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解放思想大家谈

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中共山东省委书记 姜春云
综观国际国内形势,对我们国家和省内的发展来说,既有严峻的一面,也有有利的一面;既有挑战的一面,也有机遇的一面,而有利和机遇的一面是主要的。从国际上看,一些原社会主义国家剧变之后,政治混乱,经济下降,急于寻求经济技术合作,为我们发展经贸关系、人才技术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欧美各国经济萧条,很不景气,他们为摆脱困境,也急于寻求与亚太地区,特别是我国发展经贸和技术关系;亚洲“四小龙”和日本,出现了向中国大陆投资“热”,南朝鲜、台湾和日本,对来山东投资、做生意,表现出愈来愈大的兴趣,合作项目呈现出由小到大的趋势。从国内看,过去十多年,我们的经济技术取得了巨大成就,既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又为海外客商投资与合作创造了条件;经过治理整顿,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江南诸省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加快了步伐,北部的京津辽也正在崛起,上的势头很猛,山东继续处在南北“夹击”之中。尽管我省的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在不少方面,特别是经济效益、技术水平、产品档次和对外开放方面,至今落后于一些兄弟省市。对当前国际国内的这些动态和趋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做到审时度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工作,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使山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尽快登上新台阶。全省上下、党内党外,对改革开放在认识上要有新的飞跃,观念上要有新的转变,努力造成一种想改革开放、搞改革开放、支持改革开放、保护改革开放的浓厚气氛。
改革开放的过程,实际上是思想解放的过程。情况在不断变化,新事物层出不穷,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要求,必须不断解放思想。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必须明确,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必须面向市场,利用市场,把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和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搞了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受旧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的影响很深,对市场的弱点、缺陷看得过多,生怕沾了市场经济的边,怕在市场问题上犯错误。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项任务:熟悉市场,研究市场,建设市场,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和价值规律,加快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
稳定与改革、发展的关系问题。任何时候,我们都要重视稳定。改革也好,发展也好,都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但不改革、不发展,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是经济没有搞上去,群众失去了信心。教训是很深刻的。不改革,经济搞不好,效益上不去,许多问题解决不了,会带来更大的不安定。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稳定与改革、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观念,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发展内向型与外向型经济的问题。这些年来,山东对外开放有了很大发展,外经外贸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发展还不够快。山东省的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分别居全国第一、二位,而出口创汇的增长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资”企业和利用外资也比较少。我们对外开放的差距,主要是差在思想观念上。许多同志,特别是有些领导同志,习惯于抓内向型经济,而对发展外向型经济则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上,谨小慎微,顾虑重重。在占领国内外市场上,也缺少思路和招数。目前,山东省的商品在省内、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比例为7∶2∶1,而江苏为5∶3∶2,广东省各占1/3。这就要求我们:加快从内向型经济为主向外向型经济为主的转变,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强化整体开放意识,形成整体开放格局,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必然涉及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职权与利益。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揽权、有利的事,积极去争,劲头很足;对放权、让利、服务的事,却不热心、不积极。有的甚至囿于局部利益、小团体利益,对上级领导决定的事情,采取消极态度,《企业法》已颁布几年,向企业放权、为企业服务也讲了几年,但有少数部门和地方,仍在那里抱着权力不放,甚至上收、截留,它直接影响了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影响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影响了改革的大局。在改革开放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利益的关系,自觉做到地方和部门利益服从改革开放的整体利益。各级党政部门及群众团体,都要围绕改革开放,主动地开展工作,为经济登上新台阶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中央指示和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精神上来。当前,改革开放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我们必须抓住难得的机遇,做到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努力开创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第5版(理论)
专栏:

《县级领导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出版
由从事农村实际领导工作的干部亲自撰写的《县级领导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即将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此书收编了人民日报理论部、广西社会科学联合会等17个单位于去年3月联合举办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工作研究征文活动以来的390多篇优秀论文,分上、中、下三册出版,约150万字。这些论文,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总结了县级领导工作的实践,探索了当前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阐述了各地的改革成果,以及农村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经验,并根据邓小平同志倡导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对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提出了有益的见解。这套书对指导当前农村的改革开放,把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很有现实借鉴意义。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对这套书的出版很重视,王首道、刘澜涛、江华同志题了词,王任重生前为这本书写序。需要订阅的单位和个人,请与广西南宁新竹路5号八楼《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工作研究征文》评委办公室联系(邮编:530022,电话:209797)。 (朱其镔)


第5版(理论)
专栏:抓住时机发展自己

论把企业推向市场
卫兴华 黄泰岩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市场作用的增强,企业从原来的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双重依赖:即依赖国家和市场。在双重依赖的情况下,企业更主要的是依赖国家,因为寻求国家的保护以求生存要比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容易得多,而且软预算约束也大大减弱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这样,传统体制下造成企业缺乏活力的种种弊端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
把企业推向市场,实际上就是要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促使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改变目前企业的双重依赖,把企业从国家的怀抱推向市场的海洋,由市场直接调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达到增强企业活力的目的。
把企业推向市场,由市场直接调节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是我国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也是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从微观基础来看,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微观基础,是企业必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要做到几个“自”,一个根本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由市场机制调节企业活动。因为只有市场替代国家直接调节和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才有可能真正获得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否则,就不可能消除行政对企业活动的直接干预。市场替代国家直接调节企业,也有助于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因为企业做到了自主经营,就为它自负盈亏创造了前提,即权利与责任的对称。如果国家直接干预企业活动,也就没有理由让企业自负盈亏,因为造成亏损的决策并不完全是企业做出的。实际上,即使是企业自我决策造成的损失,国家直接干预的存在也会成为企业推卸责任的借口。其次,从宏观调控来看,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的宏观管理体制是以间接调控为主。所谓间接调控,就是国家通过市场这一中间环节,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调节企业的经济活动。可见,间接调控的实现,也是以市场直接调节企业的活动为前提的。
因此,把企业推向市场,由市场调节,并不是一种权宜之计,而是我国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目标,是我国经济运行机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运行机制转向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根本标志之一。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以下两点:(1)把企业推向市场,由市场直接调节企业活动,并不意味着让企业完全受自发的市场调节。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市场调节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主要由市场自发调节;另一种是由计划导向的市场调节。后一种是主要的形式。在这里,市场是由计划规范和导向的,即国家计划的目标和意图通过对市场的规范和导向贯彻到市场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因而这样的市场调节机制已经体现了计划的要求,并通过调节企业活动使计划目标得到最终实现。这里的基本关系实际上是:计划规范和调节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引导和调节企业活动。(2)把企业推向市场,由市场直接调节,是就企业经营机制的总体而言的,它并不排除对某些企业和部门仍然实行国家直接调控。如某些社会公共部门,某些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和严重短缺的产品等。
要真正把企业推向市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要有较发育的市场,否则,把企业推向市场也就无从谈起。(2)具有较完善的市场机制。如果市场机制发生扭曲和变形,市场功能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从而也就难以替代国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的调节者。(3)企业必须对市场信号作出及时、灵敏的反应。如果企业对市场信号反应迟钝甚至没有反应,那么,再完善的市场机制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基本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首先,我国健全的市场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尤其是要素市场还只是刚刚开始建立。其次,市场机制还很不完善,这表现在:一是价格体系仍然严重不合理;二是市场竞争秩序混乱;三是存在着地区封锁和市场割据、市场垄断。再次,企业还远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尤其是企业软预算约束的严重存在,大大降低了企业对市场信号的反应程度和依赖程度。
因此,在我国目前把企业推向市场所应满足的基本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把企业推向市场的战略就只能作出如下选择:(1)在市场体系不健全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不能贸然将企业全部推向市场。否则,就可能使企业活动处于既无政府调节又无市场调节的“调节真空”状态,使社会经济陷入混乱。尤其是在价格体系严重不合理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完全由市场调节,市场发出的错误信号,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极大浪费。所以,现在强调把企业推向市场应是指在目前的有利环境下,加快改革的步伐和加大改革的分量,努力实现把企业推向市场这一最终目标,而并非也不可能是立即做到把企业完全推向市场,由市场调节。(2)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将企业推向市场。由于真正把企业推向市场,依赖于各种制约条件的具备,因而各种条件成熟的快慢,直接制约着把企业推向市场的速度,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各种条件的形成。由于把企业推向市场是新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加快把企业推向市场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实际上也就是我国经济改革旧体制,建立新体制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即推进企业改革,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活动主体;加速市场发育,包括建立和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机制,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宏观经济管理体制要从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主要运用各种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通过调节市场机制,引导企业经济活动符合宏观计划目标。把企业推向市场,决不是一次行动,而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随着各种条件逐步成熟而逐步实现的过程。(3)应看到,经过1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市场机制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已经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已具备一定条件强化企业对商品市场的依赖:将企业的经济利益同市场紧密联系起来,促使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达到调整产品结构的目的;逐步取消统购包销体制,让市场检验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且由此决定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使企业和职工从自身利益的关心上对市场信号作出反应;我国的资金市场虽然还不发育,但目前证券市场兴旺,因而允许一些发展比较好的企业发行一定量的股票和债券,就可以减轻企业发展对政府资金的依赖,而且还有利于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强化企业的赢利目标,从而使之更加依赖于市场。另外,对目前产品价格已经完全放开、市场环境较好的那些企业,可以将其先行推向市场,由市场引导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杠杆间接地对它们进行引导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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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经济特区、开发区发展战略与财税对策研讨会”综述
中国财政学会中青年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中国财经报理论部和上海市中青年财政理论研究会联合举办的“经济特区、开发区发展战略与财税对策研讨会”,前不久在上海南汇县召开。与会代表以浦东新区开发为背景,就以下问题展开了讨论。
1、关于经济特区、开发区的作用。一种意见认为,特区、开发区的基本作用依旧是以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主,发挥“四个窗口”(即技术、知识、管理及对外开放政策的窗口)和“两个扇面”(即对内、对外两个扇面)的枢纽辐射作用,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另一种意见认为,经济特区、开发区既要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又要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试验区和先导,通过试验,为推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经验和动力。尤其是浦东新区的开发,要走出一条全新的路子。要把资金市场、社会保障、企业破产、股份制、利税分流、分税制及政府职能转换等改革难点,率先在特区、开发区推出,促使特区、开发区经济运行机制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又为推进国内改革提供示范。还有一些代表提出,经济特区、开发区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应密切结合我国原有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工业结构档次。
2、关于经济特区、开发区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会代表认为,总结和反思我国现有经济特区、开发区发展中的经验教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战略不十分明确,经济特区层次复杂化,缺乏整体规划,不少经济特区、开发区带有明显的地区经济色彩,短期行为严重,进而导致特区产业结构类同化和低层次重复。二是政策优惠倾向过重,忽略经济特区机制与体制的改革和调整。三是存在着“饥不择食”的倾向,缺乏宏观调控机制。中小型企业合资多,大型跨国集团直接投资少;非生产性投资多,生产性投资比重小;加工装配型多,高新技术投入少;产品轻型化严重,新型产业少;用汇项目多,创汇项目少。四是风险内移,利益外转,逃税严重。五是经济政策难以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经济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货币流通、计价、兑换,基本上不受国际金融市场汇价变化的影响,这种传统封闭的金融体系,与特区国际化、企业市场化要求不相适应,成为外商投资的障碍。
3、关于促进浦东新区发展的财税对策。第一,理顺关系,建构统一的特区、开发区财政体制。一种意见认为,中央或上海市对浦东新区一级财政可实行大包干一类的管理体制,浦东新区财政收入全留以外,再按原有支出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性拨款,起始年份拨款的比例应该尽可能达到最大限度,以后可逐渐减少,直至停止拨给、自收自支为止。另一种意见认为,浦东新区财政体制应率先实行分税制,造就外向型经济运行的体制。
第二,深化改革,努力培育新型的企业运行机制。一要真正实行企业自主经营:(1)外贸上放开经营,让企业直接与外商从事商品经营;(2)扩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商品定价权限;(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的比例划分;(4)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具体比例与形式。二要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1)在浦东新区统一所得税率,取消税前还贷,实行税利分流;(2)企业按统一税率交纳所得税,实行税后还贷,税后以入股资金分红为起点,税利真正分流。要从有利于宏观管理、统一核算和按国际惯例办事的原则出发,逐步统一包括折旧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审计制度、资产评估制度等在内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行使经济主权,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维护国家利益。一是要参与土地买卖。财政要像代表国家对其他国有财产行使所有权那样参与土地买卖,在租金等问题上还应具有一定的决定权。二是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在特区、开发区开发的合资问题上,财政应该严格把关,由经过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事务所等机构,科学地、合理地做好资产评估工作,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三是制定策略,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和反偷漏税的立法工作。
(周少云 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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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权论坛

从“贫困的女性化”看美国人权状况
傅研 郭际
美国一向以它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而孤傲自赏,但事实上,贫穷是美国社会的一大恶疾。1987年有将近3200万人(约占全美人口的13%)生活在联邦政府规定的贫困线以下,其中绝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
“贫困的女性化”现象颇为触目惊心,成为当今美国社会不容忽视的严重社会问题。这一术语本身就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贫困向妇女严重倾斜的惊人事实。而为贫困所缠绕最为严重的就是那些仅靠妇女们收入维持家计的单身母亲家庭。几十年来,这类家庭在美国与日俱增,以少数民族单身母亲家庭所占的比例居高,黑人为首。据美国国情普查局的有关数据统计,1988年,单身母亲家庭的年平均收入为11989美元,单身父亲家庭为23919美元,双亲家庭为40067美元;在所有贫困家庭中,单身母亲家庭占53%,其中,女性为家长的黑人贫困家庭、拉美裔及白人贫困家庭分别占各自贫困家庭总数的76%、48%和44%;1988年有360万以女性为家长的家庭,其收入在贫困线以下。在“富裕的天堂”里,居然有如此之多的妇女挣扎在贫困中!有人高声疾呼:单身母亲家庭若按目前趋势增长的话,到2000年美国穷人将清一色是妇女及其子女了!
造成“贫困的女性化”的主要原因是妇女在美国劳动力市场上遭遇的不平等待遇及单身母亲家庭面临的特殊问题。
性别歧视在美国劳动力市场上根深蒂固,其突出的表现是男女同工不同酬。虽然美国国会通过平等报酬法已近30年,然而,同工不同酬现象在美国俯拾即是。据美国劳工部统计局1984年的调查,女教师的薪金是男教师的87%;女律师的收入只及男律师的69%;同是售货员,妇女的工资还不到男售货员的一半,这一状况迄今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此外,职业上的性别隔离也是造成男女收入悬殊的主要因素。目前,妇女在美国劳动大军中所占的比例超过46%,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妇女闯入法律、医学、管理等传统上由男子一统天下的领域。但从整体上说,美全国女职工在高薪金、高声望、高科技领域所占的比例仍远远落后于男子,绝大多数妇女依然集中在“传统的女性职业”上,如秘书、护士、银行出纳员、打字员和售货员等。性别隔离的另一表现是,在同一行业中,越往上层,妇女的人数也就越少。正因为如此,男女职工的收入一直极为悬殊,自50年代以来变化甚微。1955年,妇女的收入是男子的64%,1967年为62%,1974年为57%,1986年为64%,1987年为65%,1988年为66%,1991年,男子挣一美元,妇女只能得68.8美分。如此悬殊的差距,如此蜗牛爬行式的进展,男女职工就业机会之不平等由此可略见一斑。
在当代美国,离婚率、未成年人怀孕率和生育率均居西方国家之首,由此造就了大量以母亲为家长的单身母亲家庭。这些妇女往往拿不到男方给子女的赡养费,再加上她们的经济地位不稳定,从而使她们不可避免地陷入贫困之中而无法自拔。
“贫困的女性化”对妇女及单身母亲家庭产生了深刻影响,它意味着饥饿、营养不良、疾病、婴儿死亡、文盲、婚姻不幸及少年犯罪等现象连锁反应、恶性循环,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
弥漫全美的“贫困的女性化”对众多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构成了威胁。不正视占其人口半数以上的广大妇女的可悲境遇,对于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来说,难道不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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