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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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有益探索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讨论会部分观点综述
由《中国社会科学》、《财贸经济》、《中国工业经济学报》编辑部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起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讨论会于8月19日至23日在太原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一百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贯彻双百方针,提出了一些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新思路、新观点。现将讨论中的部分问题及有关观点综述如下。
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与所有制结构的改革
不少同志从不同角度出发,论证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需要有相应的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现有的国家所有制形式进行必要的改革。
有的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一个有效的市场。所谓有效的市场,是指企业对市场信号与国家间接调控的参数具有良好的灵敏的合理反应。市场的有效性的关键是企业行为合理化。为了使企业行为合理化,除了要有准确的信号导向外,还必须有一个优化的企业内部利益结构。现行国家所有制企业内部缺乏这种利益结构。因为所有权是模糊的不确定的,经营者与所有者在利益上是疏远的,经营者往往迁就劳动者的短期利益。因此,需要对国家所有制进行改革,以形成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企业内部结构。国营经济的股份化是这种改革的路子之一。
有的同志认为,商品经济运行机制是一个大系统,它包括调节机制系统与启动机制系统。前者的根本作用是在商品经济运行中调节商品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适应度;后者是指商品经济以什么形式开始运行,这就是所有制形式,它在商品经济的运行中,与调节机制系统必然发生或者矛盾或者耦合的反应。国家所有制企业对市场信号反应迟钝,就是这种矛盾反应的表现。因此,改革国家所有制是很必要的。
还有的同志认为,需要明确商品经济与所有制的关系。商品经济是生产方式的一种特定形态,比所有制具有更为基础更为深刻的意义,是决定作为生产关系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的所有制的直接经济依据。逻辑的次序是: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所有制对商品经济具有一定的制约和影响,但不能改变商品经济自身的本质规定。我们要明确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商品经济基础,并在改革中重新构筑适应商品经济基础的以公有制为主的所有制结构。
二、改革国家所有制的几种设想
对国家所有制的改革方向,会上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思路。
第一种思路:实行资金人格化。有的同志认为,从企业行为合理化的角度出发,国家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一、在企业内部确立一个既真正代表所有者的增殖利益,又具有充分经营权的主体;二、通过所有者的多元化或分散化,软化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三、通过劳动者所有权的明确化、具体化,使职工的增收倾向与企业的增利倾向结合起来。总之,要建立一个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利益结构。为此,国家所有制可逐步改造为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可参股的股份制。
第二种思路:实现利益机制化。有的同志认为,资金人格化在我国很难行得通,国有制的改革应该走利益机制化的道路,即从经济机制上寻求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钳制关系。这样的机制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通过企业内部机制将企业经营状况与职工利益联系起来,促使职工关心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关心企业的积累和发展,关心企业的长期行为;第二,割断国家与企业的“脐带”联系,有计划地借助市场的压力促使企业行为长期化;第三,通过经济法规和宏观调节,把企业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引导到实现社会得益最大化的轨道上。
第三种思路:把国家所有制改为企业所有制。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在新旧体制并存而旧体制还占优势的情况下,国家对企业可以既管钱又管物,但在管物方面要松于管钱方面;第二步,在新体制占优势后,国家对企业可以只管钱不管物;第三步,企业偿还国家的投资,在所有制上与国家割断联系,实现企业所有制。
第四种思路:把只有单一所有权主体的国家所有制改为由多种经济形式共融而组成的联合所有制。联合所有制的主体是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或同一所有制的不同企业之间遵循互惠互利原则而组成的经济实体或企业集团,具有法人资格。这种联合所有制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承受能力,有利于把宏观调节与企业行为衔接起来。
第五种思路: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多元交织模式。总的原则是:一、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大,但个数不少、产品变异性较大、产品效用替代不易预测、资产价值容易评估的国营企业,可将其卖给个人或集团;二、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产品变异性不大、产品效用替代较易预测的国营企业,可用“承包”、“租赁”的形式,使占有和经营分开,所有者只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三、对数量不多但产业垄断程度高的企业仍实行国有,但可采用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使企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成为一种改良了的国有制企业。
三、计划调节市场的两种模式
许多同志指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将由直接控制为主转为间接控制为主,在经过改革的新的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传导机制将是“计划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但对如何实现计划调节市场,讨论中提出了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决定权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国家根据宏观控制的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从而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另一种模式是: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变动可由市场决定,而不由国家直接决定;国家可以通过调节经济参数,即调节国家掌握的可控经济变量,如银行存款准备率、再贴现率、税收和财政支出等来间接地调节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变动,从而达到调节企业总体活动的目的。当然,这不是短期能实现的,但可作为长远的目标模式。主张后一种模式的同志认为,价格、利率和工资的自动化是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所必需的。不把价格、利率和工资的变动放到市场之中,而由国家直接决定,企业就可能无法根据真实的市场信号的变动来调节自己的生产经营,从而难以真正承担起自负盈亏的责任。
此外,会上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及其发展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等重要问题,也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韩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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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探索与争鸣

评社会主义经济机制理论的讨论
董辅礽
近几年在我国开展起来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机制问题的研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中的一个进展。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本来包含着三个相互联系的部分,即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理论、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的理论。而在过去,在“文化大革命”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阐述上。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的研究差不多是空白,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问题的研究也不多。而离开了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的研究,就使得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研究停留在空泛的说教上,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成了干巴巴的、没有生动内容的几条“原理”和“原则”,成了对经济规律的文字描述和经济规律的罗列,再不就成了现行政策的汇集。实际上,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中展现出来的,离开了后者,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理论岂不就成了干巴巴的几条“原理”和“原则”?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本是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运行和发展)的规律,离开了后者讲规律,又岂能不落到枯燥的文字描述的境地?
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就要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机制。所谓社会主义经济机制,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自然还有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机制,这里不谈)。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不仅使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理论具有了丰富的内容,而且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理论)具有实践性。举个例子来说,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的不断增长的需要,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本质特征。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就有着与此有关的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各种表述(这里不谈是否存在斯大林提出的那样一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以及对这个规律的各种表述是否恰当,我们可以暂且把斯大林的论点作为论述的出发点)。认识到满足人民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当然是很有意义的。但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却不能停留在宣称存在着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指出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的需要上。更有实践意义的是需要进一步揭示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通过什么机制实现的,或者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借助什么机制来起作用的。因为我们看到,在过去,社会主义生产的增长并不一定就会导致人民需要的进一步满足,相反,还经常出现所谓“为生产而生产”的情况。一些企业经常生产一些质量低劣的、品种单调的、多年不变的产品,甚至生产一些没有人需要的,只有计算总产值意义的产品。这样的生产的增长,非但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甚至会损害人民需要的满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不是说满足人民的需要是由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决定的么?不是有一个叫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客观规律在起作用么?这里显然存在许多问题要研究、解决。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问题。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中实现的。必须通过各种经济运行机制,社会主义生产才能实现满足人民需要的目的。这些经济机制使得社会生产同人民的需要建立紧密的依存关系,使得生产者的利益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紧密的依存关系,使得生产者必须密切注视消费者的需要的变化,这种变化并能及时地反馈给生产者,使得生产者彼此之间建立竞争的关系,使得产品的价格能反映供求的变化、资源的稀缺性以及产品的质量,等等。如果没有这种种经济机制,社会主义生产不会自然地导向人民需要的满足。要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就必须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的过程,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异常复杂的变动着的各种经济关系。正象人们研究人体的生理机制时是把人体作为有生命的活动机体来研究那样,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的经济机制也必须把社会主义经济作为活的有机体、一个复杂的活的有机的系统来研究。这样的研究不仅能了解社会主义经济是怎样运行的,如何使其运行顺畅,少出故障,而且会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的了解,对它的经济规律的了解,有着活生生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开展对社会主义经济机制问题的研究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一大进展的原因。
近几年开展起来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机制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是经济体制改革产生的需要。除了所有制形式的改革以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变革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方式,从而也要变革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可以这样说,如果不解决经济机制的变革问题,其他各方面的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不可能奏效的,或者是不能充分奏效的。近几年,在改革中我们越来越多地利用经济刺激的手段来推动经济的发展,例如在企业中实行奖金制以鼓励工人更努力地劳动,效果是有的,但不那么合乎预期的设想。开始实行奖金制时,每月四五元奖金就有刺激作用,到后来,十元、二十元也不一定有多大的刺激作用了。实行奖金制本想革除平均主义的分配,但是实行的结果连奖金本身也多多少少变成平均分配了。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出现滥发奖金的情况,使奖金失去了它的性质和作用。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自然与奖金制本身的不完善有关。但是,也与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经济机制有关。例如,没有建立起劳动力的调节机制,不能使劳动者在竞争的压力下兢兢业业地工作。如果有了这种机制,奖金制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又如,没有建立起企业自我承担风险、优胜劣败的经济机制,如果有了这种经济机制,谁也不会去干滥发奖金的怪事和傻事。这里不过是举个例子说说,真正研究下去,这中间的经济机制问题很多,也极复杂。目前正在开展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机制问题的讨论,正是结合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进行的。讨论的方向是对的。“七五”计划期间,我国的经济体制将进行由以直接控制为主向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大转变。这个大转变将导致经济机制的大转变。在实行以间接控制为主的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经济将如何运行,它的运行机制如何,就有待我们深入研究。
应该说,近几年对社会主义经济机制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还只是开始。起初集中在研究和讨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计划和市场问题,以后逐渐地由此扩展开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机制、信用机制、税收机制,等等。当然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展开。在讨论中,人们提出了经济机制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机制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经济机制与经济规律和经济体制的关系、社会主义经济机制的模式等问题。弄清经济机制的概念、性质等问题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应注意不要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机制的研究重复以往经济研究中的空泛的概念之争、表述之争的道路。既然是研究经济机制,就必须具体地深入地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整体及其各个组成部分的运行过程进行剖析,空泛的概念之争、表述之争无助于问题的深化,更无助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前进。此外,我们研究的既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就不可以把国外经济学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的研究的结果照搬过来。因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尤其是社会主义的国有制使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及其机制具有与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及其机制很不相同的情况和问题。例如,社会主义国有制带来的企业的软预算约束,就使得国有企业的行为与私有企业的行为有很大的差别,国有企业对各种经济杠杆的变动的反应远不及私有企业的反应那样灵敏,这就给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运行的调节及其调节机制带来一些特点和特殊问题。这是我们在研究中参考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及其机制时不能不注意到的。
我们深信,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定会推动我国经济学界加深对社会主义经济机制的研究。
(原载《经济学文摘》1986年第九期,本报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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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介绍《孙中山哲学研究》
李吉奎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出现一个研究孙中山的热潮,有关孙中山研究的论著相继问世。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张江明主编,张磊、吴熙钊、周燎刚参加编写的《孙中山哲学研究》一书,就是这方面的重要成果。
孙中山的哲学思想,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孙中山既继承了我国古代哲学中朴素唯物主义的合理因素,又吸取了近代西方哲学的积极成果,并以近代自然科学为基础,形成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
对孙中山哲学的基本特点,学术界一般仅仅论述它以“行”为基础的实践性,以近代自然科学为依据的科学性,该书除了肯定这两点之外,着重指出它具有哲学与政治伦理道德密切联系的特性。由于孙中山专门的哲学论著不多,因此,透过政治实践来认识和探讨他的哲学,是研究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该书既肯定了孙中山哲学思想中的积极部分,也指出其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例如,在肯定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时,也指出这种唯物主义哲学的不彻底性和唯心主义的杂质;在肯定他的“先有事实、后有言论”的唯物主义知行观,阐明知行的辩证关系,要求“知”的正确与否应以“行”的证明来检验,把唯物主义认识论提高到一个新高度时,也指陈“行易知难”学说具有消极因素和历史局限性,指出他对知行关系的理解,知与行发展历史的划分,也有形而上学的缺陷。在肯定他的进化发展的辩证思想时,也指出这种辩证思想的不系统性和形而上学杂质。作者认为,孙中山二元论的民主史观,是“因袭”、“规抚”和“独见”相结合的产物,对它要作具体分析;虽然它错误地批评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但也有个别历史唯物主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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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古代兵法通俗读物》出版
解放军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中国古代兵法通俗读物》共约十几种。第一种是《中国古代兵书杂谈》,综合介绍了有关我国古代兵书的许多基本知识。其余十几种,是分别介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古代兵法,如《武经七书》中的《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等。一部兵法出一种书,每种书中既有该部兵法的原文,又有分篇的译文和浅说,同时还对该兵法的作者、成书年代、主要军事思想等作了简要介绍。
这套丛书已出版了六种,即:《中国古代兵书杂谈》、《孙子兵法浅说》、《吴子浅说》、《黄石公三略浅说》、《历代兵制浅说》、《孙膑兵法注译》。 (范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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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封建社会究竟怎样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刘耀在今年的《社会科学战线》第三期上发表的《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若干问题的探讨》一文中认为,中国由独立国家变为半殖民地国家同中国由封建社会变为半封建社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变化。前者是中国国家地位的变化,是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人民的压迫和奴役,是使中国陷入深渊;后者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是中国封建制度的日益衰落,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和体制的形成,是中国社会向前发展。这两种变化有联系,又有区别。作者认为,前一个变化是由于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引起的,始于一八四○年鸦片战争的失败,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后一个变化则是由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决定的。大约是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发生和发展,引起了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的变化,中国才开始由封建社会向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过渡。
作者认为,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国家地位,是一个争取民族独立的问题,这个任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已经解决了。但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却与此不同。有些国家虽然取得了民族独立,但其社会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还是原来的封建制、半封建制和半资本主义制度的延续。象这样的国家还必须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才能使其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革命所走的道路同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却是相同的或近似的。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中国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才是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毕其功于一役”就要超越历史发展阶段,那是行不通的。中国革命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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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极端民主化”与民主毫无联系
王欣新在《工人日报》发表的《“极端民主化”剖析》一文中指出,在我国长期的政治生活中,“极端民主化”这一概念,曾为人们广泛地使用过。但是“极端民主化”这个概念却是不准确、不科学的,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易造成混乱,不利于我国民主进程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健全,因此,有必要加以澄清。
民主这个概念,用于不同地方,有不同层次的含义。那么,什么是“极端民主化”呢?顾名思义,就是指民主发展到了极端。什么是民主的极端?可以从历史与现实两种意义来理解。其一,从国家制度历史发展的角度讲,列宁说过,民主的发展是“从专制制度到资产阶级民主,从资产阶级民主到无产阶级民主,从无产阶级民主到没有任何民主”。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民主才发展到它的极端,并走向其反面而自行消亡。其二,是从现实社会民主原则实行的程度来讲,列宁指出:“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在这种意义上,民主的极端发展只能意味着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际上做到了公民一律平等,在国家内部严格实行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使人民意志得以真正实现,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凌驾其上,侵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个极端就是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彻底实行民主的原则。显然,这两种情况与“极端民主化”概念所指的现象是毫无联系的。由此可见,“极端民主化”中的“民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它所指的“极端”也决不是民主发展的极端。
作者说,分析一下“极端民主化”在实际生活中所指的对象,其实主要是无政府主义的表现。民主与无政府主义不仅是没有联系,而且是相互对立,不能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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