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彻底否定“大批判”
李评
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自然要彻底否定“大批判”。因为它是这种“大革命”的开路先锋和主要手段。用当时的说法,叫作“大批判开路”。
“大批判”和“批判”只有一字之差,含义却根本不同。
“批判”是一种理论上的斗争,最重要的特点是讲理。客观真理只有一个。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谁掌握真理,谁就正确。用正确的道理,驳倒错误的道理,说服了对方,说服了大家,这就是理论上的胜利。因此,“批判”尽管是一种斗争,却绝不包含粗暴的意思,而只是用道理去说服人。这种批判过去需要,今后也还是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就是批判的、革命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就要坚持科学的批判精神。
“大批判”就不同了。它的特点是不讲道理,以权压人,以势压人。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序幕”——对《海瑞罢官》的批判,就是“大批判”的一个典范。它确实对十年动乱起了“开路”的作用。以后所有的“大批判”,都是它的继续和发展。在“大批判”的引导和推动下,整个中国天下大乱,迅速达到失去控制的程度,所以后来有一个说法,叫做“要文斗,不要武斗”。但这不过是扬汤止沸罢了。因为搞乱天下的,正是“文化大革命”本身,而不在于什么“文斗”或“武斗”。当然,武斗表现得更加野蛮和恶劣,但是“文斗”也不见得多么文明。而且它实际上是武斗的“教唆犯”,起了更高级也更恶劣的作用。就拿“揪军内一小撮走资派”这个口号来说吧,仅仅提出一个口号而已,这不是“文斗”吗?但是,它在全国煽起的冲击军事单位的暴乱,造成多少流血的惨剧!它的作用,岂是某一场武斗所能相比!
但是,“大批判”和赤裸裸的打砸抢又不一样,和真刀真枪的武斗也不一样。它发源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者是他们直接掌握的“写作班子”。这种班子里大体上都是“秀才”,使用的武器全是笔杆。因此“大批判”虽然蛮不讲理,却涂上了一层“理论”色彩,而且往往引经据典,好象马克思主义全在“大批判家”们手里,显得非常神气。
其实这种“大批判”没有一点马克思主义的气味。让我们从四个方面看看真象,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东西了。
一,密室策划,突然袭击。理论斗争本来没有秘密可言,马克思主义尤其光明磊落。但是“大批判”却不然,从搜罗材料到写出文章,都要严格保密,如临大敌。准备停当之后,就在对方毫无所知的情况下,发起突然袭击。这种做法,根本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也完全破坏了共产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因为解决党内思想问题,只能用同志式的态度,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决不许搞突然袭击。
二,运动群众,一哄而起。马克思主义的力量在于能用真理掌握群众,而不能用强制的办法去胁迫群众。但是“大批判”却依仗权势驱使群众,使大家一哄而起,按照它的指挥棒去围攻某一个人。这种做法,不但使批判对象受到很大压力,而且使参与围攻的群众同样受到压力。它使人们的精神世界遭到深刻的损伤,对党风和社会的道德风貌造成严重的恶果。因为它不但使被批判者必须违心地承认莫须有的罪名,从而伤害了他的人格和自尊心,而且也深深地伤害了群众的人格和自尊心,使他们违心地成为“大批判”的工具,跟着别人去呼喊自己并不理解或并不赞同的口号。
三,断章取义,强词夺理。这是“大批判”的本质特征。它没有道理,然而硬要讲出道理。就象鲁迅所描写的蚊子一样,在吸血之前总要发出一种嗡嗡的声音,以证明它吸得有理。“大批判家”为了证明自己有道理,必须先使对方没有道理。要使对方没有道理,最简便的办法莫过于断章取义。不光对批判对象的观点断章取义,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原著,也按照“大批判”的需要,随便断章取义,使它为自己服务。另外,“大批判”还可以把对方文章中根本没有的东西,强加到他的头上。例如,吴晗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是在1959年庐山会议之前写的。但是“大批判”硬说《海瑞罢官》是“为彭德怀翻案”。如此蛮不讲理,真是“史无前例”了。
四,打倒别人,抬高自己。这是“大批判”的目的。对于那些靠整人起家的“左”派来说,这也正是“大批判”的诱惑力之所在。用思想斗争或理论斗争的姿态登上舞台的“大批判”,总是以大打出手告终。用“文化大革命”中流行的语言就是“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在这场全武行的表演中,最卖力和最出色的打手,自然是最坚强的“左派”;踩着别人身体往上爬的人,自然是最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者”。跟着这些桂冠而来的,自然还有种种权力和地位,以及口里不说然而心里着实向往的种种实惠。
为什么“大批判”总是愈演愈烈,总是无限上纲,总是罗织罪名,百般诬陷,必欲把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原来有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摆在这里。在“大批判家”慷慨激昂的言词后面,在那种“无限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后面,这就是驱使他们忘掉羞耻的真正动力。
“大批判”是“文化大革命”这种特殊历史条件的产物。不过它也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左”倾错误长期孕育的结果。建国以后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某些批判,就有过火斗争的表现,特别是动不动就提升为政治问题,甚至把被批判者一下子打成什么“反革命集团”。这些做法,都给后来的“大批判”准备了条件。至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两条道路大辩论”、在知识分子当中“拔白旗”以及庐山会议开始的“反右倾”等等政治运动,实际上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大批判”那种不讲道理的基本特点。“文化大革命”中横扫一切的“大批判”,正是那种“左”倾的过火斗争发展到极端的结果。
理论界和文艺界为什么总是弄不清理论问题和政治问题(或文艺问题和政治问题)的关系呢?从“大批判”里可以找到答案。在“大批判”的棍子下,管你什么理论问题还是文艺问题,反正一律是政治问题。“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保证尽管说了多年,“大批判”一来,通通作废。只要被定为批判对象,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多半就完了。不管是对是错,不管自愿与否,只能“低头认罪”,争取“从宽处理”,别的出路是没有的。在这种政治气氛下,哪里会有心情舒畅?哪里会有生动活泼?整天斗得人心惶惶,又怎么会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现在,我们党中央已经坚决摒弃了“左”的指导方针,坚决纠正历来过火斗争所造成的一切冤案。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央决心沿着马克思主义的路线,领导中国人民向着思想理论高峰、科学技术高峰、文化艺术高峰前进。为了攀登这些高峰,必须按照十二大精神在这个领域开创新局面。它不但是我们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开创这种新局面的思想条件。然而,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创新局面,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彻底否定“大批判”。
由于群众早已唾弃了“左”的一套,特别是党中央坚决实现了拨乱反正,“大批判”早已失去依托而只剩下一些流毒,在极少数人身上留下了后遗症。不过我们也不能小看这种流毒和后遗症,因为在某种气候下它有可能重新发作,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形成的良好政治局面。即使没有发作,这种后遗症本身也足以妨碍新局面的开创。试想一下,如果别的工作都允许犯错误,唯独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不能完全摆脱“大批判”流毒的威胁,人们能够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放开手脚探索新境界或研究新问题吗?
因此,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必须彻底否定“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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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浅议简政放权中的几种思想顾虑
王全书
对于层层放权、企业扩权,一些同志忧心忡忡,疑虑重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担心”:
一是担心实行层层放权、企业扩权会不会破坏计划经济?这种顾虑是没有根据的。第一,我们的计划经济本身就包含有集中和分散这两个方面的属性,大权集中是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小权分散是为了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改革是要改变落后的经济模式,改变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微观经济放开搞活,正是为了促使宏观计划指导更加切合实际,从而达到完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目的。第二,通过实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基本上解决了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证了“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第三,通过实行奖金超额累进征税的办法,既取消了奖金封顶,又规定了限制措施,有利于避免消费基金失控现象的发生。第四,企业真正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和自负盈亏,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蠢事就会大大减少;特别是在有了切实可行的行业规划,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用自有资金所搞的重复建设、盲目改造就可以尽量避免。
二是担心放权会不会搞乱经济秩序?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和负责同志对放权心存疑虑,对下级、对基层、对企业总是不那么放心,生怕他们滥用职权,把经济秩序搞乱。其实,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首先,机构精简调整后的各级领导班子,企业整顿后的厂长、经理,智力结构已经发生不小的变化,内行者众,外行者寡,我们应当相信他们能够用好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一朝权在手,乱把令来行的人不能说没有,但毕竟是少数,而且一经发现,就会受到制止和制裁。其次,放权并不是放任,更不是大撒手、甩包袱。在积极革除各种弊病的同时,还要保留那些现在仍然需要保留的东西。对那些不当管的事,当然要尽快放开,对那些当管而没管的事,还要进一步管好。哪些权该放,哪些权不该放,经过试点和实践,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只要上级部门在更高的水平上担负起领导的责任,看准一条松一条,看准一块放一块,那么,放权以后可能出现的混乱是可以避免的。再次,退一步说,即使放权后出一点乱子,也用不着大惊小怪。因为放的结果,主要不是乱而是治,是乱中有治,在波动中见秩序,在小乱中求大治。就以允许搞“经济煤”一事来说,1982年放开小煤窑以后,去年山西省增产原煤四千九百万吨,其中两千万吨是小煤窑生产的。表面看来,这似乎有点乱,但是从国民经济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大局看,这就是治。
三是担心放权会不会是“一阵风”?有些同志忧虑放权后会重复过去“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的轨迹,怀疑这次放权又是“一阵风”,放得快,收得也快,因而不那么主动。这些同志是犯了一个“刻舟求剑”的错误。要知道,我们经过了严肃认真的拨乱反正,把过去的经验教训变成了宝贵的财富,上有中央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有各地的试点经验可资借鉴,从整体上看,是不会再出现放而复收的穷折腾的。想当初,农村刚开始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有些人颇不以为然,也有的认为这不过是权宜之计,因而等待观望、左顾右盼了一阵,结果误了些事,吃了些亏。但愿如今视放权为“一阵风”的同志引以为训,不要在城市改革中重走这样的弯路。至于那种担心放权会失掉本部门或个人的一些既得利益,热衷于揽权愈多愈“实惠”的人,就更应该将自己身上那股子发霉的气味,在简政放权的浪潮中冲洗冲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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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财政学》评介
江苇
许毅、陈宝森主编的《财政学》一书,已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在财政本质、财政学研究对象等基本理论问题上,本书作者认为,财政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形成的特种分配关系,如果否认财政同国家的本质联系,也就否定了财政的本质,从而失去了研究对象。但是,国家与财政的关系又不是孤立的形式上的联系,在肯定国家对财政的产生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同时,要肯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方式变化对财政产生和变化所起的决定作用。
作者认为,深刻认识财政的基本矛盾和运动规律,必须和各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联系起来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要自觉地有计划地使需要与满足需要的手段协调发展。但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社会生产总是有限量的,而需要的伸缩性则很大,社会主义财政分配的根本任务在于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因此,积累与消费的矛盾就成为社会主义财政要解决的基本矛盾。
研究财政的基本矛盾和运动规律,要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辩证统一的观点为指导。社会主义财政分配是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和财政制度对社会产品自觉进行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无论是聚财还是用财,上层建筑都有明显的反作用。根据这一认识,本书力图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去探索财政产生和变化的客观规律,并以此为根据建立自己的财政学体系。
本书第一篇总论,首先从财政现象的分析入手揭示其本质,从不同社会财政特征中认识财政的共性,进而探寻社会主义财政的特性;从研究财政诸范畴,以及财政分配杠杆与其他分配杠杆之间的互相关系,进而探索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篇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各项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即财政分配结构同国民经济结构的关系,各项基金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比例,以及各项基金内部的比例关系;研究了如何正确安排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
第三篇探讨了财力平衡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关系,进而探索了平衡、比例、效果、速度的辩证关系。
第四篇着重探讨了不同社会经济结构、不同生产方式、不同生产目的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经济规律和分配方式,进而探讨财政在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地位,以及财政管理体制变革的客观依据。
这样的分析研究和叙述方式,突破了过去收、支、平衡、管理的老框框,在建立一个财政与经济相互结合、分配关系与生产力相互制约、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互作用的新的财政学体系方面作了新的尝试。
当然,作为财政理论研究著作,本书也还有可以商榷讨论之处,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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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讯

书讯
△刘大年主编的《中国近代史稿》是一部反映近代中国八十年历史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全书分为三编共五册。第一册叙述一八四○至一八六四年间中国遭受外国资本主义奴役的开始,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战争和农民战争;第二、第三册叙述一八六四至一九○一年间资本主义列强进一步侵略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的形成,中国人民反对列强的统治和瓜分中国而斗争。第一册于一九七八年出版,第二、三册已由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
(王能雄)
△《国民参政会资料》一书,已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本书和以前出版的《重庆谈判资料》、《政治协商会议资料》、《停战谈判资料》是一套丛书,是由四川大学编辑的。这些资料是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真实记录。这套书选编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有关文件、命令、函电、条例、名单和我友敌三方面的讲话、评论、回忆,共一百多万字。 (缙云)
△一九八三年五月,中国世界民族研究学会在北京召开全国第二届学术讨论会,各地会员提出论文一百多篇,就当今世界广泛存在的民族问题进行了讨论。经李毅夫、阮西湖两同志主编,选出有代表性的、水平较高的论文二十四篇,由世界知识出版社编成《世界民族研究》出版。 (李南友)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广播讲座》一书,已经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原广播出版社)出版。
(丁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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