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2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扩大企业自主权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周叔莲
这几年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中心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高了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国民经济活起来了。通过实践,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既要积极,又要慎重;扩大企业自主权,既要有明确的目标,又要有稳妥的方法和步骤。
经济结构的现状决定了扩权的步子不能过大
经验证明,为了使企业从缺乏应有的相对独立性顺利地过渡到具备应有的相对独立性,首先要求国民经济结构比较合理,主要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因为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能建立起健全的市场机制,促使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企业按照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进行生产和交换活动。
当前,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情况还未根本解决,我们一时还难以建立起能够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市场机制,这在客观上不能不限制企业扩权的步伐。例如,目前我国能源和交通运输相当紧张,要求国家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加强这方面的建设,如果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过大和自行支配的物资过多,就会使必须由国家承担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得不到保证,而地方、部门、企业安排的建设主要是加工工业,这样还会加剧能源交通运输的紧张状况。这显然是很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发展的。又如,在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情况下,即使规定企业有较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有些自主权也难以实现;企业的权限过多过大,还难免发生消极作用。目前,如果企业留利过多,就会增加生产建设的盲目性。再如,权利和责任是相适应的,企业权利大了,责任也该相应增加,而在经济结构很不合理的情况下,由于产供销关系不正常,企业经营好坏不仅决定于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而且决定于外部条件,这样,企业也就难以承担更多的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比例失调的情况下,根本不能给企业某些必要的自主权。这几年,我们进行扩权起了积极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说明体制改革一定要坚持下去。
但是,扩权的步子确实又不能太大了。当前仍应该坚决贯彻改革服从于调整并有利于调整的方针。
扩大企业自主权应当同国家和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相适应
国家管理企业的方式方法,会因企业有没有相对独立性而大不相同。在企业没有相对独立性时,国家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的方法管理经济,主要采用指令性计划使企业的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而在企业实现相对独立性以后,国家除了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是依靠经济杠杆、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等手段管理经济。这时候,也还需要有必要的指令性计划,但是为了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国家主要是采用指导性计划、参考性计划等办法和切实有效的经济手段,使企业的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这实际上意味着,企业扩权后对经济领导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实行指导性计划决不是要削弱计划经济,而是要使计划经济得到加强,既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又保证生产和需要相适应,使计划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领导机关有很高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学会正确地认识和熟练地运用各种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既能科学地预测生产和需要的演变,又能使企业按照国家计划的要求经营管理。如果领导机关缺少这种领导能力,那就难以把企业的经济活动很好地纳入国家计划。应该看到,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领导国民经济到主要依靠经济手段领导国民经济,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变化,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需要一个过程。例如学会熟练地巧妙地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确定扩权的步骤时,也必须考虑这方面的情况。
这几年改革试点的实践表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扩权的效果就比较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扩权的效果就比较差,因此,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步伐也必须和企业的状况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这也就是说,要处理好企业整顿和体制改革的关系,要把企业整顿好,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这是实现企业相对独立性的一个重要条件。现在很多企业领导班子软弱,职工队伍涣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责任制度不健全,有的连起码的管理工作也没有做好,基础工作很不扎实,原始记录、统计、计量、检验、图纸、工艺、定额等等工作都有待整顿和加强。这种情况也不能不制约着扩权的步伐。有一种看法,认为企业有了应有的自主权,经营管理就自然而然会好起来。扩大企业自主权确实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但是不能认为扩权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就会自然而然提高。我们实现企业相对独立性的目的是把社会主义经济搞活,这既要求国家经济领导机关提高领导水平,同时也要求企业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处理好国家和企业、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党中央提出,要通过企业整顿搞好三项建设达到六好要求。企业实现六好要求,也就为进一步扩权和以后进一步实现企业的相对独立性提供了前提条件。
总结经验,制订有科学根据的体制改革总体规划
实现企业的相对独立性,还要求人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一致的正确认识。
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经济关系作较大的调整,因此要取得比较一致的正确认识,才能少走弯路,顺利完成任务。从国外情况看,进行较大规模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一般都经过比较充分的酝酿讨论,使多数人对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的方法步骤有基本一致的看法,做好准备工作。人们对改革往往有不同的看法,这一方面是由于改革涉及大家的利益,另方面是由于大家的认识也不相同。为了有利于解决利益上的矛盾,要求国家有必要的财力物力贮备。为了解决人们认识上的分歧,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讨论。目前,我国从事实际工作和理论工作的同志以及广大群众正在对经济管理体制中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这是完全必要的。
由于企业和国家的关系是经济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伴随着企业由缺少独立性到具备应有的相对独立性,经济管理体制的其他方面,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各部门的关系,各个地方的关系也将相应地发生变化。如果我们把经济管理体制看作一个大系统,那末伴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这个大系统中的各个分支系统和整个系统的运行机制也就会发生变化。我们实现企业相对独立性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研究,应该建立起什么样的大系统及其分支系统,建立起什么样的经济机制和社会机制。这是制订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所要解决的课题。这也说明,我们不能孤立地考虑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而应该把它放在经济管理体制这个大系统中,联系其他因素来进行研究。今后要在对基本理论取得比较一致的正确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企业自主权,并相应地进行其他方面的改革,使这些改革真正配起套来。
目前正在进行的关于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的讨论,对于制订体制改革总体规划,保证有计划有步骤地扩权,是很必要的。此外,还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例如,企业的相对独立性包含什么内容?我们通常说企业的利益和权力是独立性的内容,这当然是对的。但是企业的独立性是否仅仅指利益和权力呢?看来,除此以外,它还应该包括企业应负的责任。如果只强调企业的利益权力而忽视其责任,就象只强调企业的责任而忽视其利益权力一样,都不能对企业的相对独立性有全面的认识。又如,企业的权力利益应该多大为好?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划出一些杠杠来。要给企业必要的利益,但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过大,就会妨碍国家集中必要的财力,这对全局是不利的。我们主张企业的利益服从全社会的利益,也就是说划分国家和企业的权益应当适当。再如,扩大自主权的目标是什么?有一种意见认为,目标是国营企业实行盈亏责任制。国营企业无疑应该建立盈亏责任制,但是盈亏责任制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做法,从过去实行的经济核算制度,到现在实行的利润留成制度或盈亏包干制度,到有些同志设想的自负盈亏制度,都可以说是盈亏责任制。看来,我们不能把目前的盈亏责任制作为扩权的远景目标,这种盈亏责任制无疑将在目前和今后一个长时期内实行,但作为扩权的远景目标,就要求低了。总之,扩大企业自主权应该有明确的远景目标,但是,又不能把目标和步骤混为一谈,而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去实现这个目标,逐步完成有历史意义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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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要重视编修新地方志
董一博
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两千多年,每当改朝换代之际,后朝人都要为前朝编撰国史。年深日久,积累起来,汇集成一套规模宏大的《二十四史》。与此同时,在每个朝代之中,间隔一定年代,全国各地就要普遍编修一批方志。代代相传,绵延不断,逐渐形成一套内容繁富的地方百科全书。至今尚存的中国地方志,多达八千余种,十万多卷,占全部古籍总数的十分之一。这是世界文献宝库中的瑰宝。
定期普修地方志,是中国独有的文化传统,应当予以批判继承,发扬光大。在社会主义时代,运用新的观点、方法、资料,定期普遍编修新地方志,是当代中国人民义不容辞的历史任务。但是这个任务的重要性,还远不是所有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都已认识清楚,乐于自觉承担的,因此,很有必要加以说明。
当代人修当代志是个好传统
纵观中国历史,隔代编史和当代修志,久已形成为一种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后朝人编前朝史,硕果累累,一部《二十四史》誉满中外,举世瞩目。当代人修当代志,历代成果及其意义决不亚于历朝国史,但因卷帙过于浩繁,缺乏系统整理,尚未引起大多数人的注意和重视;因此,回顾中国地方志和方志学的发展史,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是继承这一历史文化传统的前提。
地方志,又称方志,或称地方志乘。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周,就有“小史掌邦国之志,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记载。这些列国史书和四方志乘,就是后世地方志书的滥觞。秦汉时期的方志,一面承先秦“土地之图”的余绪,发展为舆地图、图经、图志、图记;另一方面,继方志、国史之后,出现了地志、地记和郡国之书。班固撰写成的《汉书·地理志》,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区域志。东汉光武帝刘秀为表彰他的家乡,下令撰修《南阳风俗传》,这是官修地方志书的开端。隋炀帝曾“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从此以后,历代统治者都竞相仿效,由中央政权出面来组织编纂地方总志。
唐宋时代是我国方志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唐德宗时,具体规定各州郡每三年编造一次图经,以后改为五年编造一次。由于中央政府明令造送,就形成为一种经常制度。北宋朝廷三令五申,命天下州郡编造图经,纂修志书。州县志的兴起是宋代方志的一大发展。到北宋徽宗时,朝廷设置九域图志局,这是后世官方设局修志的开始。
明清两代是我国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地方志的编修十分重视,认为“治天下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朱元璋称帝不久就下令编修《大明志书》。明成祖永乐十六年令“天下郡、县、卫、所皆修志”。并颁发《修志凡例》,具体规定了修志事项。有明一代,各省、府、州、县普遍修志,有的再三修撰。清代历朝皇帝对修志事业极为重视。康熙、雍正和乾隆都亲自过问地方志的编纂。雍正且曾诏令各省、府、州、县志六十年纂修一次。乾嘉之际,方志学诞生了,以章学诚、戴震为代表,形成新旧两派,互相争鸣,推动了方志学的发展。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也多次下令编修地方志书,并颁行过《修志事例概要》。这时期也出现了多位方志学和修志专家,如朱士嘉、黎锦熙等,黄炎培主修过《川沙县志》,余绍宋主修过《龙游县志》,柳亚子曾任上海通志馆馆长,开展了搜集资料的工作。
从上述的情况不难看出,当代人编修当代志,是我国历史文化事业的一个好传统。
地方志是地方性的百科全书
我国现存的历代地方志书,比清代编纂的部头最大的《四库全书》中的史部图书要多两倍半左右。这些地方志的内容包罗万象,极其丰富。
首先,地方志中收集了极其广博的自然资料。诸如历代疆域,自然面貌,自然资源,水力,矿产,自然灾害,地震,地质地貌,海洋,水文,土壤,天文,气象(物候),动物,植物,等等。
其次,经济资料。例如:资源利用,水利,土地制度,农业(包括耕地面积、耕作制度、耕作技术、品种、肥料、产量、屯垦),林业,畜牧业,盐业,茶业,烟业,渔业,商业(国内外贸易、物价),手工业,工业,财政金融(赋税、钱庄、汇兑、货币),行会,交通,等等。
第三,政治资料。例如:行政区划,农民起义,市民起义,侵略与反侵略斗争,政治斗争,选举,吏治,党派,会社,政治制度,法制(民事诉讼、刑事、乡规民约),边政,等等。
第四,军事资料。有:兵制,军事设施,兵器,兵役,关隘,城池,战争,战场,阵法,迁界,等等。
第五,社会资料。如:户口,民族,移民,侨务,外侨,宗教,氏族,民族,民俗,方言(附方字),谣谚,服饰,器用,烹饪,等等。
第六,文化资料。如:图书,文献,报刊,印刷,工艺,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学校,文学,文物考古,名胜古迹,体育,等等。
第七,科技资料。有许多是其他文献所遗漏的珍贵资料,在方志中被保存下来了,比如生产工具,交通工具,历法,医药,建筑,冶炼,度量衡,等等。
第八,人物资料。历史上有许多名不见经传的科学家、发明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人民英雄,有赖地方志为他们保存生平业绩,流传千古。
总之,中国的地方志是一个地方性的百科资料宝库,有待于大力发掘和充分利用。因此,方志文献这种形式,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用来为今天和今后的四化建设服务。
今天我们倡导编修社会主义时代的新地方志,就要继往开来,后来居上,力求全面地、系统地记载祖国各地近七十年来特别是近三十多年来的综合情况,用以作为国家领导机关制订政策和工作的参考,为地方上的四化建设提供数据、资料和借鉴。
在新地方志中,要系统记述祖国各地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以及当地自解放后在经济、文化建设上的成就。通过这种新旧社会制度的鲜明对比,必将激发全国人民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建设家乡,建设祖国。
为编修好新地方志而努力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编修新地方志的工作。早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就有代表建议“早早动手编修地方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顾颉刚、李培基等委员又建议“继续编纂地方志”。1958年毛泽东同志在成都会议上倡议编修地方志。
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地方志小组,并在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中提出了编写地方志的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1980年4月,在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上,胡乔木同志号召编修新地方志,获得全国各地热烈响应。经过一年多的筹备,中国地方史志协会于1981年成立。当前,普遍编修新地方志的工作已在全国各地展开。湖南、山西、湖北、四川、安徽、河南、山东、黑龙江、云南、陕西等10个省先后成立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74个市、31个地区、500个县成立了地方志编修机构。有些地区培训了修志骨干,拟定了修志提纲;一些先进地区,已经编写出部分志稿,个别地区初步完成了修志任务,志书正待审定出版。
但是,当前地方志编纂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其中重要的是:全国修志形势发展不平衡,有许多领导干部对修志事业缺乏正确的认识,各地修志机构不健全,修志队伍不宏大,修志体例不统一,志稿编写流于草率,等等。
为了把修志工作抓紧抓好,特提出如下的建议。
第一、应及早建立、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地方志编纂的领导体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把全国的修志工作认真开展起来。
第二、要加强地方志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培训造就一支宏大的修志队伍。在有关的高等院校中开设方志学系,设专业课程,系统培养方志学专门人材。要提倡在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中,创造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方志学。
第三、大力开展近现代地方史志资料的普查、征集、整理工作,发动干部和广大群众支持现代地方史志资料的征集工作。特别是对于那些濒临灭绝的文物和文献,应当抓紧抢救。对于征集的资料,应集中保存,统一管理,合理利用。
第四、要加强学术交流和通讯联络工作,努力办好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及其会刊《中国地方史志》丛刊。希望有关方面,协助丛刊加强编辑、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
普遍编修社会主义时代的新型地方志这一重大任务,已经历史地降临到当代中国人民的肩上了。我们要以勇往直前的精神,编修好社会主义时代的第一批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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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及宣传讲话(六)

什么是故意犯罪
我国《刑法》第十一条对什么是故意犯罪作了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简单地说,所谓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而偏要去做出这种犯罪的行为。故意犯罪,通常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故意,一是间接故意。
第一,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发生这种结果。这种故意,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直接故意。具有直接故意的犯罪人,在进行犯罪活动的时候,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对社会是有危害的,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他却抱着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例如,甲对乙有仇恨,存心要把乙杀死。一天甲持尖刀猛刺乙的心脏,乙当场死亡。这就是由直接故意构成的杀人罪。
第二,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在刑法理论上叫做间接故意。具有间接故意的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会给社会造成危害的结果,也是清楚的,不过,他对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抱着希望的态度,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例如,甲和乙有私仇,一天甲持手枪隐蔽在乙经常走过的路旁,企图把乙打死。当乙走到离甲不远的时候,在乙的后面突然出现了另一个人丙,乙和丙相距很近。甲明知这时开枪不仅可能打死乙,而且也可能打死丙。但甲为了向乙报仇,竟对丙可能也被打死这一危害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不顾一切地对准乙连发数枪,结果不仅乙被打死,丙也被打死。在这个案件中,甲打死乙属于直接故意构成的杀人罪,打死丙属于间接故意构成的杀人罪。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犯罪,绝大多数是由直接故意构成的,只有极少数由间接故意构成。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必须负刑事责任。
从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大量的、主要的。例如反革命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都是由故意构成;其他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以及渎职罪中的绝大部分犯罪,也都是由故意构成的。
一切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是会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但却故意去干,公然向法律的权威挑战,严重地危害着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危害着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同一切故意犯罪进行坚决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5版()
专栏:

《民事诉讼法知识》出版
由刘春茂、张晋清编写的《民事诉讼法知识》一书,最近已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制度和具体程序,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了通俗的叙述。对于我国民事诉讼中独有的尽量使用调解的方法,以及方便人民诉讼、方便法院办案的原则,贯串在全书的叙述中,有助于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全书分为二十章,约十四万字。
(罗由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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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方无神论简史》出版
历史上许多进步的思想家鉴于宗教的信仰主义和蒙昧主义束缚了人们的精神,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对它采取了批判的态度,提出了各种形式的无神论启蒙思想。詹姆士·斯鲁威尔著、张继安译的《西方无神论简史》一书,概括地论述了西方无神论的发展。该书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文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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