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5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理论)
专栏: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笔谈

  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两个问题
吴树青
一、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可以说一直是经济学界争论的一个热点,以致有人称之为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这方面有过种种的提法,如“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等等。“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提法的出现,自然首先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要求弄清这一提法是否具有科学根据,以及根据何在。
任何一种理论概括都反映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认识,是一定的实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因此,正确认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提法,有必要回顾一下这个问题上的认识过程。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流行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主流观念,是排斥商品经济的。按照马、恩的经典著作,公有制的建立意味着商品经济的消亡,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将让位于由社会认识和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苏维埃俄国的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曾经肯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但他不仅没有从原则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将消亡的理论,并且还明确地将商品买卖、商品交换、产品交换作为不同的范畴加以区别,认为它们体现着完全不同的经济关系。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从客观上存在着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不是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一现实出发,肯定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从逻辑上提供了公有制和商品生产兼容的根据,但仍然把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视为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得已保留下来的异己物。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逐步改变了人们的认识。虽然早在30年代,波兰经济学家兰格在同米塞斯等人的争论中已经触及了这个问题,但当时不可能引起多大的反响。这不仅因为这场争论远离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且当时的经济环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爆发的大危机同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实现,既用事实沉重打击了米塞斯之流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讴歌,也给兰格的理论探索投下了阴影,因为实践似乎已经否定了市场机制的功效,因而也就谈不到模拟市场的问题了。五六十年代以来,随着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端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命运问题,再一次被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提上议事日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几年的探索,终于在我国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崭新理论。这应当说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大突破。这一理论的提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改革的前进。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概念的提出,首先自然是针对着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和割裂开来的传统观念,但同时它也包含着同以供求规律盲目统治为特征的私有制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相区别的特殊本质。但由于这一概念的提出直接导因于纠正长期以来否定商品经济的观念,因此在一个时期,比较多的同志主要强调它的前一方面的含义,而不大强调它所包含的后一方面的内容。表现在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分析上,比较强调商品经济的共性及其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分配和组织经济中的作用,从而有意无意地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因而否定和害怕发展商品经济的一极,走向过分推崇乃至神化市场经济的一极。甚至出现了根本否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求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从根本上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论调。这同样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把经济改革引上斜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正是在总结理论探索过程中各种不同倾向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根据经济改革已有的实践经验,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内涵,比较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因而是理论上的一种前进。
有些同志不大赞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提法,理由是两者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不宜混在一起。的确,计划经济具有社会经济制度的属性,而市场调节则属于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范畴,同计划经济相比是较浅层次的问题。从互相对应的关系来说,似乎应当是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更为相称。但这只是从形式逻辑上观察问题,而恰恰忽视了事物的本质规定,忽视了人们在认识上的深化和前进。
按照我的理解,选择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一提法,把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统一在一起,正是为了纠正在认识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和市场关系方面曾经产生过的两种片面性,即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上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和割裂开来:用计划经济排斥商品经济,或者反之用商品经济排斥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的经济,因而必然要求实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即从总体上自觉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国民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正如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危机,使生产符合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目的,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标志之一。社会主义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端并不在于实行了计划经济,而在于实行了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计划体制,企图把种种社会经济活动尽可能统统纳入计划,并且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加以实施,忽视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的重要作用。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加之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无论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还是公有制的发展水平,都要求改革这种过于僵死的计划体制。但这种改革只是革除原有计划体制中的弊端,而并不是改掉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又强调我们所要实行的计划经济不是那种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原有模式,而是应当通过实践去探索一种能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既发挥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的新形式。显然,这一提法既避免了用计划经济排斥和否定商品经济,忽视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的倾向,又避免了迷信市场,盲目崇拜和无限夸大“看不见的手”在资源分配方面作用的另一种倾向,全面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本质和特征,因而是具有科学根据的。它的提出是认识上的深化。
“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不能由“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所取代。因为计划调节作为一种对经济运行的调控手段和机制,同市场调节属于同一层次的问题。它同市场调节一样,本身不具有社会制度的属性。它可以作为实现计划经济的形式,但也可以在其他社会经济制度中实行。作为实现计划经济形式的计划调节同市场调节相结合,其内容已经包含在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之内,但它不能完整地表达出后一种提法的全部内涵,即不能表达出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实行计划经济的内涵。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不能没有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之一的计划经济的。
有些同志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出,理解成是由于强调治理整顿的需要,认为这意味着退回到忽视或贬低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老路上去。这种理解至少是没有正确把握这一提法的真实内涵。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丝毫不意味着要贬低市场调节的作用,缩小它的活动范围。二者的结合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这里所讲的市场调节不是市场经济下那种完全或主要由“看不见的手”所实现的自发调节,不是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而是在国家总体计划指导和法规的约束下进行的市场调节。另一方面,这里所讲的计划经济,不是不考虑市场供求和价值规律,不尊重各个经济单位的合法利益和权力,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加以实施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而是自觉尊重和运用以价值规律为核心的市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体制和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二者的结合,意味着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在主要运用计划调节的形式和手段时,必须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和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并尽可能努力依靠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促其实现。在主要运用市场调节的形式和手段时,则要受到国家计划的指导和约束。尽管实现这种结合的方式、范围和程度方面还有待在实践中去探索和改进,但从原则上说,不存在忽视和贬低市场机制的问题。因为对市场机制的运用,不仅表现在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来进行调节的市场调节方面,而且同样也表现在实行计划调节的方面。后者同样必须建立在尊重和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之上,市场机制在这里仍然发生作用。与市场调节不同之处,只是在于自觉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时的经济主体和侧重方面有所不同。市场调节运用市场机制的主体主要是各个独立的经济单位,侧重于这些经济单位自身的局部利益,而计划调节的运用主体则主要是代表全局和整体利益的国家,侧重从社会宏观需要和利益出发,适当照顾各个经济单位正当和合法的利益。因此,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出,不是出于治理整顿的近期需要,而是在处理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和市场相互关系方面新的探索成果,是对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认识的前进。
    二、关于计划和市场的不同功能
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迫切的任务是研究和探讨二者结合的程度、方式和范围,使这一原则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这里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进。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各个特定的时期,二者结合得恰当与否,检验的根本标准在于能否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否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为了在各个特定的时期寻找到比较恰当的结合程度、范围和方式,首先应当弄清计划与市场的不同功能。
计划调节的特点是根据社会需要和社会掌握的生产能力,自觉地、有计划地在各部门之间分配劳动,以调节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而市场调节的特点则是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来实现劳动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两种调节都是为了将社会劳动和社会资源按比例分配于社会生产的各个部门,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统一。但调节的方式各不相同。前者具有自觉性、计划性和事先确定的性质,后者则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事后确定的性质。两种调节方式各有其长处和短处,在各自适用的范围内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而超越这种范围以及缺乏实现其功能的条件,它们的长处都不能有效地得到发挥,甚至会走向反面。
计划的长处在于能自觉地按照社会需要组织社会生产,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避免由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生产力的浪费和破坏。但要发挥这种长处,不仅要求在计划的指导思想上实现主客观的统一,避免计划与实际的严重脱节,而且还要求有其他的经济和技术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能比较确切地掌握生产和需求的各种信息,并对它们的变动能够及时了解并迅速地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作出反应。二是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利益关系能够得到统筹兼顾,有碍于实现全局利益的各种局部利益对于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所产生的种种干扰,能够有效地妥善地得到克服和解决。在不可能对全部经济信息,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社会需要和各方面生产条件和生产潜力的变化准确而有效地集中、反馈、传递和处理的条件下,即使不存在由于利益关系所产生的信息失真,也可能由于信息不全、不准及判断失误而造成瞎指挥,产生有计划的不合比例的现象,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再加上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除了由公有制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外,由于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元的利益主体的存在,各种利益的差异和矛盾都会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通过各种形式施加影响,妨碍计划调节功能的有效实现。因此,列宁当年说过的“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和“不要追求这种空想”的告诫,对我们仍然是适用的。这也决定了我们的计划体制应该是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体制,不能要求一切经济活动时时处处都有计划。
与计划调节相反,市场调节的长处恰恰在于它的无计划性或自发性,即从经济主体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自动地使生产适应社会需求。它借助于价格信号来判断市场供求的变化,并通过价格同成本、利润的比较作出投入产出的决策,调节资源的配置。这种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所实现的调节,具有“自动化”的优点,比较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同计划相比,它直接为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提供了一个客观的社会评价标准,而不像计划信号那样还需对信号本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作出评价。但有利必有弊,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它同样需要有能够发挥其功能的条件,并且还有其固有的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
市场调节要能够有效地发挥其正确组织经济活动,合理分配资源的功能,除了要求各个经济活动主体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和自主决策的权力外,还要求有其他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也有两个方面。一是具有充分和完全的自由竞争,不存在任何人为的或自然的垄断,使价格信号能够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二是总供给与总需求大致平衡,需求的扩张能迅速获得有效供给的补足。在存在垄断的情况下,价格信号由于资源垄断者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干扰而必然失真,按照这种信号调节的生产自然不符合多数人的利益,不反映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内在规律,谈不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的情况下,质次价高的商品同样能够销售出去,市场的作用即使没有完全被取消,至少也被大大削弱了。因为当市场竞争的优势在生产者这一边时,他们可以不必过多地关心改进经营、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增加品种,也不必过多地考虑选择投资方向、调整经济结构,照样有钱可赚、有利可图。而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完全避免垄断的产生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对“看不见的手”的歌颂常常只能是一种逻辑上的肯定。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谬尔逊所承认的,对于完全竞争的很大一部分的颂扬是文不对题的,对完全竞争的评价可以像萧伯纳对基督教所说的一样,它唯一的毛病是它从来没有被实施过。至于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平衡,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还有待长期艰苦的努力。
不仅如此,即使在极其理想的条件下,市场调节仍然有其先天的弱点。除了价格信号只能在事后反映供求的状况,以及只能大体指示供求变化的趋势而不能据以确定改变资源配置的具体数量外,更重要的,一是伴随自发性而来的生产的盲目性,如果没有适当的宏观控制,单纯依靠这种调节方式,社会生产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无政府状态,造成生产力的浪费和破坏。二是以价格信号反映出来的市场供求只是特定时刻的状态,不可能据此作出长期的经济决策。即使是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化的决策,也必须建立在对经济发展长期预测的基础上,不能只考虑一时的价格变动。三是市场需求只考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不考虑各种支付能力是否反映了合理的社会需要。富人的狗可以得到穷人的孩子得不到的为了避免软骨病而必须饮用的牛乳,这连萨谬尔逊也承认它表明市场制度绝不是完美无缺的。
从计划和市场各自的长处和短处可以看出,对于总量控制和长期的结构调整,比较适合于依靠计划机制,而对于个量调控和短期的生产结构调整,则比较适合于依靠市场机制。因为保持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通过较长时期的大规模的投资来改变经济结构,确定较长时期经济发展的方向,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等,市场机制或者无能为力,或者需要旷日持久才能实现。至于在日常生产领域,或者通过短期的资金投入能迅速增加有效供给的场合,计划就不及市场那样能使生产结构比较迅速和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要。
(原载《学习与研究》杂志今年第8期,本报刊登时作者有删节。文中楷体字为本报编者所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