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害从何来?
本报记者 涂晓东 付丁根
南漳河,发源于山西省长子县境内的发鸠山,是长治市40多万群众的主要饮用水水源。下游惠丰机械厂(以下简称惠丰厂)、淮海机械厂自备电厂(以下简称淮海电厂)的生产用水和1.8万多名职工、家属的生活用水,也取自南漳河。
令人震惊的水污染事件
今年1月4日,惠丰厂医院门诊部就诊人员突然增多。患者中,有的咽喉干燥,干咳,症状同感冒相似,但以感冒治疗,效果不佳;有的出现了腹胀、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但经化验,既不是肠炎,也不是菌痢;还有很多患者呈现头疼、头晕等症状。后5天里,就诊人数逐日增加,特别是儿科门诊,每天就诊儿童比平日增加49%。在这几天里,职工家中烧的开水、煮熟的饭中氨味强烈;职工澡堂里散发出的蒸气十分刺鼻。
与此同时,惠丰厂表面处理车间大量零件返修和报废,惠丰厂列车电站和淮海电厂机组受到严重腐蚀,冷凝器铜管发生脆裂,惠丰厂供水和蒸气管道阀门也因腐蚀普遍泄漏。附近由惠丰厂供水的淮海电厂喂养的尼罗非鱼与奥罗非鱼,一批批漂上水面(见图)。3天内,11.5万尾鱼苗、420条种鱼和600公斤半成品鱼全部死亡。经惠丰厂和长治市环保卫生部门化验调查,发现上述情况完全是上游的长子县化肥厂向南漳河内排入碳酸氢铵母液所致。
长子县化肥厂为排除生产故障,今年1月2日,厂长安英召开调度会,责成碳化车间主任解承先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母液贮槽中的碳铵结晶,生产科副科长孙清秀协助处理,确定用铁皮做成簸箕将母液从人孔排入地槽。会后,解承先指挥张长明拆卸人孔盖,郭新福领铁皮,铁皮还未领回,人孔盖就已被松开,由于母液贮槽中根本没有碳铵结晶,致使大量碳酸氢铵母液从人孔喷出流入地沟。厂内的地沟迂回曲折,从出事点到河边排污口有数百米之遥,此时,如果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全可以将母液堵在厂区内。可是,在场的副厂长原杰和碳化车间主任解承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听任15.7立方米母液顺流排入南漳河,致使水源严重污染。据惠丰厂环保监测站1月7日取样化验,距化肥厂15公里处的惠丰厂取水点氨氮浓度为100毫克/升,超出饮用水标准332倍(山西省饮用水参考标准为0.3毫克/升)。据长治市卫生防疫站化验,惠丰厂吴村二级提水站污染存留水中,氨氮浓度为94毫克/升,超标312倍,氰化物浓度为0.3毫克/升,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5倍。
另一方面,作为长子县化肥厂主要领导的安英和原杰在事故发生后,既不通知下游可能受污染单位,也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更为恶劣的是,当市有关部门到化肥厂了解情况时,厂长安英竟隐瞒真相,谎称事故原因是阀门冻裂,并说排入河内的母液只有一立方米。他还用轻松的口吻说:“我就知道,不出3天惠丰厂就要来找我。”
据山西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调查,这次事故中,饮用污染水的共有7个单位23628人,其中15457人有恶心、呕吐、腹疼、腹泻、头晕等急性轻度中毒反应(没有休克、死亡的)。至于饮用污染水后对人体的潜在危害,由于没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目前还难以预料。这次事故,给惠丰厂和淮海电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达25万多元,惠丰厂1月份和1季度的生产、外贸任务受到严重影响。
10年不治的污水
这次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因为长子县化肥厂对南漳河水的污染已有10年之久。
长子县化肥厂于1971年开始筹建,1976年正式投产。由于历史原因,这个厂从选址、设计、施工直至投产均未考虑对环境的污染,也没有防治污染的措施。投产后,每天排放含有氨氮、氰化物、硫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水3000吨左右。这些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南漳河,下游工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威胁,居民饮水后普遍感到腹胀、恶心、头晕、口干等。惠丰厂列车电站曾因设备受腐蚀,被迫停产半年。
对此,下游受害单位的惠丰厂从1978年11月以来,曾数十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请求解决水源污染问题。1979年3月,山西省经委下达了《关于长子县化肥厂立即停止向漳河排放污水的通知》;同年5月,晋东南行署经委和环保办公室联合给长子县委(当时称县革委)和长子县化肥厂发出《关于停止长子县化肥厂向南漳河排放含氨氮废水的通知》。在这期间,长子县委向地区做了保证,不再向南漳河排放污水。7月9日,地区环保办公室和化工局到长子县检查时发现,长子县化肥厂的人玩弄花招,欺骗领导,让污水拐个弯儿后从丹河流入南漳河。
1983年4月20日,本报第八版刊登了长治市房管局赵东旺的来信,信中反映长子县化肥厂等单位对南漳河及下游漳泽水库污染严重,呼吁消除污染,保护水源。1984年9月15日,工人日报也刊登了南漳河受污染的报道。而长子县化肥厂却置若罔闻,继续向河中排污。
为了解决水源污染问题,从1979年到1983年,省环保局、省化肥公司、晋东南行署先后拨专款21万元给长子县化肥厂,用于废水治理。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厂从1983年2月至12月采取了蓄水农灌不向河中排污措施,但后来水满外溢,土坝决口,从1984年2月起,污水又直接排入南漳河。
1985年5月,长子县化肥厂因产品滞销而停产。1986年6月,化肥厂恢复生产。在整个恢复生产准备阶段,化肥厂领导明知本厂所排废水长期污染南漳河水体,但对此也没作任何安排。上级拨给该厂的15万元复产经费,一分钱也没有用于污水处理。9月5日,停产一年之久的长子县化肥厂,在未得到县、市环保部门批准,不具备废水综合治理条件的状况下,盲目恢复了生产,使大量超标污水又源源流入南漳河。
事故发生之后
“1·2”水污染事故发生后,中共长治市委、市政府立即派市环保局和市经委负责同志赶赴长子县化肥厂了解情况。两位副市长也随后赶到长子县研究解决办法,并决定化肥厂立即停产治理。市自来水公司两天内接通市区到惠丰厂的自来水管道。与此同时,长子县申村水库开闸放水,稀释污染水。
这次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卫生部、化工部、国家环保局等部门先后派人到现场调查。省政府组织了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省政府认为,这是一起重大的、人为的责任事故,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在此之前,中共长子县委、县政府决定撤销直接责任者、化肥厂副厂长原杰的职务,但对主要责任者、厂长安英只给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长治市环保局根据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及山西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化肥厂罚款3万元,对厂长、副厂长和碳化车间主任分别罚款100元,对生产科长罚款50元。
受害群众纷纷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此事,该罚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呼吁有关领导今后在考虑生产的同时也要考虑群众的健康安危,不要只在口头上而要在实际行动上重视环保工作。
据了解,长子县人民检察院直到8月中旬才立案,现在还在侦查之中。
(附图片)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长子县发生一起严重水污染事故
今年一月二日,山西长子县化肥厂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设备维修,十多立方米碳酸氢铵母液排入南漳河,水中的氰化物、硫化物和氨氮含量大大超标,下游十五公里处的惠丰机械厂、淮海电厂等七个单位共两万余人的饮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先后有一万多人出现恶心、头晕、腹泻、呕吐等不同症状。同时,惠丰机械厂和淮海电厂被迫停产,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事故发生后,长治市有关部门和长子县领导采取紧急补救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展。
山西长治市 两干部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后

不可愧对今人 更不可愧对子孙
长子县化肥厂污染事件令人震惊。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我们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居然淡薄到如此地步,怎么得了!
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人均占地面积却相当少。面对这一严峻现实,我们理应努力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更应注意把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试行)对此又作了具体规定。然而,至今不少地方、不少工矿企业单位的污染源还没有得到治理,直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忧。
对于环境污染问题,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世界上每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的问题,不必大惊小怪;有人还会找出人员资金不足、设备短缺等理由为未治理污染进行辩解。这些说词,不能说完全不对,但绝不能以此为借口,只顾生产,而不积极创造条件,防止并治理污染,更不能象长子县化肥厂领导人那样,有了条件也不治污,把人民生命财产当作儿戏,终于酿成大祸!
为了防止污染,治理污染,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和习惯是必要的。但是,光靠宣传教育还不够,还必须严肃法纪。对严重污染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必须依法惩处,使他们付出永记难忘的代价。过去那种不管多大事故都不作认真查处,至多只给轻微行政处分的做法,不可再沿用了,因为那样不仅不能收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反而会变成一种怂恿,使治理污染难见成效。
治理污染应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我们不能再作危害人民健康,愧对子孙后代的蠢事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歌声、琴声与休息
我住在一个居民区一栋楼房的4层。在我的住所前后,都有一栋4层楼房,间隔不到20米。最近以来,在午休时或晚间,我常常被室外的琴声和舞曲声搅得心烦意乱,坐卧不安。经观察,发现是前一栋楼房有一住户常在人们休息时音量过大地放录音,欣赏音乐;后一栋楼房有一住户一到人们休息时,便演练钢琴,尤其是午间。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根据这一规定,凡在城镇使用各种可以发出或扩散、传播声音和声响的设备,如扩音机、收录机、电视机、音箱、高音喇叭、乐器等,音量过大,妨害他人并不听制止的,便是一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在工作之余,弹弹钢琴,听听音乐,自然是一种高雅的业余文化生活,应当提倡。然而,在城镇居民生活区,楼群林立,居民集中,尤其是各家开窗通风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就会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学习或休息。
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有收录机、电视机的人家相当多,有的还有电子琴、钢琴。因此,当您在使用音响器材时,应遵守法律规定,想到周围人,注意控制音量,切莫影响其他居民的工作或休息。
兰州军区军事法庭 周广根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是办学习班,还是公费旅游?
8月10日至25日,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在北戴河举办了涉外经济法规讲习班。讲习班的地址选在旅游区,但组织、管理极差,效果很不理想。这个班有140名学员,有时听课者不足一半。8月16日,讲习班组织全体学员游览燕塞湖、姜女庙、山海关、老龙头,每人交10元钱,这些费用都加在房费中。学员们吃的是包桌饭,开始每人每天6元,后又增加到8元。许多学员要求自己买饭,得不到批准。学习结束时,每天8元的伙食费中有7元开在房费收据里,让学员回单位报销。另外,每个学员交学费130元,发给每人的学习材料不足30元。据初步估算,这次学习班国家需多开支1.6万多元。
我认为,有关单位利用暑期办学习班,培训业务人员是无可非议的。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用公费旅游,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在避暑胜地办班,让学员们“吃床腿”,这种做法变相地助长了用公费旅游的歪风。
河北衡水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局
焦占领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工作面面观

如此“四日游”
今年暑期,我们一家人兴致勃勃地参加了北京北华旅游社、万山旅游社联合组织的北戴河“四日游”。万万没有想到,参加这次活动的旅游者竟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大有上当受骗之感。
广告宣传名不副实。这两家旅游社的广告说,住宿安排在有二层楼的四机部招待所,三四人一个房间,有彩电及淋浴设备,并设内部食堂。实际上,所谓四机部招待所不过是与四机部招待所挂钩的私人小客店,设备十分简陋,大部分游客都5人合住一间。彩电是房主自家收看的,偶尔拿到院中播放。淋浴设备则是在只有一个便坑的厕所中安一个喷头,不要说热水,就连凉水也不能保证。至于内部食堂更是子虚乌有。
旅游组织混乱。组织者对游客心中无数,甚至搞不清这个旅游团内到底有多少人。在乘坐旅游车时,有的人无座位,始终坐在临时加的硬板凳或小马扎上。
导游人员缺乏职业训练。无论游览何处,导游者既不做只字介绍,也没有片语讲解,只是举着小旗招呼游人跟随前进罢了。
组织者只图赚钱,粗暴待客。我们一行100多人到达北戴河时,有3辆车接站。可离开时,组织者为了省钱,只安排一辆车分两次送人。由于过于拥挤,游客拒绝登车,姓王的经理竟威胁说,如不上车,一切后果自负等等。众人与他辩理,他才同意另租一辆出租汽车。结果汽车赶到火车站时,离火车开动仅差几分钟。当大家扶老携幼、气喘吁吁地踏上即将启动的火车时,心中无不感慨万端。
目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旅游业正迅速发展。但其中的一些不正之风也在滋长,有些人不讲职业道德,不择手段地赚钱,败坏了旅游业的声誉。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对旅游业存在的问题加以整顿,加强对旅游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使国内的旅游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服务。
北京铁路分局 杨晓齐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所 杨晓惠等四人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阿娜尔汗寻找的亲人
8月底那几天,每当黄昏来临,下了班的阿娜尔汗便到新疆军区某部综合仓库门前转悠,直到天全黑了才回家。一天,她犹豫再三后,操着不很流利的汉话请求仓库政委黄金科帮助找一名矮墩墩的战士。这到底为啥?原来,这位维吾尔少妇,是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的个体经商户。三年来,在这家仓库的帮助下,她办日用百货商店,使拮据的家庭有了转机,手头攒下现款5000多元,连本带利上万元。
可天有不测风云。7月14日,天山中部气温回升,连降暴雨,大量积雪融会宣泄,地处天山深处清水河上游的阿娜尔汗家受到洪水的危害。这时恰逢她丈夫出差在外,阿娜尔汗急中生智,赶快收拾好5000元现金装进铁匣,跑到近一公里外的驻军某部前哨班执勤点,焦急地说:“洪水来了,我把钱交给你们保存,家中还有三个孩子呢!”说完这几句话,她又匆匆消失在暴风雨中。
前哨班执勤点班长许文辉收好钱匣,命令战士留下值班,自己便追赶阿娜尔汗去了。他先帮阿娜尔汗把百货物品抢运进山洞,又冲进孩子哇哇哭的房子里,背上一个,抱上一个,飞奔到山上避风挡雨的安全地带,然后返回已进水的哨楼,把阿娜尔汗的钱匣也转移进了山洞。三天后,洪水退了,许文辉又从山洞里取回了钱匣,分文不少地交到阿娜尔汗手里,并帮她支起了帐篷。然后,没留下自己的姓名就走了。
从此,阿娜尔汗一直惦记着许文辉。她等不及丈夫回来,就自己来找这位亲人解放军当面致谢。原来的哨楼已被洪水冲垮了。于是,她只好请黄金科政委帮助。还是黄金科政委有办法,第二天就把这位做好事不留名的许文辉找到了。阿娜尔汗流着眼泪,久久地握着黄金科政委的手说:“感谢部队培养出来的好战士!”
新疆沙湾县驻军 陆圣斌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青蛙生意问题出在上级决策部门
你报八月十五日第五版刊登《为何定要做青蛙生意?!》的读者来信和照片,县委领导同志很重视,责成我们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九六三年,国家农业部和国家对外贸易部联合行文中规定,河北省有收购青蛙的任务。我省外贸厅让三个县有关部门来完成这个任务,其中有我县外贸局。所以,从一九七八年以来,我县外贸局每年都有收购青蛙的任务。今年,沧州市外贸局要我县外贸局收购十吨青蛙。县外贸局于八月十二日完成了这个收购任务。收购的青蛙由地区外贸局安排出口。据了解,这个指标是指令性的,如完不成要向上级外贸部门写报告。一九八五、一九八六两年我县外贸局因没完成指标,向上级外贸部门写了报告。
外贸系统是条条管理,利润全部上交。从局部利益看,不仅县里没有一点利,而且影响农村的生态平衡,为此县环境保护局曾要求县外贸局停止收购,但因这是指令性计划,县外贸局只能不得已而为之。
 中共沧县县委办公室
沧县县委办公室的来信值得人们深思。外贸部门收购青蛙这样的商品出口,显然是会危害生态平衡、妨害农业生产的。但是,上边发出了收购的指令,下边的外贸部门就不得不执行。看来,决策是个关键。不过,在这件事上,究竟是哪个决策部门在起作用,还需要弄清楚,以利改正。但不管如何,对于这类事,希望决策部门首先权衡利弊,然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沿袭陈规,或为追求眼前的一点利益,危及国家、人民的长远利益。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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