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24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理论)
专栏: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要“说真话”、“言行一致”
——略谈周恩来的实事求是态度
许立群
周恩来一生论述甚丰,而直接阐述哲学的论著则很少。但是,谁也不能不承认周恩来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典范。
周恩来一生,为党和国家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他所以能够和毛泽东等同志一起,指导中国革命,克服千难万险,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主要就是因为他能正确而熟练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金岳霖1930年指出:有一种思想是“有哲学的实质而无哲学的形式”,另一种思想是“有哲学的形式而无哲学的实质”。(见金岳霖对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的《审查报告二》)可不可以说:周恩来的思想,也适用于金先生所说的“有哲学的实质而无哲学的形式”呢?我想是适用的。因为,周恩来一生的政治社会活动所以不断取得重大胜利,正是由于他无时不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指导。他是那样地衷心热爱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向人民群众学习,这不正是他坚信唯物史观的表现吗?他是那样地尊重客观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不经过详尽周密的调查研究,绝不随便轻易地作出重大的决策,这不正是他十分尊重唯物主义的表现吗?他是那样地善于分析、处理各种极其尖锐复杂的社会政治矛盾,那样善于找出正确解决矛盾的方法,这不正证明他真正不愧为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大师吗?
诚然,周恩来对他自己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思考,没有用哲学语言作出概括并写成哲学著作,当代的中国历史也只记载了他不断胜利而妥善地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事迹和行动,那么,我们又应当如何理解这些事迹、行动和他的哲学思考之间的关系呢?
列宁在早年同俄国民粹主义作斗争时,于1894年底—1895年初写了《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书。他在书中曾精辟地说道:“我们应该按哪些标志来判断真实的个人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呢?显然,这样的标志只能有一个,就是这些个人的活动,——既然这里谈的只是社会的‘思想和感情’,那么应该加上几个字:个人的社会活动,即社会事实”。(《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1卷,第367页)列宁的论述是极其重要的,判断人们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只能依据他的社会行动(或社会活动)。自然,个人的言词,也是判断人们思想感情的一种依据;但如果只依据它,那是不行的,因为有的人会说假话,有的人有时候又会搞所谓“食言而肥”,“言不顾行”或“行不顾言”,也就是“言行不一”。
对这种现象,中国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就已有过深刻的观察和论述。他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第五》)这番话说明,他对于有些人的漂亮话是不立即相信的;他说,还要看他们的实际行动才能算数。孔子的这句话,早就成为我们民族优秀传统智慧中的一项内容了。它使我们许多人得以免于被说谎家所欺骗。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探索真理,这比只判断某一个人说话的真伪要复杂得多了。为达此目的,首先要有正确的态度。既然是为了求真,便应当采取诚实的态度。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科学,科学是老老实实的学问,任何一点调皮都是不行的。我们还是老实一点吧!”毛泽东讲这些话时,强调了学习马列主义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他说:“这种态度,就是党性的表现,就是理论和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作风。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应该具备的态度。”(《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477—478页)
对于毛泽东所极力提倡的实事求是,周恩来是全力赞成并身体力行的。他善于结合实际,针对具体情况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例如,1962年,当时我们党的党风受到损害,许多干部染上不说真话、爱讲假话的恶习。周恩来在“七千人大会”福建组会上讲:“这里,最重要的是毛泽东同志讲的实事求是,也就是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他还说:“这几年来,党风不纯,产生了浮夸和说假话的现象。我们提倡说真话”。他说:“这的确是一个党风问题。大家都说假话,看领导的颜色说话,那不就同旧社会的官场习气一样了吗?”“要提倡讲真话,即使是讲过了火的也要听”。接着他讲了唐太宗能听魏征的反对意见,“兼听则明”,并说:“他们是君臣关系,还能做到这样,我们是同志关系,就更应该能听真话了。”周恩来还剀切地说:“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这四句话归纳起来就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它代表了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根本思想。”(《周恩来选集》下卷,第349—350页)
第二年,即1963年,周恩来为《解放军报》题词《学习雷锋》中,特别提到要学习雷锋“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周恩来选集》下卷,第417页)
周恩来的一生,是坚持追求真理的一生。“说真话”,“言行一致”,是他最显著的特点,是他能够成为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典范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言行一致的作风,是党中央历来提倡的。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主持下,1980年2月,党的第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和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中,有专门一章,即第五章,题目是“要讲真话,言行一致”。文中说:“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准则》又说:“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不可看领导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报喜不报忧,更不许可弄虚作假,骗取信任、荣誉和奖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准则》号召说:“全党同志一定要努力肃清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造成的假话盛行的歪风邪气,恢复和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423—424页)
现在全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中央倡导下,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空气日浓,这是很可喜的。要使这一学习能获得好的效果,要靠党组织抓,要靠教学人员的努力,而学习者本人的态度,则至关重要。人们都赞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而要真正贯彻这条方针,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讲真话,坚守言行一致的原则。倘若背离了这一条,那么,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可能只学得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词句,或者只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简单地学到一点办事的方法……可能还有的人只是为自己装点门面而已。那样,当然就和党中央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意相去太远了。
周恩来是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典范,我们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应该把学习周恩来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态度,当作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原载《真理的追求》1990年第3期)


第7版(理论)
专栏:

  财经纪律和治理整顿
汪兴益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大力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并指出,“在治理整顿期间,尤其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这件大事。”这是一项非常正确而及时的决定。严峻事实表明,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既侵吞了应交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腐蚀了不少干部职工的灵魂,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地影响了廉政建设。客观情况要求我们,必须下决心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作为促进治理整顿,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来认真抓好。
财经纪律是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并以法令形式颁布的财经领域的各种法规和制度。它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经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指导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有秩序进行的重要保证。我国财经纪律的范围较广,其主要内容有:不得擅自扩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得乱挤乱摊生产成本、营业外支出和任意提高各项专用基金、各种津贴、补贴标准,不得偷漏、擅自减免、拖欠或挪用应上交国家的各项收入,不得弄虚作假、虚盈实亏、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财、滥发奖金实物,要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游山玩水、铺张浪费,不得擅自违反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等等。
财经纪律严格与否,是党纪、政纪执行情况在国民经济运行各环节中的反映。它的正确执行,有利于国家职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经济核算,全面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治理整顿期间,强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更具有特殊的积极效应。这种效应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可以缓解治理整顿的难度。由于多种因素的长期积累,治理整顿工作有相当的难度。财经纪律涉及面广,渗透在国民经济所有领域和细胞之中,同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运行机制是否科学与合理息息相关,如果国家财经纪律在执行中不走样和不扭曲,那么治理整顿的难度必然会相应缓解。二是能促进治理整顿的深入。治理整顿是要从根本上把经济环境的混乱情况治理好,把扭曲的经济秩序整顿好,从深层上理顺国民经济中的各种调控机制。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克服经济环境中的混乱现象,对矫正经济秩序中的扭曲关系,可以起着“契机”和“引爆”作用。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是衡量治理整顿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治理整顿要达到的六条主要目标,《决定》讲得非常清楚。六条主要目标,条条都与财经纪律直接相关。由于财经纪律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同治理整顿的内容紧密相联,因此,要保证治理整顿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上下大功夫,坚决克服财经纪律中的混乱和扭曲现象。不可能相信,财经纪律非常混乱,治理整顿能够顺利进行。所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状况如何,对治理整顿的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衡量价值。
严格财经纪律促进治理整顿应如何着手?我认为当前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强化法治观念,立法同执法结合,自觉服务于治理整顿。社会主义财经法规和纪律,是调整国家经济主管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和公民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直接实现经济管理的有效工具。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为治理整顿创造有利条件。围绕治理整顿,要加强《税法》、《财政法规》、《成本管理条例》、《会计法》等法律知识的经常性宣传,使人们在经济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要对财经领域中违法乱纪和混乱现象,自觉进行治理整顿,不怕亮丑,不怕揭短,真正做到兴利除弊,扬长避短。当然,在日常业务交往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正常开销同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二者必须严格区别开来。
其二,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坚持服务同监督结合。各职能部门应通过服务与监督的紧密结合,强化本身的管理职能。对治理整顿中的各种宏观调控,要自觉接受并很好加以运用;对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要大胆进行检查监督,主动为治理整顿配套服务。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物价、金融、监察、司法等部门,共同担负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艰巨任务,特别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的财经纪律监督网,把服务与监督工作同各单位的责、权、利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群体服务和监督的作用。要克服监督部门不协调,监督制度不落实,监督手段不得力,监督分工不明确,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措施不完善,监督机制不能高效运转的弊端。财会人员是财经纪律服务与监督的骨干和前哨力量,要搞好治理整顿,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对于确实不接受监督而又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各职能部门还要注意抓好职工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不仅敢服务敢监督,而且会服务会监督。
其三,领导干部要加强责任感,做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的表率。不少事实证明,有些单位滥发钱物,化挤冲摊成本和偷税漏税,截留国家收入等违法乱纪问题,往往是有关领导干部直接或间接表态干的。一个单位财经纪律执行好坏与否,同单位领导有着密切关系。领导干部决不能满足于一般号召,务必起示范作用。所有部门、企业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执行财经纪律上必须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说到做到。领导干部还应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厂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有利于治理整顿出发,不能光考虑个人和小团体利益。领导做出了好样子,“其身正不令而行”,反之,“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给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管理提供条件,实行经济民主和公开。与此相关,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真正体现人民管理国家和经济的权利。要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与否,同单位领导的升降奖惩挂钩,做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7版(理论)
专栏:黄河杯思想政治工作深探征文

  “黄河杯”《思想政治工作新探》征文启事
为了贯彻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决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本报理论部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社决定联合举办“黄河杯”《思想政治工作新探》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欢迎各条战线,特别是基层、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来稿,文后请注明作者的单位和职务。
二、征文内容: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批判否定和淡化思想政治工作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谬论,纠正妨碍思想政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错误倾向,总结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
三、征文要求:征文文体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短小论文为主,每篇文章最好针对一个问题,阐明一个观点,篇幅不超过2000字,力求有新的见解,文字清新活泼。
四、评奖办法:征文择优在《人民日报》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上刊出,并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征文指导委员会委员,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分别给予奖励(包括奖状和奖金);纪念奖若干篇,赠送纪念品。
五、征文日期:今年10月15日至1991年1月31日。来稿请一律寄北京人民日报理论部(勿寄指导委员会委员),信封上请注明“思想政治工作新探征文”字样。邮政编码100733。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这次征文得到西安国营黄河机器厂的协助。
             人民日报理论部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社


第7版(理论)
专栏:

  《马克思报刊活动评传》出版
谭一撰著的《马克思报刊活动评传》一书,已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是用评述形式系统研究马克思新闻实践的一本著作。该书以历史年代顺序展示了马克思报刊活动的所有史实,资料丰富翔实;评述了马克思一生在各种不同复杂社会条件下,主办和参与各种不同性质的报刊活动的情况;介绍了马克思的新闻理论观点和他的无私的崇高职业品德。(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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