9月份上班后发给117元工资(含6元粮油补贴),同时发给奖金。今年1月,其工资已恢复到逮捕前的工资水平。李庆文在信中提到“不给我补发工资”。实际情况是:1991年5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的结论后,厂党政领导认为虽然司法机关已作出了撤案决定,但是李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工厂的技术权益,需进行复查,待复查结论出来之后,再研究李的工资问题。目前复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所以李庆文的工资没有补发。
李庆文被司法机关收容审查后,其组织生活便自然停止。本厂的任何一级党组织都没有作出过任何取消其组织生活的决定,因此也不存在恢复其党员权利的问题。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试剂厂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案已撤,政策并未落实
你报2月23日刊登了我写的题为《案已撤,政策还不落实》的来信。时至今日,我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关于工作安排问题。1989年2月,我厂当时的干部科长娄文华、厂长吕松涛找我谈话,称“厂里资料图纸被盗窃出卖”。我回答说,我可以拿党员的党性保证,我没有盗窃厂内一张图纸、资料,也没有复印一张进行出卖。1989年3月初,吕松涛让娄文华开调令,强行将我调离技术科,到厂政教办工作。很显然,我被强行调离技术岗位的原因是我搞了业余技术工作,根本不是他们所说的正常调动。
1990年5月29日,我被司法机关释放,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明确表示,我可以回厂上班。我多次找原厂长,要求上班,均被拒绝。直到1991年1月,厂领导才同意我上班,但不安排具体工作,仅发给生活费111元。
1991年3至8月,我因病不能上班,厂里连我的生活费也停发了。
1991年9月至1992年8月,案件已经撤销,公司原监察处长、新任我厂党委书记张延成,一直不同意安排我的具体工作,上班仅发给生活费。直到1992年9月原厂长高凤翥作出决定,才开始在教育科安排我的具体工作,开始发给奖金。由于张延成不同意,现在仍然没有恢复我原来的技术工作。
关于补发工资问题。厂党委书记张延成承认没有补发。我找他们,他们就说:“18年你都等了,18天还等不了吗?”这句话,我已听了好几年,这18天怎么这么难过。
关于党员生活。撤案后,我多次要求恢复党组织生活。张延成、娄文华的回答均是:待厂内作出结论后再说。在很长时间内,厂里不通知我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直到今年1月12日,厂党委有关领导仍然指示党小组长暂不收我交的党费。这足以证明没有恢复我的党员权利。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试剂厂工程师李庆文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玉山县积压桑苗得到妥善处理
你报3月30日第五版刊登《玉山县桑果苗积压》的读者来信后,我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
为了解决苗木积压,尽力减少农民损失,县委、县政府采取了组织销售人员推销、突击实施林果桑工程、保留部分苗木用于补植和闲地扩种等多种措施。目前积压的桑苗已得到妥善处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开始回升。
江西玉山县委办公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建议

  加强沪宁高速公路工程的管理
沪(上海)宁(南京)高速公路是国家列项的重点交通工程。沪宁高速公路江宁县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工程“房屋拆迁”、“杆管线迁移”方面,做了向上级部门多要钱的假帐。他们上报的各种数据与实际数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放大,有的甚至成倍地放大,以此多取国家建设资金,随意使用。令人不解的是,这样大量的弄虚作假的问题,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现场抽查审核时却没有发现。
作为知情者,我对此深感不安,特向你报反映,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沪宁高速公路工程的管理,以保证国家建设资金正确使用,保证这条高速公路按质按时建成。
江苏江宁县李志坚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沪宁高速公路江宁段工程建设中暴露出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边资金紧缺一边又冒领挪用
本报记者王传伟张建君
编者按:这篇调查汇报反映的问题,值得重视。像江宁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那样冒领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其它地方还有没有?
资金紧缺却又大量流失,对工程建设危害极大。因而,在工程建设中,除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管理外,监察和纪检部门对那些挖国家墙脚,侵吞、挪用、挥霍国家建设资金者,应认真查处,以确保国家建设资金用到建设工程上。                         
沪宁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由上海经江苏南京、安徽合肥通往四川成都的国道主干线的组成部分,是一项举世瞩目的战略性公路工程,是国家和江苏省“八五”期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对改善江苏省的投资环境,尽快与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接轨,加快沿江经济带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
沪宁高速公路工程1992年6月动工,全长274公里,预定1996年底建成通车。
沪宁高速公路在江苏境内有248.3公里,预计需要投资47亿元,目前尚有17亿元的缺口。江苏省政府正在通过发行债券,利用外资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然而,就是在这种建设资金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江宁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高指”)的某些人,却大肆冒领、挪用高速公路建设资金。
如此虚报
沪宁高速公路南京市江宁段长16.7公里。在征地拆迁中,由县交通局负责具体工作的县“高指”放大各类拆迁数据,虚报冒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据初步设计,江宁段需要拆迁房屋的总面积为11584平方米,其中民房为7336平方米。而县“高指”仅民房拆迁一项就上报19789.55平方米(批复数同),比初步设计高出12453.55平方米。与随后出来的施工图(征地拆迁和施工的主要依据)中列出的民房拆迁数量的9989平方米相比,也多出许多。他们向上多报的手法是:扩大范围,将一些不应拆迁的房屋也列表上报;重复多报,如将一个姓唐的农民的大名和小名分别在上报表中报成两户,将两对夫妻报成四户,甚至将已死去了十多年的李某也列入上报表中;平房报成楼房,将一个叫马孝顺的平房报为楼房;多报面积,将一个叫曾宝华的84.4平方米平房、15.5平方米厨房,报成砖瓦房216平方米、简易房12平方米。
另外,县“高指”还上报了13699.28平方米的厂房拆迁数,而根据施工图,需拆迁的集体房屋和厂房只有4286平方米。
在杆线拆迁中,县“高指”将一条高压线,报成3条;71条低压线报成226条;19条通讯线和15条广播线均报成通讯线69条(广播线的补偿标准为每条1000元,通讯线每条则补偿5200元)。
县“高指”对上虚报冒领,而对承担拆迁任务的单位却尽量少给。如其林乡其林甫村拆迁低压电力线11条,按规定标准应得补偿4.07万元,而协议赔偿只有2.044万元。
如此核查
按照程序,南京市“高指”把江宁段的征地拆迁报告上报省“高指”,由省“高指”工程处负责人率员对上报的数字逐项分次进行抽查审核,合格后才批复经费。
江宁县“高指”成倍地虚报各类数据,而记者看到的省“高指”几个核查报告的结论却都是:“误差率不超过5%。抽查结果合格,同意市‘高指’上报数字。”
现以拆迁的民房数据为例,看看他们是如何核查的。
省“高指”核查小组在核查时,把江宁段“初步设计”中的“房屋拆迁面积”看成是“民房拆迁面积”。他们的核查报告写道:“沪宁高速公路(江宁段)民房拆迁原初步设计面积为10808平方米。”事实上,他们不仅把初步设计中需拆迁的民房、集体房屋和厂房的总面积当作民房拆迁的面积,而且还把面积给弄错了。这一错,就让江宁县“高指”虚报数字中的近3000平方米过了关。在拆迁范围上,核查小组也未能对扩大多报部分把好关,把县“高指”上报的一些拆迁范围以外的房屋也当作拆迁房屋进行核查。从核查小组抽查的16户来看,错得让人莫名其妙。如前述的曾宝华,实有平房99.9平方米,上报216平方米,抽查为203.21平方米;马孝顺本无楼房,上报和抽查中分别说他有楼房114.3平方米和楼房115平方米。更不可理解的是,核查人员把市“高指”上报的数字抄错后,抽查的数字也与抄错的数字相吻合,如市“高指”上报数马孝全家的平房22.5平方米、楼房147.3平方米,而抽查报告中却把这个上报数字抄为平房147.3平方米、楼房114.3平方米,然后抽查数也跟着错为平房147.2平方米,楼房115平方米。类似的情况在16户中就有3户。最后抽查报告的结论是:抽查16户,“平均误差为3.3%,抽查结果合格”。
如此挪用
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1992年第2号文件规定:“征地拆迁和土方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和占用。”而县交通局和县“高指”如何执行呢?
至今年2月底,市“高指”拨给江宁段征地拆迁款共1513万元。除了已用于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290万元和县“高指”的银行存款652.2万元以外,其他570.8万元都被县交通局和县“高指”挪用或占用。
县交通局于去年12月份曾先后两次向县“高指”借款85万元,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和一辆桑塔纳轿车。去年年底,市“高指”拨付的450万元征地拆迁款,南京市建设银行将其直接拨到县交通局的帐户上。交通局从这450万元中拿出85万元还了先前借县“高指”的款,然后又随意开销,其中用于支付交通局自己的工程款30多万元。截至2月底,这450万元中已有120万元被挪用掉了。
在县“高指”的帐上,有120万元资金被挪用或被侵吞。其中包括:购车款27.2万元(桑塔纳牌一辆、黎明牌一辆)、支付指挥部办公楼加层款约6万元、交通局工会办的交通工程服务公司借30万元等。还有20万元,县交通局财务股遵照局长的批条,拨给了江宁县政府。
在县“高指”的帐上,还有5笔送礼的开支,计2.4万多元。除一笔2564元的发票注明是“送给省、市‘高指’的人”外,其余4张发票,县“高指”副总指挥、县交通局局长刘益堂拒绝交出。
在县“高指”的帐上,还有一笔14万多元的管理费开支。据查,这笔费用大部分被用于吃喝。
在上述事实面前,主持县“高指”日常工作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胡远友却拒不承认。在3月16日晚上11点多钟,他把电话打到财务股长家里,问“帐上有没有问题?要不要改一下?”财务股长回答说:“帐不能改。”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困难多
——平江县虹桥区见闻录
最近,我们就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走访了我虹桥区部分农民和乡镇医院的干部职工,他们反映的一些问题值得重视。
收费成倍增加。去年医生出诊1.5公里以内收费0.4元,现在收1.5元(1.5公里以外递加);做一次血常规化验,去年收费0.6元,现在收0.9元,做一个小手术(如狐臭切割)原收费18元,现在却要100元。
小病大治,一病多方。如农村常见的“带状泡疹”、“腮腺炎”等病,原先只需医生开个单方,花几角钱,甚至不花钱就可以治愈;现在却要“中、西、成药”一齐上。农民手中钱少,望而却步,有的小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养成大患。
使用过期药、假药。今年4月1日,新义村妇女艾福如患炎症去卫生院就诊,医生给她开的是1991年元月生产的制霉菌素。用药后,艾的病情加重,又去复诊,不明不白多花去18元。
农村预防工作有名无实。除了每年两次儿童预防接种外,乡镇卫生院不做或不愿做预防工作,因为预防工作搞好了,病人减少,他们的经济效益就会下降,工作人员就拿不到工资或奖金。
乡镇卫生院属福利单位,不同于片办医院和县级医院,不宜搞自负盈亏,不应由乡镇卫生院本身创收来解决自身的工资、福利待遇,而应由国家和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样做虽然增加了财政负担,但对于解决目前农村医疗卫生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大有益处。
湖南平江县虹桥区公所魏守基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黎平县8000多吨化肥无着落
4月下旬,正是春插大忙季节,可我县还有8000多吨农用化肥尚无着落。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共有200多万亩稻田,每年需近万吨化肥。然而,今年到目前为止,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在省外武汉、省内福泉等地订购的3000吨磷肥、5000吨复合肥、2000吨尿素,只收到磷肥600吨、复合肥400多吨、碳酸氨500吨、议价尿素80吨。所订平价尿素2000多吨全部没有到位。
据了解,造成化肥不到位的原因是铁路运输紧张、运价上涨、生产厂家无法按时发货。为了我县农民的利益,也为了我县的粮食生产,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地采取措施。
贵州黎平县广播站陆邦文祝显德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重视未婚先育问题
近年来,有少数农村青年,为逃避计划生育,竟未婚先育。据我调查,某村去年就有3对未婚青年,在双双外出打工期间非法同居,生了孩子后才回乡领取结婚证,举行婚礼。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
一是农村已婚青年要想生第二胎必须得有指标,而未婚青年则无这方面的限制。二是不少乡村管计划生育的干部主要针对已婚青年做工作,对未婚青年忽视管理,缺乏监控。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未婚先育、逃避计划生育的行为。
江苏兴化市安丰镇棉纺织厂宣传科唐兴福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制止非法接生
近年来,农村地区非法接生现象重新抬头。一些没有从医证的接生婆沿用旧式的接生方法,接生时不戴手套和卫生帽,不穿白大褂,使用的接生器械不消毒,有的甚至使用生锈的刀剪。给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带来危害,有的甚至危及生命。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接生保健工作的管理,严禁非法接生,对无证接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湖南武冈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刘晓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濉溪县六十余万亩小麦不抽穗
按季节推算,还有月余时间我县的小麦即应收割。然而在我们这个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的农业大县,目前却出现一罕见现象——全县有60余万亩小麦不抽穗,占小麦种植面积的47.6%。
今年以来,由于气候一度反常,正当小麦抽穗之际气温较低,后期又干旱无雨,再加上品种老化,尤其是“西安8号”小麦,既不孕穗更不抽穗。呼吁有关部门赶快组织专家“会诊”,献计献策,争取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安徽濉溪县农业银行刘争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路障
五月十四日,洛阳铁路枢纽洛北编组站上行场开通,使这个豫西地区最大的铁路编组站一场变两场,洛(北)邙(山)区间单线变复线。开通后,每天增开七对客货列车,可大大缓解京广、陇海两大铁路干线的运输繁忙状况,对振兴洛阳经济,也将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庆祝开通的鞭炮刚刚响过,即发生道路被堵、列车受阻的惊人事件。请看现场真实记录:
十一时四十分,四○七二次列车驶过上行场,行至洛北至孟津上线一百一十一公里处,只见一堆黄土堆在路基中间,上面斜放一根水泥枕,孟津县平乐乡大马村的部分村民坐在钢轨上,机车被迫停下(下图)。十二时五十分,由重庆开往北京的一九○次旅客列车欲通过洛阳北站,由于前方列车受阻被迫临时停车,等了三个多小时,通过无望,于十六时十五分退回洛阳东站。在焦枝北线(上行)一百零七公里处,孟津县平乐乡平乐村村民将一台推土机开上铁路,横放在两条钢轨中间。十六时本应从这条线通过的洛阳至新乡五八六次旅客列车,不得不改由下行线行驶(上左图)。
这是为什么?据了解,当地干部、群众由于与施工单位就道口设置问题有争执没得到解决,便采取了断路阻车行动。虽经洛阳分局有关领导部门做工作,但他们不接受。截至五月十五日十八时发稿时,两处路障仍未排除,新开的线路仍然不通。
河南洛阳铁十五局张治国赵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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