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为编纂社会主义时代新方志而开拓前进
  ——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986年12月22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 曾三
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酝酿已久,经国务院同意,今天正式开幕。这次会议的目的是:积极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落实国家第七个五年计划第二十七章对地方志工作提出的要求,提高认识、明确方针、加强领导、制订规划,推动全国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为“七五”期间开创修志工作新局面创造条件。现在,我就六年来修志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我们面临的任务以及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等问题,谈几点意见:(一)
我国纂修地方志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旧志遗产十分丰富。宋元以来所修方志,保存至今的有8000多种,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贵财富。建国以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央领导同志都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同志早在50年代就倡导编纂新地方志。1958年前后,许多省、市、县曾经开展过修志工作。在周恩来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曾正式建立了地方志小组,负责推动全国修志工作。但由于当时存在的“左”的影响,修志工作很难沿着正确轨道前进。“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修志工作被迫中断。粉碎“四人帮”以后,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们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1980年4月,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胡乔木同志提出:“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1981年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1983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经中央批准恢复工作。与此同时,许多地方相继建立起编写地方志的专门机构,逐步开展了修志工作。为加强领导和推动修志事业的发展,1984年8月,中央领导同志对地方志工作作了重要批示。1985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并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对地方志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正是由于新编地方志适应时代的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由于中央领导同志的关心,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在短短六年时间,编纂新方志的工作取得迅速的进展,成绩显著,形势喜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修志工作的专门机构。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起省、自治区、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办公室(或称总编室);全国300多个市已有2/3的市、2000多个县(旗)已有1800多个县(旗)都建立了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新编地方志工作已列入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序列。有些地区的修志机构工作运转比较健全,一般是由省、市、县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编委会主任,并确定专人主持日常工作;还明确规定了修志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和常设机构的地位和领导关系,正式确定了修志工作所必须的编制和经费,为它们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常委会、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还讨论了地方志的工作,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决议。国务院所属一些部委也很重视修志工作,直接布置本系统的修志任务。所有这些对各地的修志工作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2)初步取得了一批可喜的修志成果。
目前,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起步较早的地方,已先后出版了十几部县志、几部省志专业志和一部市志。成书较早的志书尽管由于缺乏经验,可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问题,但它们的开创探索之功是不应低估的。还有上百部县、市志和省志专业志已经完成初稿,或接近定稿,有些正在组织评审。各地为编好新地方志,都很重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各条战线广泛发动群众,全面、系统地对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社会调查和实地考察;对旧方志和其他有关的历史文献,以及解放前后的档案资料也进行了普查。在全国范围开展如此规模的社会调查,是前所未有的创举。通过这些调查,取得十分显著的成绩。现在每一个省和较大的市的地方志编委会,都各自积累了字数以亿计的大量资料。这些积累起来的资料,是我国文化建设事业中非常值得珍惜的一份财富。各地在已有资料积累的基础上,本着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原则,把资料加以筛选、分类整理,编辑成各种专题资料或资料长编,有一部分已经出版。这些成果都受到了地方领导部门的重视和欢迎。
(3)逐步形成一支人数可观的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队伍。
现在遍布全国从事修志工作的专职人员约在万人以上,加上兼职人员,估计在10万人以上。这是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专业队伍。有相当数量的老干部。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青壮年干部,一般都占专职人员总数的1/3左右。这支队伍的成员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原来都没有接受过地方志专业的训练。几年来,各级修志机构十分重视这支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坚持在修志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的原则,创造各种条件,举办不同专业内容的各种形式的短训班加以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少数高等学校历史系开设地方志专业课程,或设置地方志专修班,都起了有益的作用。各地的志稿讨论会、评议会,对于提高地方志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也具有重要意义。经过短短五、六年时间,通过修志工作实践,已经在全国范围培养出一大批对本地区或本专业历史和现状十分熟悉的专业人员,他们工作严肃认真,埋头苦干,不计名利,团结协作,勇于开拓,为地方志编纂工作和各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是值得学习、提倡和进一步发扬光大的。一大批退居二线的老同志,是修志队伍中的重要力量。他们热心修志事业,积极支持修志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对中青年同志言传身教,成为修志工作中的楷模。
(4)在各地两个文明建设中开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是它向各地的党政领导提供了大量关于当地省情、市情、县情的全面、系统而又准确可靠的资料,为制定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领导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例如武汉市讨论经济发展战略时,武汉市地方志编委会提供的系统资料,就受到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欢迎。各地的地方志编纂机构还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防治灾害、发掘传统手工艺和医疗技术、工矿企业和交通运输的基本建设等方面,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信息,获得了切实的效益。这方面的事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各地的地方志编纂机构还搜集、整理了关于当地先贤人物和英雄烈士的系统资料,在对广大青年和各阶层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工作中,起到了有益的作用。大量事实证明,新编地方志工作,不仅可以收到近期的社会效益,而且可以产生久远的社会效益。随着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它的作用将愈来愈明显。编修新方志,确实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和各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密切联系的重要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工程。
当然,在充分肯定几年来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修志工作中的问题。应当承认,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所面临的任务相比,仍然是不相称的,还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地修志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不少地方还没有认真开展修志工作;已经开展修志工作的地方,不少修志机构很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修志队伍很不稳定,水平不高,不能适应修志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对于如何保证志书质量,编写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新方志,还缺乏经验,有待探索。在前进的道路上,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
目前在我国各地迅速开展的修志工作,不论就修志地区的广泛、普遍来说,还是就志书内容的丰富、深刻来说,都是历史上任何一代的修志所不能比拟的。积极地站在这项工作的前面,加以正确的指导,使修志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顺利发展,争取在一段时间内,以较高的质量,完成社会主义时期第一代新方志的编纂任务,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我们现在正在编纂的新方志,无疑是历史上旧方志的继承和发展。但它不是旧方志的简单继续,它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面临任务的不同,而有所发展、变革和创新。它和旧方志有着原则的区别。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编纂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质量的新地方志,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有些问题还需要依靠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才能逐步加以解决。这里只能就一些主要问题谈一点看法:
(1)关于新编地方志的指导思想问题。
新编地方志无疑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要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但我们的志书毕竟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科书,也不是党的政策的宣传性读物,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简单地照搬到志书中就算完成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就是指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志书的体例、结构、篇目、内容,仔细审核和分析所掌握的事实材料,编写出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地社会、历史实际的志书。
当前,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一个伟大变革的新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在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不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去观察和研究不断涌现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掌握我们所处时代的特点和趋向,对于我们正在从事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没有深刻的理解,是不可能编纂出一部合乎时代要求的新地方志的。对于新编地方志的主要领导者和编纂者来说,尤其是如此。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结合起来,同编纂新地方志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当前尤其要结合新编地方志的工作实践,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既要根据《决议》的要求提高修志队伍本身的素质,又要按照《决议》的精神,在志书的内容里加以贯彻,这是提高志书质量的根本保证。
(2)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的科学性和时代性(或现代性)问题。
新编地方志应当是一部科学文献。它的科学性表现在志书的各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它所占有的资料的翔实、系统和准确上面,这是一部好的地方志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同时也表现在志书组织结构的科学、合理和内容的深刻、丰富上面。今天的新中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我国整个社会都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作为反映这一深刻变化的新地方志,不能不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要使新编地方志的体例、门类、篇目等各个方面,都适应于科学地反映当代社会生活的需要。作为严谨、朴实的资料性科学文献,新编地方志既不是进行议论和评述的论文或著作,也不是现有文件的简单摘录或汇编,它要对所掌握的资料加以科学的处理和组织,使之能够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合乎客观规律地表现事物的发展过程。这就要求我们积极运用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其中包括地学、生物学、经济学、统计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哲学、史学、语言文学等各个学科的积极成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要在编纂工作中逐步采用一些现代化的科学手段,以满足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资料的需要。为做到上述这些,我们除应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科学素养外,还必须广泛吸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门类的科学家,以及各条战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积极参加地方志的工作。
新地方志的科学性本身要求它必须同时也具备鲜明的时代性。时代性和科学性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时期的新方志,要着重记述我国亿万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为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所经历的曲折路程和光辉成就,反映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因此,新地方志应当把记述的重点放在建国后这30多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特别要着重记述粉碎“四人帮”以来这10年的伟大变革。当然,地方志和年鉴、概况不同,它是一部系统的、科学的资料汇集,它所反映的材料,既要系统、严谨,还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要求能够体现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一个过程,要克服种种困难。我们相信,只要坚决依靠当地党和政府的领导,依靠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主动,认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这个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充分反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个特点,也是体现地方志科学性和时代性的需要。《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指出:“在民族聚居和杂居地区,新方志应当充分反映多民族的特点,应当充分体现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各地编纂新方志时,对于散居全国的少数民族,都应给予相应的反映。”我们应当认真执行这个规定。
(3)关于编纂新方志的规划问题。
编纂新地方志是一件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复杂工作,必须有一个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规划,才能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更快更好地完成修志任务。
继第六个五年计划之后,国家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又一次提出了编纂地方志的任务,这说明了党和国家对编纂新地方志的关心和重视,说明了地方志工作已经正式列入国家工作序列。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只对编纂地方志提出了原则的要求。这是因为编纂新地方志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的事情,它的具体规划只能由各地区政府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来制订。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可以从宏观方面提出一些指导性的建议,但不宜作指令性的统一规定。
鉴于我们国家幅员辽阔,情况各不相同,我们认为各地在制订编纂新地方志的规划时,应当认真掌握“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保证质量”的方针,就是说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近几年各地修志的实践经验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新地方志的迫切需要,并考虑到我们国家不同地区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差异,我们认为,用20年或稍长一些时间(自1980年算起),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编纂省、自治区、直辖市志和市志、县志的任务,大体是可行的。当然,这是一种总体估计,而不是说各地都需要用20年时间才能完成修志任务。我们希望各地根据这个总的估计,具体安排各自地区“七五”期间以及更长一些时间的工作。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制订规划时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我们必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安排自己的工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反对浮夸,反对形式主义,讲究实效。应当看到我们国家的辽阔和复杂,地区差异这样大,当然不能要求大家都同时起步,同时止步。有的可以早些,有的可以晚些;有些地区用的时间可以稍长,有些地区用的时间可以稍短。这样才能根据主客观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分期分批地完成任务。实事求是不仅指时间方面的考虑,对志书的规模、体例,也应当从实际可能出发。有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人烟稀少,一个县总共不过几千人,能够编纂方志的知识分子更少,象这样的地区更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不能勉强从事。各类志书的篇幅应当适当控制,不宜过于庞大。我们重申《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15条中的要求。
应当强调,各地在制订编纂新方志的规划时,一定要注意保证质量的问题。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这是制订规划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编纂高质量的新方志,一切都要服从编纂高质量的新方志的需要。
在这里,我还要谈一下那些已经或即将完成当前志书编纂任务的地区今后工作的问题。应当指出,这一代志书纂修任务的完成,并不是本地区修志工作的结束,而是新一代志书编纂工作的开始。要继续搜集资料,总结经验,为下一代志书的编纂做好准备。所以,从完成第一代志书之日起,就应当考虑如何为下一次重修或续修做好各项准备。其中最主要的是专业队伍的稳定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新资料的积累和整理等。(三)
为了完成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关键是要切实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
近一两年来,各地对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领导有了明显的加强和改善。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情况仍然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对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领导仍然还很薄弱,工作中问题很多,亟待加强领导。情况已有改善的地方,也还需要随着工作的进展,进一步加强领导。我们认为当前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根据一些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的地区的经验,首先要为各级地方修志机构配备真正得力的领导班子。要明确地方修志机构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并保证它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使之能切实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动员各条战线的力量共同完成修志任务。要使编纂机构和骨干力量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其次,要加强对各级修志机构的政治思想领导,明确新编地方志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志书所涉及的有关当地历史与现状的一些重大原则问题,要认真地把关,及时给以指示;最后,要保证修志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编制、经费、办公用房、设备以及干部应有的各种待遇等。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业阶段,各级地方财政可资用于修志的经费,不可能十分宽裕。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事事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合理地、有效地利用有限的经费,争取用较少的花费取得更多的成果和效益,不允许以修志为名搞不正之风,浪费国家资财。
(2)要认真加强修志队伍的建设。志书质量的高低,归根到底,取决于修志队伍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十分重视修志队伍的人才结构和培养提高问题。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办法培训修志业务人员,帮助他们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要在修志队伍中培养出一批既有各方面专门知识特别是方志知识;又十分熟悉本地情况的专家。要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吸引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业务能力的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编纂工作。要认真做好地方志业务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
(3)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切实把好质量关。我们希望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这件工作。首先要求出版的志书中,不要出现政治性和事实性的错误。各地应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必须严格审查,严格验收手续”。凡县志达到定稿水平,应作为送审稿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验收。凡直辖市以外的市辖县,也应报所属市地方志编委会审批。这种审查验收,可以组成地方领导、专家学者和修志同行参加的三结合的志稿评审会,采取集体审查验收的方式。凡遇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应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批。地、县级市志的审查验收手续和县志相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书,基本上是分卷或分编陆续出版,所以首先应对整个志书的总体结构严格审查,以免事后返工。分卷或分编定稿时,由地方志编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共同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志书,最后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组织验收。“七五”期间各地将有大批志书需要出版,志书出版的任务很大,不可能全国统一解决,建议由各地修志机构会同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各地出版部门及时制定规划,统一安排,使志书的出版工作有所保证。
(4)要加强新编地方志的理论建设。总的来讲,方志学的理论建设还是很不够的。今后要进一步有意识地加强这方面的活动。要对新地方志的性质、特点、功能、任务、体例、结构、方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组织各种专题讨论和地区之间的经验交流、总结,使地方志的理论研究工作大大向前推进。
(四)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决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单是思想文教部门的任务,而且是各条战线和一切部门的任务,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爱国者的共同的长期的任务。”
社会主义时期新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直接为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它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工程中负有重要的使命。编纂第一代社会主义时期新地方志是时代的需求,也是党和国家、全国亿万人民共同的期望。我们要认识肩负任务的重大;同时也要看到,历史上没有一个时代能象现在这样,为有志于地方志事业的人提供如此广阔的大显身手的天地。我们相信,只要坚决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励精图治,艰苦奋斗,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达到!第一代社会主义时期新地方志一定会出现于祖国神州大地之上!
(本文见报时略有删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