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加强公安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本报评论员
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开幕了,这是我国公安战线继往开来的一次重要会议。
公安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武警官兵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在挫败各种敌对势力企图颠覆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阴谋活动、预防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党和人民立了新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公安战线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广大干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粉碎国际敌对势力的破坏阴谋。
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的公安工作方针。这就要求各级党委都要重视和关心公安工作,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公安机关要自觉地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去,把对敌斗争、打击犯罪活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基础植根于群众之中。广大群众要关心公安工作,积极帮助和支持公安工作,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
加强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必须逐步把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要加强公安立法工作,深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公安干警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依法打击一切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搞好各项治安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的民主、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加强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还必须切实抓好公安队伍的自身建设,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要教育公安干警、武警官兵明确自己的使命与职责,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文化、身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提高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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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
坚决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意见》,并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认真执行这个意见,并指出,最近一个时期,盗掘古墓葬的犯罪活动急剧蔓延,不断发生大规模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事件,给祖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保护国家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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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揭矛盾查不足 高标准严要求
 北京军区各级党委注重自身建设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易俭如)北京军区最近召开军区、军、师三级党委书记会,运用谈心交心的方法,揭矛盾、查不足,面对面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高标准建设好党委班子的自觉性。
北京军区各级党委自觉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注重抓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军区党委认为,越在班子建设形势好的时候越要重视抓班子,在团结状况好的情况下进一步抓团结,不能等问题多了再去抓。基于这一认识,军区党委常委带领干部对军、师党委班子逐个考察、指导、帮助,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一个一个班子的状况进行了分析、会诊,找出每一个班子的长处和薄弱环节。
这次三级书记会上,各级党委班子实事求是地对自身建设进行剖析,军区党委常委集体听取汇报,给予讲评,平心静气地交换看法和意见,指出缺点和问题,上下沟通、平等交流,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某集团军党委在抓基层中创造出“老老实实打基础,扎扎实实抓落实”的经验,部队建设全面进步。军区党委常委在充分鼓励的同时,中肯地指出他们在某些方面工作还不落实的问题,勉励他们下功夫在揭露矛盾中前进。某机械化集团军党委在领导完成突击性任务时毫不含糊,但平时管理有时出现漏洞。军区党委常委们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忽视经常性工作的缺陷,并帮助分析思想上的原因。有的军级班子正副书记遇事通气不够,表面和和气气。军区党委常委们尖锐地指出这种团结的脆弱性,并教给其搞好团结的方法。讲评后,各党委班子又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地查问题,找教训,订措施,进一步明确党委建设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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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记者张险峰在抗洪中光荣献身
吉林省委省政府追认他为中共党员、革命烈士
新华社长春11月1日电 (通讯员刘殿荣、记者王景和)在抗洪抢险采访中献身的吉林省敦化市电视台摄像记者张险峰,最近被吉林省委追认为中共党员,被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今年7月31日早晨,敦化市大山嘴子镇传出洪水泛滥、灾情紧急的消息,28岁的摄像记者张险峰不顾几天来昼夜奋战的疲劳,再三请求前往采访。11时30分,在乘船渡江时,他不幸因船翻而落水。在危急关头,他一手抓住水中电杆拉线,一手仍紧紧拎住摄像机的充电器,在水中挣扎了十几分钟,终因劳累过度、体力不支而被洪水卷走。
张险峰为抗洪抢险而光荣牺牲,在敦化市及吉林省新闻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称他用年轻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新闻工作者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时代壮歌。中共延边自治州州委宣传部、团州委分别作出决定,号召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团员青年向张险峰学习。吉林省广播电视厅授予张险峰“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并决定在全省广播电视新闻系统中,广泛开展向张险峰同志学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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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官风貌

  壮乡女法官
——记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灿芳
木卯
当马灿芳牵着父亲的手第一次踏上祖国的土地,当她在政法学院勤奋地学习时,作为一个泰国归侨的女儿,她的生活一直是绚丽多彩的。然而,从1959年开始的法官生涯,却蕴含了太多的悲欢苦乐。
马灿芳刚到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下华人民法庭工作时,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是语言不通。为此,她在下乡时总是带着一个小本子,随时把壮话记下来标上音,一有空就掏出来背诵,很快就掌握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通用语言。山区交通不便,她硬是凭双腿,走壮村,上瑶山,串苗寨,跑遍了下华人民法庭辖区内的家家户户,为民排难解忧。
“文革”中,马灿芳因为有海外关系而被错误地逐出了政法队伍。1979年5月她被调回县法院工作,并担任了刑庭庭长。她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她敢于办别人不敢办的案件,敢于理直气壮地坚持原则。
1981年12月,一起流氓案的案卷送到马灿芳面前,3名被告人全是那坡县领导的儿子,其中韦某的父亲是当时的县委书记,母亲是县劳动人事局副局长。案发后,韦某的母亲曾公开向法院施加压力。马灿芳主动承办了这件案子。有人劝她小心丢了“乌纱帽”,马灿芳毫不犹豫地回答:“依法办案是我们法官的天职,只要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个人得失又算得了什么?”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她多次查访现场目击者和受害人,以确凿的证据证明3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伤,情节恶劣,已构成了流氓罪,依法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1至3年有期徒刑。对这一判决,广大群众拍手称快。韦某的母亲不服判决,又捏造事实向地区、自治区和北京诬告马灿芳,妄图再向法院施加压力为其儿子“平反”。马灿芳仍未屈服,她说:“我宁可自己受冤屈,也不能让罪该处刑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1981年2月,那坡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抢劫案,对主犯杨某以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仅认定杨犯了诈骗罪,否定其犯有抢劫罪,撤销原判,改判杨犯有期徒刑5年。参加该案讨论的马灿芳知道后,认真查阅案卷,认为一审的定罪量刑都是恰当的,二审判决漏掉了杨犯的抢劫罪,量刑畸轻,不符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方针。当时,有的同志劝她说:“上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管正确与否,我们都要执行,何必再去提此事找麻烦?”马灿芳却严肃地说:“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必须执行二审判决。但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就应该向上级法院提出自己的看法。”她再次向中级法院领导摆事实、提出自己的意见。此案经中院领导再次复查后,认为马灿芳的意见是正确的。于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了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1984年6月,马灿芳被提升为中级法院副院长。她地位变了,但认真负责、忘我工作的态度没有变。1985年以来,马灿芳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1989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
马灿芳以她30多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赞扬,被誉为“人民信得过的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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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运用法律手段 为企业排忧解难
 山东各级法院帮助企业清债23亿元
本报讯 山东各级法院数千名法官活跃在清理“三角债”第一线,利用法律手段,巧解企业“债务链”,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目前,全省法院已帮助和指导企业清理“三角债”款额23.8亿余元,一批濒临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一些因经济纠纷激化而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得以解决。
年初,清理“三角债”的锣声敲响,山东各级法院先后派出干警4070人次,组成995个巡回法庭,深入到1999个工矿企业,摸清了债权债务纠纷底数,有重点、分层次地依法进行清欠。在清欠中,各级法院注意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针对发现的新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制定防范措施。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提出司法建议858份1442条,有1163条建议被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胶南市法院向大中型企业提出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查关、法律文书关、对外交往关、资金使用关的建议后,直接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48万元。
为增强企业抵御经济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全省各级法院为企业培训合同管理人员7302名,帮助修订完善合同5127份。同时,各级法院在大中型企业相继建立了经济司法联络员制度,主动服务上门,帮助企业培养法律人才。目前,全省已有2万余名经济司法联络员,在清债工作中大显身手,受到企业和有关部门的普遍欢迎。(关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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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学习贯彻江泽民“七一”讲话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中国法学会在京举行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毛磊报道:中国法学会十一月二日邀请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和首都部分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举行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座谈会。
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和政法部门的负责人在发言中强调,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必须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必须紧密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他们还就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与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与完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法制建设,为搞活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法律环境,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以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张友渔、俞雷、刘政、端木正、肖扬、王家福、徐玉麟、徐杰、赵中孚、王利明、魏振瀛、杨洪、孙延祜、薛木铎、张晋藩、王叔文等同志在会上发了言。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剑明主持了会议,副会长佘孟孝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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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意见
最近一个时期,曾一度有所收敛的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又屡有发生,并急剧蔓延。一些地方不断发生大规模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事件。许多盗掘现场尸骨狼藉,文物碎片随处可见,有些地区古墓葬已被盗掘殆尽,埋藏在地下千百年的文物毁于一旦,大量农田也同时被毁,其严重程度不仅为建国以来所未有,也为历史上所罕见。如不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祖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将蒙受难以估量的损失,也有损于国家的形象。现就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切实把保护国家文物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国是著称于世的文明古国。现存于地上地下的极为丰富的文物,是中华民族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宝贵财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坚决打击盗掘、走私和破坏文物的犯罪活动,保护文物,是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职责。
当前,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与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对保护文物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关。少数领导干部对盗掘古墓葬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姑息容忍的态度,甚至极其错误地认为这是群众致富的一种途径。有的地方在处理盗掘古墓葬违法犯罪案件时存在着量刑偏轻、以罚代刑等打击不力的现象;文物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对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宣传不力,未能造成广大群众依法自觉保护文物的社会环境。鉴此,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打击盗掘古墓葬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祖国文物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立即对本地区盗掘古墓葬违法犯罪活动和对文物保护管理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迅速作出部署,尽快扭转当前的严重局面。
二、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公安机关要与文物、工商、海关等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1991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的精神,对盗掘、走私和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要组织强有力的破案队伍,迅速侦破和审理一批重大案件,清查和处理一批积案。要坚决严厉打击隐藏深、危害大、影响恶劣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盗掘古墓葬和盗窃其他文物的犯罪团伙;对盗掘古墓葬集团或者聚众盗掘的首要分子,对教唆犯和惯犯、累犯,都要依法严惩;对严重犯罪分子要依法公开宣判,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以儆效尤。对私自经营文物的旧货商店和个体摊商要依法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文物的黑市,依法惩处那些走乡串户私自收购文物的文物贩子。特别是对那些境内外勾结的文物走私团伙,必须组织优势力量,深入开展侦查工作,除恶务尽。在盗掘古墓葬和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猖獗的地区,要适时开展专项斗争,造成强大的声威和气势,震慑犯罪分子,打击犯罪活动,决不允许以罚代刑,甚至故意包庇纵容罪犯。针对当前文物犯罪集团化、职业化等特点,要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提高文物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改善侦破条件,配置实用的先进装备。重点地区可以建立一支打击文物犯罪的专业队伍。
在查处群众性的盗掘古墓葬活动时,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充分发挥党的政策的感召力,孤立打击少数,团结教育多数。
三、加强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发挥群众保护文物的作用
县、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保护本地区的文物、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要增强自觉同破坏文物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明确基层人民政权对所辖地区文物保护的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政权建设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文物密集、管理工作薄弱的地区,要尽快充实、调整文物管理力量,切实改变文物无人管理的状况。
在文物较多的县、乡(镇)、村普遍建立三级群众义务文物保护组织,聘请热心文物保护的群众作为文物保护员,明确规定他们的责、权、利,加强对群众文物保护组织和文物管理员的管理、培训,建立经常性的检查、汇报制度。对群众文物保护员要给予必要的经济补贴,适当减免他们的义务工日,切实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要把打击盗掘古墓葬和破坏文物的犯罪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密切结合,坚持打防并举,把文物保护列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网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盗窃、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四、广泛深入地宣传保护文物的法律、政策,增强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发动、组织、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是确保文物安全的根本措施。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普及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政策和知识,在全体公民中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宣传保护文物的重大意义和每个公民保护文物的义务,并与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普及教育结合起来,搞好群众性的学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要把文物保护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扬我国人民保护文物的优良传统,努力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准。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爱祖国、爱家乡、爱护文物的思想感情和道德规范,形成人人具有文物意识、人人热爱祖国文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对为保护祖国文物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保护祖国文物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称赞。对打击盗掘古墓葬和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祖国文物成绩显著,特别是对破获重大案件,收缴珍贵文物,为国家挽回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那些发现文物主动上交,对检举揭发、举报文物犯罪活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也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23名香港律师获司法部授权委托书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晓渡)报道:司法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为新委托的23位香港律师颁发了授权委托书。
自1981年以来,司法部已先后委托了26位律师办理香港居民、公司及其他团体回内地处理民事、经济法律事宜所需的有关证明。10年来,受托的律师不辞辛苦,做了大量工作,对方便两地居民办理有关民事法律事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受到各界人士的称赞。为适应香港同胞与内地民间交往日益频繁和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这次又增加委托23位香港律师。这将有利于减少双重认证公证文书的时间和费用,维护香港与内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香港的稳定与繁荣。
司法部部长蔡诚在仪式上讲话时殷切希望诸位律师,珍惜这一荣誉和权利,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更好地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促进内地与香港的共同繁荣,为香港的按期回归,发挥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蔡诚部长向新委托的23名律师颁发授权委托书后,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主席、香港公证律师代表团团长何耀棣先生也在仪式上讲了话。他向新委托的23位律师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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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瑶池风采》摄影展在京开幕
本报讯 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北京民族文化宫联合主办的《瑶池风采》摄影艺术作品展览11月2日在北京开幕。赛福鼎·艾则孜、杨静仁、伍精华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
这次展出的150幅照片,再现了位于新疆北部的昌吉州的风土人情和自然美景,具有鲜明的边疆地方特色和浓郁的回族生活气息。(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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