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1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要以整党精神刹住不正之风
本报记者 郑红深
来信所揭发的问题,读者也曾向潼南县委和重庆市委反映过。根据群众的揭发和重庆市委组织部的意见,潼南县委曾派人对塘坝区委书记龚良臣同志的女儿龚燕的入党问题进行了调查,问题已基本查清,但一直未作处理,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在重庆市委的一再催促下,1983年12月29日,潼南县委常委再次讨论了这一问题。
在这次讨论中,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龚燕入党的动机是为脱产当干部创造条件;本人表现很一般,未经过组织较长时间的考察培养,更未受过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入党手续虽全,但有明显的不正之风,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承认,公社试用干部也应辞退。另一种意见认为,龚燕入党符合手续;未发现龚良臣有插手等不正当行为;本人思想、工作表现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培养和入党时间虽短,但党章并未规定培养多长时间,不应视为突击入党,应当承认其预备党员资格,可以当公社试用干部。两种意见相持不下。那么,究竟孰是孰非呢?
问题还得从头谈起。那是1982年6月,潼南县传达了国家给这个县下达的招收68名农村基层干部为脱产干部的指标的决定,其报考条件是:一、高中文化程度;二、当基层干部锻炼一年以上;三、党员;四、25岁以下。了解这一情况的龚良臣,在7月30日突然令其刚上高中一年的女儿龚燕停学(她两次未考上高中,是区委书记说情才上的学),并通过塘坝公社党委书记杨奎、副书记李朝信将龚燕的户口从双江区新林公社迁到塘坝区塘坝公社一大队;他又把一大队的干部请到家里吃了一顿饭。杨奎和李朝信还向大队干部转达了龚良臣的“关照”,要求对龚燕“好好培养”。
龚燕到一大队“落户”仅一周,李朝信便向一大队党支部提出了让龚燕当大队团支部书记的“建议”。大队党支部当即召开了团员大会,李朝信和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安良以及大队长、区的团干部等也来参加。党支部以原团支部书记不适合现职为由(龚燕走后,又由他代理团支部书记),提出龚燕作团支书候选人。尽管龚安良在会上一再说龚燕如何好,但团员们仍说:“对她一点也不了解。”会议主持人虽连喊了三次“赞成的请举手”,仍有三个团员坚决反对,最后还是勉强“通过”了。两天后,公社团代会选举出席县团代会代表,虽连选了四次,被事先安排为代表候选人的龚燕最后还是落选了。可是公社党委仍然硬性决定由龚燕顶替一个缺额,成为县团代会的“代表”参加了大会。不久,她又被定为公社妇联副主任。
9月9日,龚燕写了入党申请书。9月19日,未经党小组讨论,大队党支部书记龚安良从李朝信处拿到入党志愿书,让龚燕填好。9月21日,两个与龚燕互不了解,但被龚安良指定为介绍人的党员写了“意见”。10月9日,大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龚燕入党问题,李朝信也来参加。许多党员在会上表示:龚燕来这里的时间太短,大家还不认识她,又没什么突出表现,等等。龚安良却说:“上面催得紧,叫快点报”。就这样,龚燕被接收入党了!10月10日晚8时,公社党委通过龚燕入党,同时将她列入向上级推荐报考干部的名单。当晚9时,龚良臣主持的区委会议批准龚燕入党,同时报送了龚燕报考公社干部的名单。当时,区委意见都没来得及写,是在两天后补填的。这样急如星火的速度,实在异乎寻常。
可是,就在龚燕入党、报考脱产干部之事进展十分顺利之时,不如意的事发生了——塘坝区委在批准龚燕入党的同时批准的另一个新党员被人揭发,并查清是为报考脱产干部而弄虚作假入党的(其父是另一个区的区委书记,后来受了党纪处分),因此,组织部门未予承认。在此情况下,龚良臣才放弃了女儿龚燕报考脱产干部之事。龚燕在停学三个月后,龚良臣又让她返校复学了,但学校还不知道龚燕已经入党了。当地干部、群众对这件事反映十分强烈,大家议论说:龚书记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为当干部把正在读书的女儿停了学,弄到大队入了党;干部没当成又来读书,这算啥名堂?在群众议论声中,龚良臣无奈,才不得不让复学仅一月的女儿停学了。
地、市合并之后,招考脱产干部的审批权下放到县,由县委把关。这时,潼南县尚余40个指标,龚燕又报考了。群众对此反映更为强烈,还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县委和市委。县委派人对此事作了调查,情况基本弄清。但1983年7月15日县委常委讨论的结论却是:“龚良臣的女儿龚燕同志的入党手续完备,基本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现查证,未发现龚良臣在女儿入党上有舞弊和授意行为,预备党员应予承认。龚燕担任过基层干部,可以招聘为国家干部。”这样,龚燕就当上了脱产干部,并转为城镇户口了。
显然,潼南县委的上述结论,是同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和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正当要求不相符合的。在干部、群众的强烈反映下,重庆市委几次要求潼南县委对这件事作出正确处理。县委常委在去年12月29日再次讨论时,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于是就将上面说过的那两种不同意见不置可否地“特报市委,请指示”。其实,两种意见孰是孰非,并不难判断。判断是非的标准,就是《党章》、《准则》、《整党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一经对照,是非自明。在开始整党、争取党风根本好转的今天,潼南县委对这样明显的不正之风,竟形不成统一的意见,而采取“矛盾上交”的办法,确实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据最近了解,中共重庆市委已批评了潼南县委的上述作法,让县委重新讨论,作出正确处理。相信,在市委的过问和督促下,县委必将以整党精神对待这件事,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合乎党的原则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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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四川潼南县塘坝区竟为区委书记女儿当干部搞突击入党
我区区委书记龚良臣同志的女儿龚燕,是1982年7月从双江区的一个公社“落户”到我们大队的。“落户”还没有几天,就突然被“选”为大队团支部书记,不久又入了党。可是,在我们大队除了党支部书记龚安良谁也不认识她。这种情况是很不正常的。后来听说龚燕入党时,公社说,她是龚良臣书记的女儿,哪个敢不同意?何况我们公社党委杨奎书记还是龚良臣的红人,他又怎能不为龚书记“效劳”呢!龚良臣为什么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女儿来我大队“落户”,并且急急忙忙将她拉入党内呢?原来他的目的是让女儿当脱产干部!如你们不信,可派记者来我们公社、大队查查龚燕的户口,查查她当团干部和入党的时间。此事,我们大队全体党员,没有一个不知道的。
四川潼南县塘坝区塘坝公社一大队
社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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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大家谈

编者按:自元月7日本报刊登《他们竟敢如此践踏政策和纪律》的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附记”以来,有100多位读者来信,热切希望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认真抓一抓省政府机关的不正之风问题,为湖南省的整党工作做出表率。现摘发两封来信如下:
是着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读元月7日你报第五版刊登的《他们竟敢如此践踏政策和纪律》的来信和记者的调查附记及编后,深感你报对这一问题抓得好,这对我们财务干部是很大的支持。
近些年来,类似的事,可以说从基层单位到各部门、各系统,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我们这些财务干部深有见闻,而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映,又往往无济于事。时间长了,有些人也就“多见少怪”甚至“见怪不怪”(无可奈何),淡淡然而望洋兴叹了!
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如此目无政策、纪律,确属典型,令人在淡然中忿然。
堂堂一个省人民政府的办公厅,为什么如此大胆破坏政策,对抗纪律?他们对财务人员提出的不同意见,不仅是不理不睬,而且加之以逼、诬、骂!主管调资的省劳动人事厅出面调查,情况属实,又怎样呢?初则封锁消息,进而逼批;后来,主管纪律的省纪委干预并三令五申(好样的!),省长、副省长给予批评、指责,省委还作出决定纠正(够可以了吧!),可是天晓得呀,他们仍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为谁办公呀!
现在,全国正开展财务大检查,省级机关正开展整党。此时此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竟依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肆意妄行,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宜早不容迟,是着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北京市燕山区财税局 谢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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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庆市委组织部的答复
你报寄来的“社员”来信和记者的“调查汇报”清样,收到了。
去年10月,我们听到有关这一问题的反映后,当即责成潼南县委及时调查处理,并提出了我们的处理意见。但是,潼南县委未能及时讨论出处理意见。后经我们多次催促,县委于今年元月6日将去年12月29日县委常委讨论的两种意见上报了市委。我们看到这个报告后,明确指出:潼南县委在这种严重的不正之风面前,不能按党的原则统一认识,态度模糊,将矛盾上交,这都是错误的,并责成他们重新讨论。今年元月14日,潼南县委常委重新进行了讨论,统一了认识,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一、县委在这个问题上不坚持原则、矛盾上交是错误的,撤销今年元月6日县委向市委的报告,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从中总结教训。
二、龚燕的预备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已招聘为公社干部立即予以解聘,户口退回农村。
三、责成县纪委对这一事件的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四、责成龚良臣同志向县委写出书面检讨。
五、为挽回影响,引以为戒,将此事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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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边整边改 端正党风
热切希望湖南省政府机关走在前头
元月7日,你报刊登来信和调查附记,对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无视党的政策,为不符合规定的同志升两级工资的问题予以披露后,省政府机关大院广大干部职工议论纷纷,大家认为,这是为省政府机关大院整党、纠正不正之风吹来的东风。
省政府机关是全省行政首脑机关。按理说,各项工作应该走在前头,为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和人民树立榜样。可是在我省,有些决定,全省已经贯彻执行,而省政府机关却无动于衷。事实上,我省政府机关的不正之风不仅表现在一个调资升级的问题上,在分房占房、“农转非”、招工、招干等问题上都存在问题,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为此,有的同志曾给新省长写过信,省长也作过批示,要求尽快解决。可是却迟迟不得解决。任意升两级工资问题,就是在省长批示以后发生的。在分房问题上,中央要求在1983年7月1日以前进行清理后则按照党纪、政纪处理。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省政府机关大院也成立了分房委员会,并且进行了调查和到外单位“取经”,还制定了分房方案,可是在分房时并未按照方案执行,仍是依据某领导的圈定,凭条子分配。如有的夫妻双方都不在大院工作,而只是因为他是某领导的子女或亲属,可以照顾“三室一厅”;有的人已调至外单位工作多年,而且在那里又分了房屋,却仍在大院占有一套、两套,甚至三套住房;有的人只要是调到行政处有关科、室,就可以因“工作需要”优先照顾。群众意见再大,也不采纳。其他如“农转非”,招工“开后门”,大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只要是有“来头”的,都可以“凭关系”进大院,而且还可进好单位。群众反映说,在省政府机关大院内,没有“关系”,连看电影、修自行车都会受到刁难。凡此种种,我们热切希望省政府机关在整党中走在前头,为全省作出榜样。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
党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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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悼念死者也可以栽棵树
报载,河北衡水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了推动绿化环境的工作,确定在市内设立结婚、育子纪念林地。今后,这个市凡是新婚的夫妇、新出生的小孩的父母,都要合栽一棵树,作为纪念。这真是一种别开生面的创举!
由此我想到,一个人逝世了,他的家属也可以栽棵树作为纪念。并可以把死者的骨灰置之坑底,使死者的遗体转化为长青树木,继续为人类造福。还可以在树上标上死者的姓名,以资识别。
一个人死了,留下一棵树,死者的家属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去培培土、剪剪枝,使之茁壮成长,引起人们永远的怀念。这实在比之修一座墓,竖一块碑,或把骨灰盒放在室内,更有意义。这是常青的丰碑,是逝世者生命的另一种形式的延续,也是一种很好的悼念。
一个人生下来父母栽一棵树,结婚时自己栽一棵树,逝世时家属再栽一棵树,成为一种美好的风俗,对绿化祖国、美化环境、培养人们的高尚情操,都会大有裨益。
至于具体做法,城市和农村应有所不同。农村种这种纪念树,可以在自己的房前屋后种,也可以在自留地、自留山上种,还可以在村里指定的纪念林地上种。城市则须划定纪念林地,有人负责组织和管理,从设计规划、供应树种、技术传授至日常的维护都有人管。使这种纪念树能够保栽保活,日久成林,长青永绿。
这是对丧葬改革的一项建议。如能见诸尝试,在若干年后,将以片片优美的园林代替累累的坟墓和重重叠叠的骨灰盒,它将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增添一点新的色彩。
北京 虞 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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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耳闻目睹

应使美景长存
在一九八三年第二个文明礼貌月中,我市南、北干道一百三十五个沿街单位,集资八万余元,给二百七十一个街心花坛四周安上了不同图案的铁栏杆。时隔仅一
年,这些栏杆已有三分之一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例如南干道大众饭店前花坛的铁栏杆(见照片)就被搞得支离破碎,不堪入目。群众气愤地说:对肇事者应追究责任,那些只建不管的部门也应当受到批评。
河南新乡市电池厂 张 庆 宋新生(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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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建议与要求

不要在放蜂季节开会
最近,有些主管放蜂的部门不顾养蜂生产出现的新形势,仍旧按照以往的做法,通知蜂农按照规定的日期参加在蜜源场地举行的会议,否则不予安排。蜂农对此意见很大。他们说,一家一户包养蜜蜂,到各地参加会议太影响生产。再说开个会花的时间并不多,路费宿费却要花去上百元,收着蜜,还可补一补,收不到蜜,不是白赔钱吗?
广大蜂农希望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不要照搬已经不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老做法,允许他们用电报、信函等形式联系蜜源场地,同时随时接待前去察看蜜源的蜂农,给他们以方便。一句话:不要让蜂农误了花期。
辽宁大连市土产杂
品公司 姜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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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问事窗

邮寄稿件是否需要贴邮票?
问:过去邮寄稿件,邮费都是由收件的报社总付。可是,去年11月21日下午5时,我到邯郸市邯山路邮电局邮寄稿件,邮电局的工作人员说需要贴3分钱的邮票,超重的作品按重量收费。邮寄稿件收费,是邮电部的统一规定,还是个别邮电局自己规定的?
河北邯郸火车站 高延章答:邮电部规定:寄给报刊社、通讯社和广播电台的稿件,如果不要求挂号或航空寄递,寄件人可以不贴邮票。但在邮件封面上应标明“稿件”字样,并按印刷品封装,即信封上要剪掉一个角,不能封固。这些稿件,寄到投递局后,由邮局向收件的报刊社、通讯社或广播电台按收件人总付邮费办法补收邮费。如果收件的报刊社事先未向当地邮局申请登记为收件人总付邮费,邮局即将有关稿件作欠资邮件处理。
如果信封上是写给报刊社、通讯社或广播电台中的某个人,如“×××同志”这样的字样,即使标明“稿件”或剪了角,也要贴足邮票才能交寄。
北京邮局邮政处 高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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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风集

久病盼康复 良药寄深情
我是一名农村青年,小时候得了尿崩症,曾多方求医治疗,但一直不见好。
去年七月,我听说上海生产一种名叫
“长效尿崩停”的注射用药,疗效很好,就托人到处购买。可是,我们附近的药房都没有这种药,我只好写信给上海市医药公司求助。没想到上海市医药公司及时地把我的信转给了经销“长效尿崩停”的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不几天,这家医药商店就复函给我。九月二日,我怀着欣喜之情,给他们汇去了买药的钱。没有多久,我就收到了他们寄来的注射液,用后效果显著。现在,我这久病的身体即将康复了,我怎能不为之感动呢?
久病盼康复,良药寄深情。他们寄来的药,不仅医治了我长年未愈的毛病,也解除了疾病给我带来的精神上的苦痛。他们这种满腔热情地为病人服务的精神,使我看到我们的社会风气有了好转,助人为乐、关心他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正在发扬光大。
辽宁建昌县谷丈子
公社雹神庙大队北队
马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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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应向这样的好党员学习
读1月12日《杭州日报》刊登的《割股献皮好医德》一文,令人肃然起敬。吴忠海医生为使患褥疮的七旬老人迅速痊愈,毅然割股献皮,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片赤诚之心。他的这种无私的精神,同某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的精神很值得学习。建议你报予以转载。
杭州市定安路209号 乐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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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推荐

割股献皮好医德
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医院外科医生、共产党员吴忠海,为使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太太的褥疮痊愈,毅然从自己腿上割下两块嫩皮,移植到她的伤口上。这个动人事例,经过省卫生厅厅长戴迪一讲,在不久前召开的浙江省地、市卫生局长会议上迅速传开了。
老太太名叫翁定祯,家住杭州市水沟巷11号。因风湿痛,关节僵硬,长期卧床不起,臀部长了一个碗口大的褥疮,1982年元月的一天,翁老太的女儿因病到拱墅区人民医院就医时,见吴忠海医生态度热情,便向他诉说了母亲的病情。吴忠海问清了病人的住处,当天下班后,便直奔老人家里给她查看病情。次日下班后,又给老人切除了烂肉。随后一连四个月,不论刮风下雨,他每天下班后都准时上门给老人洗疮换药。到5月份,老人的疮口渐渐缩小。但吴忠海担心酷暑将到,伤口长不拢可能再度感染,便向老人的女儿提出了异体植皮、消灭疮面的建议。老人的女儿听了有些犹疑不决。第二天下班后,吴忠海便从自己右腿内侧割下两块3 ×4厘米的中厚皮瓣,植到老人的病体上。
这割股献皮的深情诚然可贵,但更可贵的是吴忠海做了好事,除对爱人说起外,在医院里却一声未吭。直到病人家属写表扬信到了医院,真情才得披露。
刘俊琪
宋九如
李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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