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22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坚持不懈地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
魏礼群 赵书英
1989年,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它集中地表现为,前几年不断加剧的通货膨胀得到控制,全社会零售物价上涨幅度逐月下降,整个国民经济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必须看到,已经取得的成效与所要达到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这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地、一心一意地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把方向、原则的坚定性同政策、措施的灵活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及时研究新情况,认真解决新问题,将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不断地推向前进。
要十分注意坚持和改进对经济总量的控制
控制社会总需求,解决多年来国民收入超额分配的问题,既是治理整顿的首要任务,也是解决经济结构失调、经济效益低下和其它种种问题的重要前提。总的说来,目前经济总量失衡的矛盾虽然有所缓解,但社会需求大于供给的基本格局并没有改变,总量失衡依然对经济全局的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从去年供求总量平衡看,全年紧缩社会需求确实有不小的进展,但供求差额仍然较大。从潜在的社会需求看,城乡居民结余购买力是对市场的巨大压力;同时,目前在建项目总规模高达近一万亿元,如果考虑投资概算普遍有缺口和价格上涨的因素,在建项目的投资需求还要更大一些;多年积累下来的财政信贷收支失衡的矛盾并没有缓解。还要清楚看到以下两方面的基本现实:一是农业、能源、重要原材料和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部门薄弱,从而使整个社会有效供给的增加受到很大制约;一是目前各类经济主体还缺乏健全的自我约束机制,投资冲动和消费饥渴依然强烈。总之,目前经济总量失衡的矛盾仍然相当突出,控制社会总需求增长依然是一项重要任务。如果放弃对总需求的控制,则势必会造成通货膨胀的“反弹”。在当前采取措施摆脱市场疲软和工业生产低速增长的情况下,千万不可忽视这一点。
在坚持控制社会需求总量的同时,也必须高度重视根据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当调整和改进紧缩的力度,以促进工业生产尽快走出谷底并平稳增长。如何把握好调整总量控制的“力度”?我们认为,这个力度应当以逐步地全面实现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预期目标为水准,特别是要兼顾逐步降低通货膨胀率和保持经济适当增长率这两个方面。具体地说,今年的总量控制,应当既能使全社会零售物价上涨幅度比去年有所降低,又能在合理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经济增长速度达到计划安排的要求。最近,国务院从多方面采取缓解矛盾的措施,包括适度放松金融,增加一些贷款;适当调整存贷款利率,并在贷款上实行差别利率;增加一些重点基本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对部分商品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等等。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适当调整紧缩的力度。只要谨慎从事,这些措施的贯彻执行,将会推动工业生产尽快走出谷底,又不致引发新的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反弹”。
务必把重点放在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上
经济结构失调和经济效益低下,既是近几年引发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当前经济的一大疾患。要使经济总量真正实现基础扎实的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高效益地发展,必须坚决地、合理地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
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在当前应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关键是集中力量办好农业,争取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以协调农业与工业的关系。与此同时,要加强能源、重要原材料和交通、通信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生产建设,继续调整和压缩加工工业,克服盲目发展现象,协调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二是抓紧调整产品结构。要坚决压缩和严格控制那些高消耗、高用汇、低水平和重复生产严重的产品生产,压缩和控制那些助长高消费和超前消费产品的生产;同时努力开发新产品,增产适销对路产品、名优产品、适应农村需要的日用消费品、出口产品以及能够替代进口的产品,使生产更好的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三是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核心是要充分发挥国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骨干作用,从资金、物资、运力等方面实行倾斜性措施,对符合产业政策、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也要实行保护政策,并按照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方针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要按照专业化协作和合理经济规模的要求,以产品或骨干企业为龙头,促进企业改组和联合。要继续发展企业集团,优化现有生产要素的配置。
为了有效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首先必须进一步完善国家产业政策。其次,各部门、各地区都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并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提出本部门、本地区在生产领域、基本建设领域、对外贸易领域等限制生产、淘汰生产和保证生产的产业、产品和企业的目录,以及调整的规划和措施,务必层层加以落实。这项工作早做早主动,越晚越被动。第三,积极促进生产要素增量和存量的调整。调整投资结构是优化增量配置的最有效手段,要按照产业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建设投资方向,保证农业、能源、原材料、交通、通信等重点建设,压缩一般加工工业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对于存量的调整,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国家发展的需要,从物资、价格、税收等方面实行扶优限劣的政策,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组合。第四,注意选择力度适宜的调整措施,调整经济结构要积极稳妥有步骤地进行。
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只有在提高经济效益上取得明显的进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通货膨胀的问题,使国民经济出现良性循环。在治理整顿期间,我们面临着很多两难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也非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经济效益上不可。为此,应当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切实地而不是在口头上把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所有部门和生产单位,都应大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加速资金周转,从提高效益中求稳定、求发展。要切实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投入少、产出多的科技成果,加速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特别是要强化企业管理,从基础工作抓起,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种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大力提高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对于挖掘现有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有着重要作用,应当以更大的努力和艰苦细致的工作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
围绕治理整顿深化和完善经济体制改革
随着治理整顿的不断深入,迫切要求深化改革与之相配合,以便把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真正有效地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深化和完善改革的关键问题,是正确认识和贯彻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为此,我们认为必须进行两个方面的突破。一是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国家统得过多、过死,经济管理过多地采用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忽视甚至排斥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企业缺乏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自身利益,整个经济缺乏生机和活力,经济效益低下。我们必须坚决从这种模式中走出来。一是突破市场经济的模式。前些年的某些改革理论探索和实践中,出现了一种削弱、贬低甚至排斥计划经济的倾向,错误地把计划经济等同于官僚主义和瞎指挥,从而盲目迷信市场,崇拜市场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一度干扰了改革的正确方向。毋庸讳言,近几年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混乱和困难,与某种程度上忽视和放松计划指导与管理不无相关。这是一个很深刻的教训。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科学理论及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目前在处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上需要把握以下基本点:计划性和商品性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应当而且必须把发挥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同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有机结合起来。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形式大体上有三种,即带有强制性、但必须自觉运用市场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的指令性计划,具有一定约束力、主要依靠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促其实现的指导性计划,以及在国家总体计划指导和法规约束下的市场调节。在这三种结合形式中,计划与市场结合的方法与各自作用的强度是不同的,它们的具体运用和比例关系,应当根据不同所有制性质和不同企业、不同社会生产环节和领域、不同产业和产品而有所不同,并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经常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在宏观上要自觉注意综合平衡,协调重大比例关系,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调控经济运行,加强经济信息的分析和预测。检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得好与不好的根本标准,应是能否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否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不是抽象的原则和模式。这样,我们就有可能逐步建立起既区别于过去那种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经济体制,更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是真正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在治理整顿期间,根据现实的条件和调整经济的需要,应当多一点计划性,加强适当集中。我们要按照这样的原则充实、完善和调整各项改革措施,并积极稳妥地进行一些新的改革试点。重点要放在深化企业改革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方面。企业改革,主要是坚持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宏观改革,主要是积极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体系与制度的建设,特别是要逐步探索和建立以国家计划为主要依据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配套的宏观调控体系。与此同时,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建立市场规范,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促进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发育和扩大。由于当前各方面矛盾错综复杂,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持大局稳定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注意把握改革措施的力度与时机,以便顺利地把治理整顿和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预期的成效。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稳定·多党合作·民族团结
刘澜涛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更需要国内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几十年的正反经验证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当前,维护国家的稳定,更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稳定和发展是密切联系的。没有稳定,就什么事也干不成。
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致力于我们的伟大事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稳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阶级斗争的反映,有人民内部矛盾的反映,也有我们工作失误的反映。对于造成不稳定的因素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和平演变”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危险特别要有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
认真全面地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意义。维护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的神圣责任。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对国家和民族前途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国的多党合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我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国策。“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几十年的经验证明,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维护国家稳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合法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维护国家的稳定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议政和参政作用,对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着11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要很好地实现自己的领导任务,仅仅依靠党员的作用和党内的监督是不够的,还要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也很需要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要广开言路,使各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他们不仅作我们的战友,还要成为我们的铮友。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其成员一般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有广泛的社会联系,能够起到我们党所不能起的作用。所以,各民主党派是反映群众意见、发挥民主监督的一条重要渠道。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不是行政领导、事务领导。所以要支持各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不能包办代替。各民主党派热爱自己的党派,尊重自己的党派,这和热爱中国共产党是一致的。肯定民主党派的工作成绩,也就是肯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成绩,他们工作取得的成就也就是我们的成就。
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也离不开民族关系的和谐,离不开民族自治地区的稳定发展。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在全国各地主要是边疆地区居住着55个少数民族,他们同汉族一起组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少数民族的人口虽少,但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面积占我国总面积的一半以上。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由于贯彻执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从理论到实践都有新的发展。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国家的大局,也就是全国各民族的大局,国家的稳定,离不开各民族的紧密团结。
在维护国家稳定团结、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今天,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尤为重要。建国以来,我们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民族政策,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实现了国家团结统一和各民族的共同兴旺发达。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是正确的。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中,我国各民族人民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共同的利益。祖国的统一,国家的稳定,各民族的友爱、信任、和谐和安居乐业,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我国的历史经验证明,只要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统战政策,我们的事业就一定能取得胜利,国家的稳定团结、长治久安的局面也一定能够实现。
  (本文是作者在本报召开的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一个理论问题
宋子和
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提法,同以往中央的有关概括和表述比较,突出了计划经济,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对立。什么是计划经济?它的涵义似可作如下表述,即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的、为了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而自觉地有计划地把社会总劳动按比例地分配于各个部门,以实现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这就是说,它不只是一种经济调节手段,不能等同于计划调节。计划调节作为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和形式,资本主义也可以利用,而计划经济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体现,是作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当然,这种计划经济制度的成熟程度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发展和公有制程度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的。
在当前的治理整顿中,强调计划经济,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有所扩大,行政性手段使用较多,会不会使改革走回头路,导致旧体制的复归?这是人们比较关注和担心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强调计划经济的同时,不要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即淡化和否定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江泽民同志的国庆讲话和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都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可见中央现在强调的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过去那种否定商品、排斥市场的产品计划经济。坚持以这种思想理论为指导进行治理整顿,必然会同时深化改革,决不会使改革走回头路。
当前,在强调计划经济的同时,确实也要注意防止淡化和否定商品经济的倾向。对此,在认识上至少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论断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发展,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石。如果否定这个理论,实质上就是否定改革开放。其次,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科学论断,讲明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两大基本特征,一是公有制的基础,二是有计划地发展。这两大特征会带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一系列区别。
             (摘自《南方日报》)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要增强全局观念
周振东 庞振月
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涉及利益关系的调整。一是各部门、各行业、各产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将作重大的调整。这必然要对一些部门、行业、产业采取不同的政策,有的扶植,有的限制。二是地方块块之间的利益将会有较大的调整。这也要影响一些地方的利益。三是一部分企业的利益将会有较大的调整。在能源、原材料、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对不同企业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将导致不同的利益关系,有些企业会得到较大的好处,有些企业则要牺牲和让出一部分利益。四是属于个人收入的分配利益关系将会有一定程度的调整,有的人会得到好处,有的人可能会减少收入。
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做大量的工作,这当中必须特别强调树立全局观念。从全局观念出发,有几个问题应当特别强调:第一,在治理整顿中要强调计划的严肃性,强调适当集中。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些思想和行为,要批评纠正。第二,要提倡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第三,要有过几年紧日子的思想准备。第四,目前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国家与企业、集体与个人经常出现的利益矛盾和磨擦,从根本上说,与经济体制没有理顺有极大关系。因此,要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协调好,最终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
            (摘自《安徽日报》)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报刊文摘

  不可轻视改革的量变过程
崔宏斌
在我们的改革实践中,忽视改革发展的量变过程,表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由于急于求成而轻视改革发展的相对稳定性,其结果则往往是欲速而不达。例如对改革的某些政策、措施、方案,一经提出或稍加实施,就急于期待最终结果,而对其必要的相对稳定性发展和必要的发展进程则注意不够,由此使得某些部门和单位为了急于拿出“成果”,把改革措施简单化,以致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由于急于求成,忽视改革发展的质的相对稳定性,因而在改革措施、方案尚未完成其量变过程时,即急于以另一套措施、方案取而代之。这样就形成了某种恶性循环:匆忙地提出某种对策、方案和措施,又匆忙草率地加以否定,并又去追求另一套方案和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把精力放在某项改革开始后具体使之实施、健全与完善的努力上,而倾心于走马灯式的尝试新的模式,变化新的措施,使改革成为不停顿的质变过程。
把改革与发展,改革中的质变与量变进程对立起来。把改革的相对稳定发展,视为改革的停顿;把改革进程中的调整、整顿,视为改革的“收”,由此对改革措施的健全与完善,改革发展中的必要调整、整顿不理解,执行不力。
在改革实践中忽视量变渐进过程的危害,是我们目前在总结改革发展经验教训时所不能不注意的。
                (摘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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