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2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小学教学的一项重要改革
——记黑龙江省“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
本报记者 余章瑞
黑龙江省于1982年秋开始在佳木斯市第三小学、拜泉县育英小学、讷河县实验小学进行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1983年秋又进行了新一年级的第二轮实验,并增加了一所农村小学——拜泉县三道镇小学。目前共有实验班十七个,二年级六个,一年级十一个。今年5、6月间,记者到这四所小学参观学习,通过听课,家庭访问,同教师和家长座谈,测试一部分学生,感到这项实验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实验的路子是可行的,是小学教学的一项重要改革。
实验的基本设想和做法
这项实验的基本设想是变传统的“先识字,后读书”的教学体系为“先读书,后识字”或“边读书,边识字”的新体系。使儿童一入学在不识字或识字不多的情况下,依靠拼音这一工具,就能学到他们希望学到的知识,使学习语言和学习汉字同时起步,阅读和写作同时起步。实验计划用三年时间进行听、说、读、写的全面训练,基本上完成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的阅读和写作的教学任务,即三年达到五年小学毕业的语文程度。
实验班学生入学后,先用三到四周时间学汉语拼音。一开始就进行直呼音节的训练,改变过去“呼必有三”即“b—à—bà(爸)”的教法,进而用音节组成词语,使学生做到一见即识,一呼即出,不用现拼现想。紧接着进行拼音文章的阅读教学,指导学生先读纯拼音的课本和读物,再读分词对照的注音课本和读物,最后读难字注音和纯汉字的课本和读物。大量阅读是这项实验的灵魂。通过大量阅读,培养学生独立的阅读能力。入学第四、五周,用拼音进行写话训练,一年级下学期的后半期,开始命题作文,打破一年级不能写话,二年级不能作文的传统。学生开始作文时汉字识得少,可用拼音夹汉字,逐步过渡到汉字夹拼音,最后全部用汉字。
实验班在语文课总时数内,分设讲读课、写作课、写字课和说话课。写字课每周开设两节,重点分析字形,教给识字写字的方法,掌握识字写字的规律,培养学生识字写字的能力,以便在大量阅读中独立识字,做到有师指导和无师自通相结合。从二年级起,每周设一节普通话“说话课”,培养学生口头表达能力。
实验的初步成果
这一提前读写的做法,带来使人难以相信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拼音教学质量高。一年级学生能扫读拼音文章,二年级学生读注音文章能“一目双行”,读到生僻汉字,稍微一瞭注音,就能琅琅上口。育英小学实验班5月23日举行期中考试,一年级学生读拼音文章《机灵的小猫》,全篇四百一十个音节,平均用二分十五秒读完。二年级学生读拼音文章《计算机的故事》,全篇五百六十二个音节,最快的用二分十八秒,比老师读五百六十二个汉字的这篇文章快六十二个音节(字)。三道镇小学一年级实验班四十六名学生,四十名是农民的子女,六名是教师的子女,第一学期读了七十九篇拼音和汉字全部注音的文章;期末考试,读拼音文章《睡觉前不要吃东西》,一百四十三个音节,平均用二分三十秒,最快的用一分三十秒,最慢的四分十秒。读注音文章《我们的老师》,一百七十八字,平均用二分二十七秒,最快的一分三十秒,最慢的四分二十八秒。到今年5月底,这些农村娃娃已读了一百七十篇文章。育英小学一年级学生读拼音文章《小麻雀拜名师》,读一遍就能说出主要内容。二年级学生朗读一遍注音文章《电影的发明与发展》后,老师出三道题,测试学生的理解能力,全对的为甲,对两道的为乙,对一道的为丙,八十九名学生,七名得乙,一名得丙,其余得甲。
阅读量迅速增加。讷河县实验小学实验班的平均阅读量是:一年级第一学期一万一千字,第二学期四万四千字;二年级第一学期二十六万字,第二学期截至5月30日为一百五十万字,是现行十册教材的三倍。王莉莉、姜玉哲等五位同学读的书已超过三百万字。经过测试,他们对读过的书都能说出主要内容和故事梗概。佳木斯第三小学学生马晓雪第一学年就阅读了二十多万字,王悦、刘苗、郑威本学期读的书也都超过二百万字。
识字量超过普通班同年级。实验班学生通过大量阅读,自己认识了很多字,平均第一学期识字三百九十个,第二学期六百六十个,识字超一千的很多,超过了统编教材要求识七百字的数目。拜泉育英小学二年级实验班5月初用全日制十册小学语文课生字表(三千零七十一字),对学生进行逐字测试,平均识字二千五百零九个,陶峰小朋友识字最多,达三千多字,有二十多人识字二千九百多个。
写作能力较强。实验班的孩子一年级开始写话、作文、记日记,到二年级已累计命题作文五十多篇。而普通班要到三年级才开始。今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靖伯文同志到拜泉、讷河视察实验工作。他出了一个《我们班上新事多》的作文题,要求实验班二年级学生在不解题、不指导的条件下独立作文,规定四十分钟收卷。拜泉县育英小学二年二班和讷河县实验小学二年一班参加考核的八十五名学生中,绝大多数都在四十分钟内写完,总平均字数是四百零二个,五百字以上的有二十名学生,两个班只有四名学生的字数在一百五十至二百之间。孩子们的作文字数虽然有多有少,但绝大多数写得有中心,有内容,语句基本通顺,能用几种主要标点符号。从这次考核可以看出,二年级实验班的写作成绩基本上达到了普通班四年级的水平。3月下旬,佳木斯市实验领导小组在两所重点学校选择教学成绩好的班级,与实验班进行了作文对比测查。根据测查结果分析,实验班二年级作文水平高于重点学校对比班的三年级,低于四年级。实验班的孩子思想很活跃,作文内容比较丰富具体,表达比较清楚。他们怎么想就怎么写,所以口语色彩浓,显得清新活泼。
语言表达能力强。四所小学实验班的孩子通过上说话课,口头作文等,发展了语言,发展了智力,形成思维敏捷,喜欢动脑的特点。在阅读上,一般能结合上下文来理解词句,并能用自己的话,讲清自己的理解。佳木斯市三小二年二班学生刘苗,对“灼热”一词的理解是“我想把鸡蛋放在灼热的地上可能要烤熟”。对“酷热”的理解是“热得受不了啦”。书上的原句是:“大地象被火烤过一样灼热”,“天气这样酷热”。对一个低年级学生来说,能这样辨析同义词是很难得的,说明是真的理解了。记者在四所小学的实验班听课时,都看到儿童争先举手发言,提问、解题,互相补充、纠正的热烈场面。
促进了其他课的教学
语文课上去了,其他课怎样?思想品德教育是加强了还是放松了?这是不少人担心的问题。实际情况是,实验也促进了其他课的教学。儿童的观察能力、听与说的能力、识字能力、独立阅读与作文能力,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语文成绩提高了,也连带提高其他课的学习成绩。拿算术来说,统编第二册算术课本应用题的语文程度高于同册语文课本,普通班的学生难以阅读和理解,老师教起来也费劲。而实验班的孩子却能理解,解题的能力强一些,算术课也就学得好一些。拜泉县育英小学二年级实验班,在第一学期结束时,用县里统考的算术题进行测验,两个班总平均分比最好的普通班七十三分高二十分。由于大量阅读,实验班学生知识面广一些,分辨是非、好坏的能力就强一些。家长和教师普遍反映:实验班的孩子有礼貌,懂道理,聪明,不象普通班有些孩子那么傻乎乎的。育英小学王玉琴老师说:实验班的孩子有充裕时间参加文体活动,所以这项实验也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实验是否加重了儿童的负担?记者看到光是二年级第二学期的语文课本就有厚厚的两册,达七十二课之多,是统编教材的两倍。这么多的课文,学生会不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会不会有一些学生赶不上进度,以致“两极分化”?经过实地调查,答复是否定的。实验班的学生并不感到负担重。由于教学方法对头,课文读一遍就明白,有字不识,一看注音就清楚了,所以教师一般不给学生留课外作业,即使留一点,学生在校就作完了。学生放学后有时间看课外读物,做游戏,参加感兴趣的活动。家长反映,孩子玩的时间多,看课外书的时间多,做功课的时间少。至于是否“两极分化”,据我们测试,各实验班的儿童,除少数尖子,阅读和理解能力很接近,没有大的悬殊。讷河县实验小学郭立剑老师对实验班的学习成绩作了个形象的概括:第一学期是正三角形,第二学期是梯形,第三学期是正方形,第四学期是倒三角形。
取得成绩的几点原因
首先,这项实验符合儿童智力发展的规律。一些教育家的研究表明,三岁到八岁是儿童智力发展的最佳时期,在这时期对儿童进行智力训练,能取得显著效果,错过这个时期,就难以弥补。实验让儿童入学后一个月就进入读写训练,一年级就写话、作文,使儿童智力尽早得到开发,潜在的智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出现生动活泼的学习局面,学习成绩很快提高。
其次是由于实验培养了儿童独立学习的能力。当儿童很快掌握了拼音这个工具,捧起文章就能读,并明白它的意义的时候,成功的喜悦增强了独立学习的信心,于是越读越识字,越识字越爱读,逐步培养起自学能力。有这个能力同没这个能力是大不一样的,正如佳木斯市第三小学李双玉老师所说:过去,一个汉字,老师不教学生就不识;现在学生掌握了拼音,许多字可无师自通。好比面前有条河,以前老师要把学生一个个挽过去,现在搭起了桥,学生自己一个个走了过去。三道镇小学宰令江老师谈到这样一件事: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一些缺劳力户就让孩子离校参加劳动。一年级三个普通班出现学生请假、旷课的多,跟不上进度的多,实验班的学生也有参加家务和田间劳动的,却都跟上了进度。原来实验班的孩子有了一点自学的能力,拉下的功课可以自己补上。如刘学坤小朋友因参加劳动误课十八天,老师找他时,看见他在场院里一面哄小弟弟,一面看书,他拉下的功课很快就补上了。因此,宰老师说:这项实验尤其适合农村小学,也有利于普及农村小学教育。
三、实验的做法是“语”和“文”相结合的做法,不象传统教学法那样“语”“文”割裂,重“文”不重“语”。现在的儿童,上学前一般都已掌握三千来个词汇,他们通过接触亲友,听广播,看电视,接受的信息量很大,知识也较五六十年代的儿童丰富。传统的教学法,儿童入学后,不是继续发展他们的语言,而是中止语言的训练,转入识字教学,要学生一个字写一行,或写十遍二十遍。把求知欲强、好学、好问、好动、好表达的生机勃勃的儿童束缚在枯燥无味的识字之中,而且一禁锢就是两年。再加上语文课本内容单薄,形式单调,大大落后于儿童的语言水平。语言的发展同思维的发展紧密相连,互相促进。语言得不到发展,智力的发展当然就受到限制。有的学者把我国小学生的学习程度同外国作比较,外国一年级小学生的水平相当于我国三年级小学生的水平。这不是孩子的过错,更不是我们的孩子智力不如人家,而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束缚了孩子智力的发展。不加以改革,怎么得了?
有人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已有二十多年,小学教拼音也非自今日始,为什么它过去没有发挥出这么大的作用?记者就这个问题请教了实验班的老师们,他们的回答是一致的,主要是教法不一样,目标也不相同。实验班教拼音是为了让儿童尽快掌握读和写的本领。而过去教拼音是为了识字,把拼音当作识字的拐棍,学生只要能够一字一字地拼读就算达到了要求。待到学会一定数量的汉字,拼音这个拐棍也就扔掉了。所以拼音的功能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儿童的智力也未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成绩也就不显著了。
黑龙江省进行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实验,展示了教育改革的光明前景。当前实验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问题,学制衔接问题,教材编写跟不上需要,课外读物、特别是拼音读物供应不足,等等。有的问题并不是本地可以全部解决的,需要中央和地方的支援。去年秋季开学,教育部已在吴语区的上海和粤语区的广州设点推广这项实验,今年秋季,还将在北京和福建试点,湖南、云南、吉林、辽宁、山东、陕西和河南等地的一些学校也将采用实验的做法。(附图片)
这是讷河县实验小学二年级学生在读汉语拼音报。 张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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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改动态

辽宁决定大学毕业生先分到基层
辽宁省决定,今年的大学毕业生,不再分配给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今后省直机关补充干部,要从基层选调经过二、三年实际锻炼的大学生。今年分配给省直属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求一定放到所属基层单位去,党政机关不得截留。
为加强对市、地办的高等学校师资的配备,从分配给各市、地的毕业生中,拿出几百人安排给市、地办的大学。对全省的高师毕业生,除省直和中央所属单位办学需要留少数人外,74.8%充实市、地中学高中师资队伍。 (摘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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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改动态

黑龙江省决定扩大高校自主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从6月起,高校的正副处(系)级干部(人事处的正副处长除外)由学校自行管理任免,报省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基金纯收入的60%用于教学、科研和发展生产;20%至25%用做奖金;15%至20%作为收入多、贡献大的部门的分成部分。基金较少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各校关于人员转正定级、调换工种改变工资、卫生津贴、科级以下干部或讲师以下专业人员和工人的退休、退职,均由学校自行审批;高级知识分子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均由学校呈报有关单位审批办理,不再经高教局。
扩大学校参与分配毕业生的权限。各学校按照省下达的计划及规定制订细则,直接审定派遣名单,报有关方面备案。省在编制分配调配计划时,要征求学校的意见,做到专业对口。
(摘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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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改动态

华南师大挖掘潜力扩招新生
从1983年以来,华南师范大学在完成国家指令性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扩招代培生、函授本科生和夜大学专科生1,800多人,学生猛增40%。这样快的发展速度,不是靠国家增加投资,也不是靠扩大人员编制,而是靠挖掘潜力。该校目前共有教师一千零五十人,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达到一比六(仅计全日制本科生)。该校在一些部门试行浮动奖励工资制,奖金部分随个人工作好坏、成绩大小而浮动。全校教职员工由于实行浮动工资及职务津贴增加的收入,人均达到固定工资的20%左右。 (摘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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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改动态

浙江农大土化系取消教研组
浙江农业大学土化系有土壤、农化、测量三个教研组,都由不同课种组成。教研组的设置,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不利于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开展。他们经过酝酿讨论,决定采取稳妥办法逐步取消教研组。首先是改组系务委员会,加强集体领导,在这个基础上逐渐扩大系的职能,缩小教研组的职能,使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系直接安排下独立进行;最后取消教研组一级组织。
(摘自《浙江农业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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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改动态

商洛地区作出稳定教师十项规定
陕西省商洛地区为发展山区教育事业,作出稳定和优待教师的十项规定。主要有:凡受行署表彰的模范教师,在保持荣誉期间,公办教师每年加发一个月工资,民办教师将国家补助工资部分提高一等。聘请学有专长、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退休、离休老教师任教,除原单位照常发给退休、离休金外,招聘单位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60元。安排住房优先照顾小教三级、中教五级以上的外地骨干教师。其他部门今后一律不得从教育系统选拔县级以下领导干部。 (摘自《陕西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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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改动态

鞍山市长重视师范教育
鞍山市市长张健中,最近到鞍山师专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当场拍板落实下列措施:
一、根据师专发展规划,从今年起,由计划部门有计划地重点分配大学本科毕业生给师专。二、每年除保证师专正常经费外,从市财政机动费中给予适当补贴,用以购置图书资料等。今年补贴十万元。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师专兴建一座五千平方米的理化实验楼,争取两年受益。四、一次拨给四十五户教师用的住房;并决定今后师专教师住房,由市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每年在市统建指标中单独列项解决。
(摘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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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有偿培养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设想
张玉川
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我主张在高教领域里更广泛地实行有偿培养,希望这个想法能引起关心我国高教改革的同志们的兴趣,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有偿培养是近几年我国高教改革中出现的新鲜事物。例如委托培养、合同培养等等,都属于有偿培养。有偿培养的形式有多种,有偿的程度也不相同,但都具有共同的性质,就是高校培养人才,用人单位要给予一定的资助,或者对培养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采取有偿培养的措施,可以使高教事业活起来,不仅可以补充国家对高教投资的不足,也可调动高校办学的积极性,对于多出人才,快出人才起重要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放宽政策,在高教的更广阔的领域里实行有偿培养,创造更多的有偿培养的形式。我国现有四十多万个企业,过去所需要的大量人才由国家无偿配给。近年来,由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改税的政策,这些企业(无论是国营还是集体)作为经济实体有了相对的独立性,有了自身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就不适宜再给企业无偿地培养人才。因为,无偿培养人才,就等于对企业进行了智力投资,而企业智力投资属于企业生产投资的一部分,在当今生产力水平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日益取决于科学技术和人才的时代,智力投资在企业的整个生产投资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地讲,这部分投资理应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负担,不应由国家负担。
国家无偿培养人才,无异于实行义务高等教育。我国目前仅有不足2%的适龄青年可以享受高等教育,处在“尖子教育”阶段,距“大众化教育”和“普及化教育”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我国在现阶段不能实行无偿培养和义务高等教育。
根据我国现在的国情,制定人才有偿培养政策,对于用人单位要求有偿,应该有所区别。原则上讲,国家的党政机关、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一切社会免费公共服务设施所需要的人才,应当是无偿培养;那些和国家利益不能完全吻合,具有自身利益表现的企业、农村以及其他一切和商品生产有直接联系的用人单位,不管需要什么专业人才,都要对人才培养的耗费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样区分的道理是很浅显的,前者不实行有偿,是因为对于这些单位实行有偿就好象一个人从自己身上把一个口袋里的钱拿出来又放到另一个口袋里去,是毫无意义的。同时,这些机构的人才培养比较容易做到计划性,没有必要采取有偿的形式。后者之所以实行有偿,就在于这些单位无论对那类人才的使用,都等于在为商品生产投资,结果可以使它们获得巨大的经济收入,而这些收入是归它们自己,只有部分归国家所有。
制定有偿培养政策,不仅可以大大增加整个国家对于高教的投资,可以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更重要的是可以促使整个社会形成重视人才、爱护人才的风气,培养人们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的好的风尚;对于企业来讲,有利于培养它们在互相竞争中主动地考虑智力投资因素的习惯,有利于克服对国家的依赖性和调动对智力投资的积极性。
从经济领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尤其是针对农村专业户的实际情况,有偿培养政策要尽可能体现出灵活性和多样性,在高校的招生、录取、培养、分配等方面要对现有的规定进行大胆的改革,要给予高校以更大的自主权。比如,能否允许企业,尤其是农村专业户自己送人来高校培养,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只要有了高中毕业文凭,学校愿意接受即可录取,毕业时仍应根据学员在校学习、表现情况发给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有偿培养给国家带来的是智力投资成倍增加,给社会各行各业带来的是人才,而给高校带来的则是:自主权的扩大,招生和分配制度的改革,人才培养方式的多样化、个性化,院校之间的竞争和院校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的提高。总之,有偿培养可以促使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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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教育

“有偿分配”质疑
李汉城
最近,人们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办法的改革,议论很多,有偿分配就是其中引人注目的论题之一。有偿分配,是指国家或学校在向企业分配毕业生的同时,收取一定数目的款项,以补偿用于培养的费用。换句话说,就是“用人付费”。
在有偿分配问题上,邓旭初、方耀楣、吴平东等同志分别在5月6日《人民日报》,6月7日《文汇报》,6月13日《光明日报》发出了呼吁。据了解,北京市属某大学的一所分校,已准备在今年将其计算机专业的三年制专科生四十名,按每名一万元的收费标准向企业推销。因此,对有偿分配在理论上的探讨,显得特别迫切。我认为,不论是由国家还是由学校向企业收费,在理论上都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毕业生身上带有培养费用是一回事,而让企业用人付费,那就变成另一回事,这一来,培养费用马上转变为毕业生的“价格”。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并不是商品,而有偿分配却使毕业生这种“产品”蒙上了商品的面纱。同理,既然劳动力不是商品,教育部门作为劳动力再生产部门,也不应当象生产商品的企业那样经营。
第二,资本主义的劳动力商品,所有权在劳动者本身,劳动者人身是自由的,而有偿分配造成的人才商品,所有权反而不在人才本身,而在付了钱的企业上,这就把人降低到和原料机器一类物的水平上,和物的归属一样,人对企业只能是人身依附关系。这对人才流动,人才作用的发挥,是极其不利的。
那么,国家花费于人才培养的费用,是不是就得不到补偿?回答是肯定的,即使在目前的情况下,也仍然能够补偿,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理,在单位时间内,复杂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要比简单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大得多,而我国目前支付给复杂劳动者即专门人才的工资,并不比简单劳动者高多少,这说明国家已经对专门人才创造的价值作了相当大的扣除,用于补偿培养费用,只不过目前的补偿形式,比较隐蔽、曲折和“一锅煮”罢了。
为了使专门人才对国家补偿培养费用的途径更明了更简捷,并改变目前人才使用上的“大锅饭”状况,我认为,可以采用如下办法:通过个人所得税,直接从专门人才的工资中扣除。这当然不是在现有的工资水平上扣除。如前所述,现有的工资,是经过扣除后支付的。要实行所得税扣除法,首先必须提高专门人才的工资。既然专门人才创造的价值大,付给他们较高的工资丝毫没有不合理之处,又既然培养费用是国家支付的,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补偿也理所当然。
这种办法有如下优点:第一,不会导致人才商品化。第二,有利于人才流动。企业对人才没有所有权,就没有理由限制他们流动。第三,可以解决得益者不付费,人才积压浪费的弊端。企业要得到人才,就得付出较高的工资,而工资是计入成本的,终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因而用人时就不得不慎重考虑。从这个意义上说,所得税扣除法与有偿分配要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第四,专门人才能亲眼看到由于较大的贡献而取得较高的工资,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第五,和一些同志提出的广集资金办学的设想相吻合,比如,让学生及其家庭负担一部分学费,只要让他们明白现在付出,将来能在工资中补偿的道理,并在政策上保证真正兑现,他们是会乐意的。此外,对学生发放部分无息贷款,让其毕业后偿还,也是同样的道理。
当然,要实行所得税扣除法,还有待于整个劳动工资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改革,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可供有关方面的同志参考。实际上,最近出现的一些迹象也迫使人们不得不朝这个方向考虑。有一部分集体企业已开始用重金吸引人才,付给他们双倍、三倍甚至更高于国家规定的工资,并有继续加码的趋势。这较高的工资全归个人所有,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等于个人白占了国家支付培养费用的便宜。可见,现在提出收个人所得税来补偿培养费用,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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