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6月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关于企业兼并
孙尚清
近几年,我国在广泛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出现了企业兼并的现象,并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是否允许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否是资本主义的特殊现象?企业兼并与改革的关系究竟如何?我认为,对这些问题需要展开认真的讨论。
商品经济与企业兼并
所谓企业兼并,就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吸收合并,在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由一个企业吸收或并入其他企业。兼并者通常作为存续企业仍然保持原有的企业名称,而被兼并的企业则不复存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个企业在市场上环绕价格进行激烈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能站住脚并更多获利,企业必须力争采用效率最高的生产方法,以便把成本压缩到最低点。为此,企业一方面要不断谋求新技术,开发新市场,扩大经营,另一方面要追求规模经济的效益。这样就使企业有一种扩张的内在冲动,只要可能,企业总想谋求在竞争中取得有利的地位。而实现这一过程的手段之一,就是兼并别的企业。因此,企业兼并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种内在机制。
在社会化的商品生产活动中,众多的企业由于条件、机遇和素质的差异,在竞争中会出现先进和落后,盈利和亏损的情形。随之而来的,有的企业被淘汰,有的企业通过兼并而壮大,从而推动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演进,使规模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因此,企业兼并也可看作是商品经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是商品,产品是商品,货币本身更是一般商品,作为生产资料、资金等各种要素组合起来的企业,自然也应该是可以买卖的商品。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应当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要素市场,单一的商品市场不可能很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们决不能把企业兼并与资本主义划上等号,视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一种残酷行为。事实上,企业兼并是伴随着商品经济而存在的,只要有商品经济,企业兼并便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
企业兼并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它是企业改革深化的必然结果。九年来,我国围绕着增强企业活力这一改革的中心环节,实施了多项改革措施,例如,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企业自主权,两步利改税以及目前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在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经营机制转上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轨道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上述措施主要着眼于在国家与企业的纵向关系上做文章,因而就难以从企业财产关系方面解决企业通过横向发展或扩张来增强活力的问题。横向经济联合使经营效益有所提高,但由于参加联合的企业各自隶属关系不变、所有制不变、财政上交渠道不变(即所谓“三不变”),所以参加联合的企业总要考虑各自的利益,在联合活动中经常会表现出离心倾向。同时,由于企业联合的合同是有期限的,企业难免有临时观点,考虑短期利益多,考虑长期效益少。为了预防联合的解体,企业“小而全”、“大而全”的结构难以彻底改造。企业租赁经营虽然能改进经营管理,但由于不是产权的让渡,所以还是难免出现短期行为。
企业兼并是在80年代初企业整顿中实行关、停、并、转的基础上,通过发展横向联合和租赁制自然出现的。1984年,企业兼并开始在河北省保定市出现,近两年来发展很快。在其他一些省市相继发生了企业兼并的事例,总的趋势是企业兼并的数量逐渐增多,兼并方式日趋多样化,其效果也十分显著。
在改革中出现企业兼并,是经济结构合理化和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虽然拥有7000多亿元的国有固定资产和几十万个国有工业企业,由于传统经济发展战略的某些缺陷和几个历史时期工业建设布局的互不衔接,条块分割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制约,使相当一部分资产的投入和一些企业先天不足,同时还由于结构僵化,缺乏微调机制,又具有后天亏损的特征。还有一部分企业则由于科技进步和市场的变化,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据估计,以上两部分约占国有固定资产存量的1/3。在国营经济运行中,缺乏资产存量和产权合理流动的有效机制,资产存量结构缺乏弹性。一部分经济效益好、技术水平高、需要发展的企业受到资金、场地短缺的制约而发展缓慢,一批经营不善的亏损或微利企业却长期占用资金并大量依靠政府的补贴。
严峻的现实迫切地要求通过多种途径改革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这种要求同发展商品经济相结合,企业兼并的现象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我国企业兼并的类型和方式
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兼并表现为通过市场竞争导致某些企业财产所有权在法律上有偿转让给别的企业。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刚刚起步,改革正在进行之中,所以企业兼并还不具有上述典型的形态。我国国有企业间的兼并,目前只是表现为企业资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的有偿转让。只有在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之间,才涉及到真正所有权的转让。从全国各地的情况来看,企业兼并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企业间的兼并,也有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有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有集体企业之间的兼并,也有国有企业兼并集体企业的,还有集体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等等。兼并的方式大致可归纳为如下两类五种。
第一类,兼并所有权。有以下两种做法:
1、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按照工艺相近、双方需要、生产要素互补的原则实行兼并。
2、以抵押的方式实行兼并。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其最大债权人之间进行。
第二类,兼并经营权,有以下三种做法:
1、同一资产集团内部,经营权由劣势企业集中到优势企业,取消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这种形式是目前国有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2、通过法人承包、租赁形式向优势企业转让经营权。实行这种兼并形式的,主要在工艺相近、技术与管理水平差异较大的企业之间,本着发展系列产品和规模经济的原则进行。
3、通过参股形式,实现所有权多元化,向优势企业转让经营权。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之间,为适应市场竞争,企业相互参股,产权重新组合,把经营权转移到优势企业。
企业兼并的意义
第一,企业兼并有利于搞活固定资产,促进投资模式改革。
目前,我国一方面扩大再生产的追加投资数量(即投资增量)极其有限,另一方面却贮存着巨量的固定资产以及与之配套的流动资金,其中大部分的固定资产没有发挥出应有效益,闲置率竟占总数的33%左右。与此同时,新投资仍然基本上以外延型为主,不断出现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带来年复一年的投资膨胀。这种情况导致两方面互相联系的恶果:(1)由于投资方向没有产业政策和效益原则的有效制约,不是鼓励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更快地发展,而是不分效益高低,用条块分配的办法,盲目扶持,结果,经营好的企业不能从国家那里取得更多的营运资金,发展势头受到严重遏制,而那些经营性亏损企业却长期难以扭转局面。(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由于各方面既成格局的挤压而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还有相当一部分被挪用于变相的外延型建设,使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的状况难以迅速改变。因此,总体投资效益很差。
出路何在?我们应当把眼光投向几十年沉淀下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如果经营效益好、经营水平高的企业能够用买卖方式把经营效益差的企业兼并过来,使固定资产从以往的凝固状态转向市场流动,资产运行机制就会发生新的变化。这样,不仅会使固定资产存量的利用效率提高,而且会使国家新投资的流向按照宏观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先进企业和优势企业相联系,提高资产增量的投资效益,促进投资模式的改革。
第二,企业兼并有利于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企业兼并可以使生产要素与资源重新组合,促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同时,通过兼并,优势企业可以加快规模经济的形成。另外在企业兼并机制的作用下,还将促使各地区根据本地的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和技术力量,选择和发展自己的优势行业和优势产品,调整原有的生产力布局,在宏观上实现全国范围的合理的专业化分工体系的建立。
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兼并对结构调整有着巨大的潜力和积极作用。譬如,我国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亟需加强,第三产业尤其是其中的信息、旅游等,长期以来一直比较落后。这就需要有关的各种资源相应地向薄弱环节适度地转移。然而,由于旧体制的束缚和市场竞争难以开展,资源和生产要素重组步伐相当缓慢。如果企业兼并机制能得到加强,局面就可大为改观,我国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宏观资源配置的状况也就会有较大的改善。通过企业兼并,有助于拉长短线产品,压缩长线产品,改善宏观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态势。
第三,企业兼并是解决长期困扰人们的经营性亏损企业的有效办法。
我国国有经营性亏损企业一直是依靠政府财政补贴予以维持的。80年代初,曾经通过基本上属于行政手段的关、停、并、转,对亏损企业进行了整顿,但成效并不理想。
一般地说,在商品经济中经营性亏损企业的出现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解决长期经营性亏损企业的途径,一是企业破产,二是企业兼并。目前我国已有企业破产法,但由于我国经济还处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企业破产的难度较大,破产后的善后工作所需要的社会经济环境也不完备。而企业兼并则可以在目前条件下平稳而有效地解决经营性亏损企业的问题。例如,河北省保定市1982年市属预算内工业企业亏损面高达49%,年亏损额为1690万元。自从实行企业兼并以来,亏损企业逐年减少,1987年当年已全部消灭经营性亏损企业,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1.7%,比1982年增长1.39倍,被兼并的14个经营性亏损企业 2956名职工都得到了合理安置。可见,通过企业兼并,把更多的生产要素和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手里集中,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几点政策性思考
1、既然企业兼并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起作用的条件和结果,那么,它就必然同市场发育程度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当前条件,正确掌握在市场竞争中的自发性兼并与自上而下地经过政府部门的牵线搭桥而实行兼并的关系。在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前者不可能有广泛的可行性,而后者却带有普遍性。政府长期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又能集中市场、科技信息,在政企分开的同时,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择兼并企业的对象,结合各地优势,发展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调整结构,消灭经营性亏损企业,是大有可为的。在工作中,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支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切忌强行拉配,一哄而起。
2、在企业兼并伊始,各地都未强调资产价值的准确评估,国有企业一般按账面价值划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一般也未进行仔细核算。然而,随着企业兼并的发展,必须及时明确资产所有权和资产价值的科学评估。因此,需要同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进行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局。
3、由于企业兼并与其他改革形式,如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具有兼容性,因此,在指导改革工作中,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把这些形式结合起来加以运用,以收相得益彰之效。
4、鉴于企业兼并有追求垄断市场的自发倾向,应及早考虑制定反垄断法或平等竞争法,以利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统一市场的健康发育,使企业在大体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


第5版(理论)
专栏:

从对人的研究到人学
高清海 孟宪忠
人,是世界理论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在我国,人的理论研究恰恰是弱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极左思潮甚嚣尘上,谈人色变。我们没有开展过人的问题的深入讨论,没有出版过人的问题的科学著作。十一届三中全会春风化雨,哲学界理论界几度开展了人的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能令人满意。这要求我们认真反思:作为拥有十亿多人口的大国,我们怎能不把人的问题作为我们理论研究的重点呢?我们民族难道不应该在人学理论方面奋起直追,作出我们的贡献吗?
人的问题成为世界理论界的热点,是因为它反映了现实的要求。全世界善良的对人类抱有责任感的学者们之所以重视研究人的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关系到人类生存、人类命运的迫切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们从多种角度、多个侧面开展了对人的问题的研究。
哲学在弘扬人的主体性方面,突出研究了人在认识活动、历史活动中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价值问题也是近些年哲学讨论的一个热点。哲学界同志一致批判了那种抹煞个人价值的极左思潮,探讨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现有价值与应有价值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见解。
随着被称为第三思潮的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传入和研究,许多学者深入地研究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人格结构、人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关系等问题。这是对人的认识的又一深入。
文化问题是这几年的“显学”和“热门”。就一定意义而言,文化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在文化问题的讨论中,有的同志强调:文化的本质就是“人化”,即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
思维科学、人才学、创造学一些新学科的兴起和卡西尔符号论、伽达默尔解释学与舍勒、普列斯纳哲学人类学的引进,也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推进了对人的问题的研究。这些年,人的问题的研究确 实在不同层次、不同侧面有所深入,但我们对人的认识还很不全面,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人的概念,还没有建立相对独立的人学。现在,对人的问题的研究,一方面需要从每一层次、每一侧面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人学,以沟通各个层次各个侧面对人的问题的研究。
同时,没有一门相对独立完整的人学,也不能引起全社会对人的问题的重视,不能在哲学、人文科学之外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贯注人文主义精神,贯注主体性原则。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一方面,哲学、伦理学、文学等人文科学在高扬着人的主体性,强调着人的地位和价值,强调着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在强调经济效益、社会秩序的同时,却存在只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客观力量,而忽视人的主体性的倾向。例如,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我们的发展战略缺少人的主体目标设计。经济改革注重体制而忽视在体制中活动的人的因素的研究。个别经济控制论、社会控制论研究者在运用西方社会控制理论研究我国社会时,有把劳动者只当成控制对象,试图只通过对劳动者的强化控制来提高生产率的倾向。总而言之,我们感到:人在社会主义社会既作为主体、作为社会发展目的,又作为客体、作为社会发展力量这一双重性质,没有在一门统一的科学中得到统一的研究。哲学、人文科学突出人作为社会的目的,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侧重了人作为社会生产、社会发展的力量。这样一来,哲学、人文科学强调的主体性在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以及具体经济政策中就很难得到体现。反之,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侧重研究的社会体制、社会规定在哲学、人文科学中也得不到体现。于是,作为社会主体、社会发展目的与作为社会发展力量、作为社会单元的统一的人,在哲学、人文科学与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被分裂为二。在今天,不论仅从人作为主体、作为社会目的,还是仅从人作为客体、作为社会发展力量一个角度来研究人都是不够的,而要从人作为社会主体、社会目的与人作为社会客体、社会力量统一的角度来研究人。这就要求有一门相对统一的“人学”来全面地从人作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主体目标和人作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建设者多种角度来研究人的生存和发展。人的生存和发展才是社会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实质内容。
建立一门相对独立的“人学”,不仅是要为哲学、人文科学与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结合找到一个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为哲学、人文科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互相结合找到一个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说,也要求人们对自然科学作一些人文主义的研究。
一门相对独立的“人学”的建立,是为了结合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门类科学,是为了克服每一门类科学对人的片面研究,是为了促进人的问题的理论解决和实践解决。


第5版(理论)
专栏:

《黄金国土》
童大林著
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童大林从1978年开始,一直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布局与发展问题进行考察和探讨。在本书中,他对我国东南黄金海岸的大金三角(香港、高雄、厦门)、长江大流域、黄河大流域、环渤海经济区、东北亚经济合作新格局、大西南宝库,以及珠江三角洲战略地位、海南岛优势资源产业,走向2000年的上海发展战略等问题,都提出了富有启发性的构思。


第5版(理论)
专栏:

在改造罪犯的现实面前
——《管教艺术学》读后
薛天祥
犯罪问题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及公民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因而历来为社会各阶层人士所关注。又因为犯罪对政治统治具有很大冲击与破坏作用,所以人类历史上各种类型的国家都将犯罪列为镇压与打击的对象。在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仅要打击、镇压犯罪,而且由于无产阶级所负有的改造全人类的特殊历史使命,我们更要教育、改造罪犯,把罪犯塑造成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人。那么,怎样才能事半功倍地做好管教工作呢?读了《管教艺术学》一书,也许能有所启迪。
《管教艺术学》(法律出版社1987年10月出版)一书的作者高地血同志,是法制心理学界具有特色的理论——歪曲形态论的首创者。他在1984年出版的《歪曲形态论——犯罪心理学研究》(群众出版社出版)一书,是国内犯罪心理学研究方面独树一帜、颇具深度且有自己独特体系的著作。歪曲形态理论认为,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都发端于自私的与阶级偏见性质有关的歪曲形态对人的影响。而各种故意犯罪现象,都来源于悖逆社会发展需要的歪曲形态,它是犯罪人对社会实践的多方面、多渠道消极因素刺激影响和个体内部超过常规的欲望需求相贯通的产物。目前,这一理论已在法制心理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管教艺术学》则是高地血在其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代相邻学科的成就,总结了管教工作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而创造的探索管教方法的综合理论。它把管教方法提到艺术科学的高度加以论述,规定了它特有的对象和任务,把《歪曲形态论》一书中涉及罪犯改造问题的论述,加以充实和发展,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结构,提出了一系列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用价值的管教原则,把改造方法推进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层次。这一切,都对管教理论的继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管教艺术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理论上的缜密,结构上的严谨。全书十章并非机械排列、组合而成的,而是有机地构成了自己的体系。作者在占有大量的理论材料与切实的实践感受(他因冤狱而被劳改多年)的基础上,对管教工作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分析与论证,令人信服地阐述了管教艺术所具有的某些特点,以及研究这个问题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他抓住了和犯人心理转化相关的重要事物,把管教主体与管教客体的相互作用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并由此展开对管教主体与管教客体的剖析。正如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在为该书作的序中指出的:“《管教艺术学》第一次提出管教主体与管教客体的相互作用是管教艺术的核心这一符合管教工作实际的辩证唯物主义命题,不能说不是对以往只谈论管教客体动态,不联系管教主体实际的片面性方法的一次意义深远的突破”。
《管教艺术学》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吸收了当代社会科学与心理科学的最新成就,融进了近年来国内外罪犯改造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引用了大量实证材料。这就使得这部著作的论证立足于坚实的事实基础之上,同时使这部著作不仅能给我们以哲理上的启迪,而且能给予我们以知识上的教益。
《管教艺术学》由于在理论认识上把管教工作从粗放的、手工业方式的、被动的状态下解脱出来,推进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深化层次,尽可能地运用数学模型加以概括,并提出了诸如熏染系数、针对性原则与相对性原则等一系列具有鲜明实用价值的方案,因而对广大管教干部提高管教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它又和千家万户的子女管教和学校教育利害相关,对家长与教师均有相当的参考与借鉴意义。
当然,象李光灿教授在为该书作的序中所说的那样,因为管教艺术学是门初创学科,因此,高地血的《管教艺术学》还只是承担了一定的开拓性的任务,要使其臻于完善,还需要人们的长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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