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理论)
专栏:

我国金融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朱田顺
我国金融体制型式的转换
金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金融是国民经济活动的总枢纽和重要的调节手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金融改革实际上是使我国过去那种会计出纳型金融体系,转换为经济技术杠杆型金融体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金融改革概括说来就是这两种金融型式的转换。比较具体地说,有六个方面:
第一,银行功能由单一化向多功能化转换。过去我国的银行只搞存、贷、汇业务。存款只有财政存款、企业存款和居民储蓄;贷款只贷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大集体)的流动资金;汇兑结算也主要采取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少数结算方式。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银行业务不断扩大,逐步增加了技术改造贷款(中短期设备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单位定期存款、个体工商业存贷款以及信托、咨询、租赁等业务;储蓄业务种类也不断增多。目前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的银行系统,正随着商品和劳务交易与金融交易的发展以及银行电子网络的形成,进一步向多功能化发展,银行担负了信息管理、代发工资、代付房租水电等项费用、退休金管理等多种社会功能,银行业被称为“信息业”、“金融服务业”。由于银行的多功能化,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正由传统的利息形式向服务费形式转变,服务费将成为主要收入来源。银行的这种多功能化,已成为一个普遍的趋势。
第二,金融机构由单一化、分工专业化向多样化转换。过去,我国的银行机构只有国家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国家银行的专业化、地区化程度很高,形成地区分割、资金分割。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保险公司,而且业务品种少,活动范围窄。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进行了重大的改组,实行了中央银行制;成立了一千多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扩大了农村信用社的自主权;增加了储蓄、保险网点;建立了综合性的交通银行和各种信托公司、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等。各专业银行的业务也有了交叉。这些转换还只是初步的,如何从根本上打破条块分割和专业资金分割的格局,还需要不断实践,不断探索。
第三,由传统的计划金融向有计划的金融市场转换。目前各地正在试办各种形式的资金市场,其中短期资金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突破了单一的资金纵向分配制度,特别是改变了单纯的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金融,出现了直接从社会集资的直接金融。人们越来越看到,没有金融市场就不能打破资金供给制,逐步变资金的行政分配为市场分配。金融市场化涉及两个理论问题,一是资金也是可以交易的商品;二是金融交易量可能超过商品交易量。社会主义金融交易为生产和商品交易所决定,但它也是一种商品交易,有自己的规律。只要开放金融市场,资金就必然会作为商品进行交易,而且资金流动比商品流动更迅速更错综复杂。当然,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绝不能成为金融投机家的乐园和赌场。
第四,由金融资产的单一化向金融工具多样化转换。过去企业和居民的金融资产只有现金、存款帐户、储蓄存折和不能流通的长期国库券。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出现了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金融证券,虽然数量不多也不规范,但总是一个突破。我国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的金融工具(商品)也应该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划分为指令性计划金融工具、指导性计划金融工具和市场调节的金融工具。不仅要有初级市场,而且应积极探索和开办二级市场。
第五,银行经营管理由机关化、供给制向企业化转换。过去,我国的银行经营是收入和开支两条线,存款和贷款两条线,盈利上交利差补贴,银行没有自主权也不担风险,不讲求经济核算。三中全会以后,银行试行了局部的经济核算(计算存款成本和收益),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奖金制,特别是试行了多存多贷、存贷挂钩,这些为银行企业化提供了经验。但是,真正的银行企业化还有待于在银行体制(改变行政区域、资金专业分割)、银行自主权(责权利)、银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包括改进服务、改进管理、承担风险、经营成果和待遇挂钩等)、银行经营环境(包括金融市场、利率水平、证券价格、信息条件)等方面条件的改善。
第六,由封闭式金融系统转向国际化的开放式金融系统。过去我国虽然也有专管外汇经营的中国银行,但是我国的金融系统基本上是封闭式的,片面强调“不借外债”、“币值稳定”(固定价格长期不变),也很少参加各种国际金融活动。三中全会以后,我国金融机构已开始走向世界。不仅和企业协同引进外资和技术,而且到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并参加了有关的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银行、环球银行通信协会等),在沿海大的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还允许建立中外合资银行或外资银行设立分行,我国的金融机构也积极参加国际金融市场活动。当然,和某些货币国际化的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金融国际化还有相当距离。
当前金融改革实践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金融改革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它的改革步伐应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尽可能缩短金融系统从会计出纳型转换为经济技术杠杆型的过程。为此,就需要在实践中解决好若干重要问题:
第一,宏观金融控制应有综合经济技术目标。金融既然是国民经济的总枢纽,就要有综合的经济技术目标,就要考虑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过去一强调搞活就容易失控,容易投资膨胀,生产过热,分配竞相拔高;一强调控制就容易“一刀切”,不顾经济是否有后劲,是否可能萎缩。货币供应量指标可以直接影响某些经济技术目标,而又间接影响其他某些经济技术目标。如果孤立地针对某一项经济技术目标控制货币供应量,而忽略权衡利弊,综合平衡,就容易顾此失彼。实践证明,紧急控制某一货币支付指标或对货币供应全面急刹车,其副作用都比较大。需要探索一种能够保证稳定适度、结构合理的经济发展速度、社会可承担的基建规模,以及国际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的经济技术综合目标,并在这些基础上定期编制可贷资金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表,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
在综合的经济技术目标中,和货币供应量联系最密切的是经济发展速度和基建规模。追求超高速度会带来高度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必须稳定适度、结构合理,必须考虑国内外市场的销路,防止存货过多,大上大下。基建规模过大更会增加货币投放,并且会挤掉工农业正常生产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影响能够回笼货币的商品生产。从货币政策的角度观察,基本建设投放是货币的大循环,技术改造投放是中循环,正常生产投放是小循环。应探索大中小循环三者之间的适当比例。如果把有限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大循环,从而影响中循环和小循环,就会发生经济梗塞。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深入,国际收支平衡越来越成为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商品和劳务进出口数量、资本进出口数量以及人民币汇率的升降,都会影响通货膨胀率的升降。金融的宏观控制目标不能只着眼于国内,不考虑国际收支的平衡。物价水平是通货膨胀率的标尺。控制通货膨胀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货币政策的经济技术目标最终要做到物价稳定、货币稳定。劳动力就业程度也是货币政策的重要经济技术目标,在制定货币政策时,也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这一目标。
宏观金融控制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在加强现金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广义货币的分类供应量。过去我们通过控制现金发行量控制货币供应量,今后还应控制现金发行。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应借鉴经济发达国家分类控制广义货币的经验。控制广义货币可以按照各类流动资产的不同流动程度控制货币供应量,加强流动性管理。
第二,把企业金融提到宏观控制的高度加以重视。在我国信贷资金分配中,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贷款约占全部贷款的80%左右。企业金融管理的好坏对信贷资金管理和宏观金融控制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企业管理资金的自主权很小,缺乏自我筹集资金和自我改造的能力,自然就躺在银行身上,贷款越来越多,利息负担越来越重。在企业资金供应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而又没有活跃的金融市场的条件下,银行很自然地就处于“包”企业资金供应的地位,承担的风险很大。目前在金融市场活跃的西方国家,工商企业办金融已成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企业办金融主要是在企业内部办金融公司或财务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和运用;通过发行商业证券在金融市场直接筹措资金,减少向银行的贷款和利息负担。有些工商企业甚至挤入金融机构行列,也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不具备自己办金融的条件,也不宜于把大部分信贷资金分散管理。但是,某些大型企业和大企业集团是有条件办理企业金融的。随着财政改革、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可以逐步放开企业金融,逐步为这些企业自己办金融创造金融市场条件和金融法令规章条件,让它们办好自己的金融(暂不对客户办理金融服务),自行管理和运用自有资金,到金融市场直接筹措资金,增强它们的自我发展、自我改造的能力。如果已有的上千个大企业集团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中建立和健全企业金融,那将大为缓和我国可贷资金的供求矛盾,降低企业的利息负担。
在逐步实行大企业办金融的同时,也应推动中小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改善自己的金融状况。银行应定期评定工商企业的信用程度。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也应设立有权威的专门的信用评定机构。
第三,加强外汇管理。外汇管理在宏观金融和微观金融中都很重要。我国外汇管理政策的核心是力争国际收支平衡,特别是经常项目帐户的平衡。应着眼于鼓励创汇,鼓励以较少的外汇引进更多的先进技术;鼓励中外合资或外资独资办厂;控制用汇数量,控制向境外借债数量,控制非技术和非生产性进口。在某些创汇地区和创汇企业,可以试行包创汇和包技术改造用汇(留成部分)的承包责任制。在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很大的情况下,汇率风险管理是外汇管理中的重要课题,应及时掌握汇率变化信息,预测汇率变化,采取必要的保值措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普遍开放外汇市场,只能在少数沿海大城市、经济特区试办。在这种情况下,应加强外汇纪律,防止外汇投机和流失。
第四,加强银行电子化网络建设。银行电子化不只是增加独自运行的电子计算机数量,更重要的是设计和建设电子资金传输网络。此外,还应加强电子化的安全工作和法律建设。


第5版(理论)
专栏:

历史经验的启示
汪海波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了加深理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这种性质,有必要思考一下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某些经验。
历史的经验说明,在社会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在前社会主义社会也发生过。当然,前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和性质与社会主义社会有重大的和根本的区别。但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事物的共性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这样,剖析一下前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对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是有借鉴意义的。
我国西周时期(公元前1066年—公元前771年)就开始建立了封建的领主经济制度。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作为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归领主所有,实行井田制度,农奴对领主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封建剥削的主要形态是劳役地租。到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03年),地主经济逐渐代替领主经济。到战国时期(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21年),地主经济占了主要地位。地主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土地归地主所有,实行土地私有制,封建剥削的主要形态是实物地租。
历史事实表明,由领主经济到地主经济的转变,是封建经济制度范围内一次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然而,这种改革不仅没有根本改变封建经济制度,反而使得这种制度变得完善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里所说的完善,其根本含义就是改革后的地主经济制度,尽管不可能根本解决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但却适合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国已故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依据对历史资料的详细分析,对这段历史作了概括。他说:“在这个阶段上,束缚在宗族里的农奴得到解脱,成为广大的农民阶级。由于农民阶级的出现,生产力前所未有地提高了。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工商业也跟着发展起来。”(《中国通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74页)
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经济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资产阶级国家实行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在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特别是在1929—1933年世界资本主义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以后,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加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在这同时,德意日等法西斯国家为了适应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需要,把平时经济转向了战时经济,实行了统制经济体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所有参战的资本主义国家又都把战时经济转变为和平经济。前一类国家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后一类国家也都先后放弃了统制经济体制,转而采用同前者相同的或近似的经济管理体制。
经济管理体制的这种变化,是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矛盾加深的反映,是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但这里所说的反映生产社会化的发展,是在不根本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范围内进行的,因而只能是部分的反映,而不可能是根本的反映。然而,就是这种部分的反映,对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生产的发展,也明显地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比如,法国工业生产年平均增长速度,1901—1911年为1.2%,1911—1937年为1.5%,1938—1948年为0.8%;而1951—1980年为2.2%。日本工业生产年平均增长速度,(1895—1899年)—(1905—1909年)为6.4%,(1905—1909年)—(1915—1919年)为8.8%,(1915—1919年)—(1935—1938年)为6.8%;而1951—1980年为11.5%。(参见《英法美德日百年统计提要》,统计出版社1958年版第1—2页;《国际经济和社会统计资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第119页)工业速度的这种变化,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但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也可以把上述体制的变化看成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具体表现形式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某种完善。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是封建社会的经济改革,或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改革,只要是适合(或部分地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并由各该社会的统治阶级在它们的政权保护下进行的,都只能导致各该社会经济制度的某种完善,而不可能引起其社会经济制度根本性质的变化。当然,由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改革所导致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会导致各该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从而迟早会导致它们的灭亡。但这并不是改革的直接结果,而是改革以后的事了。
我们从分析前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中,可以获得的有益启示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也象前社会主义社会一样,并不导致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根本性质的改变,而会导致它的完善。而且,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具有前社会主义社会无可比拟的优越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更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能容纳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高度,将会大大超过前社会主义社会,因而由改革所推动的生产力的发展,也将会达到前社会主义社会望尘莫及的地步。同时,这种发展不仅不会象前社会主义社会那样最终导致它们的灭亡,而且会使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断地得到解决,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得到完善,以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第5版(理论)
专栏:

外国的公共事业团体和特殊法人
段瑞春
近二三十年来,随着科技、经济、文化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适应国家管理复杂化、专业化和多层次、多方位的需要,不少国家把改革国家行政机构提上了议事日程。经验表明,增设庞大的行政机关不但不能适应管理现代化的要求,而且是造成机构臃肿,体制僵化、人浮于事和官僚主义的根源。为此,不少国家通过立法,在国家机关下设置相应的公共事业团体,赋予其部分国家管理职能,确认其特殊的法人地位,以求建立富有活力的管理体制。
以巴西、阿根廷的科技管理工作为例,作为国家最高科技行政机关的巴西科学技术部、阿根廷科技国务秘书处仅一二百人,主要负责制定科技发展战略、政策,草拟科技法律、法令,发布实施法律、法令的有关政令,审议重大科技发展计划和管理科技拨款。作为行政决策机关,对科技工作主要实行法律规范、政策指导和预算调节。大量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等行政职能,则由依法成立的科学技术理事会、基金会、工业技术院、农业技术院等团体承担。这些事业团体既是研究开发组织、咨询服务组织,又是相应的管理机构。它们与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大专院校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法律、法令和主管机关政令下行使管理职能,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使管理体制富有弹性。
从60年代起,日本也相继设置了一系列承担和执行国家管理职能的事业团,并在法律上把这种事业团确认为特殊法人。所谓特殊法人是指依据特别法律设置的从事特定事业的法人组织。事业团不同于一般私法人,其资金和经费70—95%由国家拨款,它的目的、任务、业务范围和组织机构由法律规定,依法执行一定的管理职能,接受主管省、厅的监督。事业团又不同于作为公法人的国家机关。它不适用国家行政组织法对国家机关在编制、预算和活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不但在执行管理职能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而且可以开展其他业务,取得经营收入。事业团的领导层为“役员”,由内阁总理大臣或者主管省、厅长官任命,享受相应的文官待遇,遵守官厅纪律;一般职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目前,日本已有110个这样的特殊法人。其中,外务省的国际协力事业团是日本对外开展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事业的组织管理机构,科技厅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团则承担了国家支持国内新技术研究开发、推进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的重要职能。此外,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共事业方面,也有类似的执行国家管理职能的机构。
据称,由公共事业团体行使部分国家管理职能的优点是精简了国家机构,下放了管理权力,实现了宏观决策权和微观管理权分开,既加强了国家机关对各项事业的宏观指导,又推动了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的贯彻实施。这种公共事业团体提供了一条改革国家管理机构和管理形式的途径,因而值得我们研究和参考。


第5版(理论)
专栏:书评

《当代中国经济》评介
何建章
由杨坚白、李学曾和杨圣明同志共同撰写的《当代中国经济》一书,最近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
这本书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历史性的特点,历史跨度达35年,从新中国成立起直至1984年。新中国经历了由半封建半殖民地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样两次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将35年来当代中国经济的史实和经验教训集中和浓缩于一书,是很不容易的,但这样做可以从新旧中国的历史对比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经过改革,社会主义制度将更充分地显示它的优越性。这本书虽然以历史事实为主线,但它不是一般的编年史,而是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的逻辑体系和社会再生产总过程的顺序,寓理于史,以史论理的论著,具有严谨的理论性特色。
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是本书的又一特点和优点。三十多年来,除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成就,1953年—1984年期间,中国取得了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2%和6.4%的良好成绩,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同时本书也详细剖析了三年“大跃进”和五年调整的曲折和“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严重损害,对重要的历史经验和曲折过程,都力求进行历史的、辩证的分析。当然,读者可能不完全同意这些分析,但由于本书提供的大量史实和数字是可信的,读后至少可以得到真实的历史知识。
相对于改革来说,这本书对于开放论述得不够,特别是未将经济特区以及沿海开放城市设专章来进行阐述。此外,未能充分按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特点来总结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上的经验教训,这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一个缺点。


第5版(理论)
专栏:书评

《南雄特色研究》将出版
陈枫、范英主编的《南雄特色研究》一书即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是在今年6月在广东南雄召开的山区经济发展讨论会论文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编写而成的。这本书从不同侧面总结了南雄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3年来所走过的道路,并展望了今后山区经济发展的前景。 (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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