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2月1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22万农业科技人员到第一线承包
承包耕地占全国1/5 增值67亿多元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马成广)22万多名农业科技工作者和有关人员深入农业第一线搞科技承包,使我国农业初步出现了靠科技大面积稳定增产的新局面。
据有关部门对25个省、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1989年技术承包作物面积达3.09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5,共增产粮食65亿公斤,棉花1.1亿公斤,油料2.8亿公斤,还有大量其他经济作物产品,总增产值达67.68亿元。
近两年在各地蓬勃兴起的农业技术承包活动,不论是规模、内容,还是形式、方法,都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
——技术承包规模扩大,发展速度加快。1988年全国搞技术承包的面积是1.5亿亩,参加承包的人员是13.8万人。1989年对25个省、市、自治区的不完全统计,技术承包面积进一步扩大到3.09亿亩,参加人员达22.3万人。河北、四川两省技术承包面积都超过4000万亩。
——承包方式灵活多样。有联产超产提成承包;有定产定酬技术承包;有对某一生产环节实行技术承包,如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耕种、统一供秧、统一管水等;还有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服务承包等。
——承包者由农技部门或农技人员个人承包向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发展。1989年全国各地组成有相当规模的技术承包集团1500多个,签订承包合同40.68万份,承包面积1.1亿多亩。


第1版(要闻)
专栏:

  天津市内电话逾二十二万门
十年改革开放使天津市的市内电话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到1989年底,全市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22.54万门,话机普及率达到每百人5.8部。目前,天津市已初步形成了数字和模拟两型叠加的比较先进的市内电话通信网,长途通信也开通了3100线交换机,1920路用户电报交换机和256路自动转报设备等,用户不出家门即可与全国100多个省市地县以及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直接通话。  
    (据新华社)


第1版(要闻)
专栏:

  山西高校加强思想教育 六千多大学生申请入党
据新华社太原1月31日电 根据有关部门介绍,从去年7月以来,山西省15所高校已有6223名学生申请入党。
在这期间,山西省各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党的性质的认识。山西财经学院学生集中一个月,学习党的有关文件,看《共和国的旗帜》录像。太原重机学院利用业余党校对学生分专题进行教育。山西大学利用假期把党的基础知识分为5个部分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山西省15所高校的党组织,顺应同学们积极要求,给他们安排时间,送发资料,组织教师党员深入学生中间加以引导,从而使同学们的积极因素得以健康发展,许多学生主动靠近党组织,决心做合格的四化建设者。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西省委领导人的几则“秘密”
本报记者 赵相如
记者最近通过“知情人”介绍,了解到江西省委领导人的几则“秘密”。
保育员和大集体编制
省委书记毛致用当过多年的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当省委领导也有10多年了,但他的妻子却是一个保育院的阿姨,一直干到退休。毛致用有3个子女,一个在乡里工作,一个搞公安刑侦工作,一个搞团的工作,工作都踏踏实实。没有一个利用父亲的地位出国或是去搞轻而易举的赚钱买卖。
省委副书记刘方仁爱人是大集体编制的印刷工人。
刘方仁分管人事工作,但他从来没想过要为自己爱人转干或换个国营“户口”。
吴官正“六亲不认”
吴官正从武汉市长调任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以来,找他帮忙买化肥、羽绒服、四特酒、彩电、木材的人不少,不过总是很失望。找他的人碰了钉子不算,还要挨批评。
一次,吴官正发现有人为了达到调干的目的,竟打起了他的招牌,他气恼极了,责成有关部门把人退回去。为此,他要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三次通知:凡有人打着他的名义或以他的亲友名义要求购买紧俏物资或招工、农转非之类,一概不予理睬。他的亲侄子有的是垦殖场农工,有的是农民。有的乡亲、好友带了礼物来求他办事,他都拒绝了,把礼物退回,有的实在退不掉,他就转送保育院、敬老院。有人讽刺他说:“你想当马克思哩,六亲不认!”吴官正先是耐心解释,继而说:“能当马克思主义者,好得很呐!”
“她是我爱人,不能去”
去年8月3日,法国德克福尔公司邀请江西一个7人小组赴法验证引进的卷烟设备质量,并进行技术考察。在国外时间10天,所需食宿费由法方负担,往返机票及公杂费等由引进厂家解决,法方的邀请列有一个详细名单,其中有一名叫张静梅,51岁,工程师,省经委质量处处长。各级审批部门都同意7人小组赴法。报告送到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蒋祝平手里,他批道:“我早已交待过,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出国从严控制,张静梅同志是我爱人,不能去。蒋祝平。”结果,江西赴法小组只去了6个人。                 
书记带了头,其他常委也纷纷严以律己、克己奉公。去年金秋,总书记江泽民来江西视察工作,了解到江西省委廉洁奉公的情况后很满意,他说:江西省委班子廉政工作做得好。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工青妇工作要有一个新发展
今天,本报公开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三大群众组织建设的重要文件。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应当认真学习,坚决贯彻。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泉源。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依靠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的根本路线。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群众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视群众组织的建设和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工会、青年团、妇联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工、青、妇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新的环境、新的问题,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这些组织的领导,各地做了很多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三大群众组织继续团结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通知》总结了长期以来我们党领导群众组织的经验,特别是近10年来的新鲜经验,对工、青、妇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和一系列重要的规定。学习和贯彻好《通知》,必将使工、青、妇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使它们在我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领导的组织很多,有政权组织、军事组织、经济组织等,其中群众组织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一环。如果一方面讲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却忽视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客观上必然会削弱党的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如何使这些群众组织把群众团结得更紧密,如何使“桥梁”更通畅,“纽带”更牢固,“支柱”更坚实,是各级党组织应当经常注意研究的问题。
我们的力量在于群众,群众的力量在于组织。只有善于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才能把我们的事业顺利推向前进。当前,我们正在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使国民经济克服暂时困难,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同时,要深入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粉碎国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阴谋,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对于进一步稳定形势,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应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工、青、妇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自觉性,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这方面的工作切实抓好。
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应当通过这些组织更积极、更活跃、更有成效的工作体现出来。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要使这些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绝不是束缚广大工、青、妇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不是要使他们变得谨小慎微、缩手缩脚。谨小慎微、缩手缩脚不利于群众工作的开展,因而也就不利于加强党对群众的领导。几年来由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够一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使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必须警惕和防止任何企图摆脱或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另一方面,我们应当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同密切联系群众是完全一致的。工、青、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要注意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更广泛、更密切地联系群众上多下功夫。要切实代表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谋利益。脱离群众、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就会失去自己存在的根据。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到自己所组织或联系的群众的特点,注意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密切同广大群众的联系,真正成为深受群众拥护和信赖的群众自己的组织。
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党的领导下,多年来不但在我国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政治生活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10年来,它们不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这方面,工、青、妇作为有广泛基础和影响的群众组织可以发挥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在自己组织内部继续充分发扬民主,另一方面,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多做贡献,是工、青、妇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对于今后如何更好地发挥工、青、妇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通知》作了明确的规定。《通知》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近几年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进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社会主义民主的意识大大增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大为提高,这是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表现。对群众的这种积极性一要爱护,二要引导。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工、青、妇组织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去做,就会使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沿着正确的方向、通过正确的途径发挥出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跨入90年代,我们民族、我们国家面临着在本世纪末实现小康的艰巨任务。这个任务,落在中国共产党的肩上,落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肩上,落在每一个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人肩上。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必将使我们党的群众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进一步调动各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一心,更好地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实现我们的共同理想。


第1版(要闻)
专栏:新闻摄影比赛

玉宇琼楼
北京市龙庆峡第四届冰灯艺术节于1月14日晚开幕以来,吸引了众多的游客。占地5万多平方米的冰雕展区规模宏大,构思精巧的冰雕、彩灯,把龙庆峡谷装扮得五彩缤纷,如仙境一般。
程玉扬摄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发出通知
 加强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领导
要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摘要)
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大确立的基本路线,推动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作用。
一、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高度重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建设和改革最基本的动力,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强大而又集中的社会力量。青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击队,是党和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推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和民族的振兴,时刻离不开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整个工人阶级和包括青年、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就要充分尊重他们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他们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这一切,都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工会、共青团、妇联团结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我们的暂时困难,妄图改变我们的前进方向。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带动亿万职工、青年、妇女,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战胜一切困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和发展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果。
二、党组织要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实行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都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实行统一领导,使这些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实现党的领导,应当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内党组织的活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主张经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民主程序,变成各自组织的决议和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自觉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它们上级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各级地方党委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主要是:指导它们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研究、决定本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主要负责人选;协调本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同政府部门的关系以及这三个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为了加强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提请党委讨论的问题;党委专门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委的有关会议应吸收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  
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自觉维护党的统一领导,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警惕和防止任何企图摆脱或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警惕和防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破坏安定团结。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提出同党对立的政治主张。决不允许存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政权的政治组织,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取缔。
各级党校要增授群众工作课,使党的领导干部了解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三、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同时,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执行它们上级组织的决议,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工会、共青团、妇联才能更好地体现各自的性质和特点,才能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各自联系的群众。
 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为工会、共青团、妇联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它们开展适合职工、青年、妇女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各级政府应将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设施的建设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允许工会、共青团、妇联兴办一些为职工、青年、妇女服务的、公益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事业。这些企事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经营政策,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目前已经开办的企事业,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清理整顿。
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
职工、青年、妇女作为不同的社会群体,都有各自的具体利益。在我们的国家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青年、妇女的具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之间也有可能产生某些矛盾。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必然侵害群众的利益。因此,广大职工、青年、妇女需要通过各自的组织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具体利益,党和政府也需要工会、共青团、妇联经常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密切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尽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同时,要在实际工作中引导职工、青年、妇女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这样工会、共青团、妇联才会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才能更好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建立健全各自的信息渠道,使群众的要求和呼声,通过这些群众组织顺畅地反映上来,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工会、共青团、妇联通过各自的组织系统向上反映情况,是完全正常的,不应加以干涉。当群众组织的干部因表达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公正对待、甚至打击报复时,党组织应当进行干预,纠正错误做法,对打击报复者严肃处理。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参与协调社会矛盾,特别是参与处理在群众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指导它们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经常深入群众,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积聚酿成大的危害。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有计划地为群众办实事,每年扎扎实实地解决几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研究关于保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加快这方面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
五、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上,按照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目标,根据职工、青年、妇女的不同情况,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革命传统、理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国情、形势、政策教育和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工会、共青团的论述和党章的有关规定,工会、共青团应当成为广大职工、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鉴于几年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够一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必须在职工、青年、妇女中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要让大家真正懂得,背离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没有希望,已经取得的建设和改革成果也会丧失;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同国际反动势力妄图使我国和平演变的斗争,不能有丝毫放松。当前要突出地抓好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独立自主、艰苦奋斗的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把先辈开创的事业发扬光大。
各级工会应当在职工中经常进行工人阶级优良传统的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深入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四职”教育,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要鼓励和支持广大职工搞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在目前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时期,要教育广大职工理解和体谅国家的困难,努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青年正处在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共青团开展教育,应把先进性同群众性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要继续抓好“争当突击手”、“学雷锋、树新风”、“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振兴中华建功立业、贡献青春,在实践中锻炼成为合格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
妇联要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妇联在城乡开展的“三八”红旗竞赛和“五好”家庭创评活动,在农村妇女中开展的“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下去。要把计划生育、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大力发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同各种腐朽思想和丑恶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目前我国农村中文盲、半文盲还不少,共青团、妇联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动员和组织群众学习文化,掌握科学知识和劳动生产技能。
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制定切实可行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充分运用它们现有的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切实办好自己的报刊和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广大群众有组织、有纪律、有领导地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当前应做到:(1)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以及其他涉及职工、青年、妇女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有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代表参加,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作出决定。(2)各级政府设立的工资、物价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应吸收工会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各级政府设立的其他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应视需要吸收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3)某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与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分别或共同联署发布文件。(4)各级政府可以指定一位负责人加强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联系,帮助它们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将有关情况向政府反映,以取得支持。(5)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大中城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定期、不定期地通过与同级工会召开座谈会或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政府的一些政策、法规及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一些问题。
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经常听取它们对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处理它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等行为的举报,并吸收它们参加经济案件和其他有关案件的调查工作。对近年来工会、共青团、妇联与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联合组建的社会监督队伍和组织,要加强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七、增强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活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所联系的群众主要在基层。各级党委要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努力使基层组织的工作活跃起来。要把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是否具有活力作为检查和考核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
基层单位的党组织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党委要定期讨论它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它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调它们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基层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要主动地向基层党组织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基层单位的行政组织要支持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基层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要支持和尊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动员职工、青年、妇女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在企业中,厂长(经理)应当按照《企业法》的规定,支持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工会、共青团和作为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可作为一个方面的代表,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同时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企业民主管理中负有重要责任,应当积极发挥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对基层组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那些涣散的基层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顿,限期改变面貌。
八、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队伍的建设。
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妇联建设一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热心群众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受到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地方党委应当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标准,帮助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配备好领导班子。要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班子内部要增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谦让,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群众民主评议制度。
要有计划地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交流和培训工作。帮助它们办好现有的干部院校,加强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特别要注意输送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要关心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中工作勤奋、成绩突出的,应予鼓励。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应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
1989年12月21日


第1版(要闻)
专栏:

  乔石在《党建》杂志著文强调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和党风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乔石在《党建》杂志今年第二期上发表文章强调,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特别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和党风建设。
乔石的文章说,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使全党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主要问题上统一了思想,今后就要在这个基础上统一行动。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按照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地加以贯彻落实。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了的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到,决不允许再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决不允许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对此,各级纪委要高度重视,要加强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决策的监督检查,坚持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谁不执行或是变相抵制党中央的决定,谁就是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文章指出,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要加强自觉遵守、维护党的纪律的教育,要求党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维护大局,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文章说,当前,全党上下都注重党的作风建设,中央作出的七条廉政规定已付诸实施,刹吃喝风也初见成效,一些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扎扎实实地抓下去,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乔石在文章中强调,廉政建设是党风建设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我们要在继续抓好廉政建设的同时,抓紧做好党风建设的各方面工作。
文章说,当前,党风建设要围绕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去进行,要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坚定不移,扎实稳妥,注重实效,持之以恒。
文章最后强调,搞好党风建设,要坚持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以身作则,凡是要求下面做到的,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必须带头做到。同时每个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从自己做起,决不能以任何借口降低对自己的要求。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瑞环在深圳视察时说
改革开放要坚定不移 经济特区要办得更好
新华社广州1月31日电(记者史美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李瑞环30日在深圳视察工作后说,贯彻改革开放要坚定不移,经济特区要办得更好。
李瑞环同志是1月29日在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林若等陪同下到达深圳的。他到深圳市宝安县南岭村走访了农民家庭,和基层干部、农民促膝谈心,询问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情况,向村民恭贺新春。李瑞环还视察了兴建中的深圳特区盐田港第一期工程工地,向工程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详细了解了正在改造的深圳火车站和筹建中的深圳飞机场的进展情况,共同探讨了保证工程质量等问题。
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市长李灏,市委副书记秦文俊等向李瑞环同志汇报了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情况和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在建特区前曾几次来过深圳的李瑞环同志,热情地肯定了深圳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显著进步和重要的经验。他说,深圳不仅生产有了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环境有了很大变化,而且人的精神状态、人员素质也有了很大提高。深圳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创造了好的名声,为今后深圳、广东以至全国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经验,名符其实地发挥了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基地作用。
李瑞环同志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群众的意愿和十年多的实践,详细阐述了改革开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说,改革开放要坚定不移,要从方针、政策、方法、措施上,具体的实实在在的、一件事一件事的研究落实。他说,治理整顿决不意味着改革开放停顿不前,更不是不要改革开放。治理整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改革开放搞得更好。有些治理整顿的内容本身也就是改革开放。我们既不能因为碰到一些暂时困难而否定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也不能因为坚持改革开放而不正视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李瑞环同志还强调,当前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没有稳定就没有一切。我们的一切言行,都要从这个大局出发。
李瑞环在广州期间,还召开了新闻宣传工作和文艺工作座谈会,就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和繁荣文艺问题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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