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租金制度改革与住宅商品化
晓亮
租房和售房都是住宅商品化的内容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把长期形成的由国家包起来解决,实行福利制、低租金,并且带有供给制色彩的住房制度,纳入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轨道,实现住宅的商品化生产和经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但是,住宅商品化的内容,并不是人人都了解的。有的以为,住宅商品化就是买房卖房。有的文章在讲住宅商品化时,也是只强调买房卖房。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
住宅商品化当然是使住宅进入消费市场,让住户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因此,建造住宅出售,把房子卖出去,无疑是住宅商品化的重要内容。如果今后能把国家和企业建造的住宅通通按照商品原则陆续地卖出去,这是最理想不过的了。按照实行资金的良性循环来讲,卖房比租房更容易实现这个要求。但是,让所有人都购买住宅毕竟是不现实的。因为住宅是大商品,建造费用大,售价也高。且不说我国目前人们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是多数人都可以积攒起一大笔钱来买房子的;即使将来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收入有差距,也不是所有的职工都能买得起住宅的。就是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人们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时,也是有人买房住,有人租房住;高收入的人多数愿买房,低收入的人则愿意租房。但都是商品化经营,只对极少数低收入者有点住房补贴。
上述情况决定了我国今后推行住宅商品化,必然是出售房和出租房并举。至于在租房和售房中,以租房为主还是以售房为主,这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总的要求应当是尽可能扩大售房比重,促使一般居民都来买房。
租金制度改革是实现住宅商品化的突破口
既然出售住房和出租住房都是住宅商品化的主要内容,为什么住房制度的改革要从租金制度的改革入手呢?
理由很简单。第一,我国现在的公有住房的租金太低了,它既不反映价值,又不反映供求关系。一平方米只有一角多钱,连维修费都不够。这不但促使人们尽量多要房、多占房,刺激住房需求,助长住宅分配中的不正之风,而且使售房工作难以顺利推行。不错,我国近些年来住宅开发建筑部门出售了一批住宅,但真正愿意买房的人,是华侨、少数落实政策补发工资多的干部、个体工商户、以及没有希望分配到住房而又迫切需要住房的困难户。再就是一些公有制单位,买了房以后再以低房租分配给职工居住;或者是补贴出售,个人只拿一小部分钱。一般职工按照全价来买房的实在太少。个中原因,固然由于工资低,收入不高,没有钱买房,但是同低房租也有直接关系。因为在低房租制情况下,职工即使有了钱,也不会把钱用来购买房而不租房。
第二,只有改革租金制度,逐步提高房租,才能逐步理顺住房方面的各种经济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现在我国城镇(特别是大城市)住房的供需矛盾还是相当突出的。尽管近八九年来,国家(含企业)每年都花100多亿元来盖职工宿舍,使人均住房面积有了明显的提高。1978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只有4.2平方米,1985年达到6.7平方米,提高的速度不能说不快。但是直到现在,城镇缺房户仍然占城镇居民总户数的26.5%,同八九年前差不多。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看来只能从改革租金制度做起。例如,烟台市实行提租发券、多住房多出钱的改革以来,马上就出现了“大房换小房、无房要买房”的新气象、新局面。逐步提高房租,一方面可以解决分房中的弊端,减少不正之风,适当压抑不合理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方面,就是可以逐步缩小住宅价格或房租同住宅价值的距离,搞活流通,逐步走向住宅建造方面的良性循环。这是加快住宅建造、增加住宅供给的唯一正确道路。且不说改革不合理的租金制度,还可以逐步实行以房养房,使房地产管理部门逐步走向企业化经营;还可以鼓励居民除了买房以外,自筹资金建造个人住宅。应当看到,居民自筹资金,实行合作建房和个人建房,也是解决住宅问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第三,改革租金制度还有利于建筑业的发展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使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改革租金制度也是使居民的消费结构合理化的内容之一。
租金制度改革只能采取多样化方式,分阶段进行
租金制度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但是,租金制度的改革可不可以实行全国统一的方案,一步到位,尽快按照商品原则收取房租呢?
不行。租金制度改革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包括社会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的制约,其中特别是低工资的制约,使得提高房租的措施不能孤立地进行,马到成功。合理的做法只能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租金制度的改革同工资制度的改革同步配套进行。但大幅度增加工资既要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也要受劳动生产率水平不高的制约,增资对许多企业来说也有一个承受力问题,所以在短时期内是做不到的。以前我们曾经设想过,现在国家每年用于职工的房租补贴达几十亿元,为什么不可把暗贴变为明补,把职工已经享受到的补贴,用来增加工资,然后提高房租呢?这种设想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实际做起来,国家还得花钱。这说明租金制度的改革只能采取渐进式的办法,谨慎从事。一起开步走,一下到位,事实上也不可能。
从我国目前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实际情况出发,租金制度改革起步不宜过高,只能一步步地前进。在短时期内,住房租金和售价肯定不能做到按照商品价格对待(房租的商品价格应当包括建房成本加利润,商品租金应当包括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润、投资利息、税金、土地使用费、保险费等),但是以成本价(成本租金包括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五项因素)作为短时期的改革目标是可行的。如果租金定得太低,不仅不能以房养房,而且难以吸引个人买房,也就减弱了改革的意义。至于要达到完全按照商品价格租房和售房,很可能是若干年以后的事情。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住宅的不断再生产,更好地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最后受益者无疑是全体人民。但是这项改革又同城镇中千家万户有牵连,提高房租本身就是物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起步阶段不但不可能人人受益,对于过去住公房多的人可能还要多拿一点。就是说,国家、企业、个人都要承担一点负担才行。好在这种改革是要改变不合理的利益结构,实现“多住房、多拿钱”,最终实现在商品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一点人们虽然可以理解,会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但这也决定了改革的目标只能分步骤实现。
正确处理当前住房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目前在住房制度改革中有以下三个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对待,正确处理。
一是不少地方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把对一部分人的“减免补”作为重要内容。例如对什么时期参加革命的干部免交增租部分,对什么时期的减收租金的百分之几十,对什么级别的干部不划在改革的范围,等等。用意是对特殊情况者实行照顾,以减少改革中的阻力。可是照顾太多,岂不失去改革的意义,并且脱离群众。既然公职人员的工资已经体现了按劳分配,再搞“减免补”就是双份享受了。再说,住宅是商品,如同人们到商店买鞋子、衣服一样,都应拿全价,不能有的人拿全价,有的人拿半价。这并不是说对有特殊困难、特殊贡献者不要照顾和奖励,但不宜同住房改革混在一起。
二是目前的住宅出售,很多是由单位买了以后再以低租金分给自己的职工居住。这种做法同推行住宅商品化的本义并不相符。至少不宜把在公有制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看成为主要内容。住宅出售对象,主要是个人。
三是现在一些大城市住房售价每平方米达到1000多元甚至2000多元,这样的售价职工个人是无法购买的。这里一个重要原因是把小区配套费和改造旧房安置原住户的费用等都列入造价中去。应该研究解决这些费用的资金来源,确定合理的住宅售价。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阻碍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


第5版(理论)
专栏:党史人物

革命的实行家和宣传家——高君宇
高君宇是我党早期的革命家。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里,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人们称赞他:“不仅是一个革命的实行家,也是一个革命的议论家。”
1916年,高君宇考入北京大学,在那里接受了新思想的启蒙教育。十月革命后,高君宇和邓中夏、黄日葵、许德珩等同学,经常聚集在李大钊那里,共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十月革命的经验,寻求改造中国社会的方法和道路。
五四运动时,作为北京大学学生会负责人之一的高君宇,是这一反帝爱国运动中的主要骨干。5月4日那天,他同爱国学生冲入卖国贼曹汝霖的住宅,痛打了章宗祥并火烧赵家楼曹宅。当运动遭到反动军阀镇压时,他置生命危险于不顾,毅然担任了北京大学驻北京学生联合会的代表,领导爱国学生继续斗争。为了进一步唤醒民众,高君宇于1919年10月加入了邓中夏主持的平民教育讲演团,并很快成为该团的主要骨干和领导成员。他和邓中夏等人一起,先在城市组织讲演,后又组织力量深入农村、工厂讲演。
1920年3月,在李大钊指导下,高君宇和邓中夏等北大十九名学生秘密组织了马克思学说研究会,这是我国最早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团体之一。一年多以后,该会在北大成为公开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团体。他还和其他会员一起自筹资金,筹办了一个附属该会的图书馆——“亢慕尼斋”。
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同时,高君宇十分注意工人运动。他经常深入到工人中间进行调查、讲演,启发工人的觉悟。他和邓中夏以长辛店为据点开展活动,在京汉铁路沿线创办工人子弟学校,建立工人俱乐部和职工联合会组织,领导北方早期的工人运动。
同年10月,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立,高君宇是这个小组最早的成员之一。他受小组的委托加紧筹建青年团组织,经一个月的努力,组建了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当选为第一任书记。不久,高君宇又被派到山西筹建社会主义青年团。经过他的耐心细致工作,太原社会主义青年团于1921年5月1日成立。为了使太原社会主义青年团有一个宣传革命思想的阵地,高君宇和贺昌、王振翼等改组了《平民周报》编辑部,改组后的《平民周报》在宣传马列主义,引导青年进行革命斗争方面起了重大作用。
在此期间,他又加入了少年中国学会。为了把这一宗旨模糊、组织涣散的团体改造成为信仰马克思主义、从事政治革命的群众团体,他和李大钊、邓中夏等团结一致,同学会内的国家主义者作了多次斗争。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1922年1月,高君宇作为中共代表之一参加了共产国际在莫斯科举行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回国后,5月到广州出席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团中央委员。7月他又出席了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
同年9月,根据党的西湖特别会议的决议,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正式出版,高君宇任该刊编辑兼记者,以后还担任了北方区党委机关刊物《政治生活》的编辑。此外,他还编过团中央机关刊物《先驱》和《北京学会》周刊等刊物。高君宇在致力于编辑工作期间,自己也写了许多论文,分别发表在一些刊物上。他在这些文章中反复阐述了我党民主革命的思想,对唤起工人和人民群众参加民主革命斗争,推动工农运动的发展,促进统一战线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作用。
《向导》自创刊之日起,就受到反动军阀的百般阻挠和破坏。1922年10月,编辑部迁到北京后,更是充满危险和困难。但是蔡和森和高君宇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的掩护和帮助下,使《向导》的编辑、印刷和发行得以顺利进行。他们把印刷厂设在偏僻的小巷,以承揽市民印刷品为掩护。为了让《向导》迅速在人民群众中广泛传播,他们设法通过民信局和铁路工人,把刊物发往上海、南京、广州、武昌、济南和成都等地。
在《向导》的编辑工作中,高君宇付出了巨大的精力。他身体不好,常常带病坚持工作。有时为了反映突变的斗争形势,要争取时间,往往只买些芝麻饼和烤红薯,边吃边写,甚至通宵达旦地挥笔疾书。他患有严重的肺病,每当劳累过度时,就剧烈地咳嗽、吐血。同志们劝他休息一下时,他总是一笑置之。当时党的经费很困难,高君宇将自己的生活费拿出一半来补充刊物的经费,自己过着节衣缩食的清苦生活。
1923年2月,爆发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高君宇等受党的委派,领导长辛店工人同反动军阀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2月7日,直系军阀对工人进行了野蛮的大屠杀,高君宇镇定机警毫不畏缩,仍然四处奔走处理惨案的善后工作。他怀着对军阀的无比愤慨,不仅撰写了抨击军阀统治的文章,而且和罗章龙编写了《京汉工人流血记》一书,由他作了题为《工人需要一个政党》的后序,号召工人在党领导下继续同军阀进行斗争。
6月,高君宇参加了党的“三大”。大会确定了关于国共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策略。会后,高君宇担任了党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从此他把主要精力投入建立统一战线的工作。1924年1月,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不久,高君宇受北京党组织的指派,到山西筹建党组织和筹划山西地区国共合作等事宜。
就在他动身的前一天,高君宇等进行秘密工作的北京腊库胡同十六号被大批军警包围。高君宇镇静自若,装扮为厨师脱离虎口。高君宇到太原后,秘密住在省立第一中学的青年学会里,加紧进行建党活动,组建了山西党小组。这年秋天,又有一批团员转为党员,于是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太原支部。他在太原还积极促成山西地区的国共合作,组成了国民党山西省党部筹备委员会。阎锡山很快发觉了高君宇在太原的活动,立即下令缉捕。他在铁路工人的掩护下,化装成火车司炉,离开了太原。
高君宇到达广州后,又投入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其他同志一起领导了沙面工人大罢工,迫使帝国主义取消了歧视中国人民的“新警律”,他还协助工人成立工团军。
这时,以谢持、张继为首的国民党右派在提出所谓《弹劾共产党书》遭到孙中山的抵制批评后,又放出“防止国民党共产化”的谰言来反对共产党,高君宇便积极投入了反对国民党右派的斗争。在此期间,高君宇受党的委托,曾担任孙中山的秘书。当帝国主义支持反动商团发动叛乱时,高君宇率领工团军英勇奋战。在巷战激烈之际,他乘的指挥车被子弹击穿,高君宇负伤之后,不顾个人安危,裹伤再战,直至胜利。
冯玉祥在十月发动“北京政变”,电邀孙中山北上,共商国事。高君宇随同孙中山抵京。高君宇本来就有肺病,经常咯血,在广州的紧张战斗生活,使他的身体更加孱弱。随孙中山北上,一路劳顿,病情愈加沉重。他在北京住医院后,仍一心想着党的事业。病情稍有好转,他一再要求出院,出院后,便投入了国民会议促成会的紧张筹备工作。1925年3月1日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他是代表之一。就在这时,他突患急性阑尾炎,经抢救无效,于3月5日病逝,年仅29岁。(陈文秀)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许征帆、马绍孟提出
研究马克思主义史要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征帆、马绍孟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史》第一卷(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提出,研究马克思主义史要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原则,强调了七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中去阐发马克思主义在实践的基础上孕育和形成,以及指导实践而又不断地由实践加以检验和修正的客观进程;把握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各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条主线;着重探索马克思主义体系在两个不同的时代、三种不同类型的国家是如何通过这种结合的实现而发展的。
第二,要从继承性和变革性的统一中去叙述马克思主义同前人优秀理论遗产的批判继承关系,以及它在人类思想史上所完成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的最直接的理论来源固然要着重研究,人类思想史上其它优秀文化成果与马克思主义形成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当代最新的文化成就进行改造并吸取营养的问题,也应予以足够的注意。
第三,要从马克思主义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思潮之间的矛盾斗争中揭示这一理论本身的发展动力,历史地具体地再现马克思主义在这些斗争中发展的进程。既要避免把马克思主义者在论战中因特定缘故而强调的论点绝对化,也要防止在剖析各种错误观点时简单、片面、粗暴、极端,以便正确总结理论战线斗争的历史经验。
第四,要从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中,揭示这一革命理论整个发展过程的内在联系和不同发展阶段上具体的历史特点。
第五,要从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中,实事求是地再现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发展过程,既要揭示它前进和上升的总趋势,着重叙述业已取得的不朽胜利,又要反映前进过程的曲折性,不回避它遇到的暂时的局部挫折、停滞、倒退,甚至质变,这有利于从中汲取教训。
第六,要从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中阐明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严整性,揭示构成这一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各项基本原理的不可分割的、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史不能搞成它们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简单相加和各个主要观点按需排列的“理论拼盘”,要力求完整地、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体系。
第七,要坚持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历史借鉴。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莫永明谈
孙中山、陈英士、蒋介石的关系
莫永明在《史林》一九八八年第二期上发表《孙中山、陈英士、蒋介石关系述论》一文,对辛亥前后孙、陈、蒋三者间关系提出了新观点。作者认为:陈、蒋留学日本,结识孙中山,加入同盟会,开始了孙、陈、蒋之间的关系史,而陈则是孙、蒋关系形成的中介。辛亥革命期间,蒋介石追随陈英士,积极投入杭州等地的革命活动,为辛亥革命作出了可贵的努力,这也是后来孙中山起用蒋介石的一个重要因素。辛亥革命后,孙、陈、蒋之间关系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在反袁斗争中,孙更加器重陈英士,成为中华革命党的“唯一柱石”;蒋积极投入这场斗争,并同孙中山有了进一步的接触,使孙对蒋有了进一步了解,这成了后来孙中山赏识和重用蒋介石的重要原因。(禾子)


第5版(理论)
专栏:

读《何新集》
周武
最近,由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何新集》,编选了何新的三十二篇论文,分别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文化学研究”、“中国哲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以及“训诂学研究”等十个方面,展示了作者十年来的学术成果。
在这部集子中,以“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为题的一组文章,十分发人深省。《论精英淘汰》一文,作为一篇社会学论文,触及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一种最为令人痛心的痼疾。他指出,近三百年来,一是中国的人才浪费,二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存在精英淘汰的机制。“那些最富有独立思考精神,最富有主动性和独创性的精英分子,往往最容易受到摧残和打击。一些人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另一些人稍稍出头即被摧残、毁灭。就是极少数特殊者,也往往要在扭曲、改变、泯灭自己创造个性的前提下,才能被社会接纳。”所以中国历史中正是那些最富有天才的精英人物,都或佯狂避世,或被世人目为狂怪。这种现象反复出现,意味着其中有规律。精英淘汰的一个结果,是人才的普遍平庸化,是创造力的退化,是社会发展的迟滞和缓慢。
文集的末篇《婵娟·混沌·鳄鱼及开天辟地的神话》,共分十四节,每一节都提出一个新的语源学问题,通过对层层语言屏障的解构式释义,终于在“婵娟”、“团圆”、“混沌”、“鳄鱼”以及“女娲”、“盘古”之间,发现了不曾被人想到的联系。由此,作者验证了自己在《诸神的起源》中对中国上古神话和文化起源的一系列新解释。


第5版(理论)
专栏:

《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
著者 高涤陈等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形式之所以继续存在,是因为它能够适应高低悬殊的生产力水平,并能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它可以协调复杂、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因而能够同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相伴随并能同时容纳不同的生产关系;它还具有内在的计划性要求,可以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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