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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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本报编辑部联合召开了几次座谈会,邀请经济理论工作者、经济工作者和其他方面的同志,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里发表的几篇短文,就是作者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或书面发言。
——编者
从活的细胞到活的肌体
蒋一苇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明确这一点,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重大意义。
经济体制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问题错综复杂,改革要从哪里入手,才能提纲挈领带动全局?这是几年来一直在探索的问题。
任何复杂的事物,总有它一定的内在规律,整个国民经济是一个错综复杂、有机结合的整体,象一个生物肌体一样,由许多不同形态的生物细胞作为基本单位而组成。一个生物体的强弱盛衰,归根到底取决于它的细胞的活力;一个社会的国民经济肌体,是僵化的还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归根到底也取决于构成国民经济基本单位的经济细胞的活力。因此经济体制的改革,不能不首先对经济细胞形态作出新的规定。这里包括对它定性(性质)、定位(地位)、定量(规模)等等在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解决了农村经济的细胞形态问题,建立了以家庭(农户)为主体的新型的农村经济,解决了过去经济单位规模过大、经济实体缺乏自主权等问题,以联产承包的形式,实行“集体所有,按户经营”,农户作为农村的经济细胞活了,整个农村经济也活了起来。
几年来城市改革虽然是初步的,但实践经验也已充分证明,城市同样必须解决经济细胞形态问题。这个细胞就是企业。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的城市经济,对企业同样也要定性、定位和定量。明确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实行政企职责分开,这是定性、定位问题。企业规模大小,要和生产力水平、生产特点等相适应,同样不能凭主观愿望搞“一大二公”,这是定量问题。
这几年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定性、定位问题,已逐步被人们所认识,但在定量问题上还没有引起重视。许多地方和部门,用行政手段组建一些大公司,强制进行所谓改组联合,就是不自觉地在搞“一大二公”。
把企业如实地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形态确定下来,使它能在社会主义国家统一领导下,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极大活力,这是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但是,这只是整个改革的立足点。从细胞搞活到整个国民经济肌体搞活,还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大力发展经济细胞之间的横向联系。这里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实现联合;还包括发挥大小经济中心的作用,形成一个“大小中心,星罗棋布,辐射联系,平面交织”的经济网络。二是在充分发展横向联系的基础上,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简政放权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套有科学性的、高效率的纵向管理体系。这一纵一横的两向组织,如果搞得合理,我们就能把千千万万个活细胞组成一个生机勃勃的活的肌体。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们将从这里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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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如何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从经济体制改革谈起
何匡
什么是社会主义?
从历史上到现在,都是众说纷纭。
根据社会主义社会诞生以来几十年的历史经验,我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以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治统治(在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代替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以生产资料公有的统治(不是一切生产资料为整个社会占有)代替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以有计划的(有指导的)商品经济(或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代替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或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以按劳(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配制度代替剥削制度。
有了这几条,就是社会主义。坚持了这几条,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
在当今世界上,这种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自己利益劳动、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会主义,比起已经走向自己发展的最后阶段的资本主义制度,给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极其广阔的道路,为创造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提供了极其牢实的基础。一句话,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巨大的。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至今为止,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在生产力远比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落后的国家里建立起来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尽管有较快的发展速度,但是要在创造很高的劳动生产率方面超过资本主义国家,却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毫无疑问,如果我们能够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那是可以大大缩短这个过程的。
我不想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去考察。在这里,只打算简要地着重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来谈谈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问题。
经济体制表现为具体经济制度的体系。它不是前面所说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它是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服务当然就有好坏之分。检验服务得好坏的唯一标准,只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践。
我们多年实行了指令性计划为主体的计划制度,基本建设的拨款制度,生产资料的计划调拨制度,国家机关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制度,财政上的统收统支制度,商业上的统购包销制度,全国统一规定的劳动工资制度,国家统一定价的物价管理制度,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集体劳动、按工分分配的生产队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等等经济制度。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建立在或者不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或者不敢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之上的经济体制模式,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而且极大地阻碍甚至破坏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
这种经济体制不改革,社会主义就没有出路,社会主义优越性就不能发挥。
长期以来,不少人有一种误解,他们把经济体制而且是把这种为社会主义服务得并不好的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混为一谈,在它们之间划了一个等号。只要你一提出改革和着手改革这些具体经济制度,他们就忧心如焚地认为是不坚持社会主义了,是偏离社会主义道路了,是历史的倒退了。
我们的农村,这几年来,在经济体制上实现了根本性的改革。这种改革不是有目共睹地大大巩固和加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吗?如果没有这场改革,没有经过这场改革而实现的农村生产力的大发展,我们这个十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处境将是多么困难呵!
为了坚定不移地执行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减少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阻力,我们应该仔细地研究研究,认真地解决一个重要的认识问题,那就是:经济体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改革过时的或实践证明是不好的经济体制,只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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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理论研究工作者的艰巨任务
王小强
读了三中全会文件,感到鼓舞和振奋,对中华民族的振兴,更有信心了。同时作为一个理论研究工作者,也感到巨大的压力。我们的工作,如以适应改革进程的标准来要求,实在是相距太远了。诸多对保证改革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领域,几乎还是空白。
随着价格体系改革而来的将是国家整个经济管理体制和职能的一次根本性变革;而政企职责分开的实施,将导致整个社会结构的一次重新组合。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如何建立健全经济立法和执法、审计、税收、金融、财政等一系列新的宏观调控手段和一支庞大的操作这些手段的专业队伍,真正作到微观放活和宏观有效调控意义上的“活而不乱”,将有大量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改革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个纯经济行为。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后,经营者与生产者的关系,党政关系,政企关系,党政分别与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改变,迫切需要展开的不仅有经济学的研究,而且有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在这方面,我们在许多问题上几乎还是空白。这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涉及每个人的物质利益,同时必将涉及人们的政治利益、价值观念、自我评价等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经济是根本,但诸多相应的社会政策的调整与制定,同样是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
方向性的重大理论研究,对改革事业同样不可缺少。中央早在十二大就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极深刻的理论命题。同样是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一种类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另一种类型。即使在资本主义类型中,又有美国、日本等诸多模式;在社会主义类型中,又有苏联、东欧各国等多种模式。中国究竟走出一条什么样的特殊道路?这决不是几句空洞的教条式的概念定义就能回答得了的,同样也不是从商品交换的简单规定直线外推就能说明的。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我们的明确目标。在这个前提下,具体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具体走一条什么样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不仅有赖于改革实践的进程,而且有赖于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和探索。
总之,我感到改革是一个创新过程。中央的改革决定已经指出了方向。我们只有以十倍的努力,加紧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才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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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企业更需要搞活
施增琦
现在农业搞活了,小企业也开始活起来了,但大型企业绝大多数还没有搞活,这是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大企业集中了国家巨大的生产力,掌握了雄厚的人力、智力、物力和财力,只有大企业活了,我国城市经济改革才算有了决定性的进展。
化工的大企业,除少数是七十年代以来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新厂外,绝大多数是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个别还是四十年代的老企业。由于过去对企业统得过死,国家拿走得太多,它们现在一般都是装备落后,生产效率低,设备腐蚀大,折旧低,更新改造方面的欠帐越来越多。有的甚至爬不动了,只好由国家专门拿出大笔投资,以“恢复性大修”的名义来还帐,让它继续维持简单再生产。化工大企业大多又是基本化工原料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者,是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产品价格低,又不能象小企业那样灵活浮动,因而多数企业虽然经济效益远高于小化工企业,却只能获得微利,缺乏自我更新改造和发展的能力。
十二届三中全会向我们指明了搞活大企业的道路。只要真正尊重大企业也应具有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地位,大企业就同样可以搞活,这需要从国家和企业两方面着手。这里着重谈谈国家要为企业创造什么条件的问题。
当前最重要的,是要真正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十条暂行规定和各地区、各部门放权的具体规定,把已经答应给企业的权利真正交到大企业手里。据了解,这个问题还远未解决。今后一个时期要花大力气兑现这一政策,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认真落实,这是搞活大企业的起码条件。
要真正搞活大企业,还必须深入进行计划体制和价格体系的改革,使国家计划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当然这有个过程。为了起步,建议按小配套改革的精神,当前在计划和价格上先搞三条改革。
一是大企业的各项计划指标,包括产量、产值、利润、成本等,其总指标原则上一律改为指导性计划,不作硬性规定。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原则上不要把生产能力占满,以不超过指导性计划产量的90%为宜,给企业留点余力,切不要再搞竭泽而渔。象纯碱那样特别紧俏的产品,为了使国家能多掌握一点,可以要求企业将指令性计划外超产的一部分也交给国家分配,按超产浮动价格计价。如果用这个办法,从明年起实行指令性计划产量基数包干,一定三年或五年不变(有新建项目投产时再调整包干数),可以肯定,企业活力必将大增,国家收益和掌握的产品也会更多。同时,在实行利改税的条件下,企业各项总指标都改成指导性计划,对于克服当前仍由地方和部门多头下达计划所造成的矛盾,也有好处。
二是超产自销产品的价格,属特别紧俏的,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商定,也可以不受浮动幅度的限制。
三是企业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搞更新改造项目的,属于企业微观经济决策权范围内的事,应允许企业自主决定,各方面都不必让企业去取得政府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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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政企职责分开才能搞活经济
郑洪庆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为了正确发挥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的职能,必须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这是克服旧体制高度集中的弊端,搞活企业、搞活经济的关键。
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是一种按行政区划、行政层次组织,主要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体制。这种体制必然导致以政代企、政企职责不分。所有国营企业(实际上也包括集体企业)都分别隶属于各级政府机关,企业的产供销经营活动均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这样的管理方式带来了许多严重弊病。第一,它使企业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处于被动无权的地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极大压抑。第二,隶属于不同部门和地区的企业互相割裂,人为地切断了经济的内在联系,企业间必要的协作、联合和竞争难以正常开展。第三,削弱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滋生官僚主义和瞎指挥。总之,这种政企职责不分的体制,违背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增强企业的生机与活力,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不利于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严重影响了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是搞活企业、搞活经济的迫切需要。
首先,要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机关担负着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但并不等于、也不应该直接去管理企业,越俎代庖地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政府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是从全局上观察和把握经济发展的社会中心,它对国民经济实行的只能是宏观的、综合的管理。而企业则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生产单位,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只能由其自身在国家政策和计划指导下实行决策。政府和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职能是不能互相取代的。
同时,要对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的职能做出明确而科学的规定。今后除极少数部门还要直接管理一些企业外(这些部门也不能沿用旧的一套行政管理方法,也要实行放权简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原则上都不再直接管企业。所有企业都应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政府的职能切实转向“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主要通过确定经济发展的方向,制订中长期计划和经济政策、经济法规,提供经济信息,运用经济杠杆,对企业进行有效的领导和调节。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应努力加强生产和生活服务工作,为企业充分发挥活力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各级政府机关真正实现简政放权,就有利于对政府机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革,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互相渗透交叉和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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