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编者按:利用职权奸污、玩弄多名妇女的张龙炎已被劳教三年。这里单就张龙炎的案情而论,还有一些问题尚待查清:
第一、在张龙炎进行流氓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为什么他居然被吸收入党?张龙炎入党有没有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如果讨论了,这个党支部会是怎么开的?党支部对他的流氓活动了解不了解?
第二、张龙炎是怎样当上区人大代表的?是广大选民的意愿,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第三、受害女工上告时,张龙炎竟然声称:“你告不垮我,区里、市里还怕我几分呢!”这话是真是假?假如这是真的话,那么他何以如此肆无忌惮?
以上几个疑点,还需要得到解答。有了正确答案,才能把事非弄个清清楚楚,有关单位和人员才能真正接受教训,才能有利于今后的工作。人们期待着有关方面的答复。
他,为何那样“特殊”?
本报记者 高秀珍
今年8月,湖北黄石市毛毯厂一些女工给本报来信,反映这个厂的厂长张龙炎利用职权,先后奸污、玩弄女工10多人。就在张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他竟入了党,当上了区人民代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此,记者作了调查。
张龙炎今年38岁,初中文化。他1980年来到黄石市毛毯厂工作,1984年12月当上了厂长。不久,他背地里就大搞起流氓犯罪活动。
张龙炎乘一女工独自上夜班时,采用威胁、引诱等手段,几次奸污了她。一个正在热恋中的姑娘被张调戏后,吓得不敢上夜班。有时,张以谈话为名,把一些女工骗到办公室或家中进行调戏、奸污。一女工没有住房,张就以给她解决住房为名,将她骗至自己家中进行奸污。一女工要求调离这个厂,张要她答应与他保持“关系”作为条件。女工们受害后,由于害怕张的权势,都不敢上告。有个受害者提出要控告他,张说:“你告不垮我,区里、市里还怕我几分呢!你就不怕你丈夫提出与你离婚?”经查,张龙炎在这个厂,先后调戏、奸污妇女18人。
就在张龙炎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最猖獗的时候,他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986年7月1日,张龙炎上午宣誓入党,下午就去车间调戏一位女工。当那位女工指责张说:“你是怎么入党宣誓的?!”张冷笑一声,大摇大摆地离去了。9月,张龙炎又被选为区人大代表。
事态的发展,使那些受害者再也不能忍气吞声了!去年9月,4位受害人一起到黄石市石灰窑区区长家中反映问题。可是,这个区长却让她们回去好好生产,有问题找厂领导反映。一位受害者去年10月和丈夫到石灰窑区公安分局告状,公安分局的一个领导人竟对受害人说:“张龙炎是一个瘌痢头,你是怎么看上他的?他是党员,你们去找区纪委反映。”有的受害人看在石灰窑区告状无门,便给黄石市、湖北省直至中央有关部门写控诉信。去年11月16日,张拿着一封匿名控诉信说:“有人告到省里了,有什么用?控告信还不是落到老子手里了!”他曾在记者面前列举了几个控告人的姓名。(奇怪!控告信怎么到了他的手里?他是如何知道控告人的名字的?——编者)对这些控告人,张龙炎自有整治的办法:不是借故停了这个人的工作,就是停发那个人的奖金,或者让告状人去干最累最脏的活。
石灰窑区委有关领导人说,毛毯厂不仅是区里的骨干企业,在黄石市也多次受表扬。他们打算在这个厂完成1986年的1000万元产值后,再调查张龙炎的问题。直到记者前去调查时,石灰窑区委才召开常委会,决定由有关负责人向张龙炎核实材料。
石灰窑区委领导人对记者说,张龙炎的问题未及时查处,一是案情复杂,二是负责这案件的区纪委副书记调动工作了。难道这两条理由能说明未及时查处此案的真实原因吗?
最近,记者从黄石市委办公室获悉:劳教机关已对张龙炎给予劳教三年的处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设与要求

警惕资金掮客的诈骗活动
最近山东、云南两省有关经济部门反映,有个叫赵群英的人,自称是北京大地矿产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金龙国际经济合作总公司筹备处负责人,今年8月下旬给山东、云南两省政府写信,声称为了加速四化建设,他受资汇环球投资(集团)公司和捷汇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要在国内办理3笔外汇贷款。第一笔是70亿美元,年息6%以下,手续费3%;第二笔是50亿美元,年息6%,手续费4%;第三笔是50亿法郎,年息5%,手续费5%。并称第二、三笔贷款有工商银行担保即可,到期可用人民币偿还。要求两省政府派人携带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政府的批示和工商银行担保书,前来北京华夏宾馆与他签定贷款合同。
经我们向有关部门查询,北京大地矿产技术开发公司并无赵群英其人,北京华夏宾馆也没有住过名叫赵群英的客人。可见,这是一个骗局。估计赵群英已将相同信件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广为寄发。为了查禁资金掮客的非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我们除向公安部门反映上述情况,请他们查清赵群英真实面目,依法惩办外,还希望各地有关部门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对话八忌
时下,对话作为一种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正以其特有的形式和作用受到人们的欢迎。正确地运用它,对于沟通人们的思想,消除不必要的隔阂,协调各种不同社会利益和矛盾,无疑会起到良好的作用。但是,任何一种好的形式,如果运用不当,同样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对话也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我认为,对话应有八忌:
一忌装潢门面,缺少诚意。对话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矛盾,增进理解。因此,必须诚心诚意。如果不问有无必要,一味追求时髦,赶浪潮,为了“应景”而对话,其结果不仅于事无补,还会败坏对话的名声。
二忌准备不周,仓促上阵。成功的对话,不但需要组织对话的一方对问题深思熟虑,了如指掌,能够从多侧面、多角度给人以透辟的答案,同时也需要给对话的另一方留有一定的思考时间。只有经过对话,双方的这种共同准备和努力,才能使对话有内容,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三忌内容庞杂,议题过多。社会矛盾纷纭复杂,企图通过一次对话解决所有问题,必然妨碍对问题的深入探讨,影响对话的深度和质量。这种“面面俱到”用心虽好,但最终会使所有问题都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四忌居高临下,开口训人。对话必须以双方平等为前提。假如有一方高傲自大,板起面孔训人,就破坏了对话的气氛,对话也就变成了“训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手中全是真理,也令人难以接受。
五忌大话套话,官样文章。对话中,双方都应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一切华而不实的空话、套话,只能让对方“倒胃口”,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收不到应有效果。
六忌避实就虚,闪烁其辞。对话中的难点,往往是问题的焦点。因此,对于对话中提出的敏感问题,要敢于回答或证实。倘若对敏感问题含含糊糊,甚至避而不答,对话就将失去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应有地位。
七忌南辕北辙,话不投机。对话应区分不同对象,围绕双方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如果不看对象,不顾对方需要与否,自家作主,一厢情愿,不着边际,会使对方乘兴而来,败兴而去。
八忌文过饰非,强词夺理。对话不仅要谈成绩,还要勇于正视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并虚心接受对方的批评和意见。遮遮掩掩,无理辩三分,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失去人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明志伟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武台乡粮所欺压农户
11月10日,我们去武台乡,这个乡的群众纷纷诉说乡粮所在秋粮征购中的恶劣行为。
樊庄村樊维才说:“乡粮所收人情粮,不认识的,晒得再干、再好的粮食也卖不了好价,有时还不收;有关系的,一天不晒的粮食,送到就收。”樊庄村委会主任樊维忠告诉我们:“在武台粮所交粮,得请客送礼。有一个村请了粮所人吃喝两次,10月底就完成任务了。还有的送菜抹了收粮人员的嘴,粮食再湿也能收。”
更恶劣的是,武台乡粮所有关人员对不满他们做法的群众轻则压秤,重则打骂。
这个乡樊庄村的樊维英父子交粮时,提了个意见,粮所工作人员把刚过秤的粮食重新过秤,硬压了人家6公斤。
夏庄村农民常方起,11月6日带着5公斤半稻谷去补交公粮,经检验,含水分15个,比标准多0.5个,乡粮所没收购。这时,一个中年人的稻谷经检验,含水分17个,比标准多2.5个,乡粮所却收下了。常方起不服,给收粮员提了意见。这个收粮员恼火地说:“他的再湿我都收,你的再干都不收。”说着,当胸就是一拳。没等常方起还手,又有3名粮所工作人员抱住了他。收粮员又接连打了他三拳。经医生检查,常方起左胸明显异常,疼痛难忍。
山东鱼台县 卞金章 刘勇 赵化吉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是扶贫会还是吃喝会?
前些日子,我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出差时,听县里几位老干部和一些群众反映:9月上旬,自治区民政厅在这个县召开有全区各地、市、县民政局长参加的“扶贫会议”,5天时间花费二三万元。会议期间,每天中晚餐,都有十几个菜,鸡、鸭、鱼、肉,甚为丰盛。会议结束时,会议主持者又大摆宴席,杀了8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猓子狸,供与会者享用,还送给与会人员和会议工作人员每人一份厚礼:有毛巾被、藕粉、钢笔、手提包等。在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号召“双增双节”的今天,这些人仍在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公款,群众意见很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 青 松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一人身兼几种不同的司法职务合法吗?编辑同志:
我矿司法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先后被区法院聘请为人民陪审员,被区检察院聘请为助理检察员。同时,他又是市公安局的侦察员、市公证处的联络员。最近,市司法局给他颁发了律师工作证。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和律师各有不同的职责权限,在办理案件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种一人身兼几种司法职务的做法合法吗?
河南鹤壁矿务局 兰 寄兰奇同志:
我国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公安人员、律师、公证员的资格取得,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国家司法机关不许向公民个人任意颁发证件,使一人身兼几种不同性质的司法职务;法律也规定办理同一案件时不许出现某人既是审判员,又是检察员、律师的情况。
宪法第34条规定,我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出任国家公职。公民可以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经选举、任命等法律程序,成为国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律师。人民陪审员是经选举而不是“聘请”产生的。人民法院组织法38条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助理检察员经任命产生。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7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助理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经检察长批准,助理检察员可以代行检察员职务。公安侦察员由公安部门负责人任命。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凡符合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条件的公民,经考核合格,履行批准手绪即可成为律师,由司法行政部门发给律师工作证。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是国家司法体系的一个部门。公证处设公证员和助理公证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立书记员、打字员、翻译员、办事员等,而没有联络员这一职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凡符合公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由直辖市、县、市人民政府依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任命为公证员和助理公证员。
律师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的现职人员不得兼做律师工作。”这是律师自身的工作所要求的。律师担任诉讼事件的代理人和接受刑事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要经常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劳改、公证等部门发生工作联系。如果担任审判员、检察员等职务的人,又担任律师,就不可避免地会使律师无法认真履行其职责,难以保证律师严格地依法办事,也不能取信于广大群众。
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原则之一。如果审判员同时是检察员,侦察员同时又担任审判员,就从根本上破坏了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的规定,混淆了审判、法律监督、社会治安三种不同的职能,既不能实现“互相制约”,也谈不上互相配合了,无法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公证员、律师也不能兼任公检法部门的工作。
本报法律顾问团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力争使扶贫证全部兑现
你报8月22日第五版刊登农民李先球口述、邱理执笔的《扶贫证有名无实,更不该弄虚作假》的来信,反映我县大崎乡扶贫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对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大崎乡是我县贫困乡之一。去年,县里决定对人均年纯收入120元以下的贫困户颁发“扶贫优惠证”。大崎乡将贫困户划分为三类,李先球属于第二类。他自1986年7月领取“扶贫优惠证”以来,享受了如下照顾:全免公粮任务72.8公斤,购优惠价饲料350公斤,领救济粮125公斤、救济款10元、扶贫周转金100元。所以,李先球说“扶贫证”是“一纸空文”,不完全符合事实。
当然,我们工作也有缺陷,如扶贫政策不够完善,有的部门执行政策不严肃,确定减免的项目没有完全兑现。群众的反映和报纸的批评,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促进。对此,县委、县政府决定:10月份对全县扶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扶贫政策没有落实的地方,限期落实,在此基础上,制定1988年扶贫工作计划。
中共湖北省黄冈县委办公室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对话需要真诚
从1986年年底起,我院就规定了每月25日为领导干部与群众对话日,并且设置了信箱。
实际上到了每月25日那天,等待对话的群众根本就找不到前来对话的领导干部。信箱自挂出之后,就从未打开过。我院领导人却四处吹嘘与群众对话的“经验”。
对话,是加强思想交流,增进相互理解,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参与对话的干部应当是真诚的、负责的,决不能用它来“装门面”,赶“时髦”。
对话只是形式,不是目的。领导干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问题,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我们要的是坦诚、有实效的对话。
山东淄博市周村中医院 佟 雪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新风集

支持批评的县委书记
今年5月,我与我县人武部新闻干事张良贵去我县氮肥厂采访,发现“条子风”十分厉害,县政府的公告也阻挡不住,农民怨气很大。强烈的责任感驱使我俩提笔给报社写了一封信,7月15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刊登了我们的来信,并配发了记者写的调查报告。
文章发表后,我县县城里一时议论纷纷,不少熟人提醒我,等着领导给小鞋穿吧!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见县委书记李年青。李年青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又倒茶又让坐。他说:“你反映的问题是实在的,我们虽然抓了,但没下决心,应该批评。我过去也搞过新闻报道,知道写批评稿的难处,你放心,我没有小鞋给你穿。欢迎你今后继续写批评稿。”
不几天,我参加了县里召开的干部大会。李年青同志为这事在会上讲了3条意见:批条子买关系肥的单位和同志要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报纸的批评,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找写稿同志的麻烦;欢迎干部、群众以各种方式批评、监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
1987年10月上旬,农民日报、湖南日报又分别刊登了我和我县广播站记者戴冰写的一封来信,反映我县市场上的绿肥种子含沙量高达一半。来信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新闻与报纸摘要节目中播出。县委书记李年青听到了,随即召集在家的县委常委开会研究,早饭后又邀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县种子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调查,并特邀我俩参加。当看到我采集的种子样品时,李年青激动得站了起来说:“这样的种子卖给农民,良心何在!这个问题揭得好!”在仔细追查了含沙种子的来龙去脉后,他当即和有关同志商量,提出了几条处理意见,并成立了调查组,对有关人员追究了责任。 湖南武冈县委宣传部 刘新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推销订货撒大网 苍南订单何其多
国家教委三令五申严禁乱编滥印复习资料,但至今仍有一些地方禁而不止,尤以浙江省苍南县最为突出。我校同苍南县一些单位素无来往,但在今年九至十一月这三个月中,却收到苍南县一些单位寄来的征订信三百七十九封。显然,这是撒大网式的盲目推销订货。这种做法不足取。它不仅干扰学校教学秩序,影响教育改革的深化,同时,也忙坏了邮局工作人员,说不定还会引起一些往来经济纠纷。
图为今年十一月份,我校办公室丢入废纸篓中未开封的一百四十三封寄自浙江省苍南县的征订信。
湖南省绥宁县第一中学 袁冰清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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