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1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肩负起历史的使命
——记北京军区某坦克团团长刘世清
新华社通讯员 张忠顺 员建文 新华社记者 陈辉
“作为承上启下的一代人,我们肩负着历史的重担,要努力跑好属于自己的一‘棒’,做无愧前辈的后人,无愧后辈的前人。”这是北京军区某坦克团团长刘世清的肺腑之言。
23年的军旅生涯,刘世清始终以这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领全团官兵向着跨世纪的目标迈进。
“要用我们的行动教育官兵,不信关系相信党”
一年一度的转志愿兵工作,又成为士兵们的热门话题。全团符合条件的人超过指标10多倍,有人猜测“团长的堂弟刘世全这次转志愿兵,十拿九稳”。然而,新转志愿兵名单宣布时,人们愣住了:20多个有关系或拉关系的兵、包括刘世全一个没转。但坦克射击能手、5连战士郭昌和,全团炊事技术尖子、一连孤儿王银等榜上有名。
宣布命令时,王银哭了。他说:“从这件事上,我信服了团长,信服了党委。”
关于堂弟转志愿兵的事,刘世清不是没有压力。他小的时候,家境不好,叔叔经常照料接济。如今叔叔对他的唯一要求,是让世全在他手下转个志愿兵。但刘世清思前想后,还是说服堂弟退伍了。
刘世清说得好:“靠关系拢人,最多拉个小圈子,但播一颗信党的种子,就多一群跟党的人。要用我们的行动教育官兵,不信关系相信党。”
在坦克团,送礼的事在干部中行不通。一次,刘世清看到9连战士张军拿着两条高档香烟迎面走来。他心中发起疑问:小张父亲刚去世,母亲有病,弟妹还小,家里生活困难,买这么好的烟干什么?在他的反复追问下,小张红着脸说:“团长,我家里实在有困难,想找找人,让我提前复员。”刘世清说:“有困难向组织反映,不要用送礼的办法去解决。”事后,刘世清向有关部门建议让他提前退伍。小张临走时,刘世清发现两条烟还在,便将160元钱塞到小张手中说:“这两条烟你带回去是个浪费,我买了。”小张眼泪刷刷地往下落。
近年来,刘世清40多次拒收礼品。以模范行动带出了一个“好班子”。多年来,坦克团没有出现因用人不公、侵占战士利益而告状的,没有收礼行贿和损公肥私的。官兵们说:我们从团长身上看到了共产党员应有的风格,坚定了跟党走的信念。
“金牌要夺纯金的”
凡是到过坦克团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不管领导在与不在,不管有没有上级检查,他们的工作都是实实在在。刘世清说得好:“弄虚作假不是共产党人的作风,不能让官兵们沾染上这种坏习气。”
数九隆冬,马达轰鸣。坦克团千里换防,全团分7个专列,历时一个月,输送各种车辆装备数百台,战备物资上万吨,齐装满员安全到达目的地。上级领导非常满意,让他们总结一份经验上报。然而,在这个节骨眼上,刘世清意外地发现7连一辆坦克车发生发动机冻裂事故。
在团党委会上,有人提出,把发动机修好,只要不往上“捅”,不会影响全团的荣誉。
刘世清不同意这种意见。于是,经验材料变成了检查报告。在报告的末尾刘世清加上了:“由于团长刘世清同志工作不细,致使一台坦克车发动机在移防中冻坏,请上级给予处分!”并监督组织股长盖上公章,送往师里。
在精简整编中,坦克团刚刚归属某集团军不久,便赶上他们代表北京军区接受总部的年度军事训练考核。
一连的表演项目全都符合条令规定,主考官满意地打了满分,刘世清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突然,他发现一连队列中有两名三连的技术能手。他毫不犹豫地向考核组报告:“一连有冒名顶替现象,成绩应为0分”。
在场的其他领导大惊失色:“揭短也揭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呀!这次考核砸了锅,坦克团不仅在新归属的集团军丢面子,也丢北京军区的脸。”
“我比你们还想夺金牌,但要夺纯金的!镀金的不值钱,而且骗人害己误国误军。”刘世清掷地有声的话,使大家都哑口无声了。
坦克团的求实作风,就是让刘世清“揭短不留情,报忧不嫌丑”给冶炼出来的。1987年至今,坦克团年年都是“训练先进团”,在训练考核中还荣获过全军第一。
“共产党员要实干,还要苦学”
坦克兵的三大技术,刘世清样样在行冒尖。他是“特级无线电手”、“一级坦克驾驶员”、“一级射击手”。当团长后,全团每一台车他都亲自摸过多遍。官兵们说,技术上谁也别想糊弄他。这不仅因为他从不脱离实践,更在于他的蚂蚁啃骨头式的学习精神。
刘世清入伍时初中没有毕业,至今未上过院校。他认为自己领导着现代化的坦克部队,肚里那点“水”适应不了时代的要求。于是,他学着古人悬梁刺股的劲头,努力攀登知识高峰。他自己规定每天一小时的学习时间,雷打不动。数年下来,他先后考取了党政干部大专班和张家口教育学院大专班两张文凭,学完了装甲兵学院指挥专业的全部课程,一题不落地做完了正式学员的全部作业。写下了20余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了20多篇学术论文,有12篇发表在《军事学术》和《人民装甲兵》杂志上。
刘世清对思想政治工作也有较深造诣。有人惊奇,刘世清为啥这样全面?刘世清说:“说全面言过其实,如果说还能干点事的话,那关键是没有放松学习。在向现代化迈进中,共产党员要实干,还要苦学。”他用这句话要求部下,也警策自己。
走进坦克团的荣誉室,刘世清任团长7年来和团党委“一班人”带领全团建树的功绩便一目了然:“军事训练先进团”、“基层建设先进团”、“贯彻共同条令达标团”、“行政管理先进团”、“兵员管理先进团”、“装备达标先进团”、“军民共建先进集体”、“普法用法先进单位”。
他本人呢?同样功绩累累:7次荣立三等功,一次荣立二等功,9次被师、集团军和北京军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天津检察机关支持保护科技生产力
大胆探索制定出8条有关决定
本报讯 法制日报记者徐来、本报记者毛磊报道:天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面对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制定出保护科技生产力的8条决定。
当前,在科技人员开拓技术市场的活动中,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影响到一些科技人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针对这一问题,天津市检察机关明确规定,凡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有利于科技进步与发展的行为,都要积极支持和保护;对分配制度和形式方面发生的一些问题,以及科技人员确实提供了技术成果或技术咨询服务,在获取或分配报酬的途径、方式和数额上不尽合理,发生某些偏离现行政策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边缘行为,应由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检查纠正。
天津检察机关的决定还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技术成果不受侵犯,保护技术市场的开放,保护科技人员业余兼职,慎重妥善处理科技人员犯罪案件等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天津检察机关的这些决定,增强了检察人员“为服务去办案,在办案中服务”的自觉性。
天津南开区检察院半年来先后受理涉及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贪污贿赂的案件线索13件,已立案查处3件,对非法倒卖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市场活动中进行贪污、贿赂犯罪的,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查处。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把“推优”纳入党团工作考核序列
全国近五百万团员入党
新华社上海六月十四日电 (记者严卫民)在过去六年中,全国共有近五百万团员入党。这是今天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座谈会透露的信息。
据了解,早在一九八二年“推优”工作就已写入团章,一九八六年中组部又批转了团中央《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各级团组织通过举办业余党校、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等形式,培养和推荐了一大批优秀团员入党。许多基层党组织还成立“推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上海大部分党团组织已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团工作检查考核序列,一九八五年以来全市共有五点七万余名团员被推荐入党。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科技人员兼职承包技术合法合理
四川纠正一起拖了六年的错案
本报成都6月15日电 新华社记者贺晓林、本报记者陈华报道:四川省最近纠正一起把技术人员兼职承包技术得到的合理收入认定为贪污、受贿的错案。
1984年7月,四川广汉县(现为广汉市)东南乡数次派人到四川德阳市农药厂,要求农药厂为其新建的化工厂加工安装反应塔。农药厂领导经集体讨论,决定由厂总工程师姜林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以兼职形式,个人领头承包这项总造价为18.5万元的工程,并且与姜林发签定了合同。
工程于1985年1月按时按质完成,通过技术鉴定和投产验收,姜林发等4人依照合同获得4.4万元收入,姜本人实得9600元。
1985年9月,广汉东南乡工业公司向检察机关控告姜林发等在领取技术承包中有贪污行为。广汉县检察院经过侦查,把姜林发等在领取承包收入时方法不当,认定为贪污,于同年10月将姜等4人逮捕,并于12月以贪污罪向广汉县人民法院起诉。广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裁决: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姜林发等4人取得的4.4万元属合法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县检察院于1986年6月宣布对姜等人免予起诉,予以释放,但最后仍认定姜等人犯有行贿、受贿罪,4.4万元承包收入全部退还东南乡化工厂。
四川省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复核后,认为姜等人兼职承包技术所获得的收入为合法收入,并于去年4月10日行文要求广汉市检察院予以纠正,但广汉市检察院未予执行。
今年4月,四川日报在四川省委领导同志支持下,专门就姜林发承包风波开展讨论。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普遍认为科技人员经组织批准进行兼职技术承包,合法合理,应予以保护。6月6日,广汉市检察院终于把撤案通知正式送达姜林发手中,至此,这场拖延了6年之久的错案才得以纠正。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长铝电解厂加强内部治安管理
本报讯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电解厂把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群防群治,实行“教育、防范、打击”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生产环境。
今年上半年,治安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90%。同时,该厂已连续10年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该厂在法制教育中,采取上形势课、法律课、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去年,该厂组织三批青工参观劳教所,让劳教人员“现身说法”进行教育。厂里还与当地法院联系,将刑事审判庭“搬”到厂内,公开审判犯罪分子,使职工身临其境接受法制教育。1989年以来,他们共上法制课21场次,培训骨干231人。
电解厂生产的铝锭属国家紧俏物资,时有被盗案件发生。
该厂以公安科为主体,将经济民警队、民兵应急小分队两股力量拧成一股绳,对铝锭库、设备库等重要地段推行“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定地点、包安全”的治安管理措施,使15处要害部位和守卫目标无重大责任事故。
(于文同 胡耀华)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围绕经济建设做好组织工作
承德地委选拔优秀干部充实经济部门
本报讯 河北省承德地委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把为发展经济和解放生产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作为出发点,根据本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大胆选拔优秀干部充实经济部门,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工作的发展。
为了加强县级班子的经济管理力量,他们经多方努力,积极工作,为各县备齐了主管工业的副书记和科技副县长。同时,选拔了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的干部充实到地直经济管理部门和较大的企业中任职。
在选人用人上不死抠年龄、学历等杠杠,大胆启用那些改革意识强、敢闯敢干、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特别是注意发现和选拔优秀的青年干部。近两年,向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充实的60多名领导干部中35岁以下的占30%以上。
在用人上不搞求全责备,敢于启用那些有这样那样的反映和非议,或有缺点甚至犯过错误,但勇于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干部。
一年来,全区共新上工业企业和技改项目100多个,投资2亿多元,新增产值7.5亿元。 (张春明 朱守仓)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空积极探索武器管理新方法
本报讯 北京军区空军普遍开展武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军械工作正规化建设达标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部队装备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有力保障训练任务的完成。六月上旬,北京军区空军在常年驻守内蒙古边疆的混成某旅召开了现场会,表彰了三十六个先进单位。(蔡建文 陈福安)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海航某飞行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
本报讯 近日,海军司令员张连忠、政治委员魏金山签署了给海军航空兵某团飞行三大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命令。这个大队二十五年来转战十二个机场,共组织飞行一千六百二十四场次、一万七千八百零九架次、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七小时,并完成了三十多次重大演习、试飞等任务,从未发生等级事故,曾四次荣立三等功、七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出色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种训练和值班任务。(肖华文)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某部协助驻地开展普法宣传
本报讯 近年来,广州军区某部抽调普法骨干组成十二个普法宣传小组,深入驻地厂矿、街道、乡村开展宣传活动。部队领导带头上街宣传和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李小汉)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六安创办经济实体以劳养武
本报讯 地处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的安徽省六安地区人武系统,积极兴办以劳养武企业。目前,该地区县(市)、乡人武部已创办以劳养武经济实体八十七个,产值逾二百万元。(高潮)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审理一起涉台著作权案
作家罗兰和深圳海天出版社胜诉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牛爱民)台湾女作家罗兰和深圳海天出版社起诉公民梁海生、刘威和中国卓越出版公司、北京印刷二厂侵犯著作权案,今天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兰和深圳海天出版社胜诉。
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在审理中追加公民王焕彬、张效禹为被告。法院查明,台湾女作家罗兰于1988年通过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与深圳海天出版社达成协议,使海天出版社依法取得了《罗兰小语》1至4集的专有出版权,期限3年,并在大陆正式出版《罗兰小语》(上、下集)。1990年5月,梁海生通过刘威、张效禹找到王焕彬,从王的手中取得了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的书刊号及有关印刷手续。1990年6月梁海生未经罗兰许可,非法出版了《罗兰人生小语》一书,内容全部选自海天出版社出版的《罗兰小语》。北京印刷二厂依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的书刊号及有关手续,印刷了《罗兰人生小语》一书,共6万册,每册4.50元人民币。梁海生已将全部书籍投放市场。梁海生出版此书使用的书刊号及印刷手续原是王焕彬从中国卓越出版公司为印刷其它书籍而取得的,因故书没能出版,王焕彬也未交回书刊号及印刷手续。卓越出版公司也没有追要。《罗兰人生小语》发行后,中国卓越出版公司向梁海生索要版权费、赔偿费1.6万元。刘威、张效禹在帮助梁海生出版此书寻找书刊号的过程中,分别从梁的手中取得3000元和5000元。
法院认为,梁海生、王焕彬和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罗兰的著作权和深圳海天出版社依法取得的专有出版权,应停止侵权行为。刘威、张效禹为梁海生寻找书号的行为是错误的。北京印刷二厂在印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印刷《罗兰人生小语》,其印刷活动无明显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梁海生、王焕彬和中国卓越出版公司分别赔偿罗兰和深圳海天出版社经济损失1.89万元和2万元人民币;并裁决收缴梁海生、刘威、张效禹的非法所得共计5.85万元,上缴国库,同时对梁海生、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王焕彬、刘威、张效禹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新野县做好后进党支部转化工作
本报讯 去年以来,河南省新野县委对全县40个农村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使三类支部由原来的11.7%下降到3%。
——选贤任能立“柱子”。三类支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后继乏人,或因派性和宗族势力的影响,致使人才选不上来。对此,县委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职条件,并帮助各乡、镇采用“选、兼、派、聘”等办法,精心选配好支部书记。
——化解矛盾建班子。后进支部存在的重要问题,就是有些干部绕着矛盾走,相互踢“皮球”,使一些矛盾越拖越深。他们从思想教育入手,对少数派性严重,制造矛盾的“头头”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和揭发出来的问题一一查证,进行解决。在人的处理上对可推可拉的人,要拉;对可抓可不抓的人,不抓。是党员的,在生活会上主动检查,作自我批评。在整个教育整顿中,仅包村的县、乡主要领导干部就谈心300人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原来有5名村支书因能力差主动辞去了职务,8名有才能而撂挑子的支书又走马上任。
——综合治理铺“路子”。有些村之所以群众意见大,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在整顿中,进行综合治理。财务张榜公布该退赔的退赔,该归还的归还。社会治安混乱,公检法部门协同作战,打击首要分子。去年以来,这40个村新上村办企业27个,救活企业7个,成立科技服务组织120个,清理拖欠集体各类款项达27万元,处理经济纠纷23起,立案查处15名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并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张书报)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保障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副主席黄启璪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傅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之际,记者就有关这个法的一些问题,访问了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启璪。
问:建国以来我国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铲除了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压迫的根源,为妇女的彻底解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从“共同纲领”到宪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中都有关于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有些省市还做出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党和国家还采取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为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参政议政、接受教育、实行婚姻自由等不断创造条件。改革开放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更为妇女发挥聪明才智提供了大舞台。
目前,我国女职工已达5294万人,为解放初期的87倍,女干部约1000万人,相当于1951年的25倍,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女专业技术人员1988年已达716万,约为10年前的5倍。在各类高等学校中学习的女生总人数,40年增加了30倍。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政治、经济、科技、文教、卫生、体育、艺术等各个领域,都涌现出一大批出类拔萃的女性人才。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问:既然我国在一些法律中对保护妇女权益做了规定,为什么还要专门制订一个妇女权益保障法呢?制订这个法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虽然我国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已取得很大成就,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在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问题上,与法律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妇女权利的行使和实现还不够充分,需要为此提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的。它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步骤,在维护人权方面又办了一件大好事。因此,全国的姐妹们无不为此欢欣鼓舞。妇女的法律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程度。这一法律的制订和颁布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保障法》的制订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意义:
一、能更好地发挥中国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伟大作用。我国妇女是改革和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毛泽东同志有一句充满哲理的名言:“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制订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对充分调动亿万妇女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必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能进一步保障妇女基本权益的实现,以利于切实解决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旧社会影响和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在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方面还有不少差距。如妇女参政的比例与她们所占人口的比例及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不相适应;在同等条件下,男女就业机会不均等;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未能充分实现等。此外,新中国成立后一度绝迹的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这部法律的制订与颁布将有利于切实解决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三、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由于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妇女法,从立法上讲反映出两个不足:一是还不够完善,对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没有相应的规定;二是不配套,缺乏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惩治条款,不利于有效地执法。而现在全国人大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则是一部全面的、综合性的,旨在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这就弥补了我国法制建设上的一个不足。
四、履行了我国对有关国际条约所承担的义务。联合国妇女十年中期会议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公约要求各缔约国根据本国现状,“制订法律,保证妇女得到充分发展和进步”。我国是这一条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我国政府一贯重视维护人权,改善人权状况。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不仅履行了我国对国际公约所承担的义务,而且必将推动中国的妇女运动对世界范围内妇女争取和平、民主、平等作出更大贡献。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这个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在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突出对妇女的特殊保护;二是突出各种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理程序;三是强化国家和社会的责任。通过这些制裁性的、程序性的、协调性的内容,全面确立了保障妇女权利的法律机制,把其他法律中关于妇女权利的规定落到了实处。
问:这个法是如何体现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的?
答:有关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障妇女权益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女干部;妇联组织在诉讼活动中占有特殊地位。这些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妇联职能的重视和加强。
问:全国妇联准备采取什么措施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
答:我们准备做这样几件事:
首先要大规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这是一部涉及到每个妇女、每个家庭的法律,要通过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学法、懂法,使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
其次,要举办各级妇女干部培训班,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通过群众性的监督、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等,发挥妇联的作用。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军区某团团长黄光雄业余时间学会了手风琴、二胡等乐器的演奏,训练之余,他经常与战士一起娱乐。图为他正在和战士们欢唱。
  朱民 明成摄影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