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1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为什么要编写经济文章
高扬
多年来,有这么一种现象,就是理论和实践结合得不够好。搞理论的,实际少;搞实际工作的,不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即使总结,也上升不到理论。我们经常讲理论和实际结合,但做起来是不容易的。我们编写经济文章,就是试图实行这种结合。
编这套书,有个酝酿过程。讲过程,要从对我们各级干部素质状况的认识谈起。
我是1982年到河北来的。新到一个省,总得到下边多看看。“十二大”以后,我跑了一些地方,接触到下边不少地、市、县领导干部,逐渐认识到,我们的干部,管农业的,对传统农业熟悉,对多种经营、现代农业不熟悉;管工业的,工业经济和管理知识太少。党的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建设成为我们的中心任务。要放宽政策,搞商品生产。可是,我们的干部不懂什么叫商品生产,没有市场观念,不知道怎样进行市场竞争。对成本、价格、信息等这套概念很模糊。难怪有人把我们的县委叫“农业县委”、“粮食县委”。拿多种经营说,中央提倡那么长时间了,我们有的县委同志还是不大过问。县委管工业的书记说不清企业该怎么管。有的县委连他那里有多少工厂,哪个工厂多少人,产品是什么,原料从哪里来的,市场情况怎样,都说不清楚。就连工厂的厂长,我向他提问题,问得并不细,也回答不上来。有的厂长只好推出工程师或者懂技术的副厂长来回答我提的问题。象这样缺乏必要的管理经济的知识,怎么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呢?怎么搞活经济,参加市场竞争呢?许多厂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吃亏,经济效益差,归根结底,是因为领导干部缺乏知识。
因此,我开始琢磨,非强调干部学习不可。要学习马列主义、学习中央文件,还要学习经济学常识。
经济学常识怎么学?我们的同志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大部头的,啃不动,看不进去;通俗点的书又很少,我就想到,是不是编一套常识书。要编一套系统地讲经济知识的书,还要通俗些,并非易事。找谁写呢?让有理论知识的同志写,往往容易写空了;叫有实践经验的人写,又往往就事论事,上升不到理论。怎么办?最好让有实际经验和有理论知识的人合作写。
我还想到,河北省过去在经济决策中有不少失误,在农业、工业、商业、财政、金融等方面工作中有许多教训。这是需要认真总结的。怎么总结法?过去年年写总结,每个单位都写总结,但大多是就事论事,弄一些数目字,加上一点中央文件上说过的话。写的人不费心劲,看的人不感兴趣。想从这些总结里有所得,学点知识,也难。我们要编写的经济文章,不能是这样的,它应该是每篇写一个方面、一个单位、一件事的经验或教训,要上升到理论,要能说明某个经济规律,某项原理、原则。
形成这个想法,是在去年6月部分地市县委书记会议前夕。在这个会上我讲了这件事,当时确定写一百篇。写成一篇出一篇,搞活叶的,最后凑到一起,编成书。还设想,写经验的文章占一半,写教训的文章占一半。因为过去的教训不少,从教训中引出道理,说明违背了什么规律,违背了哪些原理原则,这样的知识更重要更宝贵。编写的实际结果怎么样?前五十篇里,写教训的不到三分之一。什么原因呢?教训难写。有的人不敢写,有的人不愿写,写了怕得罪人;有的人因为自己做错了事,怕写了不好看。还有些事,时间过去很久了,老帐了,没人愿意提了,要写也有难处。象“大跃进”的一些事,就难写。我们书里的第一篇文章,写的就是行唐办水利的教训。这篇文章,把当时盲目干的一些事,作了具体的科学的分析,对今天的工作仍有参考价值。其实,象行唐水利建设那样的教训,别的地方也有,甚至更严重,只是没有人写。
这些文章定了稿,就印成《活叶文选》往下发,希望能引起人们学习的兴趣。兴趣是一步一步引出来的。开始省直机关反应不大,有好多人还不知道有这个东西。或者虽然知道,连一篇也没看过。有些地区有反响,有些地区反应比较强烈,这和那里领导班子重视不重视经济知识的传播有关。改革精神强一点,知识水平高一点,懂得智力开发的重要,就乐于通过开展写读用经济文章的活动来传播知识。如果缺乏商品经济观念,思想上框框多,领导班子知识水平低,对这件事反应就慢。现在,多数地方的同志都注意这件事了。
我们的书(《河北经济文章选编》)出版了两本,和读者见面了,让大家评论去吧。写得不够好不要紧,只是不要发生理论上的错误。
我们打算继续写下去。再写,要求就要高一点。除了文字、风格要继续搞好,内容上也要有创新,有提高。用现代说法,原来的文章大多是写微观的,一个小单位,一个工厂,一个商店……。再写,就不限于一个小单位,要写大单位,或者一个方面、一个行业、一个小城市,就是要同时注意宏观方面的知识。达到这个要求,困难更大些,但一定要努力做到有提高,有创新。
有人会问,你对搞经济文章为什么兴趣那么大,有什么来由吗?有点。就是我原来在大学读的是经济系。那时的经济系,开设什么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经济发展史、经济思想史、财政学、货币学、国际汇兑、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等课程,学起来挺有兴趣,参加革命后觉着没有什么用。战争时期不用讲了,建国以后,我担任党政的领导工作,也没觉得过去学的经济学常识有什么用处。什么原因?这同我们过去按苏联的模式搞经济有关。拿华北药厂这个最大的药厂说,就是按苏联模式管的。什么都是国家统起来。叫你生产青霉素、链霉素、淀粉、葡萄糖,你就生产;生产完了以后交国家;价格是国家定的;工厂没有按供求规律进行生产的自主权,所以,他用不着了解市场,掌握信息。就工厂说,它只是在生产产品,而不是商品。尽管商品生产的规律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在我们一些工厂管理者们的观念上却不存在了。那经济学还有什么用!
搞农垦的时候,我发现农场几乎没有不亏损的。是全行业亏损哪!可以说,那时办农垦有时违背自然规律加违背经济规律。在沙滩上建农场,在内蒙古草原上开荒地,这不是干蠢事吗?能挣钱的不叫生产,非让生产赔钱的东西。一个农场,只能搞种植业,或畜牧业,搞点加工业都不行,搞点商业也不行。这跟经济学知识对不上茬呀!我管农垦,是三中全会以后了,中央确定对农场实行包干。国家投资,农场挣了钱,国家一文不要,可以用来发展自己的事业。这个办法是对的,能调动积极性。到1981年底,虽然赶上坏年成,全行业还有盈利。但是,当时不许农场办农工商联合企业、不许搞商业经营的框框,还没有打破。所谓框框就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旧模式。农垦事业为什么不可以搞加工业呢?为什么不可以自己出售自己的产品呢?我到过山海关附近的前所果树场,那里有果林两万多亩,品种也很多。他的产品,必须交给商业系统,商业转手加价出售得利,这是不合理的。果园为什么不可以自己去卖呢?自己卖,中间环节取消了,消费者可以吃上新鲜水果,价格还便宜。这样做是合乎经济规律的。所以需要进行改革。要改革,没有一点经济知识是不行的。当然不能光靠《河北经济文章选编》来学经济知识,它只是一本通俗读物,希望能够起辅助作用,引起人们学习经济知识的兴趣。要系统、深入地学习经济知识,还是要读点经济学的主要著作。
最近,我们又在着手编《合作社发展简史》。为什么编这本书呢?过去我们办合作社办得不错,后来把合作社办歪了,现在中央又提倡发展合作经济,很多人反倒不知道该如何办了,有必要重新宣传合作社的原理和办社原则。是不是可以这么说,1955年以前,我们搞的合作社虽然有毛病,大体上是符合办社原则的。1955年以后,在实际上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的原则。我理解,办社原则主要是自愿、互利这两条。或者说,一条是民主管理。不论是信用社、供销社、消费合作社,都要民主管理。再一条是合理分配。合作社的收益,是按劳、按投资合理分配,按股分红,是互利的,不搞剥削。总而言之,就是管理民主,经济互利。1955年以后,慢慢地把这两条实际上取消了。农村从高级社到人民公社,以及供销社、信用社、手工业社,这两条都没有了,照搬全民所有制的管理办法了。在分配方面,搞社会主义大锅饭,一不按劳分配,二干部多占,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1980年中央发出75号文件以来,家庭承包制发展了,在这个基础上,按自愿互利原则搞了各种联合,合作社经济又在发展中。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由于受过去“左”的框框的束缚,思想有点混乱。觉得过去一大二公的合作社、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怀疑现在的家庭承包经济、合股经营的联合体是不是社会主义的。为什么有这种怀疑?就是对什么是合作社,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不懂得。或者原来懂得一点,现在反倒弄糊涂了。所以有必要让我们的干部懂得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弄明白办合作社的原则是什么;懂得现在的办法正是符合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的。理论上清楚了,脑子豁亮了,事情就好办了,就能办好了。
我们还想编一本关于《农村税收讲话》的小册子。这是因为我们不少干部,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向农民、向个体经营户、合作经营单位征税有怀疑,觉得不理直气壮。怎么能跟农民多要税呢?农民生活苦了多年,才翻身呀,想不通。建国以后,我们向农民征税确实很少。农业税没多少,而且越来越少,原来是12%左右,现在不过3%。过去不征、少征、免征有其理由。但是由此认为农民似乎不该纳税就不对了。在农村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农民生活日益富裕、还会更加富裕的情况下,难道不应该加点税,为国家提供积累、增加建设基金吗?当然应该。有些同志有一种片面观点,认为农民发财可以,纳税不应该,好象征税是剥削了农民。这不是糊涂观念吗?这是应该教育,应该澄清的。我们许多同志,包括管财政经济的一些同志,也不大懂得税收的原则是什么。比如需要扶植的,可以免税、减税,需要限制的,靠适当增税起限制作用;需要禁止,就搞高税,高到你没法生产。由此可见,税收既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也是为了指导、调节生产,而且,还可以通过税收调节各种职业者的收入。(当然,这里说的税收是指国家法定的税收,不是随便什么单位搞的五花八门的“苛捐杂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把税收这件事搞明白。如果不进行关于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把道理说清楚,向农民征一分钱的税,他也会觉得不合理。为了进行这样的教育,有必要编写一本有关农村税收的小册子。


第5版()
专栏:

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的深加工
刘海通
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的深加工,在增加社会财富、提高经济效益、发展乡镇工业和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农业是通过生物对太阳能进行直接和间接的积蓄、转化和利用的物质生产部门。它的产品除一部分可直接进入消费领域外,大部分需要通过加工才能被人类利用。通过再加工,这些农畜产品就会增多用途,提高质量,加大价值,并且会更加容易更加充分地被人们吸收利用。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方面为我们展现出十分广阔的前景。只要我们有计划地利用有关的科学技术,以乡镇工业为主要基地,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的各种加工工业,逐步做到把农畜产品充分地综合利用起来,就会显著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
农畜产品中原来认为不可利用的或利用率小的部(成)分,经过深加工,可以转变为可用的或利用率高的产品。例如,水产品中原食用价值较低的马面鲀(扒皮鱼),经过加工,把可食部分(鱼脊两侧)做成出口的生鱼片;把鱼皮熬制成鳔胶;肝脏部分可炼制鱼肝油;余下的头骨、脊刺、鳍尾连同以上三道工序遗留的残渣废屑,又可以统统加工成鱼粉。经过这样的深度加工,马面鲀的利用率就会大大提高,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其经济价值也会相应增加近两倍。再如我国南方每年种植大量的甘蔗,榨糖后排出大批的蔗渣,以前不是烧掉、沤肥,就是作了粗饲料。一吨蔗渣(干物质)价值四十元,若经过水解工艺与化学处理,就可得到五十公斤木糖醇和一百六十公斤人造丝,价值可达一千多元。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农畜产品的加工,还可把食品工业与饲料工业结合起来,改变旧的饲料生产结构,开拓新的重要的饲料来源。
在畜产品综合加工利用中,除了通常人们知道的熟肉制品、罐头制品、腌腊制品、毛皮、制革、肠衣等项目外,其他不少被作为废料处理的部分内脏下水、头蹄骨血,都可以加工成蛋白饲料、生化制品,如血粉、发酵血粉、骨粉、肉骨粉和其他饲料添加剂等。其中血粉、发酵血粉、肉骨粉的蛋白质含量,均达到或接近鱼粉蛋白质的含量。这样的加工利用,无论在农区还是牧区,其意义都是很大的。
我国每年都有数以亿斤计的水果、蔬菜,由于生产后的加工服务跟不上而白白霉烂掉。如果能把综合加工逐步发展起来,不但可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增加品种众多的新产品,创造更大的价值,而且还可为饲料加工开辟新的途径。山东省文登县等外苹果综合利用的新技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他们的经验证明,在果品综合加工中,可以生产果罐头、果酒、果脯、果酱、果汁(露)、果子粉等;果皮可加工果胶、果丹皮;余下的果核、果渣、皮屑可加工成饲料,为生产配合饲料增加一个新料源。
农畜产品深加工,还可朝着为人们直接提供食用蛋白以及其他多种营养成分的方向发展。
我们知道,发展畜牧业,为了取得(产出)更多的肉、蛋、奶,就得消耗(投入)相应的饲料。畜禽(包括鱼类)对这些饲料生物能量的转化率(畜禽产品生物能量占饲料生物能量的百分比)大约平均只有10%左右。这就是说,我们按照畜禽饲养的需要投入了100%的能量,却只有10%转化成我们所需要的肉、蛋、奶。如果我们在不断地采用科学饲养方法,改进饲料配方,提高饲料报酬,以更有效地增加各种畜产品的同时,又采取先进的工艺技术,把农作物与野生植物所含的人体需要的各种蛋白质、脂肪、糖类(也包括药用部分),都尽可能地提炼出来,直接供给人们食用、利用,那么,在某种意义上讲,就等于缩短了这些有机物质的再生产过程,并大大提高人们对这些有机物质的利用率。在这个问题上,国内外不少专家不但在理论上作了预见性的论证,而且在实践中,也不断取得了科研、生产上的进展。例如,郑州粮食学院利用以水作溶剂的喷雾干燥法制取花生蛋白粉,无锡轻工业学院利用混合溶剂低温一次浸出法制取棉籽蛋白粉,在从植物中提取蛋白质直接供人们食用方面,给我们展现了良好的前景。
农畜产品加工工业生产,还可进一步把诸如生化、医药、建材、包装、轻纺、化纤、造纸、能源等行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践证明,通过促进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的连锁反应,广开生产门路,把相关的加工项目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形成新的产业部门。例如,国外有一个化工厂,从一吨玉米芯中能制取二百三十八公斤结晶木糖醇、八十六公斤糠醛、八十一公斤饲料酵母、二百公斤活性碳和三百公斤固体燃料,并把木糖醇进一步加工成巧克力糖果。结果,全部新产品的价值是原价值的四百倍,并形成了新的有机化工生产体系。另外,也有材料表明,棉花从整株到籽实可以制取一千二百多种有用的产品(目前国内外工艺技术已可加工生产一百多种)。从玉米综合加工生产中可得到九十来种产品。至于作物秸秆用于生产纤维板、刨花板、稻草(壳)板、纸浆、人造革、包装材料、保温器材、工艺品、编织物等等,更是人们所熟悉的。所有这些加工,涉及许多行业。只要选准一项适宜的加工项目,突破一点,就有可能以一业为主,把其他的加工行业带动起来,建立起新兴的产业。
党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凡是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宜于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要逐步由社队企业加工。”许多社队企业(即乡镇企业),经过整顿、改造,可以建成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由低到高的生产体系。


第5版()
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

贪污罪
贪污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实施贪污犯罪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人民公社生产队、社办企业、城镇街道工厂、合作社、福利事业单位的生产队长、经理、厂长、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采购员等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共财产的,不以贪污罪论处。例如,工厂的工人从车间盗窃生产原料或产品,则构成盗窃罪,不构成贪污罪。但是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活动,如事先预谋为其窝赃、销赃的,应按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第二,贪污罪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侵吞、盗窃、诈骗或者其他方法,例如工厂会计,把工厂资金以自己私人名义存入银行非法获取利息的行为等等。但这并不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只要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就都构成贪污罪,而是只有利用职务上经手、管理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才构成贪污罪。例如,某工厂的会计科长利用保管现金的便利条件盗窃现金,就构成贪污罪。如果他深夜潜入工厂库房盗窃大量生产产品,则构成盗窃罪,而不能以贪污罪论处。因为,这个会计科长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他的盗窃行为同他所担任的职务没有关系。
第三,贪污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也就是国家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以及在国家、人民公社、合作社、合营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物,如银行工作人员贪污私人存入银行的存款;邮电、运输人员贪污私人交邮局或铁路运输部门邮寄、托运的物品,都应以贪污公共财产论处。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的,要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比照贪污罪论处。
第四,贪污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必须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此罪。例如,由于业务不熟悉、缺乏经验、疏忽大意造成错帐、丢失或者短缺款物的,不应以贪污罪论处,一般属于工作中的错误,可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出于疏忽大意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则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另外,还要注意把贪污和挪用区分开来。挪用是利用职权,不经合法手续擅自动用公共财物,准备以后归还,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不能以贪污罪论处。但是,如果挪用款物后无意偿还,或者挪用时间较长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应以贪污罪论处。同时,挪用公共财物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掩盖贪污行为的,也应以贪污罪论处。
如果挪用的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而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按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挪用救灾、救济款物罪论处,而不应以贪污罪论处。
贪污罪以个人贪污所得的财物数额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贪污公共财物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可酌情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
处理贪污罪还应当考虑贪污的动机、手段、危害程度等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后的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等。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贪污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贪污罪的,要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水产事业发展座谈会综述
最近,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会和农牧渔业部水产局在京联合召开了水产事业发展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对发展我国水产事业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是要提高认识,把发展水产事业真正摆到重要地位。大家认为,水产业是广义的农业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领域中一个重要部门,也是食品的一个重要来源。现在世界上普遍重视水产事业的发展。我国拥有丰富的水产资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构成的改善,更应该把水产业摆到重要位置。
二是要大力提倡水产养殖。水产养殖用水不耗水,既不与农业争地,又不损害捕捞资源,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我国发展水产养殖的潜力很大。当前,要以承包为中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支持养殖专业户、重点户。各地区各单位之间还可发展联合养殖。水产部门则要花大力气建设苗种、饲料和技术服务体系,为水产养殖提供物质和技术保证。
三是要发展远洋渔业。这需要我们更加灵活地执行对外开放的方针。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同时在涉外工作、建设资金、物资供应、技术力量等方面,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物质条件和技术力量,同时,为了争取时间,适当引进一些适于远洋作业的船只、设备,也是必要的。
四是要放宽购销政策,搞活水产品流通。专家们建议把水产品都列为三类产品,全部开放,价格随行就市,真正按价值规律办事。同时,用经济的办法取得一定的货源,对城市居民保证一定的平价供应。专家们从理论上充分肯定了广州市为搞活水产品流通而实行的办法。
五是要搞好保鲜加工,开展综合利用。要重视水产品产地群众性的保鲜加工,改革冷库管理体制,还应在价格上采取相应政策。
六是要开展水产业的技术更新。大家认为,当前世界新的技术革命对水产业同样是个挑战和机会。我们应该积极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和海洋开发的最新成果。在应用新技术开展渔业技术改造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强水产系统内部的研究设计,还要积极运用和移植其他部门已有的技术。 (王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