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纪念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十周年
于光远
所有关心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都知道近十年中神州大陆的巨大变化和进步。但是,他们未必都了解这种变化和进步之所以发生,决定性的契机就是在1978年底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力量在激烈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进一步讲,在认识到十一届三中全会这种伟大作用的人们当中,也未必个个都了解,这场政治斗争的胜利,又有一场尖锐的哲学战线上的斗争做它的先导。这场斗争就是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如果从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的刊物《理论动态》上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算起,已经整整十年了。这篇文章一发表,就显示出它的巨大的作用。说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吹起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思想解放运动的号角,丝毫也没有夸大。这一讨论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意义,已载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史册”。但同时必须指出,在真理论问题上的斗争,不会因为经过了这样一次讨论就一劳永逸地得到了解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原理,在实践中会获得新的内容、新的意义。因此,在纪念这一讨论十周年的时候,应该把历史的经验教训与当前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对历史的经验教训领会得越深刻,就越有助于正确指导今后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及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为此,应该重温十年前的历史,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讨论的具体过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即使是“过来人”,也需要常常回顾已经成了历史的事件,加深自己的认识。何况在十年中,年青的一代成长了起来。他们虽然知道曾经有过这样一场斗争,但对具体的过程不甚了了,而离开了对具体过程的了解,是不可能深刻地领会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好在十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人们的记忆犹新,又有许多文献资料可查。1983年6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中还有一条“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注释。它对这一讨论的过程作了简明扼要而又确切的叙述,可以作为了解和研究这个过程的提纲和索引。我建议汇编有关文献公开出版,使人们获得了解这一讨论过程的便利。
联系当前实际,我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真理论,有这样几个问题是应该深思和有实践意义的。第一个问题
毛泽东在他的著作中,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讲得很多,讲得也很深刻,很透彻;毛泽东的《实践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定为广大干部、广大知识分子甚至广大职工必读的哲学教材。为什么在此同时,与之相对立的思想却得以传播,得以流行,而且在某一个时期占踞统治地位?这样的矛盾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其中有什么重要的经验和教训是今后我们应该予以重视的?
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后,我有这样一个看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真理论,只有在追求真理、为真理而斗争中才会被这个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所重视,这个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才会对它真正有所认识和体会,或者说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对他才有意义。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离不开追求真理、为真理而奋斗的实践。毛泽东在他的哲学著作中,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所以讲得那么好,就是因为他在革命战争中,除了追求真理、为真理而斗争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目的。他为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而斗争,就是追求真理、为真理而斗争。在这样的斗争中,他需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尤其是其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原理的指导,他在这样的斗争中,深有体会地获得对这一原理的明确和坚定的认识。建国以后,在他领导下我国人民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是同他坚持这个哲学思想分不开的。但是,从50年代后半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在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时间内,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相反的那种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思想,却传播和流行开来。这种情况同毛泽东对它的容忍是分不开的。同时,有许多人接受这种错误思想,还有一些人非常积极传播和坚持这种错误思想。这是什么缘故,很值得历史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来作认真的研究。在这里有一条似乎可以肯定,那就是除了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论认识不足这一点之外,在追求真理之外的、甚至与追求真理背道而驰的其他各种因素在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实践论》和毛泽东其他著作中所写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那些深刻透彻的论述,就失去了指导实践的意义,变成了套话。我认为,必须从二十年间这种言行不一的情况给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带来的惨重损失中汲取教训。一定要在一切活动中强调“追求真理”、“为真理而斗争”,决不容许除此以外的目的或其他各式各样的“理由”得到优先的考虑。第二个问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是马克思主义中的一个原理,远非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十年前,仅仅对这一个问题进行讨论,恢复马克思主义中这一个原理应有的地位,就对我国1978年开始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发生如此重大的影响。那么,如果我们能够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广阔的领域内,纠正错误观点,树立正确观点,对我们的事业是否将起到更大的作用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应当作出肯定的回答。我们不但应该像真理标准讨论那样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需要研究当代世界、当代社会,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新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出现一批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于今后我国之命运关系极大。但是,我觉得我们中间的许多人,包括许多担负领导工作的人,并不作这样高的估计。现在不少人虽然口头上也讲几句马克思主义理论重要性的话,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不真正重视。我认为使用“对于今后中国之命运关系极大”的语言来表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意义,丝毫也不夸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学习所需要掌握的各种知识,当然是必要的。“在新时期的崭新任务面前,不论老中青干部,总的来说都缺乏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知识新经验,都要重新认识自己,都要重新学习。”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这段话,我认为特别重要。在“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知识新经验”中,包括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包括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历史经验教训所作的总结。不仅如此,而且应该强调指出它们在我们老中青干部应该具备的知识结构中占踞特别重要的地位。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仅仅在口头上和文字上强调还是不行的,要靠理论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科学领域中作出能够说服群众、掌握群众、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胜利前进的新贡献。为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要作出很大的努力。同时,党、政府以及整个社会要对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工作给以政治上、政策上和物质上的有力支持。没有有力的支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工作难以取得更多更大的成就。第三个问题
十年前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的是恢复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同时,即使在十年前,这场讨论从根本上说来,也是为经济建设的发展在思想战线上排除障碍、创造有利条件的。那么在今天,我们是否可以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具体化为“生产力标准”呢?
我认为,真理标准问题的范围,比“生产力标准”要广泛得多。但是生产力标准可以看作真理标准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具体化的一个主要的内容。在十年前讲的真理标准中,实际上已经包含生产力标准在内,现在应当明确指出这一点。在经济建设中,特别是在改革和开放中,生产力标准就是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马克思主义本来就是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基本原则的一元论。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就是根据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的矛盾的原理,确认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将突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而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得到解放。而我们马克思主义者将以自己的积极行动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斗争。在今天,发展社会生产力应该是衡量一切是非得失的标准。在真理标准讨论以前,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问题上,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一大二公”并列起来的二元论居统治地位。实践证明,这种二元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失很大。现在“一大二公”没有人提了,但是,把发展生产力和其他原则并列起来的这种二元论的思想,在有些人的头脑里还根深蒂固,它还被视为“真理”。即便是在十三大报告中,对生产力标准问题作了如此透彻、充分,如此有明显的针对性的说明之后,在有些人那里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这种情况同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原理认识不足有关。对生产力标准不能很好地接受,说明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不足;反过来,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认识不足,也必然会影响到对生产力标准问题不能很好地接受。第四个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中,除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外,还有什么哲学命题应该引起注意?关于真理问题的讨论的范围是否需要进一步扩展?
我认为,在讨论了真理标准问题之外,还有一个真理的具体性问题应该受到很大的重视,也应该在很大的范围内进行讨论。“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一个根本命题。马克思、恩格斯在把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改造成为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后,仍然肯定这一命题的重要性。列宁有一句名言:马克思主义的真髓和活的灵魂,就是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根据这个思想,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的对立,不能抽象地把握。这就是说,虽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对立是绝对的,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某些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发展可以有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巩固。列宁在1918年曾经就当时俄国的情况写道:“如果国家资本主义在半年左右能在我国建立起来,那就是一个很大的胜利,那就真正能够保证社会主义一年以后在我国最终地巩固起来,立于不败之地。”对真理具体性问题的深入讨论,一定会有助于我国改革和建设中许多问题的解决,也有助于克服不作具体分析的“一刀切”、“一窝蜂”的官僚主义。
纪念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十周年,可以而且应该从许多角度进行探讨。上面我只不过讲了我特别想讲的四个问题。


第5版(理论)
专栏:

认真清理我们的理论思想
黎澍
真理问题的讨论打破了理论思想长期僵化的状态,使人们开始摆脱个人迷信的纠缠,进入思想解放的境界。当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解放军报》在这次讨论中起了很好的作用。人们希望报纸继续起这个作用,至少在学术问题上坚持党的百家争鸣政策。因为理论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清理一些似是而非的思想观点是其中迫切的一项。必须认真清理,才能为新时期的理论建设打下切实的基础。不能再将错就错下去了。明知错误,还装没错,无非是为了给人以一贯正确的印象,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我们本来不懂马克思主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毛泽东的名言。可以相信,这话完全是照他当年的直接观感摹写下来的,因此是非常真实的。在十月革命以前,中国人很少知道马克思主义,更不用说列宁主义了。那些知道马克思学说的人也说不上有什么了解,知道有此一说而已。十月革命的炮声给我们送来的马克思主义并非马克思写在书本上的理论,而是一个可以称之为列宁主义的事实,一个起因于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广泛宣传和实际活动而产生的使中国和世界大为震撼的胜利。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十月革命的炮声送来的,不是经过学习得来的。而且中国人接受这个主义又是如此之快,以致还来不及认真领会就立即开始行动,进入革命的实践。理论准备不足,不能不在战斗中学习。战斗中学习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与实际联系密切;缺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功不扎实。
马克思、恩格斯是德国人。列宁是俄国人。中国很少人能直接阅读他们的原著,又必须经过翻译。而经过翻译来学习马克思主义,无论如何不能认为是可靠的方法。首先翻译本身就有一个是否可靠的问题,据以立论就更成问题了。列宁有一篇题为《党的组织和党的文学》的短文,曾经长时期被当作文学批评的依据,反复加以征引。1982年忽由《红旗》杂志发表新译文,把“文学”字样,或改为“出版物”,或改为“写作”,有的地方仍保留了“文学”的译法,题目也改作《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然则据此所作的文学批评不是很成问题吗?又如资产阶级法权、爱国主义等等,也都是翻译未定,已经用滥了的词语。
但是,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不但要经过翻译,而且要由我们用中国方式加以消化,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化为便于中国人领会的思想。例如,我们曾经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可以概括为“造反有理”。其实马克思主义的道理不能这样概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称,“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在历史上,“造反”可以变更私有者,把财产从富人手里转移到穷人手里,使穷人变成富人,而并不改变私有制,当然更谈不上消灭了。可见把马克思主义概括为“造反有理”有失原意。“造反”一词的习惯用法,也只是表现一种直觉的对抗情绪,很容易为野心家所利用,特别是加上“有理”二字,更易使一些直心肠的人受骗上当。
再如对立面的斗争可否理解为“一分为二”,对立面的统一可否理解为“合二为一”?这个问题争论了多年。依我之见,都与原义不符。对立面是两个相反的面,并不即是二。二可以是两个相反的东西,互相矛盾;也可以是两个相同的东西,并不矛盾。
除了翻译和理解问题以外,我们的理论界还有一个清理苏联理论思想影响的问题。苏联理论界在30至50年代曾经为中国理论界所推崇。特别是在50年代,苏联学者分别编写出哲学和经济学教科书,无论内容和体系都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学术思想。现在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观点经过教科书的改编,一方面体系化了,程式化了,另一方面也僵化了,有的甚至还走了样,唯物主义变成了唯心主义。而我们仍旧坚持说,这才是马克思主义。
所有上面所说的这些事实,都说明我们的理论观点有认真清理的必要。这是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继续,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建设的基本工作。


第5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当代美国总统与社会——现代美国社会发展简史》
刘末
武汉大学刘绪贻教授主编的《当代美国总统与社会——现代美国社会发展简史》一书最近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是美国史专家刘绪贻教授及其同事、研究生八年来重要研究成果之一。
这部著作体现了作者对美国这个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代社会发展史的重新认识。
本书在论证中指出,1929—1933年空前严重、使资本主义制度濒于崩溃边缘的经济危机,是垄断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日益加剧以及由此引起的极其尖锐的阶级斗争的结果。为了克服这种危机,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不得不站在垄断资产阶级整体与长远利益的立场,以“总资本家”的身份,制订符合凯恩斯主义的政策,限制各个垄断集团只根据自己利益无限榨取最高利润的极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处境,走“福利国家”的道路,减缓垄断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作用和阶级矛盾。这就是把垄断资本主义迅速转变为新政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过程。作者认为,进入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福利国家”的发展,美国经济出现了近30年的繁荣,资产阶级利润和人民生活程度都有提高,不仅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问题未提上议事日程,而且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还逐渐走向低潮。50年代末以来,所有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凯恩斯主义的政策,走上类似罗斯福新政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或“福利国家”道路。因此,本书作者认为,这个时代不再是列宁所说的“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而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
本书作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概括出两条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新规律,一是,垄断资本主义要维持其生命必然发展为新政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二是,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因其自身特殊矛盾,必然发展为比经典意义上的经济危机更难对付的“滞胀”危机。70年代中以来,各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受到这种新型危机的困扰。近年来,美国里根政府和英国撒切尔政府等力图回到自由放任主义的时代,并且取得一些成就,但还难说真正摆脱了“滞胀”危机。不过,就美国来说,由于新政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基本保证了美国人民的最低生活,因此战后美国阶级斗争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已从马克思说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变为“争取生活得更好”的斗争。这就是战后美国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出现低潮的原因。
本书提出这些新论点,是力图解释为什么垄断资本主义制度并未“垂死”,至今仍具有生命力,为什么高度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发生革命。当然,这些新论点尚有待于学术界进一步的研讨和商榷。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重新构造企业制度 建立完善市场机制
由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青年经济学会、吉林省社科院法学所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企业制度和市场制度的法学经济学研讨会”,最近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就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性问题——企业制度和市场制度,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已成为法学和经济学的双边问题,需要把法学和经济学两个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结合起来加以研究和探索。大家认为,经济学理论本身包含着民法前提,市场的正常运转是以参与市场的人具有充分的民事权利为基础的;同时,经济学原则又是社会处于经济发展和制度变革时期的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标准。近些年来,国外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分析法学就是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理论成果,也是联结双方的理论纽带之一。它们共同的特点是致力于探讨经济效益与发展等包括法律在内的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经济运行需要规范和保障。法律因素既表现为经济运行的前提条件,又表现为经济运行中的规范和结果。严密、科学、协调一致的法律可使经济的产权关系明晰化、内部组织合理化、运行过程高效化和秩序化,从而降低交易费用。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只有贯穿效率原则才能发挥法律对经济的引导和规范功效。随着我国企业和市场制度的改革,千差万别的经济生活要求以法作为价值判断的尺度,以求得统一规范的确认。这既为法学和经济学提供了认识现实问题的共同思维方式,也使得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的研究相得益彰。
大家提出,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在设计企业制度、市场制度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模式时,要兼顾公平和效率。公平和效率是一个社会的两种主要美德和最重要的价值。无论法学还是经济学,在进行价值选择时,都不能把其中某一个价值绝对化,既不能无视社会公平的要求,也不能膜拜低效率的公平。两者在价值序列中的次序是依社会需要的变化而变化的。在经济增长成为一种主要矛盾时,效率原则就应被优先考虑。在我们这样一个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提高效率应当处于首要地位。在着手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现阶段,强调这一点尤其必要。只有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进而达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我国目前的改革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就是要取缔非公平行为,保护有效率的公平竞争。
在谈到企业制度的建立时,部分同志指出,企业制度要从“两权分离”的路子上走出来,不能离开产权来讨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财产权的确立是经济交往正常化的逻辑起点,符合效率原则的财产权利体系有三个标准,即财产权的普遍性、排他性和可转移性。重新构造社会经济微观机制的核心就在于以新的产权制度来规定经济主体的交易界区,使之不能以他人或国家的财产去冒险而又不负(或不能负)财产责任。因此,国家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关系只有从混浊状态走向清晰化和具体化,企业正常运行机制才有可能建立。我国企业改革的逻辑顺序应该是:第一步,明确产权归属;第二步,国家所有权的适当调整;第三步,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和建立。
关于市场制度的建立,大家认为,只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顺利实现资源从低效率利用者手中流向高效率利用者手中。契约是实现资源合理流转的法律形式,这种形式可以减少资源流转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可以提高高效率使用资源的动机和信心,使生产和交换最大限度地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所以,完善契约制度,是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的核心。
(杨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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