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3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编者按:本报群众工作部对每天收到的各地读者来信,除部分选登在读者来信版和内部刊物外,其余的都转给有关部门处理了。刊出及转出的来信,结果如何呢?这是广大读者非常关心的事情。
这里,我们集中刊登几封反应信(以往本版也陆续刊登过一些),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对待群众的批评、建议,态度是各不相同的:有闻过则改、严肃查处的(这是绝大多数),有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有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也有指责谩骂、打击报复的。
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你们那里做得怎么样?对待群众的意见是否重视?只凭自己说不行,最好请群众监督。
他们谩骂写信人
我们署名“郑风”写的题为《三河县供电局敲国家竹杠以肥己》的来信,在1987年12月16日你报第五版刊出后,局里广大干部职工很受鼓舞,都说党报讲出了我们的心里话。但供电局的个别领导和与此事有关的人却如坐针毡,在来信见报的第二天,就对揭发人进行揪拽、质问和谩骂。我们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是极不正常的,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这件事进行严肃处理。
河北三河县供电局 九名干部、职工
调查附记
1987年12月30日,记者来到三河县供电局,了解了“九名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结果证明他们讲的情况基本属实。
12月16日本报刊登了“郑风”的批评信后,第二天下午4点多钟,三河县供电局财务股股长刘德仓气冲冲地来到供电局工会办公室,揪住工会干部、写信人之一梁国才的衣领质问,并辱骂在场的副局长田玉书(提供情况人之一)。紧接着,工会主席陈丙银也破门而入,对田玉书、梁国才肆意谩骂。刘德仓从工会办公室出来,又在走廊里大骂了一阵子。
三河县供电局少数人谩骂来信人事件发生后,分管纪检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王宝山要求供电局负责人正确对待报纸批评,今后若再发生类似事件,情节严重的要处理。县纪委还要求供电局负责人,立即将此意见传达给股长以上的干部。
本报记者 王永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催促

为何不对以权谋地者严肃处理?
1987年9月9日你报第五版刊登读者来信《一边乱占土地,一边介绍经验》及记者的调查汇报《耕地减少,“经验”何在》,其中批评了我县原副县长、现任县政协主席林力勤和原县委副书记、现任县委顾问李有春,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以权谋地建私房的错误,县里群众看报后议论纷纷,认为报纸的批评触及了我县的老大难问题。
但是,见报至今已4月有余,仍不见对他们进行处理。虽然省纪委来人过问了,市纪委也派人作了调查,但除要林力勤交了几千元超建筑面积的罚金外,其他任何问题都未触及。究其原因:一是与林力勤同病相怜者庇护,他深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所以千方百计地为林力勤开脱;二是林力勤的几个老上级的袒护。他们为林力勤四处说情,反复地请纪检部门手下留情。县领导人以权谋私,又长期得不到处理,群众意见很大。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于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能姑息养奸。”为此,我们再次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尽快对林力勤和李有春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湖南新宁县金石镇 群众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白水岭保护区乱砍滥伐林木严重
海南有关部门对责任者处理太轻
1987年9月26日,你报第五版刊登题为《白水岭自然保护区乱砍滥伐案拖了两年,现在还是“继续调查”令人费解》的读者来信及记者的调查附记。10月22日,中共海南行政区党委对这一案件的主要责任者作出处分决定:撤销罗卓能的吊罗山林业局党委书记职务,并建议行政上由局长降为副局长。直到11月20日,海南行政区林业局才在吊罗山林业局科长会议上宣布了这一处分决定,但仍让罗主管生产。如此重大的乱砍滥伐案件就这样轻率地处理了。
据广东省和海南区联合调查组1987年5月统计的数字,从1985年10月至1987年4月,白水岭自然保护区内约有1920亩林地遭受严重破坏,1623立方米优质木材被滥伐。按照广东省林业厅、公安厅(1984)第423号文件关于“滥伐木材40立方米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200立方米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应立专案侦查”的规定,这一案件显然属于“特别重大案件”。罗卓能身为局长、企业的法人,却知法犯法,监守自盗保护区的珍稀树木,破坏濒于绝迹的原始热带雨林。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森林法。为什么海南行政区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难道局长就可以例外吗?
由于罗卓能擅自做出乱砍滥伐保护区资源的错误决定,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评置若罔闻,一而再、再而三地指示工人砍伐林木,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尽管如此,海南行政区有关部门不但不追究罗卓能应该承担的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反而让他主管吊罗山林业局的生产,这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吗?
广东海南日报社 蒋备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一条建议引出保险车铃问世
1986年初我给你报写信反映:目前使用的自行车铃容易丢失,以致许多骑车人在进商店或家门前,不得不把车铃盖拧下来。有的人嫌这样做太麻烦,干脆不安车铃,这就为自行车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在信中,我建议有关部门设计一种使用方便,不易拆卸的保险车铃。
不久前,苏州自行车配件厂技术科给我来信说,你报将我的信转给轻工业部后,引起轻工部领导同志的重视,他们将信转给了江苏省自行车开发公司。去年10月15日江苏省自行车开发公司委托苏州自行车配件厂参考我信中的建议进行研制。经过一年多时间,这家工厂终于研制成功,通过了省级技术鉴定,并申报了专利。这种保险车铃现已批量生产,不久将投放市场。内蒙古驻军 黎贤国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严防宰杀耕牛之事再次发生
去年十月,我县两位同志给你报写信,反映县食品站不管是老牛、残废牛还是耕牛,只要买到手就宰杀出售。他们担心这样搞下去会影响农业生产。你报将此信转给湖南省领导部门以后,从省、湘西自治州,到凤凰县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批示,要求尽快核实。
经查,我县食品站近几年来根据市场需要,增加了牛的经营数量。所宰杀的,主要是残废牛和老牛。通常,食品站买到耕牛后,都尽量和当地农民的老牛交换,因此,尽管牛的宰杀量逐年增加,全县耕牛的数量并未减少。但是由于这几年放松了对所购牛的检验,也杀了一些役耕正当年的牛。这个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目前,食品站的上级部门县水产公司已采取了措施。经营牛的个体户,将由区、镇、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以防止发生宰杀耕牛的事件。
湖南凤凰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陇县邮电局认真查错
我写的反映陇县邮电局投递差错的信件,你报通过邮电部转给陇县邮电局后,这个局的领导同志十分重视。他们在收到信的当天就派两名同志核实了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找到我征求意见,并做了自我批评。第二天,他们又召开会议,认真检查了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提高投递质量,杜绝差错的具体要求,并扣除了事故责任者20元奖金。
陕西陇县广播局 松洁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北京科技出版社领导闻过自责
我去年10月底给你报写信,对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初中语文自测题及解答》一书中汉语拼音字母的书写和四声的标注出现的错误提出批评。你报将信转给这家出版社后,我11月底收到了这本书的主编刘孟刚的来信。信中说:“我未负起主编的责任,因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12月初,我又收到出版社傅亿伸社长的函件:“你的批评不过分。我社公开出版的图书,应由我社承担责任。我社责任编辑和审稿人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理。作为出版社社长的我更有责任,现在诚恳地向你和孩子们做检讨”,“现正值年终,都在总结工作,你的批评信件是我们检查、总结工作的好教材。我们感谢你”。
收到这两封信后,我和我的学生们无不为之动情,肃然起敬!
出版社社长和书的主编勇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读者批评,这正是出版社的希望之所在!有错不可怕,可怕的是“背着牛头不认赃(账)”!在此,我们希望那些只顾“揩油”,不管质量的出版部门,学一学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知错认错的精神,为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山东胶州里岔乡中心
中学教师 冰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信息市场编辑部有人指责批评者
1987年9月7日我给你报写信,反映深圳信息市场编辑部利用广告骗钱的问题,并附寄了《信息市场》广告中介绍的A—7软件资料的复印件。你报将我的信转出后,12月22日,我突然收到一封用信息市场编辑部信笺和信封寄来的既无署名,也无公章的信。
这封信指责我向你报反映情况是“胡来”,“影响他人工作”,是“自找麻烦”。还说:“正好最近我部有许多公关人员去梧州出差,届时定去拜访你,见识见识你。”信中还说,你要退款就要写“保证书”,保证今后永远不从事信息服务或指使他人从事信息服务。坦率地说,原先收到他们的所谓A—7软件资料后,我把它束之高阁,也从来没有“指使”过他人搞信息服务。不过我倒请一些同志看过这份所谓的A—7软件资料,他们都认为该资料没有什么价值,说我花25元钱买了一张废纸。如果信息市场编辑部在广告中明确地讲明此资料搞的是什么新产品,技术转让费多少,我们经过充分的考虑,可干则干,不可干则不干。即使花了一笔转让费,自己由于种种原因搞不成,也毫无怨言。但是,像他们这样“隔山估牛”,只以A—7软件“本少利大,人人可搞”为诱饵大赚其钱;我们收到所谓A—7软件资料才知道是叫人去搞信息服务。这样作广告本来动机就不好,而当读者提出不同意见要求退款时,他们竟如此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实在叫人难以接受。
广西梧州市制线厂 梁秋湄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油盐酱醋太难买
烟台市民食无味
在我市一些副食店里,常常可以看到一些顾客拎着空油瓶悻悻离去。原因不外是:花生油“冻”了,抽油器坏了,汽车坏了进不了货……归根结底是天太冷。别的不提,强调油“冻”了而不供应实在说不过去。照此推理,寒冷的黑龙江居民就得半年没有油吃!
我市有600多公里的海岸线,自古就富渔盐之利。然而,现在我市一些副食店里有时却见不着食盐。原因是市区的主要食盐生产供应地区改成了养虾池,食盐产量减少了3000多吨,现有的两个盐场也因经常停电,加工不出盐来。
芝罘(音fú)区内有酱油厂,但消费者反映瓶装酱油不好买,散酱油又清淡如水,群众意见很大。据厂方说是现有设备太落后,产量低,满足不了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副食店里也没有本市产的食醋供应!厂方说是因为副食店嫌利润低,不愿经营,副食店说是厂家供货太少。孰是孰非,难以分辨。
油盐酱醋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只要领导部门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并不十分困难。这里面既有生产及经营方面的问题,也反映出管理体制和流通环节上的缺陷。领导机关服务工作没有做好,是否也是个重要原因呢?(目前,烟台市的油盐酱醋供应是否已经好转了?如果还是读者所反映的那种状况,市里要赶快采取有效措施。——编者)
山东烟台电视台 张晋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硬扣居民补贴款
怀远集资办教育
去年十二月一日,我县城关粮站贴出一份发放下半年肉食补贴的通知说:“接县政府办公室十一月十五日通知:城关居民每人捐资三元作为教育经费,统一从肉食补贴款中扣回。”居民看后议论纷纷。
猪肉价格放开后,国家为关心群众,给予肉食补贴,这无疑对安定人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我县却一再从居民的肉食补贴中扣款。去年他们以办教育为名扣每人三元,今年又以同样办法扣款。我并不反对群众捐资办教育的主张,问题在于必须是群众自愿捐赠。采取扣补贴款的办法,不仅失去捐资办教育的意义,而且影响也不好。硬性从居民的肉食补贴中扣款,群众怎能没有意见呢!
安徽怀远县商业局
王田生 吴明志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新风集

追肉记
1987年11月24日上午,我县丰登坞镇农贸市场,熙熙攘攘,肉案前围满了顾客。
个体屠宰户韩立安这天宰了两头猪,不一会就卖出去一头。当他刚把第二头白条猪放到案子上时,听见一个人喊道:“师傅,我要一扇多少钱?”韩立安喜出望外,连声说:“少算点,你老是哪庄的?办啥事啊?”“我是小铺的,给儿子定亲。”“好,好。”他们议好价钱,连骨卖4.2元1公斤。韩立安当即把白条猪劈开,把硬扇给了他,买主付了款,高高兴兴地提着猪肉走了。
这时另一名顾客要买1公斤肉,韩立安麻利地给他片下一条,拿起来刚要称,突然发现瘦肉上边有几个米粒状的东西,他脸色刷地白了!心想,这是头米糁猪!自己赔个二三百元是小事,顾客买去吃了,后果不堪设想。虽然自己事前不知道,兽医站检疫时也没检验出来,可现在我知道了还卖,就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呀!他庆幸自己刚才多了一句嘴,虽然没问买主的姓名,可总算知道买主是小铺的。韩立安赶紧收拾案子,把还没卖出去的半扇猪肉送回家,立即跑到丰登坞医院,找到管卫生防疫的大夫,说明情况,并要求大夫帮他找回售出去的那扇猪肉。大夫说:“好吧,我马上和你去。”韩立安又来到丰登坞供销社借汽车去追肉。
供销社的领导同志慷慨地给韩立安派了车。车跑了10多公里,来到了小铺村。买主见韩立安等人来了,不知出了什么事。韩立安指着还没下锅的肉说:“大哥呀,我卖给你的这肉是米糁肉,人吃了会闹病的,我把钱退给你,这肉我拉回去处理。”
当天下午,丰登坞医院的大夫帮助韩立安把两扇猪肉都烧掉了。韩立安一算帐,损失了250多元,可他却庆幸自己没有给买主造成不良后果。
河北丰润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王世丰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铺路工程望“神树”却步!
我县汤沟镇丰乐街道的铺路工程,不久前结束在一棵被砍倒7年之久的红杨老树附近。铺路民工谁也不敢碰一碰这棵老树。负责修路的有关部门悬赏50元,也没有人敢挺身而出。结果,这条街道比计划少修20米。
据说这棵树已有400多年历史,高约20多米,树身直径约1.5米,原生长在汤沟酱制品厂内。这家酱厂的厂址是清代道光11年修复的水王庙旧址。老树加古庙,本有一层神秘色彩,加上一位当年曾经参与指挥砍树的干部第二年偶然得病死亡,便被一些信奉鬼神的人说成是“报应”。于是,这棵红杨老树就成了碰不得的“神树”。每逢农历初一、十五,求神者络绎不绝,香客至今不减。
如今,一堆枯萎僵硬的树干摆在那里,无声地威慑着许多人,而群众却在等着看:这场人“神”之战,究竟谁胜谁负……
安徽枞阳县广播电视局 李应春
这是一件荒唐而又真实的事情。读后不免让人感到可悲可叹。悲叹之余,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望各位读者深思。——编者〔陈封雄 配画〕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白潭乡棉花加工厂克扣工人工资
去年7月,我乡棉花加工厂与从各村招来的百余名季节工签订合同,每收购50公斤籽棉,给工资1角2分。不久厂方单方面改为每50公斤给1角1分,工人反对也无济于事。收购期间,工人加班加点,到9月15日,共收购籽棉600万公斤,如按每50公斤1角1分算,工人也应得1.32万元。9月18日厂里发薪时,厂方突然宣布扣除30%的棉包费、绳费,一次就扣去近4000元。就这样,剩下的钱仍不发给工人。9月19日,厂里宣布按记工天数每人每天4角发钱。可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大部分时间没人记工,工人中记工最多的仅10多天。这样一来,仅发给百余名合同工几百元工资。我曾多次向乡政府反映此事,但几个月来一直不见处理。给报社写信,厂里、乡里拒不盖章。
河南扶沟县白潭乡棉花加工厂 孙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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