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建立和发展富有活力的资金市场
周道炯
对资金市场应赋予广义的解释
建立和发展富有活力的资金市场,首先一个问题是,资金市场的内涵是什么?现在各方面理解不一样,有广义的理解,有狭义的理解。由于理解不同,影响了对实践进行有效的指导。
我认为,对我国的资金市场赋予广义的解释,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对实践更有好处。广义的资金市场是指把资金的供应者和使用者联结起来的一种交易行为,或者说是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根据信用形式的不同,广义的资金市场可以分为贷款市场和交易市场。贷款市场上交易的是一般的存贷款,由个人、企业、单位同金融机构发生货币买卖关系,交易双方保持相对固定的客户关系,交易的价格比较确定。交易市场则是许多单位、个人共同参与的交易活动,在这个市场上客户的关系比较自由和松散,利率即资金的价格往往在买卖过程中才能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可以自由转让。大家比较熟悉的证券市场、拆借市场和企业间的集资、合股等都属于这类交易市场。
为什么要对资金市场的内涵作出广义的理解,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缘由。
第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需要。资金市场是一般商品市场的发展形式,同时也是商品、技术、劳务市场等运行和实现的条件,是其它市场有机结合的纽带。没有资金这个“第一推动力”或“持续的动力”,市场就无法运转,商品生产和流通就无法组织起来。资金市场是把资金的提供者和资金的使用者之间联结起来的一种机制,它就应当既包括资金的使用者和提供者直接交易的买卖行为,即直接融资;也包括使用者和提供者不直接交易,而是通过各种中介主要是金融机构中介形成的买卖行为,即间接融资。如果把资金市场只理解为直接融资,那么间接融资就将被排斥在资金市场以外,资金市场就是不完整的。所以,赋予资金市场一个广义的概念,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将是有益的。
第二,是由间接融资的地位决定的。在资金市场中,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比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但比较起来,间接融资比重大一些,服务的面要宽一些。据统计,直接融资还不到间接融资的十分之一。当然,这是就我们的现状而言的,今后直接融资肯定要有较大的发展,这是搞活资金市场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从长远来看,直接融资占据主导地位的可能性不大。正因为如此,我们在研究讨论资金市场时,决不能把间接融资放在视野以外。
第三,是由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之间的紧密关系决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社会资金的总量是一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资金流量及比重此消彼长,密切相关。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还可以互相渗透、互相转化。比如,当证券业务繁荣起来以后,债券和股票中的相当一部分可能由金融机构所持有,从这点上来说,可以说直接融资是以间接融资为后盾的。又如,从事长期投资的银行一般以发行金融债券为主要资金来源,而购买其金融债券的大多是商业银行及其它各种金融机构,这里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交错在一起,很难分清。所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是一个相互影响的整体,在社会主义国家,更需要从宏观上协调两者的关系,进行全面平衡。
第四,是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经济机制的需要。近几年来,银行信用发展很快,目前在供应生产与建设资金的总量中,来自银行渠道的已达68.4%,即银行在社会资金分配中的比重已由过去与财政的三七开而变为七三开。尽管银行信用在社会资金分配中的比重急剧增长,但是长期以来单一计划调节的传统做法并没有根本改变,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调节作用仍然很弱,市场机制远远没有得到发挥。我们所以把间接融资纳入资金市场的范畴,把它作为资金市场的重要部分,正是要求在观念上树立间接融资的市场地位,从根本上改进间接融资的现状,发挥其固有的市场机制作用。
发挥长期资金市场的作用
资金市场有长短之分,长短期资金市场对经济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是不同的。短期资金市场对于集中资金,调剂地区、单位、个人之间的资金余缺,以解决资金的短期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有重要作用的。这是我国近年来短期资金市场获得较快发展的一个原因。但是,短期资金市场有它的局限性。它一般是解决产业结构既定前提下的资金流动的需要,不能解决产业结构不协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维护原有产业结构的作用。在产业结构合理的情况下,这种维护和促进作用是有益的,而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它可能起一些副作用,因为短期资金行为保护了不合理产业结构的延续和发展。
要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重要的是要调整投资结构,而投资结构的变动有赖于发挥长期资金市场的作用。通过长期资金市场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对于改变生产力的行业、地区布局,是有着重要作用的。我国发行重点建设债券、重点企业债券等,其目的就在于通过长期资金市场,实行资金的合理流动,促进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正因为长短期资金市场的作用各有不同,所以,两者应该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结合成完整的社会主义资金市场体系。
就我国建设银行而言,它是以办理长期投资业务为主的,对它来说,建立和发展资金市场,关键是长期资金市场。从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实际出发,长期资金市场的目标模式应当是:在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下,以专业银行为主导,有企业、单位、个人参加,运用利益驱动机制,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手段,动员和集中社会资金,使用于国民经济迫切需要的方面,促进国民经济平衡协调地发展。
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向其目标模式迈进,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要开拓直接融资市场,改革融资手段,重视二级市场的育成和发展。积极开办证券二级市场,有利于一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降低筹资价格,有利于防止债券短期化倾向,有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动和加速周转。我国建立二级市场已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国库券在内的各种债券、股票已达数百亿元,随着今后发行市场的发展,数额将越来越大。目前二级市场建立和发展的障碍,主要是债券的商品化观念没有树立起来。发行债券往往只以筹资为目的,筹到资金就完成任务。然而,如果不允许债券流通,不允许投资人有随时将资产变现的权力,筹集目的也较难达到。
因此,开办和发展二级市场,必须树立市场观念和利益驱动观念。应当允许人们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买卖各种证券;证券的价格要放开,要随供求关系自行调节。这种供求关系犹如一只看不见的巧妙的手,把价格调节得既使证券出售人不感到吃亏,又使证券购买人有利可图。这样,即使会产生一些人以此营生,搞投机倒把活动,也没有什么可怕。当然,对于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我们要通过加强管理,努力加以防止和杜绝。
谋求资金总量平衡和资金使用结构合理
当前,我国资金市场存在不少问题,例如资金价格问题,资金的条块分割、流动不畅问题,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问题。
一是资金市场的资金供求总量不平衡,资金市场吸收的资金大大低于其分配的数量。大家知道,全社会货币供应总量的增加,是通过信贷程序投入的。这几年货币、信用超投放,主要是由于:财政向银行透支数额较大;随着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但支出没有都放下去,由国家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无力全部负担,只能用银行贷款弥补预算不足;流动资金改由银行一家管理以后,国家基本上不再增拨流动资金,企业自筹流动资金又很少,这就把供应大量流动资金的任务压在银行身上,大大超过信贷承受能力;银行对信贷资金控制不严,银行信贷资金预算约束软化,等等。总之,宏观上没有平衡协调,资金出现超分配。
我国资金市场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资金的流向或资金的使用结构不合理。资金市场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要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和实现资金的合理流动,使资源和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以取得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尽管近几年来,在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资金融通网络,使资金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投资主体之间实现一定的流动。但是,资金市场的机制和职能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资金市场促进和实现资金合理流动的目标也远远没有达到。从间接融资来看,目前国家把一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信用资金当作国家预算资金来使用,从而使本来应当具有的信贷调节的各种杠杆和机制作用削弱了。从直接融资来看,由于过多的行政干预,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使一部分债券发行困难重重,阻力很大。由于分配任务的“一刀切”,对于需要支持和发展的企业,一方面国家支持它发行债券,筹集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国家又要它拿出大量资金购买债券。其后果是,这些急需支持和发展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许多不是表现为资金净流入,而是表现为资金净流出。
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入手。首先是要采取断然措施,有效地控制投资和消费两个膨胀。从资金市场自身来看,应当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第一,正确理解信用资金。一些同志认为财政和企业的钱是死的,是有数的,而银行的钱是活的,无数的,它可以无限地创造出来。无疑,银行是可以创造信用的,但这是有限度的。银行投放的货币量(广义)要同商品流通总量相适应。如果不适应,而是超过它,就会形成社会总需求的扩大。而且这种扩大带有更大的危险性。因为财政赤字是摆在明处的,而信贷超投放却不是一下子就看得清楚的。其次,要认清财政资金同信用资金的差别。不要以为不管是财政资金还是信用资金,都是国家的资金,国家都可以无区别地加以使用。因为信用资金与财政资金性质不同,财政资金通过税收征集,无需偿还也不一定要增殖;而银行的信用资金来自千家万户,它具有偿还性、增殖性、周转性、风险性等特点。财政资金可以通过财政预算和国家计划进行直接分配,而银行信用资金则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信贷资金成为平衡和调节市场需求的强有力因素。
二是推进体制改革。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旧体制调节和控制功能不断弱化,新体制还没有全面建立,这就带来了许多问题。在投资体制方面,中央、地方和企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没有划清,国家直接管理投资过多;投资的宏观管理在直接的行政手段逐步减弱以后,还没有建立起对大量预算外投资实行有效宏观引导的新途径;投资行为责权利脱节,投资决策不承担风险,花钱不承担责任,财政资金、信用资金没有划清界限,财政、信用、企业资金使用约束软化,等等。从银行和信贷来说,近几年我国金融体制作了很大的改革,建立了中央银行制度,但是,中央银行的调控系统还没有健全起来,目前还主要依靠运用直接的行政手段;资金市场的机制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专业银行也没有实现企业化,缺乏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等等。这些都说明,只有不断推进投资体制、金融体制、财政体制、企业体制以及政治体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才能使我国的资金市场日臻完善。


第5版(理论)
专栏:报刊文摘

  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认识上的三次突破
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建国后史学界曾发生过三次重大论争,其焦点是:剥削者、压迫者作为一个阶级,是否参与了历史的创造及其在这种创造中应占有的地位。
在中国近代史学史上,把剥削阶级、帝王将相排除在外的历史创造观,并不是30年代后期的“舶来品”,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的传统史学开始之初就萌芽了。李大钊的某些论述说明了这一点。抗日战争时期,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原本就存在的偏差又得到了发展,这集中地表现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农民动力论”上: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及其起义才是创造人类历史的动力。把封建剥削阶级排除在封建历史的创造者之外,是“农民动力论”的根本缺陷。在这一理论指导之下,历史研究还在解放前就出现了一种被范文澜概括为“片面反封建”的倾向。这种倾向在1958年的“史学革命”中走向了极端,这直接导致了60年代初围绕着历史主义所展开的论战。
历史主义论战实质上是如何看待封建历史的创造者问题的论战。翦伯赞等历史主义的倡导者提出要历史地看待封建历史的创造者,要承认封建剥削阶级、脑力劳动者对历史的推动作用,要承认在以往“以各种身份出现的劳动人民都是在被剥削被压迫的情况之下参加历史创造”的这一基本事实。这些论点的提出,是对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历史创造观的第一次突破。但是,翦伯赞等人虽想解决封建社会历史的创造者问题。“农民动力论”又紧紧地束缚着他们。而历史动力问题的讨论则是关于“农民动力论”本身或是或非的讨论,这是继历史主义论战之后,对流行历史创造观的第二次突破。通过这场讨论,愈来愈多的人接受了下面两点意见:(1)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创造者问题上,将近半个世纪来占统治地位的“农民动力论”,确确实实需要用历史实际重新检验;(2)“反攻倒算论”深合“农民动力论”者的本意,必须予以清算;“让步政策论”也是一种“左”的理论,应该重新认识。历史动力问题的讨论,企图回答谁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创造者;但是,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一些论者又明显受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一般命题的局限。近年来,黎澍连续撰文批评这个源远流长、影响深广的命题,实现了建国后对历史创造者问题认识的第三次突破。黎澍关于这个问题的许多论点,是对多年来在史学界起支配作用的伦理史观的克服与超越。唯物史观传入中国以后,在东方的文化背景下面,被它的某些接受主体选择、变换、重新创造,结果,在一些人头脑中,无产阶级历史观被伦理史观悄无声息地取代了。在伦理史观的左右下,剥削阶级特别是地主阶级因其剥削而被从历史创造者的队伍中驱逐出去。黎澍的论点表明,唯物史观正在向自身复归。
但黎澍的一些论点又是很不彻底的,以致于不能最终解决历史创造者问题。在他看来,生产的历史是由劳动者创造的,此外的历史是非劳动者创造的。撇开阶级剥削谈论文明时代生产历史的创造,是他这个论点的缺陷所在。而在以往的文明史中,生产的发展主要是由阶级剥削本身推动的,生产的历史是劳动者阶级与剥削者阶级共同创造的。
(摘自《文史哲》1988年第1期王学典的文章:《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的讨论》)


第5版(理论)
专栏:

  文化建设的镜子
——《上海文化年鉴》读后
朱红
文化建设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及意义已日益受到社会的注意。自上海开展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研讨以来,搞好文化积累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的一致要求。一本地方性的文化资料工具书——《上海文化年鉴》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装帧精美、图文并茂的《上海文化年鉴》(1987年本)以130万字的容量,全面、详尽地记载了上海在1986年特别是上海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以来文化建设各个方面的新成果、新进展、新动态。《年鉴》通过对上一年文化事业发展的记录,充分展示了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积极进行对外文化交流、发挥两个扇面的功能,从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崭新面貌。
《年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各个方面,还触及到风俗民情、旅游、宗教、园林、建筑这些被学者们称为“亚文化”的领域。在这里,人们的精神文化和形象文化,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而对那些“俗文化”、“有形文化”,则重在文化意义的考证。例如“建筑”一栏,一幢大厦有着一个时代和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使编者感兴趣的不仅是全市住宅建筑竣工面积,而是作为不同历史时代建筑风格形成的上海城市建筑的文化表征。把上海市民的婚、丧、嫁、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反映,其目的也在于通过这些普通现象,真实地映现上海人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结构。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沿海城市,近代以来作为全国最大的通商口岸,是经济贸易、科学文化的中心之一。“五四”运动以来,许多志士仁人为上海的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建国以来,上海的文化事业经历了风风雨雨,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化建设从投资到规模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了真实地记载这段历史过程,《年鉴》在“新闻”、“出版”、“文学”、“电影”、“戏剧”等部类,分别追溯了自“五四”运动以来的历史。在“卫生”、“科技”、“体育”、“风俗”等部类,回顾了建国以来的发展历程。在“附录”里,辑录了上海文化大事记(1840—1919),同时,登载1919—1937年间在上海文化各界作出卓越贡献并有广泛影响的历史文化名人,给读者提供了从纵向了解上海文化发展的线索和角度。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用法律手段反对官僚主义行为
孙常兰、应尚之在《世界经济导报》(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发表的《用法律手段反对官僚主义行为》一文中指出:同官僚主义作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而且不同时期对如何斗争还有其不同要求。为了解决党风不正问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制定颁布了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代表的许多制度和规章,它们虽然对恢复党的传统和增强战斗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党员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却仍屡禁不止。这就说明,传统的办法——“整风运动”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反官僚主义斗争的需要,现在所急需的是从人治走向法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章,并改革强化其监督执行机构,真正运用法律手段反对官僚主义行为。作者建议:我国《刑法》应尽快增补一条“以权谋私罪”,明文规定凡国家工作人员或党员干部,为谋取私利,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方便,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挥霍、侵占国家的和集体的资财、设施等,必须处以刑罚;并迅速制定颁布符合我国国情的《反官僚主义特别法》,作为我国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由国家这一特殊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从而真正建立一个同官僚主义相抗衡的稳定又强大的斗争机制。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要重视对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流派和党派的研究
吴耀辉在《国际共运史研究》第一辑发表文章说,把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流派和党派列入共运史的研究对象很有必要。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流派代表人物的理论观点,就其主要方面来说是错误的,但不应否定其中也有若干真知灼见。马克思曾高度评价蒲鲁东的《什么是财产》,说它“起了划时代的作用”。
作者指出,我们也不能认为马克思主义一旦产生,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流派和政党都成了“反动的一帮”。实际上他们往往属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要求社会进步的政治力量,“也在努力研究与宣传社会主义,努力为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不道德、不合理现象,直至实现社会主义而斗争”。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苏联理论界重新讨论农业集体化问题
苏联作者B·达尼洛夫在《真理报》发表《农业集体化的渊源和教训》一文,对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的苏联农业集体化作了全面的历史回顾,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意义的观点。
作者通过对集体化过程的阐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集体化是在不顾农村极端贫困、仍旧采取手工劳动的情况下,违背十五大决议,在面临收购危机的形势下,把加速集体化“作为解决粮食问题的手段”提出来的,它“超越了合作化的初期阶段”,“打断了集体农庄前各种农业合作形式的发展”,是未经过中间阶梯,“从小农经济向大农业的直接过渡”,因而造成了集体化过程的严重困难。加上为快速实现全盘集体化所采取的种种行政强迫手段,又“引起了许多地区农村的群众性骚乱,甚至发展成反对集体农庄和反苏维埃的运动”。之所以发生这一切,究其“主要根源”,是破坏了列宁关于合作化要坚持自愿原则的著名指示,是社会改造的速度大大超越了技术装备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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