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1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国家教育委员会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1986年12月8日)
一、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我国公民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等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适用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及其他有益的文化,加强我国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有益于发展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交流。为此,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必须长期坚持。
(二)出国留学工作应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密切结合国内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以解决科研、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和增强我国培养高级人才的能力。
(三)出国留学工作应坚持博采各国之长的原则。留学的学科应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当前以应用学科为重点,并注意发展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需要。
(四)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是: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努力创造条件使留学人员回国能学以致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必须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留学所在国的有关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二、出国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按照国家派遣留学人员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包括出国留学人员的计划、选派、国外管理和回国后的分配工作。非教育系统的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计划和回国后的工作分配,按照统一的方针、政策,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
(二)根据简政放权的原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名额,除国家统一掌握的部分外,实行分配到用人单位的办法,并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出国留学人员的经费包干使用的办法,由派出单位掌握。
(三)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单位应指定或委托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他们在国外的学习,积极配合和协助驻外使、领馆做好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是驻外使、领馆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教育委员会派出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使、领馆指定的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干部,在使、领馆领导下,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具体管理工作。
(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干部以及国内派出部门和单位应关心和帮助出国留学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及时了解国家的发展和需要,热情地为他们服务。驻外使、领馆应在出国留学人员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艰苦创业、振兴中华的信念。
(六)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成立的“学生会”、“联谊会”等社团是留学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七)国内留学人员管理部门、派出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三)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3个月至1年,特殊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四)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50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3至6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六)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
1、国家公派出国的各类留学人员名额、种类、国别比例、学科比例的确定,选拔工作的组织,由国家教委组织安排。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名额、种类、国别比例、学科比例的确定和选拔工作,由选派的部门、地方、单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的指导原则和各单位的实际需要安排,并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2、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选拔,实行单位推荐,学术组织、技术部门评议(考核),人事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的办法。
3、公派出国大学生、研究生的选拔办法,实行考试与德、智、体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七)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前,要与选派单位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由选派单位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出国留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国家和单位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留学目标、内容、期限、回国服务的要求、向留学人员提供经费的规定,以及派出单位和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八)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的准备和集中学习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各派出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短期集中学习,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做好思想准备。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出国留学人员的规章制度、外事纪律,介绍有关国家的情况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等。
(九)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公派留学人员应按照计划努力学习,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或留学期满后,一般不得改变留学身份。需要延期者,应提前提出申请,报原派出单位审批。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公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十一)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并对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开支规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经费的具体管理,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专人负责或由使、领馆财务部门代管。
四、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
(一)申请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其研究或实习工作应有益于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分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另一种是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直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在国外实习是指我在国外研究生,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不改变留学身份进入公司、企业进行短期实习。
(三)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四)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直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者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个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五)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六)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探亲
(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探亲的办法要有利于出国留学人员了解国家建设的发展和需要,要合理照顾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又要考虑国内有关单位的工作秩序。
(二)对公派出国大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国外留学规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满二年(其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后,享受公费回国休假一次。
(三)公费回国休假由本人按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并按规定的路线回国。
(四)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五)公派大学生、研究生,在国外享受国家或单位公费留学期间,公费或自费回国休假、探亲,国外费用停发,国内生活费,凭我驻外使、领馆证明,由派出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
(六)公派大学生、研究生回国休假的时间根据所在国学校假期长短确定。
(七)公派出国研究生在国外时间较长,其在国内的配偶申请自费出国探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应按规定向所在单位申请探亲假。经单位批准后,出国探亲假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前3个月国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7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视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研究生配偶在探亲期间,联系到国外奖学金、资助金,申请留学的,在探亲假期内报经国内工作单位批准,可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转为公派或自费留学。
(八)对于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如系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在学研究生,为了不影响完成学业和研究计划,一般不批准请假出国探亲。
(九)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国外时间较短,按规定不享受回国休假的待遇。他们在国内的配偶,属在职职工的,一般也不给予出国探亲的假期。
六、自费出国留学
(一)自费出国留学,是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应予支持。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要象对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那样,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给以关心和爱护,鼓励他们早日学成回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提供可靠证明,由其定居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亲友资助,或使用本人、亲友在国内的外汇资金,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
(三)非在职人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归国华侨及其眷属,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内地的眷属,符合第二条规定并取得国外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担保证书的,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四)为了保证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工作秩序,在职职工要求离职自费出国留学,应事先经所在单位批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已经列入国家分配计划,应服从分配,为国家服务。
国内在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按学籍规定努力完成学习和研究计划,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
(五)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六)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七)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八)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所在单位和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向他们介绍有关出国留学的规定以及国内外有关情况,对他们出国留学的安排给予指导。
(九)自费留学人员出国后应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到、联系。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也应主动与自费留学人员保持联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关心他们在国外的生活和学习。
(十)对学成回国工作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不同情况给予补助。
(十一)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于毕业前半年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或在回国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登记,按同类公派留学人员分配办法及工资待遇的规定办理。
凡过去发布的有关出国留学工作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体育

  中日围棋擂台赛对局时间最长的一盘
  刘小光中盘胜宫泽吾朗
本报成都6月10日电 记者温子建报道:在令人心烦意乱的读秒声中惊人地顽强奋战达两个半小时的日本七段棋手宫泽吾朗,面对刘小光落下的第243手棋,终于放弃了继续抵抗的努力,中盘认负。这样,第三届中日围棋擂台赛中方暂以2∶1领先。
今天在成都锦江宾馆进行的这盘棋,下了8个半小时,创造了擂台赛中对局时间最长的纪录。聂卫平认为他们二人的棋“超越常理”,令人“搞不清”;华以刚连说“野得不行”。
比赛从上午10点开始,刘小光执黑布下了著名的“中国流”,宫泽排出“二连星”。双方手起子落,走到十几手棋时,聂卫平发现他们走出了不久前中日对抗赛中马晓春执黑胜加藤正夫一盘棋的布局。但紧接着,宫泽第20手布下的白子使担任大棋盘解说的黄德勋七段吃了一惊:这是一手“没见过”的棋。中午封棋时,双方共走出的32手棋已经绞结在一起,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已不可避免。
下午一点,刘小光的第二手棋切断了对方白子,两人黑白交错,子力接触,展开了复杂的变化。局势自此混乱不明,双方大打“破坏战”,不是互相成空,而是互相破空。攻杀中,双方都曾获得战机,但都未能及时抓住。深远的算度使宫泽耗费了大量时间,于下午5点10分首先进入读秒。此时,刘小光佯攻对方中间的一块孤棋,又果断地弃掉三子,然后一个转身,抢得了右边一块实地,这一转换使形势急转直下。弈至120多手时,黑棋获得了明显优势。之后,宫泽吾朗七段看来有些慌乱,他不住懊悔地用手拍自己的头,读秒的催促声中,宫泽一错再错,在官子中又走了一步大缓着,送掉了约十目棋,遂使黑棋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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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支绿茵娘子军打进全运会决赛
本报综合消息 6月10日,有近30支娘子军参加的全运会女子足球预赛在长春、洛阳、英德、重庆四个城市结束。获得出线权的8支劲旅是:广东队、北京队、天津队、辽宁队、福建队、吉林队、四川队和陕西队。 (吴振卿 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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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体育

  港京汽车拉力赛今年九月中旬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第三届555香港—北京汽车拉力赛,订于今年9月13日至18日举行。
这届比赛将有60部汽车参赛。它们从9月13日由香港启程,途经六省市日夜兼程于9月18日抵达终点——北京郊区十三陵。
据悉,中国将有三对选手参加这届拉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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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胸有郁闷之事
  请打“心声”电话
广州市学联为中学生设“热线”排忧答疑
本报广州六月九日电 今天中午,由广州市学生联合会主办的中学生“心声”热线电话,开始为全市中学生服务。在不到三小时的时间内,就共接到四十多个电话。
广州市的中学生们非常高兴能和这样一个“新朋友”交流心声。他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比较集中的有:一,学校的学习紧张、压力大,该怎样处理学习与生活的关系;二,老师太严厉,不好相处,寻问该怎样和老师沟通;三,应该怎样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他们对社会上总是提中学生的早恋问题很反感;四,一些高考落选的同学心情苦恼,寻问该怎样适应这种情况;五,父母不理解自己,感到在家里得不到尊重;六,也有一些女同学询问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
在电话中,咨询员认真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遇上个别比较专的问题,一时解答不了,他们也保证三天内写信答复。  (安超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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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用2.2万元赠款设青年科技奖励基金
  “海的女儿”刘恩兰实现遗愿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记者王溪元报道:国家海洋局今天在北京接受了去年7月逝世的我国著名海洋学家、地理学家刘恩兰的遗赠:2.2万元人民币和632册珍贵版本的中外文图书。
该局同时宣布:用这笔钱设立“刘恩兰青年科技奖励基金”,以鼓励青年为我国的海洋科学事业作出贡献。
刘恩兰教授是我国第一个实地考察北美、欧亚大陆社会地理和自然环境的女科学家,也是我国海洋地理学的创始人之一。她曾任中国海洋学会常务理事和国家海洋局顾问,被人们称为“海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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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大授予李政道名誉教授称号
本报上海6月10日电 上海交通大学昨天举行仪式,授予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名誉教授称号,为期两周的交大物理节同时闭幕。
李政道博士在仪式上勉励学生说:你们是祖国的未来,责任是重大的,必须坚持自尊和自信,不能自我和自私。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对物理学的兴趣,上海交大举办了为期两周的首届物理节。通过举办展览、著名教授和学者报告会,开放物理演示实验室,交流科技论文等活动,活跃了校内的学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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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籍华裔舞蹈家在京举行独舞晚会
本报讯 记者陈原报道:6月9日晚,美籍华裔舞蹈家江青应国务院侨办和中国舞蹈家协会的邀请,在北京举行了现代舞独舞晚会。
这位生于北京的表演家,在舞蹈创作和表演中融东西方艺术于一身,具有独特的风格,近年来活跃于国际舞坛。1980年,她曾来华作过精彩表演,这次将到我国的八个城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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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民间美术作品绚丽多彩
本报讯 记者钱守仁报道:900件湖南民间美术作品,6月9日起在中国美术馆展出。它包括织锦、刺绣、挑花以及印染等10个类目,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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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棋童和家长
  ——神童杯围棋赛给家长的启示
神童杯围棋赛结束,隆隆的列车载着孩子和家长的喜悦走了。他们带着希望来,抱着收获归。这收获不仅是成绩,还包括经验和体会。此刻,盼子成星的家长兴奋地眺望窗外的绿野,回忆往日付出的心血,想想“从小抓起”还应做些什么。
蝉联神童杯赛冠军的上海小选手常昊,被妈妈紧抱在怀里亲吻,这是幸福的一刻,母子俩共享胜利的成果。突然,妈妈好象想起什么,嘴唇移开儿子的额头,脸上兴奋的红润很快退去。此刻,她想起别人告诉的一些棋童开始骄傲的苗头。其中有一个天资聪明的小孩,当年哭着求名师指教,后来稍有进步连名师找他下棋都不乐意。这是一个使家长清醒的故事:骄傲象一把灼人的火,它会烧毁孩子的前程。常昊的妈妈想,今天自己的儿子又夺冠军,可不能捧得太高,要警惕呵!于是她再三叮嘱儿子不要骄傲。
6岁的王梓在比赛中失利后,他的父母感到自己下本还不够。王梓的妈妈是吉林通化中学外语教师,常常背着儿子去老师家学棋,冬去春来,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以后老师下不过王梓了,通化再也找不到一个高水平的围棋老师。她急得不成,到处为儿子拜师,说:辛苦不怕,花钱也愿意,只要不耽误孩子,什么都行。后来,她利用假期带儿子来京学棋,下了火车挤汽车,在体育馆路留下一串串脚印。她叩开一家又一家名师的门,央求他们收教王梓。前后两个寒假,这个女教师把心血全花在围棋上。现在,她和丈夫看到儿子在棋艺上还有一段差距,又决定把王梓寄住在北京的亲戚家里学棋。
参赛的小棋童有许多优点,也有不少缺点。有的输了棋哇哇地哭,有的赢了不停地笑,还有的精力不集中。孩子毕竟年纪小,难免有这些毛病,关键是要有正确的教育方法。一些家长感触很深,他们说,要想孩子将来成为一名好棋手,家长还需要多学点知识。
本报记者 黄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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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女子手球队组成
本报广州6月9日电 参加8月20日在约旦举行的第一届亚洲女子手球锦标赛的中国队今天在广州组建。中国女子手球队名单如下:
主教练:张玉林;
教练:杨凤楼、崔宗实、罗汝流;
队员:陈珍、李兰、甘春燕、王明星、陈广洪(安徽)、柳蓓莉、何剑萍、张弘、周静、李传芬(上海)、薛金华(甘肃)、王涛、石伟、李丽荣(北京)、杨萍、李杰(广西)、孙秀兰、张卫红(山西)。 (兰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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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体育

体育报和成都军区合成材料厂最近首次举办别开生面的“军乐TDP”杯社会体育摄影比赛。《赛牦牛》为获奖作品之一。
王洪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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