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2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潜流透视
实行劳动合同制,给企业带来了活力。但也出现了一些合同制工人违约擅自出走现象。我市劳动部门1987年对本市13家企业2700多名合同制工人调查发现:自1984年以来,已有100多名合同制工人不辞而别。这种现象已成为我市劳动力非正常流动的一股潜流。
    出走——弃工经商
“我身体差!”一些人以此为借口连续“旷工”几个月,他们的行动一般都得到家长的支持。像这样因“身体虚弱”而出走的合同制工人,占我市已出走的合同制工人的半数。但我翻阅这些“出走”者的体检表时发现,其中确实有身体不好的,但大部分人在“健康状况”一栏内均写有“正常”的字样。
出走青工中不乏弃工经商者。我市机床厂有位合同制工人,1984年进厂,1986年10月忽然不来上班。一周后,他的父亲来厂说,儿子受到流氓威胁,已到外地避风。厂长闻之,边安慰那位青工的父亲,边报告市公安局。数月之后,那位青工仍“不敢”回来。后得知,在厂方为他的安全奔忙时,他正在广州做生意。某厂一位青工更干脆,两个月病假条一递,不管批准与否,就到上海赚钱去了。
比起以上二位,青工小杨有所不同。他1985年考进一家大厂后,因嫌工种单调、无技术,便到另一个厂去搞技术活,目前月收入比原厂少,劳动条件也差。我见到他时,他毫无悔意地说:“将来没技术吃不开”。
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我在采访一些出走者时发现,劳动合同似乎在他们眼里“不过形式而已”。有的说:“反正到哪里都是干国家的事。”因而他们走时事先“不告诉”,心里很“坦然”。厂方对于自行出走的合同制工人,难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
    出走——不堪受气
合同制工人擅自流动,直接受害的是厂方。但厂方是否毫无责任呢?
《暂行规定》也强调: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但不少厂家对此不以为然。青工小潘回忆:“签合同时,我正在当班,车间干部手拿一叠合同,让我‘签名’,当时我和另几个青工就在合同上签了字。”难怪有的青工说:“我签订合同时无所谓,走时也无所谓。”
有些企业干部对合同制工人“另眼看待”,使一些合同制工人“负气而走”。青工小徐,1986年考进一家工厂当挡车工,师傅们夸她勤奋、手脚快。1987年4月,她突然不辞而别。最近,我见到她,提起这事,小徐忿然说:“当挡车工,再苦再累我都不怕,可就是受不了别人的歧视。”她诉说,进厂后,值班长待人态度粗暴。有次她眼角膜碰伤,请假时,那位值班长说是假的,并说:“不想干,就回去。”多次受气,小徐便不辞而别。
《暂行规定》指出,合同制工人“保险福利待遇低于原固定工人的部分,用工资性补贴予以补偿。工资性补贴的幅度,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的15%左右。”但是,我见不少企业未执行这项规定。据说是怕执行了这项规定,固定工“有意见”,于是就采用了合同制工人的15%工资补贴不发,3%退休养老金由企业代交的办法拉平。这种做法,显然损害了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制工人出走,不能说与这种做法毫无关系。
    出走——带来麻烦
我市劳动部门也有他们的一番苦衷。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擅自离职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劳动服务公司不发待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两年内不予介绍就业。但劳动部门执行起来却有很大困难。
我市目前就业渠道主要有全民、集体、个体企业等,就业者选择余地大。近几年招工报名人数一般大于待业人数。1986年底,统计待业人数只有200多人,而1987年招工报名却达3000多人,其中不少人就是重复就业的出走者。有的招工单位未向劳动部门报告,劳动部门又无力核实报名者的情况,“两年内不予介绍就业”成了一句空话。有些合同制工人擅自跑到一个新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后,新单位才来告诉劳动部门。既然“生米做成熟饭”,劳动部门也只好“从宽处理”。有一些合同制工人“脚踏几只船”,一旦考上比原来好的单位,立即弃旧攀新。擅自离职者根本不需要待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
再来看看直接受害的厂方。厂方每招一批合同制工人,一般首先要花一定的人力财力去培训,工人的技术熟练之后又一走了之,工厂前功尽弃。合同制工人往往走的突然,时常使厂方措手不及。有家工厂的一个车间,1984年以来擅自出走的合同制工人达22名,给生产管理带来很大麻烦。造成的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更不是小数目。有几家企业的工劳科长说,如果要算损失,一个合同制工人出走使企业蒙受的损失,以钱计算至少达四位数。更令企业担忧的是,个别人擅自出走,已在合同制工人中产生了不良的连锁反应。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厂方受了损失,却对出走者奈何不得。问起原因,好几家企业工劳科长叫苦道:“走了就走了,你无法对他们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因为合同制工人走后,工资、行政等关系自行脱离,经济制裁无从下手,行政除名,是他们求之不得的。另外,如果想追究,厂方必须做大量调查工作,况且企业和个人打官司总觉“不大光彩”,于是只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劳动力既有流动性,又有相对稳定性。劳动合同制能够促进这种流动性和稳定性的统一。但合同制工人擅自流动,客观上破坏了劳动力的相对稳定。
安徽安庆日报社 丁巍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新风集

  山区需要这样的司机
我县合涧乡石板沟、庙平两个村子,位于太行山的深山区。过去,这里交通很不方便,群众到10公里外的合涧集做买卖,全靠人背肩挑。现在,这里虽然修通了环山公路,但因公路修在崇山峭壁,司机们嫌路险山高,操心费油,出力不挣钱,不愿在这条路上跑运输。
1985年,合涧乡刘家洼村的张宪法搞起了个体运输业,他不顾山高路险,为山里的群众拉货送货。3年来,石板沟村有40多户农民盖了新房,所用的水泥、砖瓦、砂子等建筑材料,全是张宪法送进山里的。这个村群众每年的用煤,还有流河水村杨加锁办的山楂罐头厂出入的物资,都由张宪法包拉包送。有时群众用车,只要捎去一个口信,他就按时出车送货。山区多产柿子、山楂,这些山货,季节性强,容易烂。张宪法想方设法将货及时运出。去年10月31日夜,他原定往黑峪沟送煤,再到石板沟拉柿子下山,可是刚到黑峪沟,汽车出了故障。他怕石板沟的乡亲们着急,连夜修好车上路。当他赶到石板沟时已是凌晨4点。他不顾寒冷、饥饿和疲劳,亲自把柿子装到车上。当山村群众被汽车的马达声惊醒,起床准备帮他装车时,他已经驾车起程了。
河南林县大众煤矿 房海林 房琐林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办理结婚登记定要买国库券吗?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的一个同乡要办理结婚登记,本来在他居住地有关部门办理就行了,可他却要回老家办理。因为在他老家办理结婚登记,只要购40元国库券;而在他居住地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却要购120元国库券。在这个地方,一些未到结婚年龄的,只要多购国库券,有关部门也给他们办理结婚登记。请问:这样办理结婚登记对吗?
            湖南资兴矿务局杨梅山煤矿 刘许生
刘许生同志: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没有被禁止结婚的疾病,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可以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人,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给予办理结婚登记,不应有任何其他附加条件。现在,有些地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硬性规定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认购一定数量的国库券。这种做法违反婚姻登记办法和中央关于推销国库券的有关规定,应当纠正。
婚姻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而不能到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应给户口不在本地的人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不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是不应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更不应给不到法定婚龄的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报法律顾问团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对话”一词不宜滥用
“对话”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有二:一是小说或戏剧里人物之间的对话,是文学艺术的一种专门术语;二是指一向没有联系的国家政府之间的接触或谈判。可见,这个词具有特定的内涵,使用也是有讲究的。
近年来,“对话”一词的外延在扩大,运用范围也比过去广泛多了。但是,使用“对话”一词,必须注意对话者的身份,切忌不分层次,不分对象,随意使用。例如国家和军队高级领导人,以平等的态度和民主交谈的形式,与普通干部、战士、群众面对面地交流思想、解答问题,就可称之为与干部、战士、群众“民主对话”。因为这在古往今来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用“对话”一词是比较贴切的。但是一些基层单位,为了赶时髦,把同级与直接的下级之间、一般干部与朝夕相处的群众之间交流思想、解答问题、座谈讨论,也称为“对话”,就有些生搬硬套了。这样,让人听起来感到不那么亲切、实在,甚至无形中会疏远了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的正常关系。在这些场合,还不如使用“谈心、交心、研究、讨论、解答问题”等朴实易懂的词语为好。
      江苏南京市 阮仁良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层层下发《决定》有何必要
领导机关和上级部门,为了推动所属下级单位学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的活动,下发个决定或通知,本无可非议。可是,目前有的机关和部门却以此来跟形势、装门面,层层下发《决定》。
某厂一女工事迹感人,于是一连串号召向她学习的决定下发了,先是这个女工所在工厂的妇联、工会、共青团、民兵组织和党委相继下发决定,随后本系统和本地区的各对口单位及上级部门的学习决定也纷纷出台,前后竟有八九个之多。这么多的决定,大多是一个面孔、一副腔调。而下面则经常形成几个群众团体和部门重复活动,相互争人的局面。对此,群众很有意见。
这样做,既耗费人力,不利于基层的正常生产和工作,也给群众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政出多门、层层下发决定的工作方法,应该改一改。怎么个改法?依我之见,应由地区性的综合部门牵头,做到统一组织、减少层次、联合下发文件,以免许多部门层层重复下发。这样,人们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可以下到基层多办些实事!
           辽宁大连市金州区农校 刘德维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歌声鼓声马达声 教师何时得安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中学教师楼南不足二十米处,是一家营业性舞厅。教师楼以北五十米处的两栋教师平房住宅之间,是一座锅炉房,距平房不足十米。营业性舞厅终年不分寒暑,每天夜里早则十二点钟,晚则到次日一两点钟,喧闹的鼓乐声、伴唱声不绝于耳,有时震得教师楼咯咯作响。北面锅炉房的电动机的轰鸣声,数十米外都吵得人不得安宁。
这个教师住宅院的上百名中小学教师,白天授课,晚上还要备课改作业。这样的噪音干扰,不但严重影响了教学工作,而且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这个舞厅和锅炉房,是去年才建成使用的。真不知这些建筑的主人们,为什么不想一想教师的利益。
     新疆石河子 焦施生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生活设施无人管 居民忧愁何日解
有一套较宽敞的住房,对北京的居民来说,是一件喜事。然而,住在朝阳区安华西里一区几幢高楼的居民们,搬来半年,却未感到乔迁的喜悦:
煤气不通。有煤气罐的人家,每次为换煤气要用自行车驮着罐,顶风骑几个小时。没有煤气罐的住户,日常生活就更加困难了。
治安太差。这几幢楼,在短短几个月里,连续发生盗案四五起,有的盗贼竟行凶抢劫,闹得居民心神不安。
户口上不上。住户每月领粮票、买粮食、买鸡蛋、买肉等都要跑到原户籍所在地几趟。
电梯常坏。两部电梯坏了一部。剩下的一部电梯又常坏。老人和幼小的孩子们有时被迫爬十几层楼。
垃圾成灾。楼内的垃圾通道堵塞无人掏,楼外的垃圾无人管、无人运。
时常断水。断水事前不通知,住户做饭的时候只得端着锅、提着壶四处找水。
还有,不通邮,近处没有公用电话,没有“五费统收”(房租水电费要住户自己算、自己收、自己交)等等。
这几年,北京住宅建设发展很快,这是值得庆幸的。但是,百尺竿头,应该再进一步。有关部门应该关心一下乔迁居民的生活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郑必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