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9月14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社会主义事业在前进

新中国外交四十年的光辉历程
  钱其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已经四十个春秋了。新中国一建立,就彻底埋葬了旧中国的屈辱外交,开创了独立自主的新型外交。四十年来,随着国际风云的变幻和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经过多次调整,特别是80年代以来,在邓小平同志的亲自主持下进行的重大调整,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更加充实和完善了,逐步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外交路线和独特的外交风格。它在捍卫我国独立主权,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发展国际友好合作和促进人类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是新中国外交最根本经验
回顾新中国外交实践四十年的历程,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是最根本的经验。
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长达一百多年,深受丧权辱国之苦。中国人民获得解放以后,就把维护来之不易的独立自主权利作为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新中国在外交上采取毛主席提出的“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方针,不承认旧中国同任何外国建立的外交关系,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肃清帝国主义在华的残余势力和影响,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完整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
在新中国诞生不久,美国武装入侵朝鲜,并不顾我国多次警告,越过“三八线”,进逼鸭绿江;同时,它还加紧干涉印度支那人民的抗法战争,并派遣武装部队侵占我国领土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美国从朝鲜、台湾、印度支那三个方面对我国进行军事威胁,并在政治上实行孤立、遏制,经济上进行封锁、禁运,企图把新中国扼杀于摇篮之中。中国政府和人民不畏强暴,说话算数,不顾建国伊始、百废待兴,毅然派遣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同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把美军打回到“三八线”附近,于1953年7月签订停战协定。同时,我国对越南人民给予人力和物力上的巨大援助,并于1954年7月在日内瓦会议上同其他国家共同努力,克服美国的阻挠,签订了恢复印度支那和平协议。在台湾问题上,我国坚持原则,坚持斗争,迫使美国终于不得不坐下来同我国举行大使级的会谈。
新中国宣告成立,立即同苏联建立了邦交,随后签订了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即使在那个时候,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都曾明确指出,对苏联不能有依赖之心,对苏联的经验不能盲从、照搬。我国始终坚持内政不容干涉、主权不可侵犯的原则,断然拒绝苏联提出的有损我国主权的要求,批评了苏联在对待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中那种不以平等待人、不尊重别国主权的大国主义表现。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当时的苏联领导人向我国一再施加压力,由撕毁合同、撤走专家、逼还债务,发展到陈兵边境,挑起冲突。之后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苏联始终没有放弃对中国进行军事威胁。
中国没有被这种情况吓倒。我们在事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决顶住了外来压力。中国在长期的外交斗争中发展成为独立于美苏之外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国际地位与影响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席位,中美关系由敌对转向对话,进而经过谈判建立了外交关系。中苏关系经过长时间的对抗,最终实现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化。这都是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所取得的重大胜利。
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外交的根本目标
新中国推行的是和平的外交政策,把维护世界和平并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争取一个持久的和平环境作为我国外交的根本目标。我国坚决反对一切军备竞赛,提出了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和太空武器,以及大规模裁减常规武器和军事人员的主张。我国认为,拥有世界上最庞大核武库和常规武库的美、苏两国对裁军负有特殊责任,应率先停止试验、生产和部署一切类型的核武器,大幅度削减它们的核武库,并率先大规模地裁减它们的常规武器。中国的这些主张越来越多地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自1986年以来,中国在历届联合国大会上都提出关于核裁军和常规裁军的两个决议案,并获得各国一致通过。
中国不仅这样主张而且以实际行动率先裁减了自己的军备。我国自从1964年10月拥有核武器的那一天起,就单方面宣布:中国发展有限的核武器是自卫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还承诺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不主张、不鼓励、也不从事核扩散,只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同其他国家合作。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支持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无核区”、“和平区”的努力。在常规军备上,我国率先逐年降低了军费的比例,军费从1979年占国家预算的17.5%,降低到1988年的8%。1985年我国决定减少军队员额100万,裁去军队大约四分之一。同时大规模地把军工生产转为民用生产,把大批军用机场、道路、港口等设施转为民用或军民合用。我国裁军的实际行动推进了世界和平的进程。
为了维护世界和平,我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侵占别国领土,干涉别国内政,进行侵略扩张。我国一贯要求超级大国停止对别国的侵略和扩张,结束对别国的军事占领和干涉,撤走驻在别国的军队。我国一向主张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政治解决地区冲突,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应由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一国内部的争端应由本国人民自己解决。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争取民族解放、实现国家独立的斗争风起云涌。新中国坚定不移地站在它们一边,从政治上、道义上、经济上加以支持。一大批从前的殖民地、附属国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极大地改变了世界政治地图的颜色。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三的一百多个第三世界国家的兴起,成为国际舞台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和平力量。这是战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化,标志着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力量的增长。强权政治越来越行不通,霸权主义的扩张政策到处碰壁,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世界和平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在争取民族独立和维护国家权益的斗争中得到第三世界国家和人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我国也一贯把支持第三世界国家的正义斗争作为自己应尽的国际义务,把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自己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
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对任何国家干涉别国内政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国家,社会制度不同,大小强弱有别,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各异,历史传统、文化背景更是千差万别,那么处理国家关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呢?早在1953年12月,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来华商谈《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两国关系的准则。1954年6月周总理访问印度、缅甸,又同两国总理共同倡导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般国际关系”的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初是作为处理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提出来的。1956年针对当时出现的一些情况,我国政府公开发表声明,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1982年这些原则已经被明确地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天,我国已同五大洲139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并同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着经济贸易、科技和文化的合作和交流。
我国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出发点是:大国小国、强国弱国、富国贫国,都应一律平等、互相尊重、友好合作、和睦相处。各国走什么样的道路、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应由各国人民自己决定,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在战后出现的“阵营”、“集团”、“大家庭”等等,历史证明并还将证明是靠不住的。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三十多年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得到了所有爱好和平、要求建立新型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国家和人民的赞同,充分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在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我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干涉别国的内政,侵犯别国的主权。
遗憾的是,在现在的世界上,这种肆意干涉别国内政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的。有的西方国家把自己的价值观念看作是绝对真理。只要是他们不喜欢的事,就要横加干涉,施加政治压力,予以经济制裁。他们口口声声讲“自由”、“平等”、“民主”,而在国家关系上却公然奉行霸权主义。已经站起来的中国人民当然不怕鬼,不信邪,不会屈从于任何外来的压力。我们采取这样的态度不仅是维护祖国的尊严,而且也是为了维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维护国际关系的准则。
扩大对外经济合作 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实行对外开放,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是中国外交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外开放并不摒弃自力更生,相反只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对外开放。建国之初,在《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国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通商贸易关系。”周恩来并曾具体阐明:自力更生不是闭关自守,发展经济一方面依靠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要靠国际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通有无,求得人类繁荣,共同发展。
50年代和60年代,中国同外国的经济合作关系很有限,那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只能有一些民间的贸易来往。“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来往受到极大干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作出了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战略决策,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和贸易来往才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我国实行全面的对外开放,既对资本主义国家开放,也向社会主义国家开放;既对发达国家开放,也向发展中国家开放。我国同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在引进技术设备、吸收外国资金、扩大对外贸易和开展科学、教育、文化、体育等交流方面,获得了很大进展。我国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也开辟了广泛的新途径,在继续对一些国家提供援助的同时,开展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承包工程、技术服务、合作管理、补偿贸易等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起到了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促进发展的作用,并为南南合作和区域合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目前我国已同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展了经济、贸易、科技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并在广泛的范围内和更深的层次上参加了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多边和双边的经济活动。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并不是权宜之计,是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制定的一项长期政策。需要指出的是,扩大国际经济合作是互利的,不仅对中国有利,对合作伙伴也是有利的。使这种经济交往受到破坏,中国固然会受到一些损失,对采取制裁措施的国家的经济也会造成损害。更重要的是,发展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交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不会改变,而且还会以更快的步伐前进。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主张,世界各国之间和各个地区之间相互开放,相互补充,以利于人类的共同发展。
我国外交要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1984年12月,中国和英国政府共同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4月,中国又同葡萄牙政府共同签署了中葡两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我国充分考虑了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状,也顾及两者之间的差异,确定中国在1997年和1999年先后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这两个地区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不变,继续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同时英国、葡萄牙和其他国家在港、澳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这些政策是完全实事求是和合情合理的,符合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并兼顾了各有关方面的正当利益。
中英、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朝着实现中国的统一迈出了一大步,为中英、中葡今后加强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对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也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两个联合声明还为和平解决国家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鲜的经验,得到了国际舆论的广泛好评。
为促进台湾与大陆的和平统一,排除来自外部的干扰和阻挠,我国在外交方面坚持一贯的立场,同国际上一切干涉中国内政、鼓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海峡两岸都讲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一国两制”是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最符合实际、最为可行的方案。台湾当局近来加紧推行所谓“弹性外交”,是利用经济、贸易关系,提出政治条件,实际上是借助外力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回顾新中国四十年的外交风云,展望当今世界有利于和平与发展而又曲折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坚信,只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改革开放方针,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在国际事务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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